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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古人说的对,民以食为天,有一手好的厨艺,的确是能够把握住一个人的胃的。卢芥主动提议道:“我今早上路上碰到了王婶,她又教了我几道菜,我今天中午做做看,就当是练练厨艺了,也能为后娘分担些家务。”
这番话说得也算是折中,既没有点明这菜不好吃,又找了个借口让吴雪芹下的来台。但就算卢芥如此体贴,吴雪芹与卢小梅也不会领她的情。
当然卢芥这么做也不是为了让她们感激她,她只是想给卢启刚做了好吃的饭菜而已。这样他也可能多吃些,吃到好吃的饭菜也能让心情变得好一些,卢芥只是换一种方式,来孝顺卢启刚。
“芥子,你今天感觉怎么样?”卢启刚关心道。
“爹,我应该没事了。”卢芥笑着说道:“吃过饭,我也跟着一起下地干活吧,在家呆着,我心里过意不去,下地干一点活,也是帮家里减轻点负担,这样爹与后母也能少干一点。”
见自家大闺女这般懂事,通情达理又有孝心,卢启刚别提心中有多欣慰了:“我也不指望你能下地干多少活,改天去跑商队报到,还是要多多休息一下才是,跑商队要干的活也是很累的,以后一年半载的见不到你,爹爹也是放心不下。”
听了这话,卢芥眼泪是眼中打转,她知道卢启刚对自己的好,前世也是千方百计的为她找工作,卢芥在心底暗暗发誓,她进了跑商队之后一定吃苦耐劳,勤勤恳恳的工作,争取转正,以后留在跑商队。
“没事,这不是还有五天的时间嘛,家里的活也帮着做做,也是强身健体,不然跟着跑商队,体力不行也是会被淘汰的。”卢芥如实说道。
“话说到的比唱的还好听。”卢小梅小声嘀咕了一句,尽管她嘴上不肯承认,但心里却也不得不承认,卢芥的厨艺不错。
越是这种时候,卢芥越是要装作大方,仿佛在爹爹面前,她不介意卢小梅对她闲言碎语,恶语相向,她这样看似不争不抢,更会让卢启刚觉得她温柔大度。
在饭桌上,吴雪芹一句话都没说,不知为何,总觉得卢芥醒来之后,跟换了一个人似得,她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只会忍着偷偷流泪的女孩了,但想和她斗,她还是嫩了点,不过是个乳臭未干的孩子而已。
用过早饭之后,卢芥帮着吴雪芹将桌上的碗筷先收拾了起来,等中午再回来清洗。卢芥带上斗笠便跟着卢启刚、吴雪芹与卢小梅一同下地去了。
附近这一带,都并不是平原地区,而是山地,卢家的田地也是在山上。卢芥跟在卢志刚身后,山路崎岖,确实是不好走。
谷子地,一般选在靠近河边的地方。在北方,除了一些河流之外,为了存水,还有人工挖的水库,用来存水。
秋季的风算不得清凉,走在山上,四处可以看到郁郁葱葱的树木,这里树木枯黄地要晚一些,地里的庄家收完还要过上一个多月至少。
第17章 收谷子
这边的山上,还有果园,卢芥远远瞧着,那是胖婶家的果园,小的时候她也曾跟着小伙伴,去胖婶的果园偷偷摘些山枣。
山枣其实并不是种的果树,而是野生的,所以胖婶倒也不管他们去摘,有时候也会摘一些送给他们这些孩子。后来卢芥长大了,也就没再来这边摘过山枣。
天上的云,像是被风吹散一般,柔软地飘着,一朵一朵的,卢芥看向天边,这样的日子,似乎有些不真实。
“你看什么,还不走快点!”卢小梅在卢芥身后,不爽地说道。
卢芥倒也不介意,赶紧跟上卢启刚的步伐。
“芥子是不是累了?”卢启刚还是担心卢芥的身体,毕竟她还病着,就算是稍有起色,出来下地干活他也有些不放心。
阳光洒在山的半面,卢芥扬起脸来,好看的眉眼在阳光下,显得更为楚楚动人:“爹爹,我没事,只是觉得天边的云彩好看,多瞧了几眼罢了。”
四个人走了一会,便来到了谷子地里,到了农忙的时候,山上地里到处都是人,一路上卢芥与同在地里干活的乡里打招呼,显得亲切热情多了。
跟在卢芥身后的卢小梅哪里见过这般的卢芥,抢了她的风头,她气的在身后直跺脚,可是又不能说些什么。
“卢老汉你真有福气,芥子长得越发标志了,又这么温柔懂事,谁以后要是娶了芥子当媳妇,那真是祖上冒青烟了。”张婶夸赞道。
谁不愿意听这些好话呢,卢启刚闻言也露出了笑意:“芥子已经许配了人家,张大姐也别这样夸她。”
“已经有人家了啊!”张婶一听这话,顿时来了精神:“是谁家的小伙子啊,这么有福气!”
