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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回到七零末-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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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赵美艳低声应了一声,情绪不太高。
  她一想到自己这么长时间耐着性子用笑脸迎接春花嫂子,以为春花嫂子只是嘴巴厉害,心里还是挺为她着想,担心她还没怀上孩子,那些暗示的话是出自关心,亏她还唾弃自己小肚鸡肠,觉得春花嫂子得了红眼病,一想到这些,她恨不得打自己两个耳光,太愚蠢了,识人不清。
  也许那时候人家就在算计她了,赵美艳忽然想起在她爸陪她去医院证实怀孕后的第三天,春花嫂子家来了个娘家的妹妹,她还傻乎乎的请人家来家里坐过两次呢,拖着人家小姑娘的手在哪里像个小丑一样的亲密聊天。
  似乎再回头,很多地方都有违和感,很多不对劲,那时候她被怀孕的喜悦给冲昏了头脑,没顾得上这些细节。
  那个小姑娘在她县城的单位房里里外外的打量了个遍,聊天时,三句两句话的聊到王建军身上去,要不就是暗暗打听她公婆怎么样,家里条件怎么样,一孕傻三年的她还笑呵呵的一五一十的全部同她说了。
  作者有话要说:  刚在车站,看到两个妈妈带着两个小孩,我听到两个四五岁的小朋友在聊天,小男孩说,他昨天晚上把妹妹弄哭了,爸爸罚他不准吃晚饭,他姆妈说他还小,不吃晚饭对身体不好,然后他听到他爸爸说,孙悟空被罚五百年不也没饿出毛病来吗?结果小女孩鄙视他说,你爸骗你的,我爸说了,孙悟空有吃外卖。


第183章 
  什么家里在帮她相看对象?她年小不懂事; 想向她取取经。
  狐狸精也太嚣张了,取经都取到她眼皮子底下了; 她还傻愣愣的传授所谓的夫妻之道,婆媳相处之距离。
  两次来屋里做客的时间也碰到很巧,正好是王建军下班回家的点。
  呵呵; 回想她那所谓的热心肠,争抢着帮她煮饭炒菜; 还以为她神通广大的知晓了自己怀有身孕的事。
  原来人家是在登堂入室的提前适应呢,可怜的自己; 一切都被蒙在鼓里。
  更可悲的是; 在她生了小孩子后,为这么点小事还拎着东西特意上门去感谢春花嫂子,感谢她让她那热心肠的妹妹照顾她。
  就在刚才; 赵美艳还在暗暗的替那狐狸精着想; 打着关心爱华的名义在试探弟弟这门亲事是否真的定下了; 还想着念着把那狐狸精说给爱华。
  好险没说出口; 不然,她单纯到没脑子的蠢样就深深留在婆婆心中了。
  在老一辈人的眼中; 晚辈可以单纯; 但不能没有脑子的愚蠢。
  此刻赵美艳非常庆幸自己有个好婆婆,在关键时间维护她,替她着想。
  更重要的事,她婆婆在得知她怀孕后,没过几天就把她接回镇上了。
  想想; 她傻里傻气的吃了几顿狐狸精做的饭菜?
