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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晚-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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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冷艳的目光飘过来,妆容精致而明艳,却隐隐地发散出,不可小觑的讯息来。
  在林槐向马路对面的他走来时,她才缓缓地收了枪。
  沈知昼才忆起,那日康绥死时,窗外建筑物上方擦着斜阳消失的身影,似乎也是如此诡谲鲜艳的红。
  林槐过来,冷冷地看了眼他脚下的康泰亨,抬头对他笑了笑:“你电话打不通,我就跟来了,看起来是心事未了啊?”
  沈知昼没说话。
  林槐继续说:“你这么急匆匆地回来,就是要杀了他?”
  那个女人走近了,亲切地叫了他一声:“沈先生。”
  “……”他一怔,回过神。
  他看着林槐,又看了看那个女人,漫不经心地说:“你们来了,不用我动手了。”
  “到底为什么突然跑回来?”
  “没什么,”沈知昼凉薄地笑了笑,“就是想起,他要杀我,觉得不爽而已。”
  “哦,是么?”林槐将信将疑的看了看他,“所以,这下可以跟我们走了吗?该解决的都解决了,你还有什么后顾之忧吗?还是说,你还是不相信我们?你要留在伽卡吗?”
  “我还能去哪儿呢?”沈知昼看着林槐对他笑,心底寒意阵阵,只是摇头,抿了下唇,“走吧。”
  “回港城吗?”
  “回。”
  …
  晚晚总觉得这些天有人跟踪自己。
  许凌薇又去了外地执行任务,这次她要去半个月左右,作为无国界医生就是这样,需要时不时地往外跑,碰见突发状况,就归期不定。
  国内的话,基本就在西南一带的云缅边境晃,伽卡也回去过,那条连接伽卡与南城的公路,也重新走过好几次。
  可是,再没遇见过沈知昼。
  国外,近则去过东南亚的泰新马,远了,偶尔也会去北非和中东一带和周边地区转一转。
  奖杯和表彰拿了不少,把家里的茶叶柜都放满了。
  那个柜子上仍放着伯父的遗像和他生前活得各种奖章和警徽,在以前的那个房子里,上面还有沈知昼从小参加各种比赛获奖的奖杯和奖状,还有他十六岁那年,考入警校的录取通知书。
  他曾经是所有人眼中的骄傲。
  可后来他走后,属于他的东西,就全被收了起来。
  搬入新家,许凌薇更是将所有跟他有关的东西全都打包封在了一个箱子里,用透明胶封死了,然后扔到地下室去。
  像是怕谁发现一样。
  发现他已经成了这个家庭,一道难以愈合的,丑陋的疤。
  晚晚再也没有吵着跟许凌薇一起外出过,慢慢地,她也学会了自己照顾自己,许凌薇一开始对她颇不放心,后来几次下来,她都可以将自己照顾得很好。
  她们搬家到港南的经济新区有两年了。
  起先晚晚很不习惯,因为需要倒两趟地铁和一路公交车,才能到市中心的学校去上学,这意味着她每天要起很早很早。
  夏天还好,冬天常是天还不大亮就起来了。
  许凌薇偶尔不忙时会送她去学校,不过一路堵过去,还没她倒地铁和公交快,所以多数情况下,她还是会自己走。
  新家的位置和原来的一比,几乎处于这个海滨城市的两端。
  以前在港西住着的时候,离西海岸很近,刮风下雨时,能听到海潮翻涌不休的声音。
  小时候,不刮风不下雨的夏季的夜晚,沈知昼会带她去海边散步。
  他有心事的话,就会一个人去那附近的跑跑步,跑出一身汗回来冲个澡,好像能冲净所有的坏心情。
  她有时候会坐在客厅里背单词,顺便等他回来。
  有次看他放学回来没待多久,然后又黑着一张脸出了门,回来后衣服上沾着血,好像是跟谁打了架,脸上还挂了彩。
  她抬头,问他:“哥哥,你怎么了?”
