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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要让她出面去和秦丽丽沟通处理,那她是十分排斥的。
不说这件事情本就不宜闹开,就是两人的关系她出面只会帮倒忙。
也不知道这件事情里面有没有秦明珠的影子,钱珊珊不由自主的朝这方面想。
她哪里会想到,秦明珠早已自顾不暇,有段时间没有和秦丽丽来往。
这件事情说起来倒有些狗血。
钱友根拜托好友给秦明珠一点教训,当然,他没有说得很具体。
被拜托的那人是村里和钱家住得比较近的季向阳,因为帮着建坟墓,赚了些钱,虽然这些钱都在钱友根这里还到到手。
但季向阳一点不担心,他在帮忙的时候,可是从崔小年嘴里套出钱家买了铺面的。
铺面都能买得起,还会昧下他那么点钱么,再说一年一成的利息可不低,他还巴不得多放几年呢。
钱友根让他帮着教训秦明珠之事,他并没怎么放在心上。
一个小姑娘么,随便吓吓还不就给折腾了。
是的,他的手艺就是制作墓碑,修建坟墓,在吓人这块儿,能想出来的也不过是用鬼、鬼火之类。
可她没想到秦明珠很给吓,他在她房间里放鬼火灯都没能吓着秦明珠一点半点。
没办法,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季向阳绞尽脑汁想出各种手段。
可到最后秦明珠没事儿,他反正因为长时间晚上没休息好被累趴下。
得,既然自己不行,那有啥好说的,直接去和钱友根道个歉,说他自己能力有限,辜负所托。
他根本不知道在秦明珠的心比那些所谓的鬼怪还要狠毒,是以她哪里会怕呢。
季向阳的那点子小手段根本没被秦明珠放在眼里,她现在烦恼的事情很多。
正好拿季向阳的那些小玩意儿出气,发现一个灭一个,这样下来秦明珠的心情开始变好。
心情一好,她的心思就灵活起业,秦俊杰那边是完全没办法攀上去,可十里八乡又不止他一个优秀、能干的男人。
秦明珠掰着手指头,细细算着和自己差不多大还未结婚的青年。
越是拔拉,她的脸色越是不好,这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
早先许多条件不咋样的,现在多已成婚生子,更不要说优秀一点的,可以说是所剩无几。
实在是她的年纪在十里八乡算得上是大龄剩女,这让她心里很是不舒服。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她打算为自己盘算一桩好一点的婚姻。
既然年纪差不多的没什么可选,那就往年纪大一点的找呗。
她相信以自己的美貌和能力,去自服一个个年纪大一点的优秀男人应该不成问题。
于是她开始在十里八乡,甚至在万中县城里活跃起来,尝试着勾搭那些一看就是“成功人士”的男人。
虽然秦明珠模样算不上特别好,但打扮出来还算清秀,最最主要的还是二十多岁的年纪还是很年轻的。
曾经的扎根乡下的知青,考出那些永远不想再回去的偏僻地方的不少。
而现在这个时间恰好就是七七、七八届高考考生毕业之后。
万中县城里就有部分有这般经历的大学生,秦明珠打的就是这部分人的主意。
可她没有想到,好不容易认识一二个,结果对方听到她是乡下的之后,连个多余的眼神都没给她。
这是赤裸裸的被歧视,秦明珠怒极,她决定自己非得找个牛掰的一点的大人物当靠山。
到时候把那些看不起自己的、对自己不好的人统统踩在脚下,狠狠的羞辱他们。
怀着强烈的阿Q精神,秦明珠从城里返回花溪村。
这一条路天天都有人走,她自己也来来回回这么多年,是以她从来不担心路上会有什么不安定因素。
凡事都有例外,这一次不知道是因为她运气不好,居然碰到一群抢骨头的狗。
秦明珠再傻也不会去跟一群狗一般见识,她小心翼翼的远离这群狗,打算绕到这些狗的前面去。
可是天不遂人愿,抢到骨头的那条狗好死不死的跑到她身边,将她当成躲避其他狗的盾牌。
秦明珠连忙往前跑,想要离这些狗远远的,可那叼着骨头的狗就是不肯放过她。
这让她非常愤怒,在跑的过程中从地上搬起一块石头来吓唬跟着她的那条狗。
那狗很有眼色的停了下来,秦明珠很是满意的转头继续往前狂奔。
一边跑还一边回头看那狗有没有追上来。
不过眨眼功夫,那叼着骨头的狗居然没在她的视野中,这让秦明珠感觉有点不妙。
此时她心里祈祷那群狗能够在找不到那叨着骨头的狗之后四散开来。
作为一个地地道道的花溪村人,村里养狗人家并不多,一个是曾经有疯狂咬人至死的案例,另一个就是有人私底下打狗吃狗肉。
秦和平家原来是有狗的,后来秦俊杰结婚时担心咬着客人被送走,结果却不小心被人捕去再没见着。
若是一条狗的话,秦明珠还不会怕,可那一群狗,秦明珠如何能不忌讳。
那些极有可能是最防不胜防的流浪狗,可越是害怕什么就越是来什么。
仅仅是一个小拐弯,却让她心里一下子感觉安全许多,因为那些狗从她的视线里消失了。
可不想她高兴得太早,这路本就是土路,略有些凹凸不平。
她这一扭头一高兴,整个身子还在惯性往前,脚下踩着个小石子便华丽丽的摔倒。
土路,摔倒也没什么,拍拍身上的尘土站起来继续走就是。
可秦明珠之前手上拿的石头并没有扔掉,刚才她摔倒的时候,手里的石头则呈抛物线往前坠落。
随后“嗷呜”一声,似乎是砸中了什么小动物。
秦明珠正吃力的从地上爬起来,暂时顾不上去想那似乎有点熟悉的声音是怎么回事。
正文 第287章死得真冤
秦明珠还没有完全爬起来的时候,就觉得四周似乎有些怪异。
她警觉性的抬起头,就看到前方是刚才那叼着骨头的狗,而那狗的腿此时正血淋淋流着血。
就算是再迟钝,秦明珠也明白自己手中的石头刚才飞出去砸中了那条狗。
活该,秦明珠心里想着,不过看着那狗一动不动。
她又寻思着要不要把这狗给拖回去吃狗肉。
回头再看了看,之前的那群狗连个影子都没看到,她还侧着耳朵听了听声音,也没有。
既然没有后顾之忧,那眼前的狗肉不要白不要。
秦明珠身上挎着军绿色的小包,此时正好拿来当绳子去勒死那条狗,然后拖回去。
打定主意之后,秦明珠快速朝那条狗行去。
那狗伤了腿,挣扎了几下都没能站起来,嘴里“嗷呜”的叫着,声音却低了下去。
秦明珠看在眼里,听在耳里,越发的觉得那狗已是穷途末路,自己一根手指头都能碾压。
当她走近后,正要用小包带着去套狗头的时候。
电光火石之间,那狗跳起来咬向秦明珠的脖子,那速度快如闪电。
秦明珠只来得及大吼一声,“啊!”
