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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婚盛宠:千亿老公好会爱-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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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即使在这些“能触电”的人之中,能够被人称作“明星”的就更少了。

    大部分人的演员生涯都是演一些龙套、配角,自己没有能让人记住的角色。

    走在大街上不用戴墨镜,也不用担心有人能认出自己。

    (墨镜是明星居家旅行的必备之物。对那些红星来说,戴墨镜是为了让自己不那么惹人注意,但是对一些不那么红的演员来说,戴墨镜的唯一作用就是让大家都来看我,我戴着墨镜呢,不觉得我是一个明星么?不找我合影签名么?被认出是一种期待,认不出则是一种挫败。)

    这说的还是那些影视艺术学院科班出身的,演艺圈还有很多非科班出身的,所以竞争压力就更大了。

    (龙城大学是一所综合性大学,下辖了几十个学院。比如慕倾城毕业于龙城大学经管学院,慕宣城毕业于龙城大学财政学院,云美雯和云晓念都毕业于龙城大学戏剧学院,但两个人不是一个系,云美雯是表演系,云晓念是舞蹈系。)

    现在的云晓念只是一个龙套演员,并且没有自己的经济公司,更不要说经纪人了,什么事情都要自己打理。

    自己去见组,自己去谈合约,自己去拓展人脉。

    所谓的见组就是听说那个戏要开拍的时候,便把自己的简历和照片交到选角导演的手里,看看合不合乎导演的眼缘,然后才知道自己能不能得到这个角色。

    在与慕倾城“同居”的半个月后,云晓念终于可以开工了,得到了参演一部古装电视剧的机会。

正文 第138章 小角色

    不过云晓念的戏份很少,只有几场戏,并且角色没有名字,没有台词。

    她在里面演了一个歌女。

    就是大人物们在台下尔虞我诈、勾心斗角的时候,几名穿着绫罗薄纱的宫装美女在台上翩翩起舞,充当背景。

    估计平时看电视剧的人,没谁会注意在镜头里只出现几次的舞女到底是谁,他们的名字也只是在

    电视剧结束,演员表最下面的“参加演出”的那一栏里面,一闪而过。

    但其实就是这么几个不起眼的角色,当初竞争的时候也是挤破头,云晓念是在100多个报名者之中脱颖而出的……

    因为云晓念所出演的戏份都是室内戏份,所以好处是不用出外景,在影视城内部搭建的摄影棚里面就可以拍摄,免去了拍外景的风餐露宿之苦。

    龙城作为国内的顶级大城市之一,娱乐业十分发达,不但汇集了很多娱乐圈人士,相应的配套设施也都是很齐全。

    光是影视基地、影视城就有好几个,常年有几十个剧组在其中拍戏。

    这天一大早,云晓念就已经背着一个大大的双肩包,和慕倾城打完招呼后,匆匆忙忙地去车站,坐车去影视城了。

    念园里面便只有慕倾城在悠然自得地吃着早餐。

    因为现在厨房都已经收拾好了,所以只要云晓念有空,都是由她亲自下厨做饭的。

    这也让慕倾城发现了云晓念的另一个大优点,厨艺精湛!

    也许是很早就自己出来打拼的关系,云晓念练就了一手很是不错的厨艺,虽然做的都是一些家常小菜,但是色香味俱全,让慕倾城是吃得满嘴流油、赞不绝口。

    这天早上就是,云晓念做完早餐后自己匆匆吃了几口就出门了,留下了慕倾城悠然自得地坐在院子里,摆了一张小桌吃早餐。

    虽然有专门的餐厅,但慕倾城还是觉得弄一张小桌子放在院子里吃饭格外有感觉,为此还专门从早市上买了四个小马扎呢。(马扎,是一种可折叠的小型坐具,腿交叉作为支架,上面绷皮条、绳等。携带方便。)