  他看到她坐在那里,步子在门口顿了一瞬。
  前一秒,他还脸色阴沉,见到她后神情稍霁,仿佛雨后放了晴,走过来,揉了下她的头:“乖,去写作业。哥哥没事。”
  然后,他折身去洗澡。
  出来后也一句话不说,早早就睡下了。
  一直是这样,他有心事,从来不跟她说。
  大概觉得她年纪比他小,还是个小孩儿,他说什么,她都不会懂。
  其实她懂。
  她知道,是他偶尔跟她提起来的那个女孩子,突然跟别人在一起了,他去找了对方的男朋友,三言不合,跟人家大打出手。
  后来,他就再也没有在她面前提过她。
  他总觉得她不懂他。
  可他也从来不懂她。
  只是,那些平淡无奇的日子,也再回不来了。
  又是一年春。
  她放学回来,小区道路两侧的槐花开了大半,绿化带被修剪得平整,弄出了个什么奇奇怪怪的形状。
  最近看城市新闻,听说在这一带抓了几个贩毒的,小区里的公告栏上就拉起了红色的横幅,贴上了大字报和宣传语,写着什么:
  “严厉打击制贩毒活动,禁毒利国利民利己。”
  “贩毒就是谋财害命,吸毒就是自杀身亡。”
  “加大禁毒力度,提高禁毒意识。”
  “禁绝毒品,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
  诸如此类。
  哦,她想起来了。
  她那位从没见过的伯父权开宙,也是个缉毒警察啊。
  她若有所思地在公告栏前站了一会儿,踢了脚石子儿,然后准备离开了。
  她特意从大道过去,专挑人多的地方走,楼上的阿姨正好碰到她了,牵着一只毛茸茸的阿拉斯加过来,跟她打招呼:
  “晚晚,放学了呀?”
  晚晚甜甜地说了声:“阿姨好。”
  她凑上前去,蹲下身,揉了揉大狗狗的脑袋,跟阿姨说说笑笑的,一起往家门口走。
  “你妈妈呢?这回去哪儿了?”
  “南非。”
  “唷,真是辛苦呢,常年都在外地跑吧?”
  “也没有常年,一年去一两次吧。”
  “你妈妈那么厉害,你以后想做什么呀,快高考了吧?”
  “我……还没想好。”她笑了笑,揉了揉头。
  “慢慢想嘛,学习上没什么问题吧?我记得,你妈妈说你学习很好呢,经常考第一名吧?”
  “嗯,没问题的。”
  后面那辆一直不疾不徐地跟了她一路的黑色帕萨特,就停在了那里。
  不再向前了。
  她拿钥匙开门前,阿姨叫了她一声:“晚晚,一个人在家行吗?要不要来我家一起吃晚饭?阿姨今晚也一个人。”
  “阿姨,我可以的。”
  “你真勇敢啊,真的能照顾好自己吗?”
  “嗯,我可以的,”她坚定地点点头,“我妈没几天就回来了。”
  “好,那你自己注意,需要阿姨帮忙什么的,就随时来找我,你妈妈走之前还跟我说,实在不行让你来我家,让我帮忙照顾你。不过我看,你挺独立的嘛?会自己做饭吗?”
  晚晚低下头,有些羞赧:“会一些的……”
  她没好意思说自己只会做简单的泡面,炒几个咸的要死的菜。
  阿姨笑笑:“也是大姑娘了呀,可以自己照顾自己了,真不错。”
  阿姨正要走,晚晚突然叫住她:“阿姨。”
  “嗯?”
  “那个,”她看了看那只阿拉斯加,迟疑着问,“你家的狗狗,咬人吗?”
  “它啊,”阿姨笑笑,“很凶呢,见到生人就咬,不过你跟它熟了,它反而亲近你。”
  “那个,”晚晚说,“我,我……以跟它玩儿一会儿吗?”
  “来我家吗?”
