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鸩之媚-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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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声清浅的叹息里,陆若薷推动轮椅转了个身,面朝着儿子。
    沈陆嘉这才发现母亲居然薄施了粉黛,尤其是两条眉毛居然画成了八十年代流行的那种弯弯细眉。还有眼眶和颧骨,不知道是胭脂还是潮热,都呈现出一种病态的红色。一种不安的情绪仿佛垂死之人的手,已经爬到了沈陆嘉的腰眼上。
    许久,陆若薷才开了腔:“你刚从巴黎回来。”用的是肯定句。
    沈陆嘉谨慎地回了“是。”
    “你公司的那个女总监也在巴黎。”陆若薷在“也”上加了重音。
    沈陆嘉平静地开了口:“她是我的女朋友。但我是因为公事去的巴黎,不是私事。我们只是巧遇。”
    “女朋友?”陆若薷怪声怪调地在嘴上咂摸一般念了念,似笑非笑地睇着儿子:“你很喜欢她?”
    沈陆嘉抬头直视母亲,“不,我爱她。”
    陆若薷狂笑起来,仿佛听见什么笑话一般,“噢,你爱她。”她笑得眼泪几乎流了一脸。
    沈陆嘉却在母亲的笑声里觉察到了恐怖和危险,他竟陡然生出一种自己是猫儿爪下玩弄的老鼠,不知道什么时候便会被咬断喉管。
    “你见到她母亲了吗?”陆若薷忽然止了笑。
    饶是镇定如沈陆嘉,也觉得不大能适应母亲此时堪比川剧变脸的功力。
    “见到了。”
    “她美吗?”陆若薷问得有几分意味深长的味道。
    沈陆嘉不觉蹙眉,在瞬息万变的金融市场摸爬滚打的这些年使得他养成了一种独特的直觉,这种直觉无数次帮助他在风险来临时迅速作出最有利的决定。而此刻,他的直觉告诉他,致命的绳索已经快要套上他的脖子。
    思忖了片刻,沈陆嘉有所保留的说道:“还不错,但是毕竟老了。”
    陆若薷嘴角不觉微微上挑了一下,半晌才似悲若喜一般慨叹道:“顾倾城啊顾倾城,你也有老的一天!”
    “北方有佳人,遗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哈哈,我倒要看看你老了还怎么倾国倾城!”陆若薷从嗓子眼里逼出一阵桀桀地怪笑,脸庞的下部抖得好像含了一嘴滚热的辣油似的。
    电光火石之间,沈陆嘉却觉得浑身发僵。
    陆若薷瞥一眼面色发白的儿子,将手边一张破破烂烂的照片丢过去。
    照片因为不着力,飘飘悠悠地落在地上。沈陆嘉弯腰捡起来。那是一张撕毁了重新拼贴起来的照片。照片里年轻男子穿着白衬衫,正伏案写着什么,女人则穿着时髦的白底黑点圆裙,她雪白的右肘撑在男人的左肩膀上,左手则按在桌子上。男子看似认真,嘴角却高高翘起。女人则是满脸好奇和不耐烦的神色。即使照片如同龟裂的土地一般四分五裂,沈陆嘉还是一眼就认出了照片里是他的父亲沈叙和顾倾城。
    陆若薷尖着嗓子道:“现在你明白了吧?”
    “顾倾城…是…那个女人?”短短一句话沈陆嘉却问得异常挣扎。
    “对,就是她!”陆若薷瞳仁里闪出刻骨的怨毒,“你父亲就是被她迷晕了头。就是她撺掇着你父亲抛家弃子!就是她我才变成了残废!就是她你才会没有父亲!就是她气死了你奶奶!就是她!就是她!这一切都是因为她!”憋了这么多年的满腔郁愤,借着这因由尽情发泄了出来。也许是情绪太激动,陆若薷在轮椅上癫狂地挥舞着手臂,仿佛一只恐怖的大白蜘蛛。
    事实像一记闷棍直敲在他面上,沈陆嘉不由倒退了一步。
    不知道过了多久,陆若薷才幽幽地问儿子:“她的女儿,你还要爱吗?”
    沈陆嘉痛苦地闭上了眼睛,半天才低低道:“她是她,顾倾城是顾倾城。”
    陆若薷先是震惊地看住儿子,然后讥诮地一笑,“嗬,你父亲是个情种,我居然又生了一个情种儿子?”
