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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剪春[封推]-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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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远近闻名的剪花娘子,她手中打磨好的各色刻刀,足足有十把之多,每一把都有其特殊的用处,她们剪出的花样儿也更仔细、漂亮。
    生活在此地的满族妇女,一年到头,她们不仅每天要做饭、洗衣、缝缝补补、照看孩子、喂养家畜……有着做不完的家务活。
    这些整日操持家务外的满族女人,最突出的特点是剪子不离手,也就是说她们几乎人人擅长剪纸。
    她们不仅在平时用剪刀裁剪衣物或制作各种装饰品,用纸剪出动物或人物哄孩子,逢年过节、祭祀或谁家有个婚丧嫁娶的时候,还要按照习俗剪出有特殊意义的剪纸,其中尤以过年和祭祀所需最多。
    香芬虽是一个巧手娘子,可她手上只不过有两三把刀具,是嫁到关家后,关德亲手给她打磨的。竿子用的好木头,嵌着的刀片被细绳层层困绕着,结实又耐用。
    听香芬说,春妮姥姥(科罗玛玛)就是她们屯子里的剪花娘子。她从小和她额娘学的剪纸,是南北二屯里出名的剪纸高手。
    那时,屯子里有个大事小事,都会请姥姥前去,专门给人家剪各种动植物、民间神灵、花草什么的。
    姥姥的剪纸用的是一种掏剪法。她手上有一把用姥爷的锯条做的小剪刀。用这种剪子剪纸时,姥姥往往把剪子捏在手指肚上,运起剪来灵活无比。
    边剪还边说“小掏剪,往前走,一下一下不咬手”,就是说每个人有了适合自己的剪纸工具,用起来才能得心应手。
    春妮的手极灵活,运起剪来也能到达个一气呵成的地步,只是香芬手中那几把刻刀,刻些粗线条的剪纸还好,若是想刻出分毫必现的感觉,没有一把小号的刻刀是不成的。
    本想让关德空余时帮着磨制一把,关德却去了远处的屯子收皮子。因他继承了玛发熟皮子的手艺,所以一有闲工夫便去收皮子,以备将来制作神鼓使用。
    没法子做工具,春妮只得先练习自己的剪功,却不想头一晚练习的太久,第二天嫩生生的右手居然磨起了好几个半透明的水泡,疼的春妮一个劲儿的皱眉头。
    吃罢了早饭,春妮照常背着小书包要去白六爷家习字,稻田里的水稻长势正好,微风拂过,好似一片翠色的海洋。鸟雀婉转啼鸣,稻田里的蛙声一片,一处赛一处的响亮,惹的农家小童纷纷脱了鞋子下水去摸。
    夏天的稻田和水沟里到处都能看见小孩子的身影,这里时不时能摸到滑不溜手的泥鳅,或是手掌般大小的嘎啦(河蚌),运气好的还能逮着巴掌大小的鲫瓜子。
    就连胆小的女孩儿,也趁着热闹挽了裤腿,脱了鞋子,到池塘边捞上几颗菱角吃,两头尖尖的菱角,剥掉那一层硬壳后,里面便是雪白的鲜灵灵的菱角肉,吃起来倾向扑鼻,还可拿回家熬粥吃。
    春妮虽也喜欢下水嬉戏,可最怕的便是水里无孔不入的水蚂蜓(水蛭),那些不断蠕动的黑红色虫子,蜇在人或者动物的身上,咬死了就不松嘴,一副吸血鬼的可怖模样。
    水蛭一旦吸血就能以摆脱,拼了命似的想要往人的皮肉里钻。想要摆脱水蛭的叮咬,不能用手使劲儿去拽,否则拽断了它,它的口器就会留在人的皮肤里导致感染。
    遇到这种情况要立马脱下鞋子,照着被叮咬地方的皮肤一阵狠拍,用震动将它震落;或者用烟头之类的明火烤炙,它们受热难耐自然会松了口器。
    和几个村里的小闺女打了招呼,春妮继续往白六爷家走去。不成想杨树林里钻出个人影儿来,瘦骨伶仃的不是李小球还是哪个。
    手里提着两条不住摆动的鲫鱼瓜子,兴匆匆的伸到春妮面前来。春妮连连摆手,说:“不,我不要……”
    李小球沉下了脸,眼神里带了一丝受伤,嗫嚅道:“你,你也和他们一样看我吗?这鱼是我从我家稻田里捞的,不是公家的东西,我没占公家的便宜。”
    春妮摇了摇头,安抚道:“不是的,小球。我家不常吃鱼,你还是拿回家给翠兰姨熬汤喝吧,她身子不好,应该多补补。”
    李小球听了春妮否定的话语,顿时有了精神,只道:“你说的对,那我下次给你采菌子吃。”大眼睛里都是惊喜的笑意,不住的点着头,活似一个等待主人夸赞的小狗狗。
    忍住想要摸他头顶的冲动,春妮笑着哄他两句便要继续赶路,却不想李小球从怀里抓出一把新鲜的菱角,就要递到春妮手里。
    菱角刮上春妮右手心里的水泡,疼的春妮“哎哟”一声痛呼出来。慌的李小球忙扔下手里的鲫鱼,捧起春妮的右手仔细瞧看。
    水泡被刮破,流出半浑浊的浆水,李小球粗糙却洗的干干净净的小手捧着春妮洁白修长的手指,忍不住撅起嘴巴呼呼起来,看的春妮一阵好笑。
    “妮儿,你这是怎么弄的?”
