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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年代乡村的教室里没有暖气,冬天常冻得同学们小脸通红,有的同学戴怀炉,有的同学带着装了热水的点滴瓶子,不到中午就冷了,所以脸和四肢被冻得大红大紫并不奇怪。
香芬心疼闺女,除了给春妮穿上一身絮着厚厚新棉花的棉袄,还给春妮做了一双棉手套。
在这种寒冷的情况下,同学们只好用洪亮的读书声来驱赶寒冷。早读时间,通常都是“书声朗朗”,只要有一个同学高声朗读,马上就会有很多高音喇叭接上茬,分不清是读书还是唱书。
下课后,同学们就在教室后面,窄窄的走廊中,死命地跳皮筋,踢毽子,跺脚……等到下堂课开始,教室内已经是乌烟瘴气了。
书包,只是一种放书的工具。有的孩子用母亲自己缝制的布袋子,而大多数孩子用的是斜挎式的军用书包,这种书包几乎是千篇一律的:军绿色、帆布、小五角星。
从书包上看没有贫富之分,只有新旧之别,如果有雷锋叔叔“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的节俭精神,一个书包可以陪伴孩子过完小学生活。
经常跟书包一起交叉背在双肩上的还有军用水壶,都是父辈们留下来的,跟书包一样的颜色,钢质,很耐用。
李小球和蒙大力的书包都是这样,里面隔成两层,一层放书,一层放笔,所有的课本也不过是一年级的数学、语文到五六年级时又会增加的自然、美术、地理和历史,装上课本和铁质的小文具盒,从来不感到沉重。
书包虽然不重,但很脏,里面除了脏兮兮的课本外,更多的是自制的玩具,灰蒙蒙的石头子、鸡毛毽子、弹弓、铁丝枪,五花八门。
春妮常常嫌弃的看着两人的一身灰尘,她自己的衣服每一件都洗涤的干干净净,衬衫领子都是雪白的。
多少在春妮的熏陶下,勤快的李小球也将自己打理的干净整洁,只蒙大力还依然我行我素,认为这才叫做有男人味儿,当然春妮听了这话都是直接翻白眼鄙视的。
童年的书包里装的不只是严肃的教科书,更多的是儿时的乐趣和梦想。
春妮很享受现在的学生生活,每天放学后挎着书包蹦蹦跳跳走在回家的路上,是那么快乐;
把书包随便扔在路边的草地上,拿出毽子跟几个好朋友游戏,那份轻松的心境,多年后也只能在梦中体会到了。
“秋天到了,天气凉了,一群大雁往南飞……”
李小球朗读着刚发到手中的课本,蒙大力则马上歪歪扭扭地写下自己的大名,然后从家里撕了几页挂历包上漂亮的书皮,坚信会一直好好爱惜它们。
可没等学期结束,蒙大力的书皮上就沾满了油盐酱醋、泥巴尘土。平时跟同学打闹,顺手将书本当成了武器;
语文老师哼哼唧唧的念课文时,他更不会放过一丝练手的机会,将书中的插图人物修改得面目全非:男人戴上了眼镜,长满了胡子,女人穿上了裙子,长长了睫毛。
相对于蒙大力来说,李小球的书本便整洁了许多,不过在书的空白页上,他居然在上面记账,这个月的菌子又卖了多少多少钱,准备给娘抓多少药回来,还有一部分钱是要给春妮买那枚粉红色的发夹的。
小球一想到春妮开心的样子,不由嘿嘿傻笑起来。随之而来的便是一记夹着破风声的暗器——粉笔头和数学老师的河东狮吼。
春妮无疑是过的最不像小学生的一个,跟同学们一起做游戏,她费了牛劲,踢毽子最多只能踢五个,跳皮筋也常常忘记花样,要不是她手巧会做漂亮的布口袋,恐怕没有小姑娘愿意和她一组玩了。
三个孩子这半年在学校的生活,就在好奇与欢笑中慢慢度过,藏在记忆的深海中,日后成人时再想起这段时光,却如金子一般珍贵,此是后话。
☆、第二十四回 期末考试
七十年代的学生生涯,精神生活远远重于物质生活,这里没有电脑游戏、没有旅游、没有电视节目,更没有游乐场,所以大红花和奖状能填满孩子们所有的精神空间,每个孩子都希望得到更多的大红花。
