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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有人爱情圆满,她想为什么他那么好,却不能在出生的时候就遇见自己爱人,从一开始就只有甜蜜呢?
看到有人终究梦想落空,她想他的人生是不是也会这样,不断重复得到和失去,最想要的东西总是不属于自己?
看到有人在街头踉踉跄跄,坐在空寂的屋子大哭,她想他伤心的时候有没有人陪,现在是不是已经好了?
以前她做过一次圣母,她以为她是为了许芝,多年后她还是圣母病复发,只是因为他。简直要了命。
日复一日,她终究联系他。
他的电话没有变,他的声音没有变,阿细在这边说“喂,”他就能叫出阿细的名字。
总有人说,爱要克制。
阿细克制这样多年,那一瞬间,终于无声痛哭。
爱一个人,喜欢一个人,和一个人在一起是三个不同的概念,很多人从未察觉,而察觉的人才知道那心里空落落的一块是灵魂深处的不圆满。
和谢欢重新建立友好关系之后,阿细很长时间都自怨自艾,觉得没准自己要这样可悲地过一辈子了,终其一生做个老姑娘,死的时候白发苍苍坐在摇椅上,心里藏着最初遇见他时的画面,低声唠叨说不知道他过得好不好。
但是事情发生了变化。
他们会聊天,说很多的事情,新的事情,而不是嚼口香糖一样回忆过去。他们会讨论,一些工作上的建议,一些让生活变得更美好的小窍门。他们会提起一些其实无关紧要的东西,突然变化的天气,路边偶遇的行人,昨天晚上看到的那一颗星星。
再往前一步,只要再往前一步,阿细知道,也许他们就会在一起。可是,一直有什么在阻止她。
可以想象一下,如果她和谢欢在一起,那些熟悉她和许芝的老朋友们会怎么说?
可以想象一下,如果她和谢欢在一起,以后许芝出现在他们的生活里会发生什么事情?
更何况他们虽然相处得很好,但不代表谢欢想要和她在一起,她贸然往前走可能会毁掉现在的愉快相处,这是她最舍不得的。
阿细患得患失到几近绝望的地步,越绝望却又越甜蜜。
而谢欢,也将要来到这个城市。
事隔经年,他们再见面。
谢欢来这里是出差,有一个会议要参加,有两天的假期可以自由安排。他早早与阿细说了日期。
他们故地重游逛学校,天上的光照着树影斑驳,时间好像又回到那个以前。阿细看着谢欢,想的竟然也是那时候的心愿:好想就这样停住时间,好想就这样走到白头,好想说我爱你。
身边有人路过,竟然是大学同学,她高声唤阿细,冲上来拥抱,眼睛溜向谢欢,拖着调戏的嗓子问:男朋友啊?
阿细的脑子霎那之间被抽光了所有的氧气,几近一片空白。
而谢欢却已笑着说:“是啊。你好。”
那一年之后,阿细和谢欢结婚。
事情好像总是很难,我们百倍规划千番思量,以至于畏首畏尾,其实,在那一瞬间冲破云层,就可豁然开朗。
也就是在那场婚礼,我认识了阿细。
每一个陌生来电我都以为是你
自从阿朝找了男朋友,她便尽心竭力要给我介绍对象。大约因为素日我黏她黏得紧,乍然丢下我,她心有不安。她的男生朋友和她男朋友的男生朋友都很多,品质也很不错,于是我比别人提早了两年进入相亲状态。
但相亲结果并不太理想。
拒绝了第三个再次约会的邀请,阿朝气急败坏地问我,到底喜欢什么样的男生?不满他们哪里?
