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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啦。”
文菲干脆闭了眼,不再看她。
……
回天御的路上,照样是刘建开车,云若熙坐后排,小五的悍马紧跟在身后。
其实,云若熙想说,比起刘建,她更愿意去小五那辆车上。
但,看着刘建阴沉的脸,闭了嘴。
靠在后座上养神,云若熙隐隐感觉今天的车速比平常要慢很多。
“刘建,这地段在测速吗?”
“没有,怕你晕车,想吐。”
“哦!”
云若熙很了然的样子,睡不着,又拿出手机准备给凌一坤打电话。
差不多快凌晨了,也不知他是在公司还是在天御。
结果,电话拨出去依旧是占线的模式。
太奇怪了。
云若熙蹙眉,短信也不回,电话也不通,他都在做什么?
忍不住问刘建:“你知道凌一坤他现在在哪儿吗?”
“不知道。”
刘建每次说话都是惜墨如金。
云若熙也不再问了,翻出手机玩游戏来排解心中的疑问。
半小时之后,慕尚缓缓驶进天御。
就在云若熙准备进门时,刘建突然喊住了她:“云小姐。”
“嗯?”
“云小姐,那个,乐乐被王妈带到老宅去了,还有,请保重身体。”
刘建看着她的眼神有些闪躲。
云若熙迟疑地点头:“谢谢。”
她转身,一边开门一边嘀咕,今天的刘建也好奇怪。
不对,准确的说今天每个人都好奇怪。
只是,她没心思去揣测,迫不及待进屋去了。
果然,王妈不在,昏暗的光线下楼下大厅一片静谧。
二楼,书房和凌乐乐的房间都没有灯,凌一坤的卧室里有隐隐的橘红透出来。
他回来了?
云若熙心里荡起无数的涟漪,连带着眉眼都温柔了许多。
她将手轻轻地放在小腹上,一步一步上了楼。
……
御城某酒店。
沈子墨穿着一身笔挺的黑色西装坐在沙发上,双腿交替,一副温润的模样。
他的对面是一名眉眼素净的女人,女人一条黑色的束腰A字裙,披肩长发柔顺地垂在胸前,隐隐露出她纤柔的脖颈和精致的锁骨,手里捧了一杯茶,安静地喝上一小口,沉静的目光时不时投到他俊逸的脸上。
“嫂子,你想清楚了?”
沈子墨的手指有节奏地敲击着茶几的桌面,桌面上放着一个档案盒。
“子墨,以后,你该叫我清清。”
女人淡淡一笑,唇角露出两个浅浅的梨涡。
这个女人不是别人,正在沈文轩明媒正娶的妻子,沈子墨的大嫂宋清清。
今晚,她和沈子墨相约见面,就是要将档案盒交给他。
档案盒里装着的是关于沈氏和御城现任吴市长的一些经济往来,说穿了,就是贿赂。
“清清?”
沈子墨勾出一丝嘲讽的笑:“的确是该喊清清了。”
“你知道这份材料送出去,沈文轩将会面临什么样的结局,整个沈氏将会面临什么样的结局吗?”
“我知道。”
宋清清答得干脆:“这世上,除了你是我想要的,其他,我都不在意。”
沈子墨脸色微变:“如果我不能给你想要的呢?”
“没关系,我等你。”
宋清清微微抿了一口茶:“无论多久,我都等你。”
沈子墨站起身来,十指微微收拢,讳莫如深的目光看着桌上的档案袋,那里面的材料是宋清清费劲心思才从沈文轩那里得来的,她明知道自己要对付沈文轩,身为妻子,怎么会如此在背后挖丈夫的墙角?
“清清,沈氏彻查,你会一无所有,到时该怎么办?”
