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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甜妻宠入怀-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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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弄得徐桂花心底都在抱怨,但是她也不大会做饭,这个家一直是王玲和王秀英做饭。
    而王秀英心底高兴,本来打算自己来做饭菜,招呼王玲的嫂子和弘思莲,但是却没想到弘思莲却表示,自己会做饭。
    这让王秀英有些意外的同时,却是不知道出于什么心态,居然点头同意,而且还让人拿来不少的食材,想看看这个弘思莲的手艺到底怎么样。
    厨房里正在忙碌着,王玲的嫂子正在陪王玲在房间里说话。
    “我这妹妹做饭的手艺,吃过她饭菜的人,没有不说好的,那是一绝,保管你婆婆满意,就是你跟我说的,徐向阳和乔木兰定亲的时候,他真的拿了好几百出来了?”
    王玲的嫂子压低的声音问。
    “这还有假,我亲眼看到的,我是那种说大话的人吗?徐向阳在部队可是当大官的,你不知道,可以随军,去县城,而且他在部队里,也不需要花钱,哪个女人跟了他,那可是掉进福窝里去了,再说了徐向阳的人才,那也是万里挑一的……”
    王玲酸溜溜的说了一句,此时心底却有些恨意,想着那徐向阳真是很优秀的人。
    看中谁不好,偏偏就看中的乔木兰。
    而那乔木兰太不好对付了,想想就心里不爽,凭啥她就能得到那么好的男人?
    所以她在知道弘思莲小心思的时候,不是反对,反倒是怂恿甚至是鼓励的,并且把徐向阳对乔木兰的那些表现都说了出来。
    说的王玲的嫂子一愣一愣的,甚至两眼放光,虽然他们知道部队里的福利好,条件好。
    但是没想到徐向阳手里会那么有钱,而且对女人那么舍得?
    怎么看,这都是一个金龟婿。
    只要是钓起来了,弘思莲那就一辈子不愁了。
    而在厨房里的王秀英,有些吃惊的看着弘思莲,虽然她说过自己会做饭。
    但是在王秀英眼里,没有几个女人说自己不会做饭的,包括陈娟,她还不是说自己会做饭。
    但是那做出来的饭菜,能吃吗?
    反正吃了是饿不死,但是绝对不能和乔木兰相比,乔木兰那手艺,徐家的在心底默认第一!
    王秀英再不喜欢乔木兰,但是有一点不得不承认,乔木兰曾经在徐家做的饭菜,曾经征服过所有徐家人。
    那简单饭菜,却让人感觉到前所未有的美味。
    但是这个弘思莲简单一个韭菜炒鸡蛋,居然香气四溢,整个厨房都弥漫着诱人的香气。
    这让本来不大喜欢吃韭菜的王秀英,都想先尝一尝,但是她的习惯让她还是按耐住了。
    接着就看到那弘思莲又炒了一个腊肉萝卜,还有一个青菜,一个凉拌豆腐,一个莴笋丝!
    等到这几个菜端上桌子后,大家都是眼前一亮,那些菜看着真好看,红的绿色黄色,看起来就像是那些大厨做的菜。
    连起床的王玲,也是惊呆了,而那徐桂花直接就喊了出来。
    “天啦,这菜做的也太漂亮了……”
    徐桂花夸张的惊呼声,让弘思莲脸上闪过一道得意之色,但是很快就消失不见了。
    “桂花姐,你是故意逗我吧,快,大家快尝尝,做的不好,大家可以提意见,我下次一定改进……”
    弘思莲的表情特别认真,看起来那么诚恳,而等到王秀英夹起那盘韭菜炒鸡蛋的时候,一脸的满足。
    实在是太好吃了,真是让她意想不到!