我不满他们哪里呢?无非是,这里不如他,那里不像他。
我喜欢那个人,很多年了。
按理说,我应该称之为暗恋的,不过十几岁的小姑娘哪里能把心动的痕迹掩埋得滴水不漏,所以我就单方面认为也算彼此心照不宣了。
认识他的时候,我刚刚考进市里的重点中学,拖着粗粗笨笨的大袋行李搬进学生宿舍。可能是我一个小个子拖着大包显得过分可怜,于是在我哼哧哼哧前行时,有人在我身后拎起了我的包。
我回头就看见他亮着一口大白牙,笑:“我帮你。”
那个年纪的男生大半都还没有绅士风度,于是他一身白衬衫都仿佛有了圣光。
而且那么巧,他竟然跟我同班。
他站在讲台上自我介绍,大方又机敏,更把其他人衬得像个土鳖。很久以后我在想,大约那一瞬间,没有哪一个女生不会喜欢上他。
他姓孔,我便在心里偷偷叫他孔雀。
他也确实如孔雀般漂亮骄傲,出尽风头,爱死了炫耀。
不太客气地说,初中时候的我相当有锋芒,长得不错,学习又好,脾气也傲,既幼稚又早熟。很多同学都不喜欢我。
但是孔雀是与我截然相反的人,他是班里的万人迷。
他不仅能和男生打成一片,也很会讨女孩子喜欢。他会赞女生的样貌,会耍赖卖乖逗人笑,会时不时展现一下令人惊讶的小绝技,会有说不完的新奇故事唱不完的小情歌。
这样一种人,往前一步就是玩弄人心的花花公子,往后一步就是温柔多情的古典绅士。我至今也不知道他是哪一种。
我跟阿朝说起他,阿朝咋舌,说我真是有颗出乎意料的少女心。
确实少女心。
少女时期很多人都迷恋过这样的对象:日韩团体里的帅气爱豆,小说故事里的完美男神,楼下操场里打球的坏坏学长……盲目又愚蠢,做了很多傻事,伤过很多心。但是大部分的人都很幸运,很快就从天真的幻梦里清醒过来。而我,却在这份单恋中迷了路。
我自认为既不天真也不愚蠢,我对孔雀的喜欢,既轻又浅,不足以叫我为他做什么疯狂惊人的傻事,甚至不足以叫我对他表白。
但是这份喜欢绵延而漫长,而我很久以后才明白这一点。
我跟孔雀一直同班,连文理分科他都成了班里为数不多留下来念文科的男生之一。
久而久之,我竟同他成了这个班里为数不多的老同学。甚至还做过一段时间的同桌,关系渐近,到近乎是可以坐下来聊天的朋友了。
我知道他在外校有个小女友,我知道他非常得意于自己的招蜂引蝶;我知道他会躲在厕所抽烟,也知道他会为数学考试痛失三十分而气个半死;我知道他写得一笔好字还能自己做蛋炒饭。
那时候我们学校每周只有周日下午放半天假,我常常一个人坐在草坪旁边的长椅上戴着耳机发呆。
我们中学在一个山坳里,满眼都是青山绿树,只有校园里架着的电线杆,将灰蓝色的天空切割成几片,电线上常常停着不知名的鸟,三三两两,而后飞过。
等到天快黑的时候,孔雀就会和一帮打篮球的男生从我面前路过,搂着篮球去食堂。
他们既不觉得累,也不觉得自己身上又脏又臭。
路过的时候,孔雀一般都会和我打个招呼,有时候会说两句话。诸如:怎么没去看我们打球?听什么呢?去吃饭啊?
