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好的呀。”在这江南水乡待得久了,他说话也仿佛带上了吴音的缱绻与温柔,唇齿之间,像是藕断丝连的蜜糖。
孟樱看着他将鱼切成一段段,就像是日料里的寿司,他也煮了饭,但却将鱼肉和饭拌在一起包在荷叶里。
“我以前听说过,古代的诗人会把鱼包在荷塘的荷叶上,再把酒瓶浸入山泉里,等到日头下山的时候再把一整朵荷叶摘下来,酒瓶里的酒也已经凉了,正好可以吃。”孟樱已经想不起来什么时候读到过这样一段记载,问他,“这叫什么?”
“荷叶鲊。”
孟樱想起来了:“绿水饭香稻,青荷包紫鳞。”这首《渔夫歌》并不是特别出名,她读过是因为喜欢最后四句。
于中还自乐,所欲全吾真。
而笑独醒者,临流多苦辛。
她希望的也正是这样避世而居的生活,过自己想要过的日子,不因为世俗的变化而改变自己的本性。
霍云松很明白,所以他说:“很衬你,可惜要过两天才能吃,倒是之前的花露可以浸些水果了,你想吃什么,我一会儿去给你买。”
“我们吃过晚饭一块儿去。”孟樱说,“买些苹果和梨吧。”
“好。”
吃过午饭,孟樱要困午觉,可偏偏又睡不着,要霍云松给她念一本书,霍云松便随手从书架上取下一本,任意翻开一页,念道:“是日季春,万花烂熳,牡丹芍药,棣棠木香,种种上市,卖花者以马头竹蓝铺排,歌叫之声,清奇可听,晴帘静院,晓幙高楼,宿病未醒,好梦初觉,闻之莫不新愁易感,幽恨悬生。”
他念着念着,反而勾起了心事,许多次他自梦里醒来,孟樱就在怀中睡得香甜,他恍然如梦,生怕那一天醒来,并不是在帐中,在香铺,在江南水乡。
而是在苦海寺,荷花未开,晨钟已响,生命又过去一天,他却毫无触动。
“现在的生活就好像是在做梦一样。”他说,“如果是这样,一辈子也很容易就过去了吧。”
早起,买菜,做饭,打扫,中饭,午睡,读书,晚餐,散步,归家,洗漱,春宵。
每天的生活就不断在重复这样的步骤,他以为自己会觉得枯燥单调,然而没有。
柴米油盐才是生活的真滋味,传奇风云早就成为了过去,他偶尔想起,却从不后悔。
或许一辈子真的可以就这么过去。
这怎么可能呢?
命运发来嘲讽。
夜半时分,霍云松听见天井里有些微响动,他瞬间惊醒,但按兵不动,悄悄起身,藏在窗边挑开帘子往下望了一眼。
并没有看到人影。
他想下楼一看究竟,孟樱却醒了:“怎么了?”她也听见了声响,顿时心就揪了起来,“有小偷?”
“没事,我下去一下,别怕。”霍云松安抚她,“待在房间里不要出来,好吗?”
孟樱拥着被子,犹豫着点了点头。
霍云松下楼去,踩在楼梯上一点声响都没有,天井里,草木暗影重重,好像躲了什么人。
他走到了书房门口,门开着,露出一道缝,有人在里面翻找什么,霍云松把门轻轻推开一点,微微闭上眼,猛地拉亮了灯:“谁派你来的?”
照理说,突然亮起的灯光会让人瞬间失明几秒钟,他闭眼再睁开会更快恢复视力,可没想到的是那人虽然被灯光照得顿时失明,可动作却没有停滞,飞快朝他丢出了手里的东西,然后跳窗而出,逃之夭夭。
霍云松捡起盒子,那里装得是孟樱自己常点的檀香……是普通的小偷?还是特意为振灵香而来?
看这非同一般的身手,恐怕不会是普通的入室行窃。
他的心慢慢沉了下去。
重新关好窗户锁好门,霍云松回到房间,孟樱一看见他回来就忍不住问:“你没事吧?”
“没事,就是一个小偷,我还没过去他就吓跑了。”霍云松搂住她安慰,“别怕。”
孟樱长舒了口气:“那就让他偷吧,反正家里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我担心死了。”她依偎在他的胸膛,“我只有你了。”
“是我不好。”霍云松亲吻她的额角,不住抚摸她的后背来舒缓她的紧张,“让你担心了。”
孟樱反而难为情起来:“没事就好,我们睡吧。”
重新躺回了床上,霍云松却一丝睡意也无,如果真的是为了盗振灵香而来,那这香该怎么办呢?
第47章 地藏香
第二天,孟樱清理了一下被翻乱的书房,除了画被毁掉,有几盒香粉被打翻之外,其他并没有什么损失。
她觉得挺奇怪的:“我们家看起来就不像是有钱的样子,何况偷东西不是应该到卧室里么,在我的书房里翻什么?”