    于是当南宫烈走进了念园,看见的就是慕倾城坐在马扎上,端着一个大碗,“跐溜跐溜”喝稀饭的样子。

    慕倾城可是拥有一对大长腿,此时坐在一个小马扎上,两条腿便只能大大地劈开,显得有些不美观。

    南宫烈不禁就是一皱眉,见惯了上流宴会的觥筹交错、各种礼仪,慕倾城这样的“吃相”怎么看怎么都有些碍眼。

    特别是喝稀饭时那“跐溜跐溜”的声音更是刺耳,这简直是太不讲究了吧。

    “慕倾城,你只是在装吊…丝,但你不是真吊、丝啊,看看你这样子,怎么和个农民似的?”南宫烈皱眉了。

    “农民怎么了?我们家祖上就是农民,我是农民后代我骄傲。难道你们家祖上不是农民?装什么贵族啊!”慕倾城不屑地瞥了南宫烈一眼,继续喝稀饭。

    并且不但继续有“跐溜跐溜”的声音,还在边吃边吧唧嘴。

正文 第139章 慕倾城,你是饭桶么?

    看堂堂的慕倾城慕大少居然吃饭还吧唧嘴,南宫烈觉得自己的三观都混乱了。

    这个画面要是传出去,得操碎多少曾经把你当成男神的少女心啊。

    南宫烈摇了摇头,也打开一个马扎坐了下来。

    同样是大长腿,南宫烈坐马扎坐的也挺别扭。

    从身上拿出一个本子,南宫烈开始汇报这段时间商场上的情况。

    现在慕倾城与南宫烈不只是朋友,还是亲密无间的合作者。

    南宫烈对慕倾城的商业帝国计划很是看好,在征得了南宫青川老爷子的首肯后,已经由最开始的协助关系,现在变成了合作关系。

    可是说了五分钟后,南宫烈的脸色就变得很难看了。

    “喂喂!慕倾城,你到底有没有听我在说话?我怎么发现你的注意力都在碗上啊?有那么好吃么?不就是咸菜稀饭么?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在吃满汉全席呢。”

    不怪南宫烈有意见,在他汇报公司业绩的时候,慕倾城却还是一如既往地吃饭。

    一边吃还一边摇头晃脑,吃得那叫一个津津有味啊,完全把自己的话当成了耳旁风。

    小桌子上只有一个装着小米稀饭的铝盆和一小碟咸菜,就这些让慕倾城吃得如此开心?

    光从自己进来,就已经看慕倾城喝了三碗稀饭了还意犹未尽。

    之前没发现慕倾城是一个饭桶啊?

    “当然好吃了,这可是我老婆亲自熬制的小米粥,早上喝一碗最养胃了。咸菜也是我老婆精心腌制的黄瓜小菜,咬一口爽口开胃,再配上几滴香油,简直是满口喷香啊。满汉全席算什么?这可是我老婆做的爱心早餐!算了不和你说了,你一个单身狗懂什么?没趣的家伙。”

    这一番话,慕倾城先后使用了炫耀、得意、鄙视等几种表情,是要多欠扁有多欠扁,要多可恶有多可恶。

    “慕倾城,你发现没发现,自从你认识了云晓念后,你变得好贱啊。”南宫烈由衷地说。

    “贱怎么了?我乐意!”慕倾城不以为耻、反而为荣地说道,搞得南宫烈一阵地恶寒。

    不过现在距离近了,南宫烈居然真的闻到了小米粥的淡淡清香与黄瓜小菜的清新味道。

    虽然早上已经吃过饭了,但南宫烈却觉得自己有点饿了。

    “真这么好吃啊?慕倾城去给本少爷拿个碗,让我尝尝你老婆的手艺。”南宫烈大咧咧地说。

    他看盆子里的稀饭不多了,小菜也只剩下了一点,还不够自己几口吃的,有些不高兴呢。这家人真是的,也不多做点。

    可是南宫烈却没想到,自己刚说完要尝尝,慕倾城却像是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激动了起来。

    他一把抄起了桌子上的稀饭盆,然后把咸菜全部倒了进去,不用碗,而是直接用盆喝了。

    那架势,就像是怕南宫烈会上来抢一样。

    南宫烈一阵的无语:“慕倾城,你能不能有点出息?怎么感觉和狗护食一样?至于么?”