我也并没有需要更多。
后来看书,说金岳霖喜欢林徽因,为她终生不娶,郭襄爱着杨过,所以孤独终老。这两人的结局听起来都非常凄惨非常倒霉,可偏偏大家好像还赞赏为美德,心向往之。
很久之后,我才知道这些故事都是大家以讹传讹的假话。
金先生有过几个女朋友,也打算结过婚,只是没有结成。郭襄,郭襄倒是没结婚呢,可是峨眉派本来就不时兴掌门结婚找老公的,灭绝师太也没结婚啊。
默默惦记一个人一时是一回事,很久是一回事,一生那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
我并没有一生都想念一个人的觉悟。
阿朝知道孔雀这个人以后就一直劝我去参加我从未去过的同学会,认为我现在所存有的孔雀形象全是少女时期的光环加持,如今在我们大学城的洗礼下,就知道那时看他好只是因为目光短浅,见识少。
阿朝拼命向我描述孔雀如何掉毛秃头大腹便便满脸爆痘形容猥琐,以期用强烈的画面冲击形成视觉映射,让我对这人产生厌恶恶心想吐的条件反射。
我不知道这有什么心理学依据,但不过那阵子我确实食欲不振了很久。
同学聚会我一直没去。
其实我并不是再没见过他。
大二那年过年回家,我坐在卧铺车厢,一上车爬到上铺睡了一觉,等我蓬头垢面爬下来准备吃点晚餐继续睡的时候,我听到有人在叫我的名字。
他叫了我两声,我才回头。
我本来以为这是错觉。
但确确实实是他坐在过道的椅子上。他穿着衬衫,敞着外套,背靠着窗口,笑盈盈地看着我。他以前刘海微长,是刻意耍帅的发型,现在换了清爽利落的短发。
他的脸比原来瘦了些,晒黑了些。
他依旧很熟络地跟我打招呼,问我电话号码说要以后常联系。其实我的电话一直就留在高中qq群组里的记录,从未改过。
我给他留了电话,聊了一些老同学的近况,还有毕业后的打算。
我们虽然在一个市,但是我在小县城,他在市里,我们连下火车的站点都不一样。
下车的时候,他挥手说:“以后常联系。”
我停了一下,也说了句常联系。
他当然没有联系我,连过年时节群发的短信也没有我。
我也没有联系他,我从来不发群发短信。
寒假期间,我去学了开车。
教练是我表哥的熟人,没有好意思敞开来骂我,憋着教了我两周,哐哐哐地摔了车门跟我说:“你还是不要开车了吧。你这不知道踩刹车的毛病改不了,总不能每次停车都靠撞柱子吧。”
两个人在一起,如果从头走到尾,那就总要有一个人喊停。
但我一个人开着车行驶在漫无边际的旷野,没有转弯,没有路障,没有前方的飞来横祸,没有坐在副驾驶帮我拉住手刹的人。
我也有遇到过一个很心动的男生。
是一个和孔雀完全不一样的人。
我遇到他是在图书馆,他大概是做勤工俭学协助整理图书,推着堆满书的小车把书放回书架。
那时候我借书漫无目的,也想偷懒,便专门去挑那些刚刚被还回来还放在推车上的书。
其实像我这样的人其实应该挺讨厌的,但是他耐心很好,从不着急,他常常把我淘汰的书都放回书架之后,就坐在窗台上晒太阳,等我把手里霸占的书挑完。
他像一只猫,安静自持,又有点冷淡。
阿朝知道我对这个男生有点好感,便撺掇我去接近他,被我拒绝之后,她干脆自己一马当先去打听了这个男生。
可是,阿朝把那张这写着他名字和电话号码的纸条递给我的时候,我却没有接。
我看着那张纸条,指尖发麻,后背冒汗。阿朝挤眉弄眼地把那张纸条夹进我的书里,但是从那以后我再也没翻开过那本书。
因为那一瞬间我想起了孔雀,我想起这么多年我都还在喜欢孔雀,我害怕得要死,心虚得要命,几乎要发抖。
我跟阿朝说,我并不痛苦,也不愚蠢,我只是觉得有点孤独。
这世界有人单恋,有人等待,有人至死不渝难忘前任,这些都是很寻常的事情。
有一阵子我也下定决心要忘记他。
我力图避开所有会让我联想起他的东西。避开有人在砰砰砰运球的篮球场,避开树影下一片青绿色的草地,避开校园里穿着白衬衫翩翩而过的男生,避开校园广播里突然响起的big big world,避开鲁迅文集里忽然翻到的《孔乙己》那一页……我闭上眼睛,光慢慢窄成一线,黑暗里浮现他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