“没有一无所有,至少,我生前被冠上了沈家的姓,死后,会埋入沈家的坟。”
宋清清依旧是笑得梨涡浅浅。
沈子墨的身形晃了晃,这句话,他无意中听到过,那是属于他的学生时代。
他和宋清清原本是大学同学,准确的说更是相互都有好感的男女,只是因为沈子墨性子沉稳内敛,宋清清也是一副淡然的态度,两人之间一直没捅破那张窗户纸纸。
毕业前夕,大家忙着找工作,校园里随处可见三五成群的人围在一起讨论毕业之后的事情。
沈子墨身为沈家的二少爷,身份特殊,自然不用为此苦恼,更何况他一直品学兼优,术业有专攻,早早就收到了美国一所大学寄来的通知书。
这天,他路过学校后山,无意听到几个女生在聊天。
内容无非是毕业后有什么想法啊?
此生最大的愿望是什么之类的。
如此无聊的话题,沈子墨自然是不屑的,转身正准备离开,一道清浅的声音传入他的耳中:“我的愿望便是生前被冠上沈姓,死后再埋入沈家的坟。”
“清清,现在你终于承认喜欢他了吧?”
“是啊,再不去表白,人家说不定就结婚了,毕竟是豪门,联姻的事情多了去了。”
“再等等吧。”
等什么?宋清清没有说。
沈子墨也没有上前询问。
一晃眼,大学毕业了,大家开始为生计忙碌各奔东西,沈子墨也准备着去美国进修。
宋清清最终没有等到沈子墨的主动表白。
身为女子,谁不希望自己被心爱的男人追求,再被捧在手心呢。
她也是矜持骄傲的人,一直放不下自尊。
直到沈子墨要离开中国的前夜,她终于鼓足勇气敲开了沈家的大门。
只可惜,当晚沈子墨和一帮发小去酒吧庆祝了,等到他回来时,宋清清早已经离开。
当晚发生了什么,他并不知道。
此后两人也再没有联系。
出国两个月之后,沈文轩突然给他寄来一张大红的请柬,说是当哥哥的要结婚了,让他赶回去参加他的婚礼。
沈子墨嗤之以鼻,他结婚与自己有何关系?
直到他将请柬随手丢进垃圾桶,那请柬却又好巧不巧被丢得翻开了,他才发现里面贴的照片上,沈文轩的新娘竟然是宋清清。
这对沈子墨来说,是个不小的打击,从小性子淡漠,好不容易有了动心的女人,到头来,却是自作多情。
原来,宋清清爱的人是他哥,难怪她要说埋入沈家的坟。
沈子墨第一次失去自控,喝得酩酊大醉。
异国他乡,一个俊逸的男子坐在大雪纷飞的街头抱着空酒瓶,浑身充满了颓废之态。更重要的是男子看起来身价不菲,有几名黑人混混看中了他腕上的名表,几人商议之后,上前便对他拳打脚踢,到最后手表被抢,连带着衣服都被扒拉干净了,浑身上下仅仅给他留了一条内裤。
寒冷的冬夜,他就那样形单影只蜷缩在墙角,浑身淤青,伤痕累累。清晨被人发现时,几乎都认为他死掉了。
送到医院后也一直都是沉默,疗伤的日子里,他想了很多,其实也不怪宋清清,自己和沈文轩相比,沈文轩才是沈氏财团的首席继承人,优秀的女孩子想要更好的生活,并没有错。
如此也便释怀了。
出院之后,他除了进修医学,剩下的时间全部用来习武,他需要自己不断努力和强大。
当然,沈文轩和宋清清的婚礼,他也没有回去参加。
一晃便是几年过去。
沈子墨终于回国了。
那时的沈文轩已经继承沈氏,成为沈氏财团最年轻的总裁。
作为弟弟,他无心和他争抢,去了医院,拿上了手术刀。
兄弟俩平日井水不犯河水,基本没有什么大的矛盾。
直到有一天,宋清清出现在沈子墨的办公室。
几年不见,她依旧是一副淡然的眉眼,如果细看,却能发现她曾经孤高的眸子里多了一丝哀愁。
沈子墨原本是准备下班的,宋清清就坐在他的面前,不说话,也没有离开的意思。
“大嫂,我要走了。”
他一开口,便是刺骨的寒意。
宋清清的唇瓣微微颤抖:“沈子墨,好久不见!”