  想到这里,赵美艳扬起一抹真挚的笑容朝王母说:“谢谢姆妈。”
  “傻孩子,说什么谢谢,你是我儿媳妇。”王母笑着瞪了她一眼,笑着伸手去抱小胖子:“来,小胖子,奶奶抱,让外公去吃饭。”
  “啊啊啊啊”小胖子‘张牙舞爪’的在赵国生怀里扭动着,不愿意让王母抱。
  “亲家母,你先吃,我抱着他吧,难得小胖子粘我一回。”什么烦恼的事,在小胖子白嫩的小胖脸上亲两口都散去了。
  至于癞□□想吃天鹅肉的事,暂且先放放,天大地大,此刻小胖子最大。
  心底隐隐有了想法的赵国生不想在王家爆发他那‘老实人的’暴脾气。
  上午十点,太阳泛起火红的笑脸,使朦胧的□□更加明朗鲜艳。
  若是往常,这般春意暖洋洋的景色,赵国生会很有闲情逸致的观赏一次,会伸出他那粗糙的大手去试图感受风,抓住风。
  现在,这股春风只能吹的赵国生的心情愈发寒冷。
  太败兴了,幸好早一步去花媒婆家送了红包和交代上门提亲的事。
  不然,一大清早听到这么倒胃口的事,赵国生会很迷信的认为今天很不吉利的。
  人人都图开门红,任何事都不另外,就像你一大清早去一家店里买东西,开张生意,老板只要不是亏本,在一番讨价还加之后都会卖给你,图的就是好开头。
  这是惯例,做生意的人大部分都信这个,清早的第一单生意很重要,用店家们的话来说,第一单生意顺利,那么接下来一整天都很顺利。
  当然,你千万不要钻这个空子,故意出非常低的价格。
  那么,等待你的,只有一顿臭骂。
  可别不相信,要是店家没有当场骂你,那是他会做人,想和你做长久的来往生意,期待你下次再关顾,等你走后,背地里店家一定会骂上几句的。
  县城,春花家。
  “姐,你说美艳姐他娘家会答应吗?”宋红军鄙陋的挑眉笑着说,那表情有说不出的猥琐,真是侮辱了他的好名字。
  “答不答应,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你要娶了赵美丽,你就发财了。”李春花现在只想把她表弟这尊瘟神给送出去,嫌弃的看了眼懵懂在流口水的女儿,她家粮食可不够吃,她还打算明年再生一个男孩呢。
  “姐,你别骗我了,娶个媳妇能发什么财?上次我看见了,他们家可是有三个儿子的,什么财也轮不到一个女儿来发,我就喜欢她长得白白嫩嫩,那身段,比起电影明星还要好看。”尤其是穿那身红色的妮子大衣,那腰身,那胸脯,想想宋红军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你懂个屁,隔壁赵美艳你知道吧,她娘家人三天两头的往她家送东西,瞧见她屋里那裁缝机了没?是嫁妆,还有好多陪嫁的好东西呢,你要是娶了他们家小女儿,保证比赵美艳的嫁妆更多。”李春华恨铁不成钢的鄙视他,就知道贪图美色,不思进取的蠢货。
  “真的?姐,他们家大概会陪嫁多少钱?”宋红军像猫闻到鱼腥味一样,瞬间亮了眼睛,兴奋起来了,人财两得最好不过了。
  “哟,不是说喜欢人家姑娘吗?怎么惦记人家家里钱了?”李春花故意斜眼翻了个白眼问道。
  “嘿嘿,随口问问,红娟不是在说亲事吗?我帮着掂量掂量。”不笑还好一点,宋红军一笑,贼眉鼠眼的五官更明显了。
  “说起红娟就来气,她也太不争气了,给她制造了那么好的机会,硬是白白浪费了,瞧瞧人家现在儿子都生了。”李春花故意装作很气愤的说。
  原以为是不下蛋的母鸡,结果人家争气的很,一胎得子,李春花嫉妒的很。
  哼,宋红娟果真像她那个没用的娘,拢不住男人的心。
  不知不觉,在赵美艳的好命对比下,李春花内心的黑暗和嫉妒被引诱出来了。
  宋红军和宋红娟是同父异母的兄妹,宋红娟的姆妈是原配,原配是原配,却是一只不下蛋的母鸡,结婚三年才怀上一个女娃,那就是宋红娟。
  在宋红娟姆妈三年未怀上孩子的情况下,自然有人会说闲言碎语了,然后原配就被蹬了,后妈上任。
  搞笑的事,这两不要脸的奸夫□□早就苟且在一起了,谁又知道原配在被蹬了之后又怀孕了呢?然后就出现后妈孩子比原配孩子还要大一个月的滑稽事。
  为了掩盖丑事,愣是说宋红军是早产儿。
  “姐,红娟的事没成才好,成了的话,我还怎么娶赵美丽呢?”一向自私自利的宋红军从来没有考虑过同父异母那个妹妹的感受。
  上次那个勾引的馊主意还是他想出来的,目的就是眼红王建军家的好条件。
  “你想得倒是挺美的,这事成不成还是个问题呢,人家凭什么看上你?”李春花不是很看好这门亲事,先不说女方条件有多馋人了,就她表弟着无业游民的德行,赵家会舍得把女儿嫁给他?