秦明珠早在那狗扑向她脖子的时候就站立不稳,在狗咬上她肚子时向后避时由于脚步不稳,直直的向后倒到地上。
她从来不知道一条奄奄一息的狗会有这样能耐,她顾不上倒地的疼痛,拿着包的手赶紧放下包,想用手把狗给扯下去。
可那狗死死的咬着她的脖子,被她的手扯得伤腿更痛的时候,那狗松开口后又重新重重咬上去。
秦明珠此时简直目眦尽裂,她怎么可能会被狗给害死,绝不可以!
她不管不顾的想要把狗给扯下去,可那狗疯了一样拼命咬她。
危急之时,秦明珠智商依然在线,她的手从扯狗扔掉的动作变成去卡狗脖子。
狗的力气那有她大,不一会儿就被她卡死。
可她也没好哪里去,脖子上包括下巴被咬得一塌糊涂。
扔掉手里的那条狗,她觉得自己伤势重,应该立刻、马上往万中县城赶。
让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她的血,还有那条狗的血,巨大的腥味把之前的那群狗给吸引过来。
秦明珠被突然出现在眼前的这群狗给吓一大跳。
“走开,走开。”她一边嚎叫着,一边把卡死的那条狗给扔过去。
这一举动一开始把那些狗给吓得四散退下,可下一刻。
那些狗又围了上来,它们没有马上攻击,但却让受伤的秦明珠愤怒。
她的血亦越流越快,因为她所有的注意力都已经被这些狗给牵住,根本没有时间静下心来去想血还没止住这样的事情。
渐渐的她的眼神有些模糊,而她倒下的地方还没有离开小拐弯。
这里不是大马路,大多数步行的人喜欢从这里抄一小截近路而已。
这样一来,大路上人的视线根本看不到倒在地上的秦明珠。
她的旁边又是一群狗,更是没有人愿意往这边过。
人和狗斗,这不开玩笑么,斗得过是应该的,斗不过还会被嘲笑。
更何况这是一群狗,一群啊,一只的话还有人打主意,一群狗则没人想去招惹。
毕竟这个时间点路上人不多,偶尔想要往小拐弯走的不过是单人或是双人。
成群结队的人更喜欢大马路,是以秦明珠被发现的时候已然没了气息。
至于她以为的那条狗,实际上是狼,不过就是太脏又不够强壮,外表上看上去不明显。
秦明珠的模样没有人忍心看,甚至于发现的人并没有认出她来。
还是警察最后查证到花溪村,然后才将秦明珠的身份给确定下来。
整个花溪村的人都哗然,大家对那些无主的狗更是恐惧,还由此引来一场浩浩荡荡的除野狗运动。
乡下养狗人家也都把自家的狗套得牢牢的,没人再敢随意把狗给放出门。
秦明珠的事情尽管有警察介入,可她家里并没有人为她出头。
这等于是默认她被害一事是倒霉遇到狼和一群疯狗,那自然没有人吃多撑的会去折腾。
警察很快结案,然后把遗体还给秦明珠家人。
钱珊珊听说的时候,秦明珠已经被家里人挖坑给埋掉。
她这般还没有嫁过人的姑娘家,在下葬的时候是最被歧视的。
再说秦明珠家里的钱都被她自己给挥霍掉,家里那还有钱为她风光大办。
赵三元到城里来给钱珊珊说起时,她的心里还是有点害怕。
因为村里有一种流言说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秦明珠是坏事做太多,所以才下场凄惨。
往日里花溪村碎嘴妇人都收敛不少,主要还是秦和辉与秦明珠的例子太过鲜活吓人。
“那一家子都是坏水儿,现在都遭到报应,这是老天有眼,弟妹,你以后也不用再担心她背后使坏了。”
赵三元可是知道秦明珠几次三番的设计针对钱珊珊,否则她才不会没事找事跑来说这些。
要知道她说的时候心里还是害怕的,可为了讨好眼前之人,她觉得自己还是蛮拼的。
钱珊珊第一个念头就是,这会不会是自家爸妈安排的一出意外?
她的心里在打鼓,被狗或狼给咬死,这也太残忍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