    是啊,那一年南宫烈做的一笔生意出了点问题,本来订制的一批货物在运输路上耽误了。

正文 第140章 烫死我了

    慕倾城听到之后二话不说,就把本来慕氏采购的货物给了南宫烈,替南宫烈解了围,慕倾城自己却蒙受了接近一个亿的损失。

    慕倾城之所以如此帮南宫烈,是因为那是南宫烈亲手处理的第一个大项目,这个项目的成败关系到南宫家族继承人的问题。

    如果项目失败了,那点损失南宫家族不在乎,但是肯定会影响到南宫烈在南宫家里面的地位与影响力,所以慕倾城宁愿自己吃亏也要帮南宫烈过关。

    别看两人平时总是互相贬损,但是关键时刻都很靠得住。

    所以现在南宫烈就更郁闷了,你说一个亿的损失你都不在乎,喝你一碗稀饭你怎么反应这么大?

    “怎么不至于?谁让你贬低我老婆的厨艺了?”慕倾城很记仇地说。

    ……

    面对着南宫烈不屑与愤怒的眼神,慕倾城不为所动,把盆里的稀饭都喝光之后,这才不禁不慢地告诉南宫烈,厨房里还有稀饭与咸菜,很大度地让南宫烈进了厨房,喝了稀饭,吃了咸菜。

    “好在你没把事情做得太绝!”

    南宫烈轻哼了一声,然后“跐溜跐溜”地喝着稀饭,也不觉得这样很不雅观了。

    喝了一碗后,南宫烈意犹未尽,眼睛一闪,居然还在灶台上发现了一笼热气腾腾的小笼灌汤包!

    小笼包每个都不大,做的造型精致,如同艺术品一样,香气扑鼻。

    南宫烈眼睛冒光,伸手就要去抓!

    “喂!你干嘛?这是我的!”慕倾城怒了。

    “你是猪么?刚才喝了那么多稀饭还吃?”南宫烈火了。

    “稀饭是稀饭,包子是包子,能一样么?再说,这是我老婆早起做的,本来是我们两个人吃的,但我老婆因为时间紧来不及吃就走了,所以……”

    “所以什么?”南宫烈期待地问,所以邀请我一起吃么?

    算你小子还有点觉悟。

    “所以我就是撑死也要全部吃掉!这样才算对得起我老婆的辛苦!”慕倾城大义凛然地说道。

    听到慕倾城的话,南宫烈气得几乎一口老血喷了出来。

    但是此时南宫烈深深地懂得一个道理,“行动永远都比言语”更有力量。

    他也不说什么了,一个箭步已经如飞般跑到了笼屉前,劈手抓起一个包子。

    “卑鄙!”

    慕倾城怒喝一声,已经冲了上来。

    此时他也不装瘸了,简直是脚下踩着风火轮,势如破竹!

    南宫烈也不是善茬,左手闪电般又从笼屉上抓起2个包子,同时右手中的包子已经准确无误地塞进了嘴里,“咕噜”一声,都没来得及细嚼就囫囵吞枣地咽了下去。

    南宫烈刚想得意,眉头却马上皱了起来。

    “烫!烫死我了!”

    刚刚出笼的灌汤包,里面都是鲜美的汤汁,能不烫么?

    南宫烈光顾着速度了,忘记了这一点,现在是烫得直跳脚。

    不过虽然很烫,但真的很香,所以南宫烈尽管呲牙咧嘴,但左手还是抓着那2个包子不放。

    “白痴!”

    慕倾城嘲笑之后,已经伸手把整个笼屉都端了下来……

正文 第141章 资深吃货

    灌汤包一笼10个,慕倾城吃了7个,南宫烈用虎口夺食的精神,抢着吃了3个。

    吃完之后,之前对慕倾城的小气颇为不满的南宫烈已经满眼放光地开始称赞了。

    “慕少,你老婆的厨艺真棒啊!稀饭又软又甜,咸菜又脆又爽,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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