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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好霍同学-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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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作为警方,也是最讨厌碰到这种民事纠纷案例。尤其最讨厌碰到这种两头都不让的人…
  店主还好,最起码愿意掏点钱赔偿。
  但这王女士就实在是过分!说5000块就5000块,一分钱都不让!
  这种固执又黏巴的中年妇女,最是惹人讨厌!
  以至于协调到现在,连警方都开始神烦这位中年妇女了。
  即便警方发了火,拉下脸色说了这种话,王女士依然不依不饶,不可能退步半分,“反正我不管。这店里要是只赔500块,那剩下的就都让他赔!我昨天才新买的手机,票据单都还在我包里揣着,今天就给丢在这店里了!就问问这火气谁咽得下去!我不管,你们自己两方协调好,各掏一半也行,店里掏2500,你掏2500,反正你妈也在!”
  最后一句话里的‘你’,指的就是韩磊。
  王女士说这话时,视线不止瞥了韩磊,还瞥向了韩磊的母亲,赵秀琴。
  赵秀琴可被她气的大气直喘,咬唇不爽,“关我儿子什么事!我儿子好端端的接客,他这种脾气都能主动迎你已经做的很好了!你少在那边恶心人!你手机丢了,你自己就不用负责么!”
  韩磊更是坚持接话,“我不赔,一毛钱都不掏!”
  王女士更是气得直指韩磊,“你的包都没掏出来给我看过呢,保不齐我手机就在你包里!你还不赔!我告诉你,你是赔定了!”
  韩磊更坚定道:“我不会把任何东西拿出来给你看!谁都别想侮辱我的人格!”
  在这一点上,韩磊格外坚持,坚决不将他的东西掏出来给王女士看。
  其实对于某些人而言,尊严与人格大于一切,更是大于金钱。
  因此,韩磊不肯在这一点上让步。
  尽管警方也劝过他,让他配合调查,他就是不肯。
  也因为他一直不肯拿包,因为他不肯退下这一步,于是也惹来不少怀疑。
  一边的赵秀琴从头到尾都在劝他,“儿子,你就把包拿出来给她们看看啊。要不然她一直拿着那包说事,你没拿就是没拿啊!底气要足,咱们家又不缺他那么个5000多块钱的手机!你自己用的还是今年刚出的苹果机,是吧!把包拿出来吧!”
  一边,双手抱胸,坐在小沙发上的韩菲仪也看不下去了,很是不耐烦的开口插话,“妈都让你拿出来了,你就拿啊!关键时刻这么心虚干嘛!不是你做的事为自己证明清白不行吗?”
  “他就是不敢!”
  王女士也就这一点各种作,“警察同志,就他这样子,他是不是必须得赔!店里不肯赔的,剩下的就让他赔!本来事情也就是他惹出来的,要不是他突然找我说话,我手机也不会丢!他就得赔!”
  “我不赔,也不会拿任何东西出来给你搜!”
  韩磊依然这般坚持,固执如牛!
  此时,连店长也开始有点怀疑韩磊了,“韩磊,你惹出来的事情你要解决啊!你这样一句话撇得干干净净,让事情怎么解决?作为一个男子汉,你要为自己闯出的祸负责,好吧!”
  韩磊气的伸手拍桌,抬高音量反驳店长,“她手机掉了,倒成我闯的祸了?我一没拿二没偷的,我干什么了,要被她这样侮辱!”
  韩磊的脾气也上来了…
  其实他已经隐忍很久了…
  他本是个性情淡泊的人,凡事都能忍人三分。
  在人生中大概也是头一次遇到这样咄咄逼人的人,这样咄咄逼人的情势,这样咄咄逼人的事情…
  狗急了都会跳墙!
  更何况韩磊还是个血气方刚的年轻人。
  韩磊一上火,店里的局面难控。
  本是一个人难控制,现在变成了两个人难控制…
  此刻,警方已经被这三方搞的头大了一倍。
  小警员吸了口气,揉揉太阳穴,抬手直说,“行了。你们不需要再私下和解了,现在跟我去警局做笔录。之后,你们该告谁告谁,各自的委屈向法官说去,中国法律能解决你们这堆烂事儿!”
  在警方说完这段话后,王女士又要开口说些什么东西,恰好在这时,于桑知忽然从女装区走到这边,及时开口:“我刚查完相关法律,你们想接受一下科普吗?”
  “第一。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之相关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于桑知照着手机上查到的相关律法读给众人听。
  读完,并继续往下解释,“这段律法的意思是,王女士在我们店里丢了手机,若经查证不是我们店的店员所为,且我们店员无人知情的情况下,我们店不需要负大部分责任,大部分的责任在王女士个人,因为是王女士未保管好自己的个人财产。”
  随后,于桑知又伸手指向墙上四处张贴的【温馨提醒】标签,说道:“作为店家,我们店有提醒各位顾客保护好个人财产的责任与义务。而我们店内的墙面上,四处贴着‘温馨提醒’,提醒各位顾客保护好个人财产。王女士可以说我们店的店员没有口头提醒你,小心你的个人财产。但仅仅是这一点,我们店里要承担的责任便更小了。你5000多块的财产,是你自己意外丢失,我们店家主动赔偿你500块很是合乎法律,很讲究情面。更何况你还未在我们店里消费,在你未消费的情况下,我们店便是只赔你100块,或是1块钱都不赔给你,法律也不会判我们有责!”
