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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定的情绪惹他烦恼,离开是最好的解脱方法。
江浩带紫若出去玩了几天,还是回来了,回来后紫若死活不愿意再去上课,她要日日守着江浩。我不想看到她,于是就在学校待着,周末也很少回来,回来也是在自己房间上网看书,像是和江浩冷战一样。
诺城虽然美好,但是学校和我家那边的没啥区别,大概每个地方的学校都是一样的,都是一群自以为是的人被另外一群自以为是的人教导着。
彼此之间时而抗争时而握手言和,多年以后才恍然大悟,却为时已晚,但即便如此,还是会把自己的下一代继续送到这样的地方,以为他们会有所不同。
我讨厌人群,于是大部分时间都待在操场的角落里。即便在教室,我也是坐在角落的位置,戴着耳机,在歌声中和喧嚣的世界保持距离。
这样的情形维持了几个月,小堂哥终于走了,一声不响,像多年前一样。兰姐来找我,问我小堂哥有没有留下什么话,问我知不知道小堂哥走的原因。
我恶作剧似的对她说:“他可能是想和你玩捉迷藏,故意躲起来,看你能不能找到他吧,如果你觉得一个人找太寂寞,我可以陪你一起找,我们谁找到了,他就算谁的好不好?”
兰姐苦笑道:“这种事情不用你帮忙,我还是自己找吧,你只要好好读书就行了。”
好好读书,如果要好好读书,我干吗来诺城,在老家好好读不是更好,来到这里不过就是因为小堂哥,现在他走了,若是江浩是一个人,我还可以留恋,但偏偏他有紫若这个拖油瓶。
我给爸爸打电话,离开家这么久了,他竟然一点动静都没有。电话接通后,他上来就说:“是不是生活费不够了?爸爸最近在国外旅行,你先去你奶奶那里拿点钱。”
我本来准备好的一大堆理由,被他两句话搞得无从出口了,这样也好,干脆就彻底隐瞒自己出来溜达了几个月这回事。只是问候了一下他的身体情况,然后就挂了电话。
虽然很不喜欢爸爸对我这种不闻不问的态度,但想一想,如果我出了什么大事,能第一时间放下所有事情来我身边保护我拯救我的男人,只有他了。
他也不容易,当年和妈妈那么恩爱,最后还是各奔东西了。我还记得妈妈走的时候,红着眼眶对我说:“不要怪妈妈,妈妈也没有想到会变成这样。以后要是林别鹤对你不好,就来香港找妈妈吧!”
想起来我已经很多年没有见过妈妈了,我突然想去香港看看她,这也正好可以让我放下江浩,不再纠缠于他和紫若之间,对他对我都是一种解脱。
诺城终究只是一个驿站,不是家。我走的时候是在深夜,比起小堂哥的不告而别,我还是不够狠心,我习惯性地写了字条放在桌上——
有一个躲猫猫社团,他们的团长现在还没有找到。小堂哥已经去找团长了,我打算去找小堂哥,你要去找我吗?
许多年后,我上网时又逛到江浩的博客,看着他更新的日志,一篇篇情深意浓,但是我不知道,那日志中的女生,指的还是不是我了。
现在是晚上了,分针指着七,时针指着十一。窗外刮着很大的风,我的床摆在窗口,我已经习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把自己裹在被子里只露出脑袋,看窗外昏黄的路灯下来去匆匆的车辆行人。
风越刮越大,行人随之减少直至满街尽空。我拉上厚重的窗帘,打开台灯。桌上乱糟糟的书搅得我的心好似墙上的挂钟,摇摆不定。
今天在电视上看到一则新闻,说几个抗美援朝的女战士分别几十年后在电视台的帮助下重逢了。于是我就想也许我们还能再见面的,我们还年轻,还有几十年可以等。
只是再见时,纵然不是尘满面鬓如霜,也很难将对方一眼认出了。我现在说话的口气沧桑得像个老头,经历了这一切,想必你也无法再高傲地仰起头,坚定看着太阳了。
我们都不是命运的对手,注定要做生活的炮灰。回想起以前,你总喜欢指着天说:“上帝,你想玩死我没那么容易。”你可以无所畏惧地在人群里流泪,冷笑着看那些无知的人。成长原来等于隐忍和妥协。
我的qq签名原来是:“万死不辞地骄傲着!”
