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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欢喜人生-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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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叔觉得二哥适合。”见欢喜一脸疑惑,宋为民解释道:“二哥跟二叔一样,从小力气就大,而且……二哥念书不成,二叔觉得当兵是二哥最大的出路了。”而大哥论到体能却是不如二哥,但脑子比二哥更好,有更多的出路。
  “就这样?”欢喜觉得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闻言,宋为民表情一顿,犹豫片刻,表情有些不自在道:“还因为在部队能够吃饱饭。”
  “什么意思?”欢喜呆了,“难不成在家二哥就吃不饱饭?”平时看二哥吃得不少啊,每次最少三碗,而且在家里,因为二哥和爹爹要上工,欢喜每天都会烧一顿干饭给他和爹爹吃。
  ——在经过一段时间努力之后,欢喜已经顺利接手了家里的做饭工作,而宋为民则成了她专用的烧火小厮,谁让她愣是能够在“少用油”的情况下烧出油汪汪的喷香饭菜呢。
  宋为民看了她一眼,小声道:“你知道二哥敞开了肚子吃能吃多少碗饭吗?”
  “多少?”欢喜盯着他问道。
  宋为民抿了抿嘴道:“最少十五碗,二哥说过,十五碗饭他能吃个八分饱。”
  欢喜傻了,“那二哥平时吃三碗饭,只有一两分饱?”
  宋为民点了点头,“大哥寄回来的钱,最少有一半被二叔用来给二哥买馒头吃了。”
  为这事,村上的人没少说自家二叔傻,有了钱不好好存着,天天瞎用。
  馒头?
  欢喜一愣,随即便想起来,宋家庄所在的云华公社有个从北方搬来的外来户,经常挑着担在外面卖些包子馒头的吃食。因为不要粮票只要钱,手里有点闲钱的人都乐意偶尔买上一回解解馋。
  这会虽然有人看不起这样的买卖人,但还真没有人管,但等到以后……不用以后,今年下半年那户人家大概就要倒霉了。
  这下,欢喜说不出话来了,就像自家爹爹说的,二哥确实适合去部队,相处这段日子,她能够看出,这位二哥是真的木讷,脑子有些迟钝,别说念书,便是以后有机会能够下海做生意,除非有个人在旁边一直看着,否则怕是连做小生意都容易出事。
  而且,在部队至少能够吃饱,她总不能让二哥在家一直饿肚子。即便她有金手指,但那金手指只能藏着掩着用,她或许能让二哥每一顿多吃一碗饭,要是每顿多吃十二碗,别说家人,时间久了,便是外人也能发现不对。
  像这种乡下,最是藏不了秘密了。
  “等等!”欢喜突然反应过来,看着宋为民道:“你之前说爹爹和二哥一样都力气大,那是不是说,爹爹的饭量也很大?”
  宋为民没想到她这么快反应过来,抿了抿嘴道:“二叔比二哥好一点,他敞开肚子能吃个十碗。”
  顿了顿,又补充道:“也是八分饱。”
  欢喜听了顿时就有些晕。
  宋为民低着头一脸愧疚,其实二叔是有机会留在部队,不用回乡下饿肚子的,但都是为了他们兄弟仨。
  欢喜简直都不知道该说什么,本以为自己有了金手指,应该能够悄悄将吃饭问题给解决了,但如今看来……
  就像前面说的,她即便有能力让爹爹吃个饱,也不能这么做啊。
  她顿时便开始头疼起来。
  正苦恼着呢,就见自家二哥沉着一张脸从屋中走出来,爹爹从屋中追出来,他跑得更快了,呲溜一下就没了影儿。
  宋二柱站在门口一脸气结,忍不住骂道:“这个倔驴!”