当然学习好又乖巧的孩子很受老师的宠爱,所以黄老师也经常给春妮颁大红花,还让她戴在胸前在全校学生面前“丢脸”。
这大红花是用最劣质的红纸做的,很容易染红衣服和手,爱洁的春妮笑的两颊僵硬,当面接下红花背后便不知丢在了哪里。
当然这也让其他同学非常妒忌。李小球成绩好自然也不缺少大红花,只有蒙大力上课是只瞌睡猫,下课变身大老虎,所以成绩一直徘徊在倒数,回去的路上看见二人的大红花便眼红的不行。
后来总算让他找到了一个得到大红花的主要途径——乐于助人。于是,蒙大力经常蹲在路边,等着哪个老人走过,便嗖一声冲出去,非要将人家给扶过来。
邻村的郝奶奶是旧时裹的小脚,身子虽硬朗走路却颤巍巍的,蒙大力见着一次就扶一次。
后来好脾气的郝奶奶受不了了,直接找到了校长,鼻涕一把泪一把的哭诉道:
“你们学校那个虎孩子,对,叫蒙大力那个。天天蹲道边堵我,我刚要回家他就拉着我胳膊给我拎回原地。我这一天天的招谁惹谁了?想回家都回不去,呜呜呜……”
罗校长满头黑线,好说好商量的才把老人家给送回去,回头就在学校早操时开起了大会。
“你们学雷锋做好事可以,但是你也得分场合。你给孤寡老人送炉火,放学打扫教室卫生,赶走菜地里偷吃的麻雀,捡到钱交给失主这样的好人好事是值得表扬的。
但是有的同学每天不把学习当回事,反而把做好事得红花当成了大事,不管人家愿不愿意就要‘帮助’人家。
我告诉你们,那不叫做好事,那叫好心办坏事!日后谁要再犯,无论再做什么好事都不给发红花。
尤其是你,蒙大力,你还好意思在那笑!!……”
罗校长的粉笔头如子弹一般,飞射而出,正中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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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位shaoxian队员都要知道红*领*巾的深远意义,它是无数先烈用鲜血换来的红旗的一角,有无数shaoxian队员为了维护红领巾的神圣而献出了小小的生命。
shaoxian队员是光荣的,戴着代表shaoxian队员的红领巾更加光荣。因此,作为shaoxian队员的我们,要天天戴着红领巾,好好地爱护我们胸前的红领巾……”
少先队的老师说的慷慨激昂,底下一群小孩儿听的激动万分,双眼呈现星星状,期盼的看着老师手里的红领巾。
春妮在下面翻了个白眼儿,好吧,这对其他小同学来说是一项荣誉,即使自己不是很喜欢这种感觉,但也不能妨碍别人喜欢崇拜。
只见李小球刷的将右手举高高,一脸期盼的看着老师想要问问题。那老师眼中露出一抹欣慰,指点道:“那位同学有什么问题?”
李小球微红了脸颊,问道:“老师,我们到底牺牲了多少先烈啊,这些红旗红领巾都是他们的血染的吗?他们是流血流太多才死的吗?”
那老师张口结舌一番,忽然恼怒道:“你懂什么?你就知道红领巾是先烈用鲜血染红的就行了。”
下面的孩子哈哈笑成一片。李小球紧张的拽了拽春妮的衣角,问道:“我,我说错什么了吗?”
春妮抿嘴笑道:“没有。你是个有自己想法的孩子,老师不会生你气的,放心吧!”
一段小插曲就这样过去,很快三人就迎来了第一次期末考试。
春妮心有成竹,所以一副满不在乎的表情;
蒙大力几乎放弃了,瞪着眼珠子狠嚼一只冻的邦邦硬的粘豆包,好似要拼足了体力面对一场恶战;
李小球彻底变身为“大神儿”,捧着书本和笔记,一副神神叨叨的模样,眼神空洞,嘴里念念有词。
看见春妮轻轻松松的只带了两支笔一张纸来,惊的一蹦三尺高,指着春妮简陋的装备,张嘴道:“你,你,你是来考试的?”