现在改成了一个字:“空。”
记得刚认识你的时候我常常去看你的qq空间,那时候还不明白你空间主页上贴的这首诗的意思——北国绽春枝,雪色虚空。故乡近低檐,梦中虚空。星影袭墨砚,诗句虚空。潮浪逐寰宇,露香虚空。蓟马无望欲捕风,世界虚空。
现在明白了,却不能说给你听,我现在写信给你,也不知道寄到哪里去。只能像你的小堂哥以前做的那样把它烧掉,虽然我并不喜欢灰飞烟灭的感觉。
这蓝色墨水无格的白纸,我的字没有以前好看了。抬头再看那挂钟,分针指着“9”,时针指着“12”。这一天又走到尽头了。现在很少有人再用这种老式挂钟了,就像很少有人写信一样。世界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变化着,我总是后知后觉慢几个节拍。
研究心理学的朋友说我有双重性格,说靠催眠术可以唤醒我沉睡的记忆,让我分裂的人格合二为一。我让他有多远死多远。这样的话是以前你常对我说的,有多远死多远,滚一边去。其实你巴不得我一天到晚围着你转。
那时你总爱在半夜里发信息吵醒我,天亮说晚安。你最后发给我的那条信息我一直舍不得删:“过去的就这么过去了。你说我听,转瞬间成为曾经。主说一切皆有时,却宣扬自己的永恒。有太少的事可以经久传承。誓言这东西,时间不做尺。我只想许诺于你一抹笑容,微微的暧昧,微微的你懂我懂。”
回忆到这里,脑海里尽是曾经的你。总是在傍晚的时候一个人坐在公园的长椅上吃冰激凌,吃冻酸奶,吃到手指冰凉通红。手上的变色戒指从晶莹的亮蓝色变成很厚重的深黑色,才慢悠悠地回到住处。
在写给你的日志里我不想提她的名字,怕你生气,伤心。不过这么多年了,我想你应该也明白了,她当时的所作所为,只是年少任性。
以前我们都觉得诗歌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现在不知诗歌是否还能温暖你。前些天我在书上看到一首诗,抄下来给你看:“世界上最美的是月亮,比月亮更美的是你,月亮再高也高不过天,你走得再远也走不出我的思念。”
每次读到这样的句子,嘴角就会不自觉地上扬,想起我们在一起的时候。火车,象棋,阿尔卑斯奶糖。
你曾经对我说:“若两个人不能在一起了,就把心打扫干净,让后来的人住进去。我打扫了这么久了,依旧杂草丛生,千疮百孔。打扫着打扫着,我们就老了。”
很想再去远方,一个人,一个背包,一颗不安分的心。
我想我已经不再是上帝的宠儿了,眼看着我消沉堕落却不来救赎。梦中的我总是在一条望不到尽头的路上奔跑,两边的高楼大厦在我身后倒塌,天旋地转,巨大的声音在我醒来后仍在我耳朵里轰鸣,导致我一次又一次错过教堂里的钟声。
我多么希望能够梦见你,可即使是枕着你的名字入睡,也无法看到你坐在旋转的木马上笑靥如花。《圣经》说普天之下并无新事。这像是一句冰冷的咒语,我所有的激情因此而零下七度。或者轰然倒塌的不是钢筋水泥结成的大厦,而是你我的信仰。
风渐渐停了,零碎的雨点敲打着窗台。写完这些字,我起身冲了咖啡,是很浓的炭烧,然后端着杯子,转过头去望着那架黑色的钢琴发呆,黑色是保护色,关上台灯,彻底陷入黑暗。
身边没有人,一个也没有,我要逐渐忘记过去的时光过去的事情,如你所说:“幸福始终不如空气重要。”
第27章 后记
从2012年12月12日开始写这本书到现在,已经过去满满十个月了,可以说是十月怀胎。
这十个月的生活因为这本小说的存在,像一场大梦一般,此刻终于到了梦醒时分。
虽然距离上本书《听说海角天涯只有风能到达》出版没过多久,但其实在开始写这本书之前,我已经好几个月没写小说了,因为感觉世界末日临近,做什么都没意义。
结果末日过去了,我还活着,周围的人也都还活着,于是该做的事还是得做,未完成的心愿还是要完成。
这本书比我以往写的任何一本书都要艰难,我不知道读者读的时候是什么感觉,我自己写的时候,一直处在才华耗尽的状态。快写完的时候,我真担心写完这本书之后我就再也写不出小说了。
在写这本书的中途,有几个很久没见面的朋友来长沙办事,叫我一块出去吃饭。我是个闲人,没有理由不答应,席间他们谈他们的项目,我只顾埋头吃东西。
嘴巴很忙,耳朵却闲着。虽然来湖南已经快两年了,但还是不能完全听懂他们的话。只听到他们在那里一会儿八十万,一会儿八个亿地谈着。具体谈的什么项目我不懂,但也可以明白是个大项目。
如果单用金钱来算的话,他们搞这一个项目,大概够我写一辈子小说所赚的钱了。
他们一个是主任,一个是主编,一个是公司副总,年纪比我大不了多少,但混得都要比我好N倍。当然,我是以金钱的角度去衡量,是以世俗的角度去衡量。
如果是以粉丝的角度去衡量,那我肯定是最伟大的,即使再穷一点,即使落魄到流落街头,也是最伟大的。但这没有用,除了满足一下虚荣心一点用都没有。
上面提到的朋友都是最近两年认识的,无论是杂志主编,还是报社主任,再或者是文化公司的副总,多少还是跟文化沾边的。
如果再往过去看,就会看到我的那些非文艺圈的朋友,他们现在大都已经结婚生子,基本上很少出来鬼混,很少跟我联系了。但凭着以前的交情,我多少可以猜出他们现在的生活,他们一定在经商,无论是贩卖煤炭,还是贩卖服装,再或者贩卖酒菜,肯定都是在卖着一种东西,卖着一种生活必需品。
这就是他们和我的区别,他们卖的是必需品,而文学,在当前社会,还只是个装饰品。
大多数人还不需要这种装饰,而这种装饰品的创作者,作家,也就成了一种可有可无的东西,一种现实生活以外的人。
在某家报纸上,石康说:“在中国,有人认为成功的作家应走这样一条路:首先,他应是一个社会的道德榜样;接着,他还要写出一些受欢迎的作品;再接着,当社会用一些名声与利益来奖励他的工作时,他应当对于那些奖励报之以淡泊的态度。这个态度的具体表现即是,要么,他视名利如粪土,拒不接受;要么,他悄悄接受,然后避而不谈。前者令常人无法理解,后者虚伪。社会之所以对作家有这种态度,只是因为缺乏有关作家的信息,他们不了解作家的工作,也不了解作家作为社会个体的实际情况。毛姆曾说:‘作家写出作品,犹如刚生下宝宝的产妇,你可以抱一抱她刚生下的小宝宝,亲一亲,却不能掀开产妇的被子,查看里面的血污。’”
我很赞同石康的这一观点,于是每写一本书,我都会在后记里滔滔不绝地讲我作为一个社会个体的实际情况。这实际情况可以用一个词儿概括,那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