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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里瞎逛,仍旧经常会听《不再让你孤单》,经常会想起傻强,也是那时才懂了傻强傻逼的外表下,藏着怎样的心境,在最不应该孤单的时候,他一直过得很孤单。
二十多岁时,我才再见到傻强,他已经变了个样,看起来也不傻了。他站在人群中显得成熟稳重。我问他在干吗呢,他说他在帮家里做生意。
我也没问他什么时候回的家,但他告诉我当初家里把他赶出来,其实是因为他出于嫉妒,好几次把自己的弟弟打得鼻青脸肿,父母一怒之下才把他赶了出去,这是他一直没告诉我的。他后来也做了很多对不起别人的事情,比如没钱的时候把好朋友的手机拿去卖掉,住在别人家,偷了别人的东西等等。而且他父母很早就来找过他,求他回家,但他为了怄气,一直不肯回去。
我心里微微一颤。傻强看着一脸惊讶的我,笑着对我说:“但我一直记得那年中秋,和你坐在路边,你给我放《不再让你孤单》,和我一起吃月饼,那之后我就没来打搅你了。”
我说:“记得有一次我们玩德州扑克,有一局你牌不好,我劝你做人别,跟牌跟到底,结果一局就把我们仅有的钱输光了。其实那天我错啦,如果这局牌不好,那就放弃吧,没必要为了怄气把下一局,下下一局也毁了。”
他笑着点点头。
六
那天,傻强临走时问我:“是不是觉得我很坏啊,以前。”
然后我想起那个中秋的夜里,傻强跟我说:“以前他们觉得我傻透了,现在觉得我坏透了。”
我拍拍傻强说:“其实你不坏。”
因为很多年前,有一次凌晨吃夜宵,一个背着麻袋捡空瓶子的老爷爷经过,傻强马上把手上的半支可乐倒了个精光,追上老爷爷,把瓶子给了他。
那时,能多喝一支可乐,可是我们的一个小小理想呢。然后我对傻强摇了摇头说:“只是世事难料而已。”
少年时,我们总把很多时刻当作整个人生的缩影,其实那很傻。
☆一直陪着我的,还是那个自己——小岩井
约老友酒吧闲谈,话头刚热酒正酣,一通急促的电话让友人脸色突变,原来是他一周岁大的孩子咳嗽不止。
一脸歉意的朋友帮我付了账,一脸担忧地离开了酒吧。
我看着他的背影,想起记忆中还一起打弹子、玩《拳皇97》的小伙伴,如今也已为人夫、为人父,神色之间,也已多了许多责任与担当。曾经陪我玩耍的人,也已经是一个成熟的男人了,我无端想起一段时间我的签名:“没人陪我玩耍,所以我才长大。”
我们这帮臭男生,都是用大把的时间去晃荡,然后因为几个瞬间而成长,可能是失败,也可能是婚姻。
同岁的我,依然孑然一身。看着周围结伴的人欢声笑语,顿时有些落寞。
喝得兴起,我还不想回去。于是突发奇想,想跟以前的自己聊聊天。
一个人的时候,我经常会玩精神分裂,自己跟自己聊天,对着空气说话。
有时候很悲伤,就想像一个温柔的劝诫者跟自己安慰着;有时候犯二,就想像一个善于吐槽的捧哏来嘲笑自己。我用跟别人交谈来学会虚伪与圆滑,又用跟自己交谈来反思与自省。
这年头,坦白自己,并不容易。
坐在隐蔽的角落,我举起酒杯,喊出了第一个“我”。
“嘿,17岁的我,咱们喝一杯?”
17岁的我羞涩地点点头,说:“聊什么?”
“聊初恋吧。”我笑笑。
男人总愿意怀念初恋,因为那时候单纯得可爱;女人不太愿意回忆初恋,因为那时候天真得可怜。
我不知道别人怎么定义初恋,反正在我这,就是第一次让我心动,让我想得彻夜不眠的人。
17岁的我是个羞涩敏感的臭小子,瘦瘦小小,个子不高,整个没发育的板鸭。我的情窦开得比较晚,当别人跟我说起初中小学就喜欢过人,我不禁为自己的晚熟而感到遗憾,错过多少可爱的小萝莉啊!
高二那年一个雨后,我偶然撞见了一个白衬衫马尾姑娘,才第一次有了怦然心动的记忆。
对那时的我来说,爱情是什么不重要,就像我知道苹果就是苹果,而不需要知道它是蔷薇科还是落叶乔木;就像当我遇见你,我就知道遇见了爱情。
记忆是一团久久不愿散去的云雾,总是露不出干爽的透明。它可能是过去一片灰烬下偶然的飞雪,也可能是大雨滂沱的傍晚一把破旧的小雨伞,氤氲下,你记不清当事人的脸庞,却仍记得当初心动的感觉。
我总怀疑,那段初见的回忆是17岁的我编造的谎言,以让我在干涸的高中岁月有些许鲜艳与怀念。
总之后来,我在心中暗恋了当时见到的姑娘好久,好久。久到仿佛一出生就在暗恋那个人,久到我身边所有朋友都知道我暗恋这么一个似乎是虚拟出来的幻象。
17岁的我有过好多机会接近那个女孩,可是他是那么的没有勇气,默默写了整整一本的情书,也不曾跟她说过一句话。
我苦笑着举起杯,埋怨他:“你说你当初能勇敢一点、傻一点该多好,错过那个年龄,恋爱就不是那个味道咯。”
可怜的17岁,对于自己想接近的人,还没开始,已经给自己发出一种警告:“不要过去,你不值得让人喜欢你。”在别人拒绝自己之前,就先蔑视了自己。
喜欢这种东西,最初似乎都盛产自卑。
“喂,17岁,自卑孤僻的你可能想象不到,十年后,我已经可以轻松自如地跟一群陌生人聊天,有着男男女女许多聊得来的朋友,也学会自我吐槽,学会温柔待人,活在当下,尽量少留遗憾。”
“那你现在一定很快乐咯?”17岁一脸羡慕地问我。
“也许吧,不过我也羡慕你呀。”
“为什么呀?”