  “爹爹,二哥去部队的话就能吃饱吗?”欢喜上前问道。
  她其实有些不确定,一顿十五碗饭啊,就她所知,这会的部队也不容易。
  “能,肯定能。”宋二柱却斩钉截铁道。
  他没有说的是,要得到这种特殊待遇,就必须是进入特种部队参与特殊任务。
  要是可以的话,他也不想要侄子走这条危险的路,但是他实在没办法了,卫国之前有了呕吐的毛病,欢喜在县医院的时候他拉着他去看了老中医。人老中医说了,卫国这是饿得多了才胃酸分泌过度导致的毛病,吃饱饭就能好。
  人老中医还说侄子看着健壮,内里却虚得很,现在看着没事,却是在坏身体底子,等年纪大了,不但会有各种毛病,恐怕也活不了太长。
  自那之后,宋二柱就下定了决心,与其这样坐以待毙,还不如让卫国去拼一拼。
  自己当年都活着从战场回来了,如今的特殊任务再危险,也比他们那会好,而且卫国的力气可是比他年轻那会还要大。

☆、第26章 养猪

  宋卫国直到晚上才回来,闷不吭声地帮欢喜将晒在外面的萝卜干给收了起来,之后又帮她把水缸底的水垢给刷干净了,还帮忙将一些柴给劈好,之后又把宋为民赶去玩,自己坐下给欢喜烧火。
  就是……至始至终都避开了宋二柱的目光,只当他不存在。
  欢喜在一旁看得都想笑,倒是宋二柱一脸烦躁,几次想要开口都没能成功。
  这顿晚饭,欢喜特意烧了平日里三倍的份量,而且因为锅不够大,她索性烧了干饭而没有煮粥。当然,虽然是干饭,但里面并不是只有米饭,夹杂了一半多的黄豆跟花生,还蒸了许多黄心番薯。
  至于菜,宋为民之前去河里捞了很多小鱼小虾,欢喜费工夫收拾干净后油煎后煮了汤,里面打了一个蛋花,虽然吃不到多少肉,但却足够鲜美。
  除此之外,自留地里的丝瓜和豇豆都可以摘了,欢喜一样炒了一个菜,对于这会来说,这三个菜已经称得上丰盛了。
  “爹爹,我们家也养两只猪,再抓几只鸡鸭鹅养着吧。”吃饭的时候,欢喜提议道。
  一般而言,乡下人家都会养些家禽,欢喜听土豪爹说过,他小时候养家禽是有数量限制的,但是宋家庄这边,不知道是地理差异还是怎么,反正没听说过这回事,想养多少就有多少。另外,土豪爹印象中老家的猪都是归生产队集体养的,但宋家庄却依旧是各家养各家的。
  不过即便如此,各家也不会养太多,毕竟家禽也是要吃粮食的,人都不够吃的时候,哪可能养太多家禽?
  不过在宋家庄,养家禽很合算却是真的。
  不说其他,就说养猪,上面有指标,猪最少要一百二十斤才能上称卖,而猪卖给公家,虽然价钱要比外面低上许多,但却能换到化肥票,两斤毛猪能换到一斤化肥票。等到过后,这些化肥票能到生产队里换成粮食,一斤化肥票能换两斤粮食。
  不但如此,养猪的人家还能多分到一些山地,专门用来种番薯藤养猪。
  但是欢喜家别说猪,连鸡鸭鹅都没养过一只,据说以前也养过的,但有了欢喜之后就不养了。
  至于原因……就要牵扯到宋梦萍了。
  说来宋梦萍打小就是姐姐宋梦雅带大的,她躺在摇篮里的时候,宋梦雅就在一旁守着。只是那会宋梦雅也不大,就耐不住在摇篮边上玩丢石子的游戏。
  结果,宋梦萍睡的摇篮被一只猪拱翻了,宋梦萍刚好就摔在了宋梦雅正在玩的石子上,结果眉毛上就被石子划了一个伤口。
  ——当地的猪都是放养的,只有晚上才会回圈。
  也是因此,宋梦萍的左眉毛被疤痕截断了,虽然不仔细看也看不出,但当时流了很多血,大人都担心孩子脑袋摔坏了。
  恰是那之后没多久欢喜被宋二柱抱回来,加上之前也听说过类似猪把家里孩子吃掉的事情,宋二柱把家里的两只猪卖掉之后就没再捉小猪,家里也就养了三五只下蛋的母鸡。
  后来欢喜大了,冯淑华养猪的时候倒是问过宋二柱要不要养,她能够帮着照看,但宋二柱想着弟妹要带那么多孩子也不容易,便摇头拒绝了。
  宋二柱没想到欢喜突然说起这个,愣了下道:“养这些的话你和为民就没时间玩了,要去割猪草煮猪食,还要每天抓很多蚯蚓虫子。”
  这事,他其实也不是没想过,但到底心疼两个孩子,尤其是闺女。
  欢喜点了点头,“我没问题的,小哥哥也是一样的,对不对?”