    春妮白了他一眼,“叫春妮姐。这泡是昨天剪纸剪子磨的,过两天就好了,不碍的。”说着,抽回了手。
    李小球无不心疼,心里却不知怎的避过了那个“姐“字,只眨着一双皎洁的凤眼,道:“手都坏成这样了,哪里还能写字,今儿就不要过去了。”
    李小球不似这个年纪的男孩儿,天天撵鸡骂狗,上树下河的瞎玩,他很心疼自己病弱的娘,总是自己一个人去采摘野菜,捕捉鱼虾来充当娘俩充饥的食物,干净又听话,小心翼翼的让人心疼。

  ☆、第十三回 吃醋


    春妮挺喜欢这个干净懂事的小弟弟,听他关心自己,笑着摇了摇左手道:“无妨,我左手也会写字的,今天就当作练习左手字体了。”
    李小球听得春妮双手皆能习字,惊讶之余又流露出几分艳羡的神色来,忍不住央道:“我爹他也教过我认字,只是他现在走了,我,我……”
    好学的孩子人人都喜欢,春妮转眼一眼,露齿笑道:“你也想学字吗?我可以教你,不过你得听我话。”
    李小球惊喜过望,忙不迭的点着头,笑的傻乎乎的。
    春妮摸了摸李小球的头,他的头发剃成了紧贴头皮的小平头,硬扎扎的短茬微微扎手,却干净清爽的带着一丝青草香。
    李小球羞涩的侧头想要躲开,一边红了脸嘟囔道:“怎么总摸我头,我娘说被女孩子摸头会长不高的。”
    春妮嘻嘻一笑,“怕什么,我比你大几个月呢,你叫我声姐姐就没事了。”
    李小球不肯,抿着薄唇,一双极好的浓密长眉微微皱起,秋水一般的凤眸里居然露出几分委屈,看的春妮心中顿觉自己万分邪恶。
    “好啦,好啦,我以后不摸就是了。你要想学字,每天晚饭后过来找我就行,报酬是你帮我干点活。”春妮背着两只小手,一本正经道。
    李小球干惯了活计,只要能认字读书,干点活算什么,忙不迭的点了头。
    二人分别后,春妮自去了白六爷家不提。
    左手习字虽没有右手写的苍劲有力,但写些端正的楷体依然秀气耐看,白六爷满意地捋着胡须。
    春妮写完一篇大字,抬头对白六爷道:“白爷爷,我想去上学。”
    白六爷微微一怔,笑道:“上学好哇!将来考个大学生出来,光宗耀祖啊!”
    春妮略丧气道:“可我娘觉得家里两个孩子都上学,负担太大,我不想让爹娘太累……”
    白六爷叹气道:“唉,家家不让留自耕田,也不让养家禽家畜,这不是活活逼死人吗?”
    春妮拖着腮帮,得寻个法子赚些钱来才好。若不上学,一辈子留在屯里做个村姑,这重生还有什么趣味?