  “不,不,”晚晚下意识望了眼窗外,那辆黑色的帕萨特停在一丛绿化带后面,好像还没要走的意思,不知是不是她敏感,不过这几天总觉得怪怪的,有人跟着自己。
  “我喜欢狗,它也亲近我,我跟它玩玩儿,一会儿给您牵上去。”
  阿姨有些为难:“拉你家地板上怎么办呀?我家这个小东西不怎么听话。”
  晚晚摇头,笑着:“没事的,阿姨。”
  “好,那也行呀,你喜欢的话就跟它玩会儿吧,”阿姨笑着把狗绳交给她,交代了一些照顾狗狗的事情,然后说,“不如你一会儿直接来我家吃饭吧?阿姨也一个人,阿姨家的姐姐去读大学了,我一个人在家很寂寞呢。”
  盛情难却,晚晚只得点头:“好,那谢谢阿姨。”
  她牵着狗,这才放心地打开家门进去。
  经过玄关时,她顺便在抽屉里摸了把折叠刀,手机已经打开按在了110,然后拉着狗,在家里的每个角落走了一圈,衣柜都打开看了一看,没什么异象,她这才放心。
  又检查了一遍门窗,把窗帘全都拉了起来。合上窗帘前,她向下张望,发现那辆车已经离开了。
  她这才放心地脱掉校服,换好居家服,打开冰箱取了罐儿瓶装橙汁,一口闷下去,浑身的紧张感一下子消失了
  那只大狗狗睁着双黢黑的眼睛,蹲在一旁,一动不动地瞧着她。
  许凌薇经常出差,经两年前的伽卡一行,她发现原来身边时时处处都可能埋藏着危险,这个世界也不若她幻想中的那般安全美好,所以每天回来检查门窗,已经是她的习惯了。
  她蹲过去,揉了揉大狗的头,不自觉地笑了起来:“你长得这么乖,怎么会咬人呢?”
  狗狗朝她轻轻地吠了吠,似乎是在回应,极亲近她,还亲昵地蹭了蹭她的臂弯。
  她坐到沙发稍休息了一阵,刚准备上楼去,手机一震,收到了一条信息。
  来自一个陌生号码——
  “晚晚,十八岁生日快乐。”
  作者有话要说:  沈知昼说,他只心软这一次。
  可后来他说,只要是晚晚,他还可以心软千千万万次。


第20章 暮色(1)
  港城棠街; 兰黛。
  一头黄卷毛的男人从嗓子里憋出一声闷吼,光可鉴人的玻璃墙上立马绽开了一朵鲜艳诡谲的血烟花。
  暴喝与拳脚; 劈头盖脸地砸在他身上,经了一番折腾; 他最终被扔到五光十色交相辉映的地板上; 苟延残喘。
  就在这一刻,包厢外舞池里震耳欲聋的音乐声推了到最高。潮; 将他喉咙深处破碎的呻。吟吞咽得无声无息。
  黄毛人长得挺结实,刚在外面走廊里抓人就花了一番功夫。阿阚打他打得自己也浑身酸痛; 活动了下关节,转脸问坐在沙发上的男人:
  “老板,怎么办?做了他吗?”
  沙发里的男人阖着眸假寐,没作声。
  他穿了件质地精良的鸦黑色衬衫; 黑长裤; 与同样通体黑色的皮质沙发几乎融为一体。
  若不是阿阚喊他一声,极易让人忽视那里还坐着个人。
  他衬衫扣子解到第三颗,露出下颌与脖颈漂亮流畅的线条,让他看起来有几分病态的干净。
  他自始至终都是一副无波无澜的表情。
  就像是个毫无干系的局外人; 旁观了阿阚他们对这个来这里卖冰的黄卷毛长达十几分钟的殴打。
  阿阚让人把黄毛拖到他脚下,人挣扎的厉害,嘴里骂了几句脏话。
  男人撩起眼皮; 轻轻攒了下眉心,看着阿阚,问:“哪儿抓的?”
  “包厢走廊; 他卖了半条货,被我们抓个正着。”
  “哦。”
  他慢条斯理地将左臂的袖扣解开,袖子随意地堆叠上去,挽到肘弯处,露出一截结实的小臂。
  他手臂内侧有一道鲜红的伤口。
  明显是新伤,刀口又长又深,差点儿要把他半条胳膊给砍断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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