  她虽然自觉自己是个好逸恶劳的人,但再怎么懒也要看情况。至于抓蚯蚓虫子什么的,她是一点都不憷,上辈子小的时候她没少抓了蚯蚓做成鱼饵去和那些大孩子换钱。到现在她还记得价钱呢,十条蚯蚓一毛钱!
  宋为民自然也不会反对,别看他小,其实懂事得很,每天都会想办法去河里摸点螺蛳小鱼小虾什么的。他知道养猪和鸡鸭鹅的话能够给二叔减轻负担,家里的鸡蛋也不用再问别人买了。
  “那我明天就去集市上看看。”宋二柱道。
  事情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
  “欢喜,你今天煮了多少饭啊?”去盛第二碗饭的宋卫国目瞪口呆地看着满满一大锅干饭。
  “我煮了平时三倍的饭,总不能让二哥你饿着肚子睡觉啊。”欢喜有些无奈地看向宋二柱,“还有爹爹你也是,饭不够的话我还蒸了番薯。”
  宋二柱和宋卫国纷纷表情一呆,宋卫国开口道:“以后不要这样了,次数多的话家里粮食会不够的。”
  “所以要想办法多弄点粮食啊。”欢喜开口道:“我都想好了,等养了猪,我们家一年就能多上几百斤粮食了,另外多了山地,也能多种一点番薯。鸡鸭鹅以后多养点,也不卖钱,就自家吃,鸡蛋鸭蛋鹅蛋也都自家吃。”
  欢喜都想好了,她没法让爹爹跟二哥敞开肚子吃,但养的猪就没有那么多顾虑了,她只要悄悄给它们多添猪食,它们总能长得更快。
  如果不是不想太显眼的话,欢喜甚至想要养上十只八只的猪。
  听到欢喜的话,宋二柱和宋卫国都呆了。
  “这样是不是不太好?”宋卫国咽了咽口水道。
  事实上,这年代的人哪怕不缺钱,也不会把养的家禽和禽蛋自己吃,而是会选择卖掉,得了的钱再去买油盐酱醋。有些人家偶尔还会让自家孩子吃上个把鸡蛋,抠门的家里的孩子一年到头都尝不到鸡蛋味儿。
  事实上,宋家庄的人,除了像宋二柱这样自身有退役津贴,又有宋保家每个月寄回工资的人家,一般人家的收入来源就只有家禽的收入了。
  但即便家里不缺钱,宋二柱一家的行事和村上其他人家也没有太大差别。毕竟,这个年代的人对钱都抱着能存就存的想法,更何况宋卫国的饭量给了宋二柱很大的压力。
  “有什么不好的。”欢喜回答道:“吃肉比吃粮食更长力气,二哥你和爹爹就该多吃点肉,再说我们家又不缺钱。”

☆、第27章 焦躁

  宋二柱闻言皱了皱眉,“现在不缺钱,不代表以后不缺钱。”
  有些话他不好对欢喜说,欢喜却明白了他的意思。有些事情,哪怕不是一个时代,情况也是通用的。
  平民百姓家,要说最大的支出,那肯定是婚嫁。
  不论是儿子娶媳妇也好,还是女儿出嫁,旁的不说,礼金聘礼这些是避不开的。这个年代,最少也要有身新衣服,要添置的东西更是不少。更甚至,可能还要建新房甚至是买三转一响。
  总之,现在手里钱再多,算着到时候都是不够用的。
  欢喜却觉得这些事根本就不应该让宋二柱来考虑,等他们大了,娶媳妇也好嫁人也好,花钱的事都该自己去头疼。
  说来,作为出生在九十年代的人,她对父母那一辈最大的敬佩就是他们基本都是靠自己闯出的家业。那一代人,结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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