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而此时,沈家郊外的别墅里,躺在床上的沈傲风,盯着手机看了半响,黝黑如墨的眸子犹如大海般沉静深沉。那丫头,和谁通话,竟聊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
次日一早,秦英差点睡过头,还好夏小麦及时将她从床上拖了起来,她才避免了迟到的厄运。
“小麦,今天下班你不用来接我。孟大哥约了我陪他出席宴会。”秦英一边拉开车门,一边说着话。
沈傲风有了新的未婚妻,她这个过时的‘妻子’自然不会有人来找麻烦。所以,夏小麦只是负责接送她上下班,保证她的安全,其余时间只要保持联系即可。
不会像韩冬那样,随时都跟随在她身边。
“秦英,记住我说的话,他不是个简单的人,在他身边,你要小心保护自己。”夏小麦认真的看着秦英,有些话,她必须对秦英说,但选择权却交给秦英。
秦英知道夏小麦是因为关心她,才特别警惕她身边的人,“好,我会记住。”
“……他有说在什么地方参加宴会吗?”夏小麦仍旧不太放心。
秦英愣了愣,随即朝夏小麦调皮的吐了吐舌头,“我忘记问了……”
人家麦子那么关心她,她竟一点警惕性都没有……她掀了掀眼皮,等待着夏小麦骂她没心没肺……
怎料,夏小麦只是伸手摸了摸耳垂,道,“这个小型的通讯器随时可以联络上我。不准弄丢或者擅自关闭。只要你带着它,我就能找到你。”
秦英的耳朵里同样带着一枚小型的通讯器,她伸手摸了摸,笑着点头。
夏小麦看着她走进亚美大厦后,才开车离开。
“秦英,我们聊聊。”秦英才刚走进办公室,便被唐慕拉进了总裁办公室。
“唐总,我们没有什么好聊的!”秦英不想让双方都那么难堪,跟着唐慕进了办公室后就摔开了他的手。
唐慕用身体挡住办公室的木门,“秦英,我那样做都是为了你好。沈傲风他欺骗你那么久,我只不过是说出了真相而已。而且,我们之前相处得很好,不是吗?我不相信你一点都不喜欢我?!”
喜欢他?秦英往后退了一步,目光清冷的看向唐慕,“唐总,我想我之前说得很清楚。我们只是上司与下属的关系。我并不希望讨厌你,请你让我离开。”
唐慕抵在门上的双手无力的垂下,颓然的问道,“为什么我不可以?”
秦英没有回答他,拉开门径直走会了自己的位置上。却用唐慕的问题问了一遍她自己--为什么他不可以?
说实在的,唐慕没有错,喜欢一个人,有错吗?只是,他用错了方法,喜欢一个人,是爱她,呵护她,而不是明知道她会受伤,还做会令她受伤的事。
唐慕是个幽默而风趣的男人,对待喜欢的女人,他也会温柔。只是,他的占有欲太强了,强到不顾对方的感受,只想一味满足自己。
与其说是爱人,不如说他更爱他自己。他是富家子弟,从小被人捧在手心里长大,得到别人的奉承与喜爱,是那么的容易和理所当然。
秦英是第一个拒绝他的女人,所以她才会让他特别留意,直到确定自己想要得到她。对她,他是喜欢的,却与男女之间的喜欢不同--犹如小朋友抢夺心爱的玩具,只为了满足内心的需求而已。
回到自己的座位上,秦英秀气的眉头微微皱起,反问自己,明知回来上班会引来唐慕的纠缠,为什么自己还要回来?
心底的答案,她很清楚。她在变相的折磨唐慕,思及此,她又觉得自己和唐慕又有什么分别?
一个因为喜欢而伤害对方,而一个竟然不喜欢,为何不断得干干净净……
思及此,秦英的大脑顿时清晰不少。她留在亚美的决定是不对的,或者一开始她能勉强自己相信她回来只是为了证明她不是那么容易被打败,但现在……
秦英的手指快速的在键盘上飞舞,一封辞职信飞快的显示在电脑屏幕上。她可以一走了之,但她没有这么做。她的原则不允许她做有始无终的事。
唐慕不会批她的辞职信,她知道。但是,至少今后他会认真看清二人的关系,不再夹杂其他私人感情。
秦英顺利的完成了一天的工作,到下班前几分钟,她竟自己的辞职信连同一堆资料抱进了唐慕的办公室。
“我今天晚上有一个宴会要参加,你陪我去。”埋头在文件中的唐慕抬头看了秦英一眼,在垂目将目光投向手中的文件中。
“只怕……不行。我今天与人有约,你可以叫陈兰陪你一起去。”秦英没有丝毫犹豫的拒绝,再将手中的资料堆放到唐慕的右手边。
唐慕抬头看着秦英,水月般柔软的目光里带着压抑的愁绪,“这是公事。”
他和她,只剩下公事了吗?他不想承认,却不得不承认。
“我知道。唐总并不缺女伴,不是吗?”秦英将辞职信放在了他面前,“或许,你觉得我应该这样做?”
唐慕瞪着眼前的辞职信,猛的站起身,拉住了秦英的手腕,“我不会准许……”
秦英早就料到他会这样说,于是准备好的另一番台词也有了用武之地,“那么,唐总请松开我的手。”
“我是你的秘书,只要是工作上的事,我不会拒绝。但是,参加宴会这种私人活动,没有规定一定要总裁秘书参加,不是吗?而且,这次的宴会时私人性质的,并非商业性质,所以……”秦英不用多说,唐慕已经非常明白她话里的意思。他无力的松开她的手,眼神无助的看着她。
他真的是个非常好看的男人,如果不是秦英心有所属,她可能真会因为他那样无助而忧郁的眼神而心软。
可是,没有如果!