    沈陆嘉不敢刺激母亲,只轻声道:“她是我的女人了,我要对她负责。”
    “这是我找人查的伍媚的底,她从二十一岁踏入巴黎高等交际圈开始,周旋在多少男人之间?和她妈一样,都是浪货。”陆若薷尖刻道:“这年头什么不能伪造?一层膜而已。路边随便找个小诊所,也就是几百块钱的事。”
    “母亲!”沈陆嘉厉声喝道,“您并不认识她,所以请您不要随意评判她。”
    “好啊,我果然养了好儿子。居然为了一个仇人的女儿对他亲娘吼起来。”陆若薷怪笑起来,险恶道:“你有没有想过,她虽然姓伍,却是父不详,或许她是你父亲的沧海遗珠也说不定呢。”
    沈陆嘉一张脸上血色刷的一下褪了个干净,身体也控制不住地颤抖起来。
    陆若薷看着儿子的反应,只觉得一种隐隐的解气。她将那叠资料在手里抖得窣窣作响,“我看伍媚长得和你爸还真有点像。如果真是的,那你们可就是同父异母的兄妹,也算是直系血亲了,《婚姻法》里可是明文……”
    “够了!”沈陆嘉眼睛充血,痛楚地抱住头,跌跌撞撞地冲出门去。
    陆若薷看着他和沈叙肖似的背影,忽然哈哈大笑起来。她对沈叙的挚爱在这些年的幽居生活里已经被渐渐消磨,只有对顾倾城绵绵不绝的仇恨让她如同嗑药一般,还能够精神抖擞地活着,只是随着越服越多,她也连带恨上了自己曾经深爱的男人,甚至恨上了自己的儿子。对她来说,刺痛沈陆嘉,仿佛就是在报复沈叙。
    沈陆嘉躺在自己卧室的床上,他的床上的席子还没有撤掉,此刻阴匝匝地凉意如同蛇一样游进他的四肢百骸,牙关甚至都控制不住地抖起来。
    他想着在巴黎幽静的宾馆里,在灰蓝色的真丝帷幕里,他和伍媚的那场欢娱。她雪白的*昙花一般在他身下绽放。那个时候她黑色的眼睛里只有他。满满的都是他。可是,倘若她是…
    沈陆嘉简直不敢往下想下去,只要一想,一种道德上的污秽感便兜头盖脸地袭向他,直压得他抬不起腰来。
    不,不会的,她和他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一定没有任何血缘关系。那只是出于母亲恶意的猜度。
    沈陆嘉觉得自己仿佛被一把钝刀一刀又一刀地凌迟着。
    墙角忽然传来“啪”的一声,是重物落下的声音。沈陆嘉按下壁灯,原来是他先前竖直放置的行李箱因为重心不稳,倒了下来。
    灵光一闪,沈陆嘉猛地想起离开巴黎前,他费了半天气力才从客房经理那里高价买下的沾染有二人欢爱痕迹的床单。纷乱的心脏似乎立时安稳了一些。他从来都不是选择逃避的人,相反,他会自己想法设法去求证。
    作者有话要说:我发现我最善于写变态。。。
    望天。。。
    说个段子,下午去买药,药店的老奶奶问我“你买这味药干什么。”
    我说“吃啊”
    她问“给谁吃。”
    尼玛,我长得很像潘金莲吗?再说我买的是补药,不是砒霜!摔!

☆、45天鹅之歌

伍媚刚拖着行李箱迈进蔺川机场的候车大厅;就看见阮沅一阵风似地奔过来,从她手里抄起拉杆箱;又架住她的右胳膊,二话不说就往出口方向走去。
    “大主编,我刚坐了八个多小时的飞机,这会儿脑袋还犯晕,你悠着点成不?”伍媚讨饶道。
    阮沅隔着巨大的蛤蟆镜瞪了伍媚一眼;“是你自己说要跟着我去采访晏修明的,马上就快到采访时间了,你这个临时摄影师难道还要芭蕾舞公主等你不成?”
