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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怎么不高兴哦?哥哥不想遇见我吗?”
“你出来几天了?”
“你走的那天晚上,妈妈拿我出气,后来我趁她不注意,就跑出来了。”
“那你这几天是怎么过的?”
“是他们照顾我的哦!火车好快,一晃就到这里了,然后我找不到你,就在火车站睡觉,就认识了他们,跟他们一起讨饭,昨天我讨了好多钱,于是今天我就想休息一下,刚站那里一会儿,就看到你了。”江浩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到了一群衣衫褴褛的小孩子,那群小孩也在看他。
“咱们回家吧!”
从排队买票到上火车,他一直抱着她,上了火车,他把她放在腿上。虽然已经过去很多年,但是除了身高增加了一点,紫若的身体还是那么轻、那么软。抱起来像抱着一团棉花,一团热乎乎的棉花。那次回家之后,江浩很久都没有出走的打算。就算再出去,也会想着带上紫若一起。
(四)
诺城有一个很大的广场,广场上有七座佛塔,很多善男信女来塔下许愿。到了诺城,小堂哥带我吃遍钟鼓楼大街的小吃之后,就带我来了中央广场。
已经是凌晨两点,远处明亮的街灯映照在佛塔上,在这样的气氛下聊天,有一种超凡脱俗的感觉。小堂哥跟我讲了他离家前后的经历。
原来小堂哥和紫若一样,也是个弃婴。不过和紫若生来就被抛弃在建筑工地的废墟里不同,小堂哥小时候是在孤儿院长大的,他喜欢和鸟兽打交道的爱好,在孤儿院的时候就已经养成了。
在孤儿院里有一个老院工,也是个孤儿,长大后就靠给孤儿院做工生活,可以说是做了一辈子孤儿,没有亲人也没有朋友,但是他能召唤很多飞禽走兽,看着小堂哥喜欢鸟兽,他就把这一个本领传授给了小堂哥。面对这个师父,小堂哥是非常喜欢的。
就在小堂哥学会召唤鸟兽的本领之后不久,有一次孤儿院举办晚会,请来了当地很多富豪名流。孤儿院让孤儿们各自表演节目,旨在唤起富豪名流们的慈善之心。
伯父伯母一直因为无法生育而烦恼,作为客居当地的名流,在接到邀请后,就带了一些钱,去了孤儿院,起初只是打算捐款,并没有打算直接领走某个孩子。直到他们看了小堂哥的节目,非常喜欢,就跟院长打了招呼。
可是小堂哥舍不得他的师父,不愿意离开孤儿院。那时候小堂哥已经六岁了,本就早熟的他已经通晓一些世事和大人们的心。虽然他不愿意离开,但是既然有人愿意领养,孤儿院是不愿意再养他的。孤儿院有的是办法让他离开,先是各种哄,然后是各种吓,最后竟直接命令他师父出面。
这些事情伯父伯母是不知道的,他们只是在晚会当天表达了想收养小堂哥的意愿,没过几天,孤儿院就把人送来了。
看着一脸泪痕的小堂哥,伯父伯母心疼极了,带他去游乐场玩各种设施,带他去吃各种儿童爱吃的东西,给他买最豪华的玩具、最漂亮的衣服。给他取名林连城,暗含的意思就是说小堂哥非常珍贵,价值连城。
但是小堂哥并不开心,他很想念他的师父,当初他之所以答应离开,是因为如果他不离开,师父就要被辞掉了。影响孤儿被领养的院工,孤儿院是不会留着的。
尽管打扫卫生的工作,师父去哪儿都能找到,但是师父已经在孤儿院待了一辈子,老了再出去,总是件凄凉的事。而小堂哥出去了,也许会有一个很美好的未来。师父帮他打听了,养父养母都是非常好的人。