沈子墨挑眉:“是啊,毕业好多年了,也不知同学们都怎么样了?”
“你在恨我?”
他如此的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宋清清自然能感觉到。
“大嫂,我为什么要恨你?”
他的嘴角噙了一丝嘲讽的笑。
☆、149。149这辈子,我们就这样纠缠到死
“那就好,我来就是告诉你,从明天开始,我会和你在同一个科室上班。”
宋清清说完,转身便走,到门口时,她又顿住了:“还有,沈子墨,以后请不要叫我大嫂。”
沈子墨单手抄兜,微眯着一双眸看着空旷的门口若有所思撄。
宋清清说来就来,第二天便和沈子墨成了同事,沈子墨没有回避,经过这些年,他的心早就空了。
宋清清也没有任何多余的表示,两人一起上班,除了谈公事,其他的话,一句也没有偿。
期间,沈文轩的八卦在报媒铺天盖地,今天是嫩模,明天是影星,都不带重样儿的。
宋清清仿若未闻,每天照旧上班下班,偶尔还会和同事们出去逛街,喝茶,生活一成不变,在她的脸上也看不见丝毫的悲伤之态。
沈子墨刚开始还能淡定,眼见着沈文轩闹绯闻的消息更加猖狂,他第一次主动去沈氏找到了他。
沈氏总裁办公室几乎占据了半层搂的位置,装修奢华,无处不显示着磅礴的雍容之气,这是作为沈家二少的沈子墨第一次来。
服务台的小姐不认识他,挡住他说见总裁必须预约。
沈子墨淡淡地看了她一眼,也不理会,直接推开了那扇厚重的大门。
办公桌上,沈文轩正在和一名妖娆的女人翻云覆雨。
地板上乱七八糟丢弃着两人的衣服,沈文轩见到他,也不避讳,抬了女人的月退继续冲词。
沈子墨眉眼无波,薄唇里喊出冷漠的字,“沈文轩!”
女人搂住沈文轩的腰的手渐渐松了:“文轩,文轩,有人来了。”她气喘吁吁的喊着。
“没事儿,他是我弟弟,正好,我这个当哥哥的现场教教他怎么玩女人。”
沈文轩唇角一抹邪气。
女人涨红了一张脸,看到沈子墨,明显开始心不在焉。
这个男人比沈文轩帅气多了,要是被他压在身下,不知道比这个变态好多少倍。
沈文轩也感觉到身下的女人在分心,一巴掌啪在她的身上:“婊子,给老子叫出来,声音越大,老子赏钱越多,叫,叫啊!”
女人满脸委屈,余光偷偷瞄了一眼沈子墨,双月退缠住沈文轩的腰唇齿间溢出呻吟,破碎的,似痛苦,又似欢愉。
“大声点!”
沈文轩又给了她一巴掌。
女人无奈,叫得更欢了。
沈文轩笑起来,回眸看了一眼站在门口的沈子墨说道:“弟弟,看见了吧?这女人在床上比你嫂子强多了,你嫂子那木头样儿,脱光衣服我都懒得上。”
沈子墨双手十指成拳,额头上隐隐有青筋跳动,最后,他终究是一声不吭,转身走了。
他以什么身份,什么理由来找沈文轩呢?
就在他离开后的一分钟,沈文轩瞅身出来,扯了纸懒洋洋的擦着,身下的女人却是一脸的茫然,他这不是还没有摄吗?
“文轩。”
她娇滴滴的喊了一声。
“滚!”
沈文轩抬腿在她的身上踹了一脚。
女人开始连滚带爬的穿衣服,而沈文轩则将办公桌上一切能摔的东西都摔了。
一切的一切,他不过是在演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