吴雪芹与卢小梅自是不想听这些,她们两个在地里开始干活,卢启刚有一搭没一搭地回着张婶的话。
“是霍家的孩子。”
“霍家啊,那可是我们乡里的大户,芥子嫁过去,那肯定是去享福的!”张婶也是会说话,一听是霍家,倒也是真心为卢芥感到高兴。
卢启刚笑了两声:“他们先不结婚,先去跑商队历练历练,我们芥子也不是嫁过去享福的,总要有个工作才是。”
其实卢芥很喜欢卢启刚的这种思想,女孩子不能将结婚视作一生的依靠,还是要有一份属于自己的工作,能与自己的男人一起工作,一起生活,这样才能相互理解,相互扶持,并不是嫁到大户人家,便可以赋闲在家,吃喝玩乐。
“也是也是,老哥这话说的在理,我们芥子也还年轻,出去闯荡闯荡也好,总比我们在村里的好,出去见见世面,开开眼界,也不枉活这一遭。”张婶看向卢芥,去跑商队,那可是极好的机会,还真不是能随随便便就能拿到名额的。
地里的谷子收割的差不多了,便要通过牛车拉去打谷子,这年头也不是每家每户都有牛车的,卢启刚一向热情,张婶家的牛前些天病死了,卢启刚便将自家的牛车借给了她家,吴雪芹因为这件事情还与卢启刚吵了一架。
乡里乡亲的,能帮一点忙,也是应该的,只是吴雪芹与张婶之前便有些过节,卢芥听说是在吴雪芹没出嫁之前的事情。
张婶当时还是黄花大闺女,与吴雪芹是同一个村子里的,两人同时喜欢上了一位知青,那时她们也不过十七八岁的年华,冲动了些,便向人家知青表白,谁知两人去的那么巧,正好撞到一块去了,这不两人成了情敌,谁都不愿意退出,男知青一直也没有接受她们两个其中的一个,她们两个便开始明着较劲。
这件事说起来也是青春的冲动,那个男知青也不是什么好男人,任由她们两个争风吃醋也就算了,最后竟然告诉她们,他谁都没看上。后来知青可以回城里了,吴雪芹死皮赖脸的非要跟着男知青回去,被男知青当面羞辱了一顿,张婶那时候也在场,她看不过去便拿着石头将那个男知青打了,后来还因为这件事受了处罚。
再后来也没想到两个人又嫁到了一个村子,不过在经历男知青那件事后,两个人在性格上也都发生了改变。
卢芥还是蛮喜欢张婶的,她是个敢爱敢恨的女人,喜欢这个男人的时候,敢勇敢的去争取,但当发现这个男人是人渣的时候,也敢去教训她,之后她嫁给了张叔,张叔这人吧,是村里的老师,早些年念过几年的书,他没有选择留在城里,而是回到村子里教这些穷苦人家的孩子读书识字。
张婶大概就是喜欢张叔那一肚子的墨水,和身上的书卷气息吧。每到农忙的时候,张叔在学堂里教书,家里的庄家,只能张婶一人收,但乡里乡亲的,都念着张叔的好,自家农活干的差不多了,便来帮衬几天,张婶也是好客的人,三餐准备的好,让人挑不出毛病。
“这个张婶真能说,大早上的叽叽喳喳的,像个麻雀一样惹人烦。”卢小梅知道吴雪芹与张婶的关系不好,她故意说张婶的坏话,哄吴雪芹开心。
“不就是嫁了个村里的教书老师,还真把自己当回事了,有本事怎么不找个城里的老师,还用得着下地干活了。”吴雪芹酸溜溜地说道。
这两人的声音不算大,但张婶刚好听得到,张婶只是笑了笑,她心态好,才不跟她们一般见识。
