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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谭湛眼里就不可思议了起来,他看了看身边的林筝,心中疑惑而不解。
他怎么觉得朱黎明讲的都是错的,他从来不觉得林筝是他形容的那种安静乖巧文静内向的女孩子,相反,她躁动、风风火火,满口胡言,说谎都不打草稿,睁眼说瞎话,看起来才像是会把打碎的花瓶粘起来假装没事的人……然而他到底也是意外的,原来对林溪,林筝包容而付出了许多,在朱黎明的形容里,林溪不谙世事,虽然对于喜欢她的人,那是不谙世事的天真,正如朱黎明一口一个的”小兔崽子“,他喜爱她,因而她的一切行为,在他眼里便是无伤大雅的调皮可爱。但对于陌生人,那种不谙世事就未免会给旁人带来麻烦了,从一个拉提琴的小女孩,成长为一个世界知名的大提琴手,这背后需要斡旋的方方面面,都是林溪所不擅长的,但没有人责怪她,因为她只需要拉好琴就可以了,这些琐碎而无趣的对外联络和社交,自然交给了林筝。而因林溪不通人情世故闯下的祸,也自然是林筝去处理,处理不好的,就由她来背黑锅。
谭湛听着朱黎明的回忆,看着身边沉默的林筝,有一瞬间突然有些替她觉得不公平。虽没有林溪那天才般的领悟力,但朱黎明的形容来看,林筝的大提琴功力绝对也不差,况且她比林溪更勤奋,假若不是因为帮助林溪去打理她的提琴事业而牵制了大量精力,假若她没有被林溪这么大的光芒遮住,或许假以时日,天道酬勤,她也将是大提琴界一颗璀璨的新星。
朱黎明想到林溪,不免又一阵伤感:“可惜了,真是可惜了。天意弄人。”
看得出来,他是真心喜欢林溪的,那种缅怀的眼神,心痛的表情,都是骗不了人的,相比而言,林筝对他留下的印象显然相当苍白,就是一个沉默安静勤奋的学生而已。
看着这样的朱黎明,林筝却觉得绞痛而难过,她只要咬住嘴唇,死死地控制住情绪。
作者有话要说: 继续吆喝大家收藏啊~收藏~~~~
最近把我的猫给剃毛了……现在觉得猫也好,人也好,都靠发型啊……如今这金吉拉,真的一点儿也不萌啦……大家发出了惨无人道的笑声,猫我觉得都要得抑郁症了……
☆、第十一章
茶喝完了,一席话便也这么聊完了。谭湛也兑现承诺,拿出了林溪生前使用的那把大提琴,轻轻打开琴盒,将它交给朱黎明。
朱黎明百感交集,他轻轻抚摸着琴弓和琴弦,看到这把琴,仿佛这七年的岁月都不存在,他有种错觉,仿佛林溪还会笑跳着走进他的房子,拿出这把琴,炫耀一样地给他拉一支曲子。
在经得谭湛同意后,朱黎明拿出了这把提琴,然后坐下来调试琴弓琴弦,拉了一支曲子。
在此前,谭湛也多少抱有些期待,朱黎明是林溪的启蒙老师,他期待着这把大提琴能在他的手中再度绽放。然而他还是失望了,谁也不是林溪,谁也代替不了林溪,朱黎明的音乐沉稳而有一种大气之美,但谭湛总觉得少了点什么,他们都没有林溪那种奋不顾身扑在大提琴上的孤注一掷。
朱黎明一曲罢了,看了眼林筝:“你想试试吗?现在你的大提琴练得怎么样?有跟着什么老师在学吗?”