春妮看着难得炸毛的小球,安慰的抚了抚他圆溜溜的脑袋瓜,慈祥又温柔的道:“乖,期末考试而已,别紧张。”
小球彻底吐血倒地。
期末考试刚结束,春妮背着小手哼着小调,轻松的走出来,在操场的单杠上等着那二人。
一个满脸横肉的小子从教室里钻出来,直奔春妮冲来,恶狠狠的骂道:“臭丫头,你不让我抄,还敢压我的脚?你知不知道我爸是谁?”
春妮坐在单杠上居高临下的瞟了那胖小子一眼,无辜的摇头道:“不知道。难道你爸叫李刚?”
那胖小子冷哼一声,“你知道就好。看我怎么收拾你!”
春妮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死,“你爸真的叫李刚?哈哈哈哈。”春妮笑的肚子发痛,眼泪都要流出来了。
刚刚考试的时候,这胖子就坐在春妮后面,他知道春妮是个好学生,所以一个劲儿的踢春妮的凳子想要抄答案。
正好监考的是春妮的死对头——高树,见春妮被打扰,他像没看见似的转过头去,心里不知道怎么开心呢。
春妮嗤笑一声,直接把凳子腿压在那胖子脚上坐了下去,后面便传来撕心裂肺的嘶嚎声。
趁着那胖子疼的抱着猪蹄惨叫,春妮画好最后一个句号,轻飘飘的将试卷交到一同监考的老好人栗老师手里,扬长而去。
然后就有了现在这一幕。
“让你笑!”那胖子仗着身形的优势,扬着胳膊便打。
春妮伶俐的一闪,顺势滑下单杠,跑远了几步,做了个鬼脸道:“死胖子,回去减减肥再来欺负人吧!”
那小胖子是镇里任书记的宝贝儿子,平时在学校当霸王横行惯了,一般的小姑娘见了他都吓的不敢说话,何曾见过这般胆大的丫头。
恼羞成怒,不管不顾的冲向春妮,只想狠狠的教训她一顿。两腮的肥肉左右摇摆,身上无一处不剧烈的颤动,每跑一步都能感觉地面在轰隆隆的震动,好似一头发疯的野猪。
☆、第二十五回 结仇
春妮大吃一惊,想躲却也躲不开了,毕竟现在的身体不过七八岁,哪里抵得过一个十多岁的人形炮弹。
“糟了,都怪自己太得意忘形。”春妮暗暗谴责自己的冲动,闭上了眼睛。
咚——,想象中的疼痛并没有出现,春妮睁开眼睛,地上翻滚着两个身影。
瘦弱的李小球堪堪将那肥胖壮硕的任冬瓜搬到,却因身形力气的差距反被压在了底下,蒲扇般的巴掌打在他的头上脸上啪啪作响。
李小球并未吃痛呼喊,反而将一张薄唇抿的更紧,俊俏的长眉紧皱在一起,瘦弱的手臂死死掐住任冬瓜脸上的肥肉不撒手,疼的任冬瓜嗷嗷叫着“放手”“让你放手,听到没?”
春妮的眼泪刷的一下飚了出来,冲上去拽着任冬瓜的肥胳膊,哭喊道:“你丫的给老娘放手,有种冲我来!”
旁边的同学被雷的够呛,虽然东北的姑娘够泼辣,可头一次见着个毛丫头敢和比她大好几岁的男孩子叫嚣的。
春妮的力气在任冬瓜那里根本算不上威胁,只是被自己骑在身子下面的臭小子,手劲儿忒大,无论怎么打这小子就是死咬牙关不松手。
正想给李小球来一记狠的,就听脑后传来一阵风声,下意识的一躲,发现擦着自己耳朵飞过去的居然是一块板砖。
蒙大力如一头猛虎下山般飞奔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