    现在这孩子,能做饭,还能炒出这样好菜的可真不多了,特别是徐家人,曾经吃过乔木兰做的饭菜。
    就更能察觉到,这弘思莲的手艺不在乔木兰之下,这让王秀英是喜出望外。
    “好孩子,真是一个好孩子,以后没事的时候,多到我们家来玩,反正都是亲戚……”
    王秀英笑容满脸的说了一句话,在看弘思莲的时候,就是越看越顺眼。
    不过,厨艺好,其它的方面还是要看一下的,至少也要能让向阳觉得喜欢,或者这孩子也喜欢向阳才好。
    要真是那样的话,王秀英甚至浑身轻松起来,甚至她现在都不担心徐向阳知道她的事情。
    只是向阳很死心眼,万一,他不肯和乔木兰断掉,那该怎么办?
    

第727章 约定

  这种念头是一闪而过,但是王秀英心底还是满心的欢喜。
    她觉得高兴,最起码是发现,原本担心的问题,其实还有办法解决了,最少想打瞌睡的时候刚好遇到了枕头。
    这个弘思莲也挺不错的!
    王秀英看弘思莲的目光,就带着几分的赞许,而一边正在夹菜的徐桂花,也是不住的点头。
    她嘴里还包着一块腊肉,筷子又夹像那凉拌豆腐,这菜的味道好,昨天都没有吃好的徐桂花,馋的不行了!
    这会拼命的夹菜,恨不得一口就把自己的给塞满。
    一边塞,一边呜呜的点头。
    “好吃,真的好吃,比那个乔木兰做的菜都好吃,比我们去镇子上饭馆里吃的也好得多……”
    徐桂花这样一说,不但是弘思莲,甚至王玲都觉得脸上有光,笑的嘴巴都合不拢。
    “那可不是,我这妹子在王家村,可是最能干的,她不但会做饭能做家务,关键是还识文断字,对家里的老人也是顶顶的孝顺,村里人一提起她,谁不会竖起大拇指称赞一个好……”
    王玲的嫂子把弘思莲夸成了一朵花,说的弘思莲的头都低下来了,而王秀英不住的点头。
    “孝顺好呀,我就就是喜欢孝顺的姑娘……”
    王秀英这话一说,一边的徐桂花赶紧接话。
    “可不是,现在有几个人像那乔木兰……”
    徐桂花这话一说,桌子上几个人都露出会心的微笑,那种微笑像是有了什么约定一样。
    但是谁也没有挑明。
    金家此时屋子里弥漫着一股子香味,因为家里炖了一只鸡,而乔木兰则把那些河虾都烤干了,上面撒了一点盐花,微咸的干虾肉很紧,剥开虾壳嚼着吃却很香。
    阿财本来都嫌弃这些干虾的,但是经过乔木兰烤好后的干虾,却是异常的美味。
    只是尝一口,他就有种停不下来的感觉,时不时会拿一把在手里剥着吃。
    “这虾还真香,晚上我在多搞点,也不知道原来河虾烤干会这么好吃,真香……”
    阿财意犹未尽的塞进嘴里一只剥好的干虾。
    这种河虾的个头大,哪怕剥掉外壳和夹子后,依旧有一大坨紧绷的肉,非常都有嚼头。
    家里的孩子,都爱上这种味道了,阿财琢磨着,在家的这几天晚上,多弄一些干虾带上。
    说不定去了县城后,会想家,不过最多想的就是家里的好吃的。
    “你个吃货,多弄点,到时候大家都有的吃……”
    乔木兰笑着,心里暖暖的,说阿财是吃货,其实自己也挺贪嘴的。
    实在是这新鲜的河虾烤干了,真的很好吃,那是二世都没有过的美味。
    很香呀!