小堂哥在伯父伯母家着实度过了几年舒适的时光,直到他的师父病故。
师父快死的时候,托人给小堂哥带去消息,那时候小堂哥已经念完了小学,在师父的病榻前,听师父说他一生最后悔的事情就是没有离开过孤儿院,他希望小堂哥能四处走走看看,不要也像他一样固守在一个地方。他说外面的世界虽然艰苦却也美好,去游历不是受罪,放任美好的存在不去观赏才是一种罪。
但是小堂哥已经过惯了公子哥的安逸生活,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他已经不想如师父说的那样去苦行去流浪了。他寻思以后要出去玩的话可以拿父母的钱痛快地去旅行,一样可以长见识,还比流浪轻松。
在这样的心思中小堂哥开始读中学,因为不爱和人交往,他的时间很多,于是就用来看书,厚厚的书他看了一本又一本,渐渐觉得师父的话好像是对的。苦行的收获和旅行的收获是不同的。富足的生活容易让人麻木,贫困反而使人清醒。
有了这样的觉悟之后小堂哥就迫不及待地想上路,但是他觉得一走了之又太对不起伯父伯母。
第24章 你曾说过永远爱我(4)
直到有一天,伯父伯母带他去参加一个晚宴,席间介绍了他和一个姑娘认识,表面上只是说让他们多交往,多培养感情,暗地里已经和姑娘的父母谈论起以后的婚嫁之事。
在此之前,小堂哥交往的唯一一个异性,唯一一个朋友,就是我,他的堂妹。但即便是我,他也是保持若即若离的关系。作为哥哥他需要宠我让着我,而且他也确实觉得我挺可爱。
而这个新认识的姑娘,小堂哥是一点好感也没有,如果要让他和这样的人生活一辈子,那不如杀了他。虽然离结婚还早,他却已经开始准备逃跑。
在没有遇到这个姑娘之前,他就动过离开的念头,但那时候缺一个理由,一个说服自己放弃这富足生活的理由,当时他提出过退学,被拒绝了。
不能按自己的意志生活,是他觉得他需要为这富足的生活所付出的代价,这世上得到任何东西都是要付出代价的。
就像伯父伯母把他介绍给那个姑娘,就是因为姑娘家家世非常好,在伯父伯母看来,小堂哥这样孤僻的人,以后他们老死了,小堂哥的余生会很难度过的。
但如果有这么一个姑娘,有姑娘这个家庭来容纳他,那么就没有什么可担心的。他们怎么也想不到,一番好意会给儿子带来莫大的压力。
小堂哥觉得欠伯父伯母的已经够多,他不想未来再欠姑娘欠姑娘一家人的了,所以离开的时候他非常从容,可以说是一声不响地就走掉了,一点征兆也没有。像当年佛教里那个王子放弃王位出家为僧一样从容。
小堂哥刚走的那阵子,还是通过同学,留意过伯父伯母的生活,看到他们再没有收养孩子的打算,看到他们干脆移居国外,离开了这伤心地的时候,小堂哥还是觉得非常愧疚的。
但是他觉得他的人生是他自己的,必须由他自己做主。既然父母断然不可能答应他四处漂泊,过苦行僧的生活,那么不如早点决裂。
领养的孩子,虽然亲近喜欢,但毕竟不是亲生的,心隔着一层,加上小堂哥天生就是没心没肺,厌恶人类,喜欢飞禽走兽的怪人,所以这样的结局,我还是能接受的。
就像一朵鲜花,再美好,也是要凋零的,守着花枝也没用。所以只能知足,曾经拥有就可以了,毕竟他们还是一起度过了几年快乐的时光。
离开家后,小堂哥先是去了丽江,后来去了西双版纳,他喜欢高原,喜欢热带雨林,喜欢大象,喜欢一切他没有见过的动物,他希望能和各种鸟兽沟通。
后来他就到了诺城,在这里他遇上了一个他非常喜欢的姑娘,那姑娘也喜欢他,两个人就生活在了一起。