  于桑知是个善于拿证据说话的人。
  因此,当她搬出相关法律来讲述这件事情时,顿时让店里头疼的众人了解到,原来现下的局势是这般清晰明了!
  这下,连警方都开始帮店里说话了,“听到没有,这件事你自己根本不占理,你还闹的那么厉害!”
  店长听到店里也不需要赔那么多钱,顿时,脸上的表情都明朗了,看向于桑知的眼神极为钦佩!
  因为此刻的于桑知,恍惚浑身上下散发着耀目光芒,宛如救星啊!
  边上,韩磊跟赵秀琴眼神也是定定的落在于桑知身上。
  韩菲仪亦是…
  他们虽是三母子,可此刻每个人看向于桑知的眼神中都带着不一样的意味。
  此刻的韩磊眼中,于桑知的智慧让她显得很有魅力,他看向她的目光很是痴迷…
  此刻的赵秀琴眼中,只觉得于桑知这孩子聪明机灵的很,又生得这么漂亮,简直人中之凤啊!
  此刻的韩菲仪眼中,却只认为于桑知太爱出风头!一副装腔作势的模样,令人恶心!
  当然,于桑知并不会在意任何人看她的目光。
  她之所以站出来,只是不想让韩磊受冤,不想让恶人得逞…
  其实只有她自己知道,看到韩磊被恶人指着冤枉侮辱的时候,她满脑子里都是去年霍风受欺负的画面…
  去年霍风被那么多人攻击时,她不在场,也帮不了他。
  所以现在,她同样看不了这样过分的画面…
  “这…”
  王女士被警察呵斥之后,也有些慌了,“就算是我要负责,可谁能保证他们不是贼喊捉贼?搞不好我的手机就是他们店里人偷的呢!你看这小子死都不愿意把包拿出来!就是这小子偷了我的手机!”
  于是,眼看着店里要脱罪了,王女士便又将这件事情指向韩磊个人。
  韩磊偏固执如牛,“我就不让看!凭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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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4章 姗姗来迟的风哥!(2)
  韩磊的坚决不答应,也成了众人怀疑的一点。
  这位王女士更是一直抓着这一点不放,甚至说了无数次,直指韩磊是小偷!
  周边所有人都在怂恿韩磊赶紧把私人的东西全部掏出来,证明自己的清白。
  可韩磊就是抵死不从!
  这是韩磊保护自己人格的坚持,也是韩磊最为固执的坚持!
  此时此刻,一边的小警员都熬不住了,直劝韩磊,“小伙子,赶紧把东西拿出来看看得了。什么人格不人格的,证明自己的清白才最重要!你要实在不肯拿出来,我就要实行我的权利了,作为警方,有权利让你出示你的任何私人物件。”
  “我就不!”
  韩磊坚决到咬牙,身侧的手掌捏的紧紧的,“谁都不许践踏我的人格!我说不会偷就不会偷!我不是那种人!我家里又不是没钱!”
  “那你就拿出来啊!”
  一边的韩菲仪早就给她这蠢弟弟也抛了好几个白眼,见他还这样说话,也是忍不住发火,“别人都欺负到你头上来了,你这样固执是不是有病啊!”
  “你才脑子有病!”
  韩磊一点不客气的吼了韩菲仪,似乎与她之间没什么姐弟情份,“我的事不用你插嘴!看不惯你就滚!”
  韩菲仪在众人面前被韩磊驳了面子,尤其是在于桑知面前,顿时,她气的胸口一阵起伏,直接从小沙发上站起来,几步冲到柜台前问店主,“他的包放在哪?他不拿,我去拿!”
  “你凭什么动我的东西!”
  韩磊一把抓住韩菲仪的手,直接将她往后一拽,拽到了他身后,“谁都不许动我的东西!什么是隐私权不知道吗!今天谁要敢动我的东西,我就是把事情闹大,也要把谁告上法庭!”
  韩磊这回是真的发火了,并且火冒三丈,那大手一挥,直接将柜台上的计算机、本子,笔筒,哗啦啦的挥到了地上!
  竟也开始撒泼了!
  这原本不大的一件事,却因为每个人有每个人的脾气,每个人有每个人的坚持而闹到了这步境地。
  这件事,也是暑期工生活中,对于桑知上的最有意义的一课。
  在这庞大的社会圈子中,确实有形形色色的人,确实有难以相处的两种性格,确实存在着太多矛盾难解的纠纷。
  很多时候,这种纠纷的存在,往往是因为双方都不肯让步,又或者是某一方退步之后,另一方依旧咄咄逼人。
  人际关系,确实是社会交际中,最难以处理的一个层面。
  “妈,你看看他什么脾气!他在心虚些什么!”
  韩菲仪力气不如韩磊,便直接同赵秀琴说道:“不就翻个包么,有什么好坚持的!把自己的东西护的那么紧,难不成还真偷别人东西了!”
  “你又在胡说什么!你弟不是那种人!”
  赵秀琴喝止了韩菲仪,同时,却也依然在劝韩磊,“儿子,事情都到这步境地了,赶紧把包拿出来吧。把你的东西都拿出来给人看看,妈始终相信你!”
  韩磊正想开口拒绝,可又在那时,于桑知抢先一步出了声,“还是那条法律。根据《民法通则》120条的规定,当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时,受害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王女士,你没有亲眼看到我们店员拿你手机,却一口一个栽赃陷害,指定我们店员就是小偷,现场所有人都是证人,连警官也是证人。如果你依旧这样确定他是小偷的话,等他证明了自己的清白,你需要赔偿他的精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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