    伍媚主动息事宁人:“OK,人家是公主;我是丫鬟,当然是丫鬟等公主。”
    “你就装吧;你伍媚要是气场全开,晏修明在你面前撑死了就是个得宠妃子,还不是要乖乖跪下来山呼‘皇后娘娘千岁千岁千千岁。’”阮沅没好气地揶揄道。
    伍媚漫不经心地一笑,“不受宠的皇后可未必及得上受宠的妃嫔,否则你前脚掌了她的嘴,后脚皇帝就讨说法来了。所以咱做女人的,除了名分,这宠爱一样得紧紧攥着。”
    阮沅无力地翻了个白眼,不过由于被墨镜挡着,伍媚没有收到她的鄙视。
    遥控开了那辆霸气十足的白色奔驰G55的车锁,阮沅却发现好友很不上道地钻进了后座。
    “喂,伍媚,你干嘛不坐副驾驶!”
    开玩笑,坐一个刚拿驾照没多久就敢开坦克的女人的车,能不慎重点嘛。她还不想这么早就香消玉殒。
    降下车窗撂下“我怕死”三个字,伍媚惬意地给窝进了后座里。
    阮沅恨恨地将行李放进后备箱,这才坐进驾驶座位,然后大力关上车门,表达着自己的愤怒。
    “我在电邮里建议你替换的几个采访问题你换掉没?”伍媚忽然发问。
    “换了几个,有几个太尖锐了,我估计晏修明不会答。”
    伍媚耸耸肩,“好吧,今天你是头儿,我听你的。”
    阮沅从后视镜里看一眼伍媚,“我说伍媚,你到底是我们芭蕾公主的粉还是黑啊?我看你在采访稿里设置的那几个问题,怎么始终有股子咄咄逼人的味道?”
    伍媚慢条斯理地从相机包里拿出她的徕卡M9,装上棕色的真皮相机带,挂在脖子上,不疾不徐地答道:“人物采访怎么能没有爆点呢?”
    阮沅瞅见那款限量版的徕卡相机,磨了磨后槽牙,恨声道:“你脖子上的那款限量版钛合金M9还是我爸送的吧?”
    伍媚无耻地扬了扬相机,“是啊,是你家老头前年送的。谁叫他要追我母亲。”
    阮沅哼了一声,半晌却冒出一句:“我们两的关系也够匪夷所思的,你妈成了我后妈,我爸做了你后爹。”
    “是挺符合知音体故事的。”伍媚说完又从手包里摸出一个复古款圆框眼睛,戴在了眼睛上。
    阮沅忍不住噗哧一笑,“你在COS哈里波特吗?”
    “笑什么。你见过上台唱戏的角儿不穿戏袍的吗?”
    “麻烦你敬业一些,你是来工作的,不是来演戏的。”
    ……
    两个人就这样斗着嘴来到了摩曼写字楼前的广场。找位置泊了车,伍媚却不由看着摩曼银行几个大字怔忡了一下。
    《郎色》杂志社位于写字楼的23层。进了电梯,每一层的停歇间隙里,不时都会有穿着制服的银行职员面色匆忙地进进出出她们乘坐的这一架。
    在18层停下的时候,伍媚看见了夏商周,他正用英语和身旁的外籍下属说着什么,神色严肃。夏商周也看见了她。愣了一下,他快步跨进了电梯。
    “好巧。”伍媚推了推鼻梁上夸张的大眼镜,朝他笑笑。
    夏商周从来没有看见过这样的她,在她变成伍媚之后,除了在苏浙的酒吧撞破她的身份的那一次,她的打扮永远是精致而优雅的。此刻的她却穿着一件白色的尖领衬衫,领角别致地镶嵌了金色的勋章领结,外面套着修身的黑色的机车夹克,肩部还镶着铆钉。衬衫下摆整齐地掖在蓝黑色的铅笔裤裤腰里。脚上是宝蓝色的马丁靴。连手上也戴着黑色的皮质半掌手套。脖子上还挂着徕卡相机。总之这样打扮的她完全就是混艺术圈的潮人形象。
    “你这是——”夏商周打从心眼里抵制这样装扮的她,因为太过陌生。简直湮灭了属于晏夷光的一切属性。
    “帮朋友拍个片子。”
    她什么时候又玩起了摄影?也对,她读的是新闻与传媒学院,倒也不奇怪。夏商周正想着,却听见叮的一声脆响,22层到了。
    “晚上一起吃个晚饭?”走出电梯前夏商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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