他跟姑娘讲了他过去的事情,讲了他是个随心所欲的人。姑娘害怕他有一天像放弃家庭那样放弃她,所以和他在一起的时间一直担惊受怕,热爱,但是没有安全感,觉得小堂哥随时会走,会离开她。
后来小堂哥在动物园做驯兽师,她就在动物园找了份售票的工作。
我到诺城之后,住在动物园附近的酒店里,然后就给小堂哥的qq留言,告诉他我的房间号,隔了几个小时,他就出现在了我面前。他身后还跟着一个高高瘦瘦的女孩,应该就是他之前说的那个女朋友。
因为前面有了江浩和紫若的经历,我怕女孩心里不爽,就没有和小堂哥拥抱。在梦里我幻想过无数次我们重逢的场景,我们炙热地拥抱在一起,泪流满面,互诉衷肠。
然而没想到现实却是,他带了一个姑娘,我带了一个帅哥,太久的别离让我们有些生疏,隔着一张桌子我们客气地面对面坐在一起。
直到江浩说他要去见他的朋友了,小堂哥的女朋友才意识到他们俩的存在是我和小堂哥沟通的障碍,但是她并不打算离开,又尴尬地坐了一会儿,小堂哥让她去帮忙买盒烟,她这才离开。
她离开后,小堂哥才恢复到往昔那熟悉的笑容。他拉着我坐到沙发上,揉了揉我的头发,说了句:“几年没见,小童童长成大姑娘了。”
那一瞬间,我感觉又回到了过去,父母还在一起,周围聚满了亲戚,我像第一次见到他时那样抢他的玩具,他非但没有生气,还拿蛋糕给我,说:“别光顾着玩,也吃点东西。”
我扑到他怀里,泪如雨下,久久无言。
正所谓物极必反,悲伤到极致就麻木了,麻木到极致就能觉出一点快乐来,人的本性都是这样。
我和小堂哥抱着哭了一会儿之后,他突然说道:“我带你去看看我的小伙伴们吧。分开的这些年我又认识了好多鸟兽,如果不是这里人太多,大象我都能给你召唤来!”
于是我们就去动物园玩,小堂哥的女朋友也买烟回来了,差点忘了介绍她,她的名字很普通,叫李兰。虽然一直对名字之类的东西不在乎,但听到这个名字我多少还是有些同情她。于是我就叫她兰姐。
兰姐和小堂哥的相识很有戏剧性,那是在离愚人节还有一个星期的时候,在拥挤的701路公交车上,兰姐和小堂哥第一次相遇。
诺城是一座多雨的城市,在他们相遇那一天之前,已经连续下了两个月雨。也许正是因为天气难得放晴的缘故,才会有那么多人出门。在平时的这个时间,701路公交车上是没有这么多人的。
小堂哥跟随人流渐渐挤到车尾的位置,看到靠窗的位子上坐着一个穿着时尚、模样精致的女孩。女孩一直在玩手机,小堂哥无聊地站了一会儿,想到还有十五站才能到目的地,就也掏出手机玩了起来。
他们第一次的相遇就是这么简单,玩着各自的手机,在同一站下车,但是却朝着不同的方向走去。那情景很像几米多年前的漫画——《向左走,向右走》。
那时候小堂哥刚到诺城,在动物园做清洁工作,因为是先找的房子后找的工作,导致住的地方离上班的地方有些远,每天来回加起来有两个小时他都是在公交车上度过的。
第一次相遇的时候,兰姐对小堂哥完全没有印象。小堂哥对兰姐的印象也仅仅是知道回家的途中遇到了一个漂亮的女孩子。
三天之后,小堂哥第二次在公交车上遇到了兰姐。因为之前见过一次的缘故,再见之后,小堂哥觉得这或许是一种缘分,路上就不免多看了几眼。但也仅仅是看看而已。
第二次相遇的时候是在下班的高峰期,车上人更多了,他们俩都站着,相距不到一米。
一路上两个人还是把大多数时间都交给了手机,只有车子突然刹车的时候,他们才会从手机里回归现实,看几眼窗外,挪一挪身体,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