    乔木兰和阿财正在说话的时候,看到王春莲又从门外走进来,这让本来兴致勃勃的阿财,一下子索然无味。
    这王春莲,一天差不多来金家几次,开始还好,时间长了,阿财都觉得像是苍蝇一样,让人头疼心烦。
    可王春莲并没有这种感觉,她是大咧咧的走了进来,有些眼馋的看着阿财手里的河虾。
    “这虾能吃吗?要不,我也想尝尝……”
    王春莲以前虽然并不讨人喜欢,但是却没有现在这种厚脸皮,遇到好吃的,居然直接讨要。
    阿财脸一黑,没有说什么,却依旧是很大方的装了一碗干虾,让王春莲坐下来吃。
    从内心上来讲,阿财还是善良大方的。
    “哎呦,这虾挺好吃的,在县城里买着带回来的吗?村里就没这么好吃的东西,还是县城好呀,难怪阿财你不想回村……”
    尝了一口干虾,王春莲夸张的声音响起来,阿财虽然不想和她说话,但依旧忍不住开口了。
    “这河虾都是在村里捞来的,你家韩四狗在家闲着也是闲着,你让他自己做一些鳝鱼笼子,不但能捞住河虾,还能抓鳝鱼,也能改善一下你家里的情况……”
    金顺利的家里,最开始就是半夜起来捞鱼捞虾卖,情况一天才比一天好起来。
    而后金老五也跟着金顺利捞鱼虾,所以金老五家里也慢慢殷实起来。
    干这个,只要是人勤快不懒惰,积少成多,还是让人很有干劲的!
    “啊,这弄鳝鱼和河虾,也卖不了多少钱,谁要呀,在说,这不是大半夜的得起来干活,四狗睡不好,他肯定不乐意的,阿财,我们是表姐弟,你就和舅舅说一声,让四狗去镇子上学开车,以后咱家的日子肯定会好起来……”
    王春莲轻描淡写的说了一句,这干虾好吃,可架不住韩四狗和王春莲都懒惰。
    这不管是下鳝鱼笼子还是收笼子,都是要赶早,甚至半夜都得起来,又脏又累又睡不好。
    所以,韩四狗才不会干,王春莲就更不会舍得吃这个苦。
    她今天来的目的,还是想让韩四狗,被村里送去学开车,司机,那才是最好的职业。
    “春莲姐,这事情我不懂,我回村是有正经事情要办的,我想留在县城读书,我爹不让,想让回来,你的事情我真的帮不了忙!
    ”
    阿财一听到王春莲说他辛苦的话语,心里就有些不以为然,果然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这样的人,难怪有那么多陪嫁,还把日子过成这样,真是活该!
    “啊,你还要呆在县城读书?你傻了呀,读那么多书干嘛,最后还不是回村里当小学老师,洪老师是个姑娘,你难道要和她一样,她都二十多岁,还没结婚,你可当心,你以后连媳妇都娶不上,早点回村,还能挑个水灵的媳妇,就你家这条件,回村里肯定比在县城好的多……”
    王春莲一听到阿财的话语,一边剥着虾仁吃,一边评头论足的,以她看来,阿财就是个傻子。
    老实的要命,要不以前自己咋看不上他?
    就他现在这家里条件,父亲在当村长,家里日子过得红火,赶紧娶一个年轻的姑娘成家立业是正经。
    这才是大事,都十七八岁的男人,还读什么书,难不成他还想考状元,真是笑话死人了?
    

第728章 我情愿一辈子打光棍

  王春莲嗤之以鼻的模样,却是让阿财心里不满。
    在抬眼看此时的王春莲,挺着个大肚子,二脚叉开坐着,非常的不雅观。
    而且身上还散发着一股子有些难闻的味道,估计她自己都闻不出来。
    头上都有些打结,看着黏糊糊的脏兮兮的油乎乎的,而子她头发上,还有一个疑似饭米的白色东西,被碾碎了粘在她的头发上。
    看的阿财一阵恶心,在看王春莲身上,一件衣服已经看不出原本的颜色,袖口和脖子那里,都是油乎乎的污垢还散发出一阵放光。
    看到此时的王春莲,阿财心底想起,去年的时候,父亲还要死要活的,非要自己娶王春莲。
    母亲开始反对,最后也妥协了,自己差点稀里糊涂就答应了,还是木兰借口自己要去县城学习,才把他带离了村子。
    在县城呆过一段时间后后,人有了见识,就知道,父亲的想法有多么顽固不堪。
    像王春莲这样的人,不是穷的缘故,是因为思想和见识拘束住她,让她才变得如此不堪。
    幸好当初的木兰反对,要是自己娶了王春莲,后果不堪设想。
    一想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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