“羡慕爱上一个人,就觉得时间好像停止了的初心。而现在的我,反而越来越不懂,怎样才是喜欢一个人。”
我的笔记本首页写着马尔维诺的一段话,每次打开,我都会愣一阵。
我所有的自负皆来自我的自卑
所有的英雄气概都来自于我的软弱
嘴里振振有词是因为心里满是怀疑
深情是因为痛恨自己无情
“你走吧,未成年该回去睡觉了。”
送走17岁的我之后,迎来了20岁的我。
“嘿,20岁,第一次恋爱的感觉如何啊?”
20岁的我个子已经长了起来,嘴边也开始有了零碎的胡茬。眼神依然清澈,当时的我还不怎么戴眼镜,喜欢运动,开始自信起来。
“谈恋爱的感觉真是太棒了啦!”20岁的我一口喝完一杯啤酒,酒不醉人人自醉。
“就好像全世界都是你的一样,对吧?”我抿着酒,淡淡地笑着。
“是啊是啊,等在她楼下的时候,我真的觉得世界都消失了呢!对了,27岁,我跟她结婚了吗?我说过我一毕业就娶她的!”20岁的我眼睛冒着光,一脸期待地看着我。
“去年她结婚了,不过新郎不是我。”我放下酒杯,低着头掏出一根烟。
“我靠,你搞什么啊!这么好的姑娘你都不珍惜!我鄙视你!”20岁的我一脸愤慨,恨铁不成钢。
最初我们喜欢一个人,真的很单纯,也许她说话好听,也许她长得好看又是同学,又也许,只是一次社团活动后一起喝了一杯啤酒,一不小心聊到了深夜……
那个时候,我们不是为了得到什么,才去喜欢一个人的,而是能喜欢上一个人,本身就是种得到。
然而什么恋爱谈到后来,似乎都是在和时间谈恋爱,有时候觉得它走得太快跟不上,有时候又恨它走得太慢太枯燥。而它对你最好的时候,你又感觉不到它存在。
所以最好的恋爱,就是两个人都忘了自己在谈恋爱的时候。
“20岁的时候,我们觉得爱一个人一生一世都不够,也许是见到的诱惑还不够,也许是当时的热情太炽烈。爱情这东西,美好的时候是真美好,美好得让人想瞬间死掉;糟糕的时候是真糟糕,糟糕得让人想瞬间死掉。不过既然太阳都无法恒久,世人为何苛求爱情永恒?”我试着开导20岁的我,可他似乎不领情。
“得了吧,你个懦夫,自己喜欢的人不能喜欢到底,这就是背叛,这就是对爱情的侮辱。我看不起你,哼!”
“也许吧,我们都会成长为自己看不起的人。多希望在另一个平行世界,你和她已经白头偕老,儿孙满堂……”
20岁的我愣了一会儿,有点忧伤道:“你现在还会想她吗?”
“我祝她幸福,消失在彼此生命,才是最好的祝福。”我斩钉截铁道。
《飘》的结尾,白瑞德有一段很著名的话:“思嘉,我从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片碎片,把它们凑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完全一样。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也许有些结束,就是最好的结局。
就这么聊着聊着,夜已深,人已稀。与自己干杯,依然继续。
此后每一年的我,似乎都有好多故事,我们聊着,唏嘘着,感伤着,欢笑着,沉默着。
25岁的我,似乎已经喝多了,对我说着很多傻话。他在一次破釜沉舟的付出后,得到了一场虚无。
他哽咽着对我说:“混账,再也不相信爱情了!”
我笑了,原来当时的我还是那么武断。
“你相信这个世界有真爱吗?”他醉眼蒙眬地质问我。
“其实大多数人还是相信世上有真爱的,就像相信有外星人一样,不相信的只是不会让自己碰到而已。希望这东西,还是要有的,也许哪天实现了呢?”
“扯淡。”
“也许吧,人生还很长,我们应该活得更乐观一点。还有,你醉了,回去吧。”
有时候记忆真的是累赘,它还自带美图秀秀,能变化出各种色调与滤镜选择。
记忆总是不可信的,但情绪这东西,就像一个疤,你以为好了吧,看见相似的情景或字句,总能隐隐一疼。就比如小时候我被热油烫过脸,直到现在看到沸腾的热油依然会胆战心惊。
这东西,真没辙。
人要坚持着努力活下去,去走很多地方,去认识很多人,其实跑了那么远的路,也只是为了摆脱怀旧的羁绊……可是仅仅是一杯酒,你就知道,原来那些旧时光,早已融入血液里,不离,不弃。
人生当然没有完美,所谓的完美只存在于偶然的局部,因此无须苦苦追求,当你走得足够远了,跟自己干个杯,一切曾经的重担,也会变得轻如鸿毛。
过去的一切生活,最后都连接成我现在在这里的生活,改变我们的,不过是一个选择,接着一个选择,一块碎片,拼着一块碎片。
而我们只能在时间的碎片中爱与思考,沿着每一块碎片运行的轨迹,与自己干杯!
☆我在罗马,你可否过了一聚——洛艺嘉
你突然来邮件:我在罗马,可愿过来一聚?我们开始有淡漠的陌生。我穿吊带背心不让进圣彼得教堂。你脱了上衣,给我穿,光膀子等我。我进去的时间长,你生气。我们乘火车。一个意大利女孩,把你拉出去练英语。一去,竟两个多小时。我该去找你吗?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