对于朝思暮想的“舒曼”,此刻林筝却退缩了,她摇了摇头,她的声音平静而波澜不惊:“我已经不拉大提琴了,我没有林溪的天赋。”
即便朱黎明再三鼓励也表达了自己的惋惜,但林筝却坚决不松口,她说什么也不愿意再碰那把大提琴,她只是站在一边,安安静静地看着,安安静静地听着。直到最终和朱黎明告辞,她都一直很沉默,像是刻意要降低自己存在感一般,而她也达到了效果,朱黎明的心都在林溪身上,他只不过偶尔会瞥过林筝,想从她的脸上想象如果林溪还活着的长相。他的回忆是属于他和林溪的,林筝只不过是一个定期出场的配角。
谭湛很敏感地觉察到,对于这次拜访,林筝的情绪是紧绷但又低落的,她掩藏的很好,但时不时那眼睛里流露出的哀伤和寂寞还是让他有些在意。他原本并没有意识到,对于林筝而言,与林溪有关的一切回忆里,她是扮演着暗淡的角色。或许当时并没有如此强烈的落差对比,但如今物是人非,借由着别人的口,终究还是能听出林溪林筝两人在他人心中分量的差距。
也就在昨天,他查阅林溪林筝的消息,才发现除却那些惋惜同情祝福外,有些极端粉丝对林筝满溢出来的恶意和诅咒。
这样一来,对于这次出行,谭湛就多少抱了点负罪感。
“中午我请你吃饭。“
此刻将近饭点,谭湛看了看手表,便驱车往市里去,他决定带林筝吃些好的,以洗刷自己内心一些不明的罪恶感。
他选了洪氏菌菇煲这家店,听起来是吃菌菇的,但是多数是各种野生名贵食用类的菌菇,用的是乌鸡锅底或者乳鸽锅底,汤汁鲜美,菌菇的鲜味完全融在其中,味道纯正,也不油腻。
谭湛是老顾客了,店里的员工见了他,就笑着把他引进了小包厢。林筝跟着谭湛,进了店里,才发现与店门外面低调的装修不同的是,里面可谓是曲径通幽,古色古香的氛围,家具都是明清风格,而各种摆设看起来也都有几分古董的味道,仍旧是不高调,但骨子里那种底蕴和富饶却是不争的。而服务员安排给两人的小包厢,看起来也是专门给谭湛留着的。
谭湛熟门熟路地点了菜,服务员挺热情地给他推荐饮品。
“谭先生,饮料要点什么呢?最近我们有新酿的果酒,是完全手工酿造的,天气这么冷,喝点酒也暖胃。”
谭湛抬头看了眼林筝:“果酒你可以吗?”
林筝点了点头,她刚才随意扫了一眼菜单,不论是菜品还是饮品,这家店的价格可都不低调,因而对于点菜,她决定不发表任何观点,全听谭湛的,面对这么高昂的定价,她可不敢随意指手画脚。
好在与他们高昂的定价相对应的,是快速又贴心的服务,谭湛点了一个乳鸽汤底,很快锅便端了上来,那些山珍菌菇也都一一洗净,由服务员下到了汤底里。氤氲的雾气上升,那种自然的属于菌菇的鲜香味便也晕染开来。
林筝在这种若有似无的香气勾引里,胃很不争气地饿了,平日里她几乎不会这么奢侈的下馆子,她相当节省,从来都是自己随便买些蔬菜炒炒完事,这下胃里的馋虫都被勾起来了。
等那一碗菌菇汤终于下肚,她才满足地舔了舔嘴唇,谭湛这个人,对美食的品味倒是极好的。而除了菌菇汤之外,谭湛还点了一些小炒还有兔腿,小包厢加剧了温馨亲近的气氛,两个人围着一口锅,热气腾腾里,林筝倒觉得整个冬日似乎都温暖了起来,刚才在朱黎明家里那点压抑和难耐,终于也在美食面前一扫而光。林筝连续吃了几碗菌菇汤,四肢百骸都感觉充满了暖暖的气流;相比林筝,谭湛吃的就含蓄多了,比起菌菇煲,他似乎更钟意果酒,那眯着眼睛细细品味的样子引得林筝也对果酒好奇起来。
“我也想喝点。”
谭湛愣了愣,给她倒了一杯,林筝闻了闻,确实飘散出果味清香,她仰了头,一饮而尽,意外发现这果酒竟然十分香甜爽口,当下她便继续自己倒了一杯。
等她喝到第六杯的时候,谭湛终于看不下去阻止了她:”这种果酒后劲足,你不能再喝了。”
“不会啊,我觉得很清醒啊!”林筝晃了晃头,盯着谭湛继续想喝酒,谭湛没有理睬她。
林筝被收缴了酒杯,便有些百无聊赖,等谭湛再看她的时候,她正两眼直勾勾地盯着那一锅沸腾的菌菇汤,脸上有些绯红,表情也有些呆滞了。刚才还说着很清醒的人,此刻果酒的后劲上来,根本抵挡不住,很快就缴械投降般的醉了。她盯着谭湛看了很久,突然傻笑着站起来,把椅子搬到了谭湛的边上,一屁股坐了下来。
“你还好吗?”