    想罢展颜一笑,“白爷爷,您先帮我取个学名吧!十里八村叫‘妮儿’的女孩儿太多了,万一我以后去上了学,叫起来不混了才怪呢!”
    白六爷哈哈一笑,“就你事儿多。罢了,好歹你跟着我读书,也算个正经的读书人,这名字是得起个文雅点的。”
    思来想去,白六爷取了一古乐府诗题谐音为名,关山月,谐音“关珊玥”,既有古典诗词之雅风,又象征着春妮美玉一般的品行,春妮大喜。
    蒙大力气哼哼的蹲在大槐树下,腮帮子鼓鼓着,好似一只肥版的田鸡,手里抓着一条柳树枝,无目的的随意抽打着。
    春妮哼着小调,颠颠的往家走着。这几天教李小球识字才发现,这小子很是聪明,原来便认识不少字,现在学起来速度更快。也没有纸笔,找了一只硬木棍便在湿地上写画着,认真又专注。
    李小球是个童年不幸的苦孩子,可他珍惜所有能够学习的机会,每一笔字都写的聚精会神,连额头上沁出的汗珠都来不及擦拭,任它顺着纤瘦的脸颊滚落下来,砸在地上,渗出一个个小湿痕。
    每次学习后,他都麻利的帮着春妮干活,无论洗衣、割草,他都任劳任怨。春妮倒觉得有些不好意思,这样子使唤人家,真的好么?
    刚刚走到大槐树下,蒙大力嗖的一下窜了出来,唬的春妮差点一屁股坐在地上,见是蒙大力,佯怒道:“干嘛突然窜出来,吓死人了!”
    蒙大力撅着嘴,两条粗黑的浓眉活似一对毛毛虫,“关春妮,你干嘛和李家那小子玩?我不是告诉你别搭理他吗?”
    春妮愣怔之下,张圆了一张小口,气道:“蒙大力,你凶什么凶?李小球又怎么了,你别老歧视他好不好?”
    蒙大力跺着脚,恨恨道:“我爹说他爹不仅是个资本主义份子,还不是男人,没个担当。那李小球也是个资本主义狗崽子,花花主意可多了。前两天,二狗子就中了他的套,整个人都掉粪坑里去了,差点淹死。你说他心有多黑!”
    蒙大力说前面几句春妮还在生气,忽听二狗子被李小球用计拐到了粪坑里,当即忍不住噗哧一声笑岔了气。
    春妮一手扶着肚子,一手抹着笑出来的眼泪,道:“怎,怎么就给折腾粪坑里去了呢?”
    蒙大力虽不好意思笑话自己的小哥们,但那件事情实在好笑,自己也忍俊不禁道:“还不是李小球那小子,在二狗子面前显摆他捡的野鸡蛋,二狗子嘴馋就想抢过来。
    两人一前一后的跑着,突然李小球把那野鸡蛋往前面一扔,二狗子就奔那鸡蛋去了。谁知那土垫子下面是一基肥的粪坑,他一头就扎进去了。”
    春妮握着嘴格格笑的肚子都疼了,蒙大力被春妮这一笑,满肚子的火气早不知跑哪去了,仔细想想,这事还真是有意思。
    春妮抹掉眼角笑出的泪花,道:“大力哥,还好你没掉进去,你要是掉进去了,别的不说,蒙大婶非先把你屁股打开花不可。”
    蒙大力哼了一声,撇嘴道:“我能那么笨?再说,我又不缺那两个鸡蛋吃,我爹进山打猎,什么野鸡野兔打不回来?”
    春妮突然眼前一亮,抓住蒙大力的衣袖问道:“你爹打回来的猎物都自家吃了?能卖吗?”
    蒙大力抓抓头皮,“记不清了,不过好像能去镇里换些酒和猪肉。他们镇里的人吃腻了猪肉,总想弄点野味打牙祭。”
    春妮欣喜的眯起眼睛,望向身后的大兀山,青翠的山脉巍峨耸立着,连绵数百里,山里的产物不知养活了多少饥饿的百姓。
    如今只要自己肯吃苦,到山里去寻些蘑菇、榛子、栗子什么的来卖,多少也能攒够自己的学费,说不定还能积攒一些私房钱。

  ☆、第十四回 进山

乡村的夜,总是静谧的。
    远处的亮起的几点灯光,为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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