  尽管李春花恨不得立马送走这尊瘟神,也非常嫉妒赵美艳的好命,但是,事实就是事实。
  说实话,她一点也不想和这个黑心眼的表弟扯上关系,她既看不起他姆妈,也瞧不上这门亲戚,要不是她爸三声五令呵斥她做人不能忘恩负义,当年她家受过她小姨的恩惠,她就必须得还上这段恩情。
  还恩情有这样还的吗?这个黑心眼的表弟暗暗教唆和荧惑红娟表妹来勾引她男人,她能有什么办法?除了祸水东引还能怎么办?反正那时候她已经知道赵美艳怀孕了,宋红娟想从中破坏也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这次热血的帮宋红军说亲,也是抱着不太可能的心态去拉红线的。
  反正李春花觉得这婚事成不了,她这不算推人姑娘入火坑。
  如果真成了,那就是女方瞎了眼,自己往火坑里跳,不管她的事。
  因为宋红军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这座筒子楼里的人都知道啊。
  成与不成,李春花心里很矛盾,她嫉妒赵美艳,想让她也感受有尊瘟神在身边的憋屈日子,心里恨天不公平的嫉恨赵美艳的好命。
  同时,李春花仅有的良知在谴责她,这种行为是不对的。
  “我自然有办法让他们家看上。”说这句话的时候,宋红军眼神有着说不出的阴霾,跟往日里猥琐的形象截然不同。
  “你想干嘛?你可别乱来,王建军可不是吃素的,听你姐夫说,上次王建军破获了一起大案子,正处于上升期,很有可能要当你姐夫的领导了。”李春花不敢直接赶他走的原因,也是因为怕他那股子乱来的狠劲。
  “想让我不要乱来,那姐姐你可得多帮帮我啊,你帮我说定这门亲事,我肯定不会乱来。”宋红军笑着威胁到。
  李春花她害怕了,后悔了,什么嫉妒很眼红都烟消云散了,她想起这个表弟是个真正的流氓痞子,有过某些前科的。
  屋外春意绵绵,阳光明媚,李春花还能清晰听到楼里孩子们的欢声笑语,可是她的内心却阴风阵阵,寒气逼人。
  或许一开始她就不应该煽风点火的抱着恶心赵美艳的心态去帮忙提亲的,不该参与其中的。
  “放心吧,姐,这次我是真心喜欢。”像是看穿了李春花的内心,宋红军不在意的笑着说。
  李春花:“……”就是怕你这句真心喜欢啊。
  不行,有些事,她不能一错再错的包庇下去了。
  “我放心什么,是你娶媳妇,又不是我娶媳妇?中午想吃什么?姐去买菜。”李春花能感受到试探的视线紧盯着她,她不敢在脸上表露什么,装作很平常的问。
  作者有话要说:  开店的人很看中一天中的第一单生意,一般而言,只要不亏本,店家都会卖。


第184章 
  当春三月; 轻风吹拂,如毛似细雨的由天上洒落着; 千条万条的柔柳,齐舒了它们的黄绿的枝条,红的白的黄的花; 绿的草,绿的树叶; 生气蓬勃,在这副隽妙无比的春景的图画中; 为春光平添了许多的生趣。
  正如赵国生家这时候增添新人是同样一个道理; 枝繁叶茂的朝气蓬勃。
  有了花媒婆的登门提亲,很多事情都变得名正言顺起来了。
  还未到送嫁妆的日子,许多零碎的小东西已经陆陆续续的开始往赵国生这边的婆家搬了; 今天一箱子; 明天一麻布袋子; 后天又用箩筐挑了一担子。
  先前赵爱华的彩礼一透露出去; 谁不眼红那份厚重的彩礼?后悔没早点注意到这块肥肉?
  尤其是春根媳妇,她向来不太喜欢这个‘教会徒弟; 饿死师傅’的小子; 每次爱华去春根师傅家打下手学手艺的时候,她在旁边指手画脚的让赵爱华干这个,干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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