谭湛有些后悔不该让林筝碰酒,也不知道她酒品如何,然而他刚开口询问,林筝便朝他笑起来,她竖起一根手指,贴到了谭湛的嘴唇上,做了个“嘘“的姿势,她显然醉的厉害,因为她的动作带了点些微的迟缓,此刻整个人也歪歪斜斜的,她想侧身,却反而变成了完全一侧身体靠在谭湛身上的姿势。
谭湛没法和醉酒的人理论,只能轻轻地把林筝推开按回她自己的座椅上。然而林筝却很执着,她咯咯咯笑着又坐了起来,朝着谭湛意味不明的微笑。
正当谭湛有些疑惑之时,他突然感受到在桌子底下,林筝正用脚轻轻地蹭他,一如第一次见面的一样,谭湛盯着林筝,想从她脸上看出些端倪,林筝却只是一本正经地保持着微笑。谭湛只能把她的腿推开。
她带了醉意:“你好啊,我是四月,你可以叫我April。”一边说着,一边又朝谭湛靠过来,而因为重心不稳,她差点一头栽在谭湛身上,引得谭湛也不敢直接站起来远离她。
林筝喝了酒,后劲上头,她的头脑里一片迷糊,她显然搞错了场景,以为自己正在做一单”测试男友忠诚度”的活儿。浑浑噩噩的,又似乎不是。
她凑近谭湛的脸看了看,谭湛想要远离她和她保持距离,这直接把林筝给惹恼了,她强势地伸出手,拽着谭湛的衣领把他给拽回了自己眼前。
她伸出了一根手指,轻佻地抬起了谭湛的下巴:“小伙子倒是长得有几分姿色。”
谭湛迄今为止的人生里,从来没哪个人敢这么对他,这简直是太岁头上动土了,他震惊之余一时之间竟忘了应该第一时间拍开林筝的手,而只是见了鬼似的瞪着林筝。
林筝喝了酒完全放飞了自我,她整个人树袋熊一样倒挂在谭湛身上,不时用手摸摸谭湛的脸。
“你用什么润肤乳啊?皮肤挺滑挺白的啊。”她几乎眼睛都贴到了谭湛的脸上,谭湛能感受到她淡淡的温热吐息,还有她近在咫尺的声音,“这么看,毛孔都很小!
谭湛不得不再次把林筝扶正回座位:“你振作一点。”
林筝却嘿嘿嘿笑起来:“我很振作呀。告诉你个秘密。”她凑近谭湛的耳朵,刻意压低了声音,“你是我接过的忠诚度测试里最帅的男人。”
林筝此刻歪歪斜斜地躺在椅子上,她的眼睛像是含着潋滟的水光,她的脸颊是淡淡的玫瑰粉,因为酒精的刺激,她的嘴唇显得更为红润动人。一瞬间,谭湛想,这一刻把她比喻成盛开的花朵都不会过于浪漫。而最让谭湛有些无法招架的还是她的眼神,林筝醉了,因而她没有了往日的含蓄,她毫无保留也毫无畏惧地直勾勾地盯着谭湛,这种眼神会让男人受不了。单纯的蹭大腿甚至摸大腿,谭湛都能很好的克制自己的情绪,然而这样一个眼神却让他有些难耐。因而对于林筝又一次朝他栽过来,他相当突兀地推开了她,然后站了起来。
好在林筝这一次没有再继续盯着他,林筝迷迷糊糊转了转头,然后她的注意力被还冒着热气的菌菇锅给吸引了过去,她一个人定定地盯着菌菇锅,用双手托着下巴,突然就笑起来,她朝谭湛看了眼。
“我喜欢蘑菇。”
谭湛这次把自己的座位搬离了林筝,颇为戒备地看着她,怕她又有什么惊世骇俗之举。
然而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