卢芥与卢启刚在另一头收割,吴雪芹与卢小梅在另一头,隔得有些远,所以卢芥并不知道她们在说什么。
“芥子啊,爹爹有些话要对你说。”难道离着吴雪芹与卢小梅这么远,父女两个也说一些悄悄话。
“爹爹,您有什么话要告诉我?”在卢芥印象里,卢启刚是一个很少会和闺女说知心话的父亲,或许这也是一般父亲的样子,总是默默为儿女付出,却总是会被儿女误会。
第18章 爹爹的体己话
卢启刚叹了一声道:“芥子也长大了,今年也有二十岁了,当年爹爹认识你娘的时候,她也是这么个年纪,我这一生最有愧的就是你娘,当年家里也穷,我只顾得上挣工分,顾不上家里的事情,她怀着你的时候还下地干活,给我送饭。”
在卢芥的记忆里,她很小的时候就知道她不是吴雪芹亲生的女儿了,倒也没有刻意瞒着她,她亲生的娘,听说是生她的时候难产,过世了。因为吴雪芹与卢小梅的关系,她也一直没向卢启刚问起过她亲娘的事情。
“你娘的事情,说起来也是怪我,要不是你娘那次来给我送饭,她也不会摔倒,也不会……”卢启刚的声音有些沙哑,说到此处微微哽咽。
“爹,您也别难过,娘的事情,怪不得你。”卢芥连忙安慰道。
“你娘她从山坡上滚了下去,当时身下就见了红,我着急将你娘送去卫生所,医生说,你娘大出血,只能保住肚子里的你。”卢启刚眼中有泪光闪烁,四五十岁的男人,哪怕脊背弯了,也很少会流泪。
乡下的爱情,或许没有城市里那般浪漫,两个人可能也就是见过一两次面,便决定要在一起。但并不代表这样的爱情,它就不是爱情,它也一样经得起时光的考验,就像卢启刚对卢芥的亲娘的那份感情,哪怕深深藏在心中,却也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在心中抽根发芽。
“我娘她是不是长得很好看啊,听村里人说,我长得随我娘。”卢芥转移话题道。
“你娘很好看,她是你爹见过的最好看的女人。”卢启刚微微一笑:“你娘又很是温柔,芥子不仅长得像她,连脾气也是随她的。”
卢芥闻言嘴角上扬,她想,她的亲娘一定是个很好的女人,只有这样的女人,才会让人一生都忘不了。
乡里穷,也就结婚的时候才会去照那么一张照片,卢芥记得爹爹与娘的结婚照被吴雪芹撕了,那是在她刚懂事的时候,她想知道她的亲娘长什么样子,可吴雪芹却说什么,人都已经死了,还知道长什么样子干嘛,让她只需记住,养她长大的是她这个后娘。吴雪芹愣是当着她的面,把那照片剪得细碎,后来卢芥也便没有再提起过这件事。
“爹爹当年抱着刚刚出生的你,心里别提有多难过了,可是爹爹不能倒下,你还这么小,你是你娘留给我的唯一,我不管怎么样也要将你抚养长大。”卢启刚忽然停下手上的活,远远望了一眼在另一边的吴雪芹与卢小梅:“我一个人没法照顾你,所以我便给你找了一个后娘,让她在家照顾你,那日说来也巧,我在田埂上捡到了小梅,她也是个苦命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