秦英连多看他一眼的机会都没有给他,转手便离开了他的办公室。
唐慕无力的瘫坐在椅子里,揽眉陷入沉思中。
孟岩厥比预约好的时间先到了亚美公司楼下,当秦英走出公司大门之时,他已经笑眯眯的站在那里等候多时。
“孟大哥,你怎么来这么早?”秦英开心的笑着走向他,他的微笑很有感染力,每次看见他微笑,她都会忘记所有的烦恼,露出最诚心的笑容。
“等你呀!”孟岩厥疼爱的揉了揉秦英的头发,顺势掠过她高高束起的马尾。
“哦!”他离开车门,她乖巧的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
孟岩厥上了车就打转着方向盘,将车开上了公路。
“我先带你去换上晚礼服。”他笑道。
“去哪?不会是你家吧?”秦英俏皮的眨眼,随即又想起什么,“认识你那么久,从来没有去过你家,和你混得最久的地方就是咖啡馆……这么想来,我貌似一点都不了解你,孟大哥。”
“不了解我,你还敢答应和我约会,就不怕我把你吃干抹净?”孟岩厥露出温和的笑容,柔和的声线能让人心无设防。
秦英笑着眨眨眼,转头看向专心开车的孟岩厥,“孟大哥你就像一只温柔无害的大白兔,真的无法想象白兔变成大灰狼会是什么模样呢!我很好奇,不如你变一个给我看?”
孟岩厥没有立即出声,只是温和的笑着,然后低叹一声,“你呀……”
那声音中有着无奈,有着疼惜,又有着其他莫名的讯息,只是一心以为对方是白兔的秦英根本没有察觉出一丝异样。
孟岩厥将秦英带到一家高级服装店里,换上早已替她挑选好的白色晚礼服。当她穿戴好裸肩的白色晚礼服走向孟岩厥之时,他正在扣白色衬衣的袖口。
回身看见她之时,孟岩厥明显一愣,她其实长得并不美,圆脸略带婴儿肥,五官也谈不上特别精致,但就是这样一张中等的面孔,却有着别人怎么都学不来的纯美气质。
那身白色拖地的晚礼服穿在她身上,不仅显得她优雅而高贵,更加让她穿出了一种出尘的气质,那种飘然而不谐世事的纯美,是他从未在任何女人身上看见过的。
她,真是一个特别的女人!
“孟大哥……”孟岩厥想得太出神,连秦英来到他面前之时,他还怔怔的看着她。为了掩饰自己的失神,孟岩厥伸手假装要扣领子处的纽扣。
“我帮你吧!”秦英柔美的笑了笑,芊芊十指灵活的将纽扣扣上,却没有发现孟岩厥在她细心为他口纽扣时,眼底出现的一丝异样。
有那么一瞬间,他失神了。他甚至犹豫了,他该不该做接下来的事。
“孟先生,你女朋友可真体贴。”旁边的服务员由衷的赞美。男的英俊斯文,女的甜美纯洁,简直就是绝配,她还是第一次看见如此登对的男女朋友呢。
“啊……我们……”秦英刚想出口解释,却见孟岩厥拿起一旁的黑色西服,“谢谢夸赞,但我可不希望她因此而骄傲起来。”
“孟大哥,我们……”
“宴会快开始了。”孟岩厥不给她丝毫理论的机会,拉着她就上了车。上了车,秦英还想说什么,孟岩厥立即回声道,“放心,宴会上不会有人误会什么。你是我的女伴,不是女朋友,我很清楚。所以,你不用担心……或者,是你担心比人误会我是你男朋友?如果是这样,你可以……”
“好了,我不会胡思乱想,请你专心开车,谢谢。”秦英哭笑不得,只得乖乖的开口求饶。只要她觉得困扰,孟岩厥不会勉强她做任何事,她知道。所以,除了夏小麦,他是第二个她可以完全信任的朋友。
第七十三章 当众羞辱
“……‘盛世春华’!”秦英看着前面的豪华地好似私家别墅似地酒店呆愣住,脚下似生了根,竟迈不出去。
盛世春华是流传在上流社会的高品质酒店,平常老百姓能进入这里,那是奢望。秦英就是老百姓中的其中一只,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富丽堂皇的酒店,看见的第一眼,她就胆怯了。
“孟大哥,我们是要进去这里参加宴会吗?”秦英努力想要让自己平静,但仍无法控制住声音的颤抖。
“是啊……怎么了?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吗?”孟岩厥将秦英的手拉过来放在自己的臂弯里,拉着她继续往前走。
秦英猛摇头,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是她太大惊小怪了而已。
“孟大哥的朋友一定……很富有……” 她喃喃低语,脚下步伐轻飘飘地,好似步入梦中,很不真实的感觉。
孟岩厥笑而不答。二人进入酒店大门,立即有礼仪小姐过来领路,貌似整栋酒店都被人包了下来。
难得来一次高品质酒店,秦英自然不放过每一处细节,一进大厅,她的眼睛就没有闲下来过,四处东张西望,看见新奇的东西还忍不住瞪大眼,就差高喊出声,要孟岩厥给她解释了。
孟岩厥拍拍她的手,她转过头,他靠近她,在她耳边低语,解释她好奇的地方以及为什么这样装饰等等。
耳边阵阵轻柔热气扑来,带着淡淡的洗发水味道,很是好闻。秦英耳根微微一热,仍是仔细听着,申请专注的看向孟岩厥手指指向的地方。
她向来如此,只要男子太过靠近她或者对她作出亲昵的动作,她就会不由自主的耳根发热,身子心跳加速,想要赶紧逃开。
所以,这种异样,她从未放在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