损失的东西金额不大,报警都没什么用,孟樱只能当做是自己运气不好了。
振灵香就被她和其他香料塞在一个柜子里,毫不起眼,也不珍贵,霍云松不知道别人是否有办法分辨这种香料,但从昨天的行为来看,他们应该认不出来。
他对振灵香并没有占有欲,只觉得是个麻烦,留着,难免继续遭人觊觎,送走,又怕到时候需要它来做交换。
他心中游移不定,孟樱却不当回事,反而对生活迸发出极大的乐趣与热情来。
晚上和他散步成为了固定模式,有时候是去许裁缝家里选新布料,给自己定了两件裙子,给他做了好几身衣服。
许裁缝有时候打趣她,问她什么时候结婚,她也就微微脸红着说:“那要再过段辰光。”
和他一起逛超市,换了情侣的牙刷杯和牙刷,还有情侣拖鞋,她问他:“你喜欢这个猫咪的还是这个胖哒的?”
霍云松想起狸奴,就笑:“猫的吧。”
“可我两个都喜欢怎么办?”她抱着他的胳膊,仰起头问他。
霍云松说:“那就都买。”
“不行,不可以乱花钱。”她纠结了五分钟,还是买了胖哒的拖鞋,还振振有词,“如果还是猫咪的,狸奴会吃醋的。”
于是又给狸奴买了新的碗,买了新的床单和被套,最后问他需不需要再买一套放调味料的小罐子。
那个小罐子做成了各种动物形状,特别可爱。
霍云松说:“我靠老婆养,这就不发表意见了。”
“那就买了吧。”
在长达一个小时的购物里,他唯一主动提出要买的是避孕套,孟樱当做没有听见,但他把几盒避孕套丢进购物车里的时候,她也没有表示反对。
他简直爱惨了她这样可爱的性格。
又试着做了新的香粉,不再是用来做香篆,而是可以涂脸抹身,更像是现代的爽身粉。
新香名为梅真。
“零陵叶、甘松、白檀、丁香、白梅末各半两,脑麝少许,为细末,糁衣、傅身皆可用之。”
孟樱渐渐发现,即便是最便利的仅仅需要点燃的线香,销量都不是特别大,更不必说是需要用到炉瓶三事的香粉了,在所有商品中,反而是香珠和香茶饼这样更具实用性的产品销路更好一些。
今时不同往日,很少有人能静下心来真正品味香的风雅,所以新产品最好兼顾实用与雅致。
梅真香可以用来当爽身粉,也可以洒在衣服上,实用性较高,装X也是很不错的选择。
果然,她一在微博上发了上新预告,粉丝们就嗷嗷叫着“买买买”“剁手剁手”“吃土吃土”。
梅真香上架一天,原本准备好的30份就一销而空。
“物以稀为贵呀。”孟樱不知道什么叫饥饿营销,但这并不妨碍她靠直觉这么做。
霍云松围观全程,觉得孟樱做生意和谈恋爱一样,虽然全靠直觉,但准得过分。
和陶柏合作,所以时而会有不菲的收入,在微博有了不少的粉丝后开网店,保证了一定的客户群,她虽然没有刻意去想过,只是遵照心意去做,但每一步都走得不急不躁,恰到好处。
这不得不说是一种天赋。
“我觉得,”他说,“我可以心安理得地靠老婆养了。”
“怎么可以这么说呢。”孟樱有点生气,“每天做饭洗衣服也是家里很重要的事,是因为我不喜欢做你才接过去的,是你在照顾我才对。”
霍云松:“……”在一起之后总是被女朋友撩到,真是风水轮流转,万万没想到!
孟樱从没有这样清晰地明白过自己的人生,她会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庭,她不会被排除出去,她是这个家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她的未来,会和自己喜欢的人一起度过。
一想到这里,就觉得未来充满了光明,对明天充满了期待。
她甚至说:“如果我们早一点生孩子的话,狸奴可以和宝宝一起长大,她们可以成为彼此的玩伴。”
霍云松:“……”樱樱真是太可爱了。
七月三十,孟樱特地出了趟门,买回了许多香烛,霍云松意外:“这是要干什么?”
“今天是地藏节,要插香的呀。”孟樱洗了手,“我们快点把饭吃了,然后出去插香。”
霍云松第一次经历这个节日,颇感兴趣,等他洗了碗和孟樱一起出门的时候,家家户户门前都插上了香烛,棒香被插在砖头里,泡沫上,地缝里,门角边,花样百出。
远远望去,巷子两边都闪烁着幽微的火光,像是开启了一条通向未知世界的光之路。
孟樱点燃了一捧棒香,用泡沫盒做底,插满了香烛,看到他在张望就笑:“这样看过去很漂亮吧。”
“是,这是为了庆祝地藏菩萨生日?”
孟樱想想,摇了摇头:“我不记得了,总之在我印象里就是今天要插香的。”
霍云松饶有兴趣地看着:“那我们随便走走?”
“好。”
两个人按照平日里散步的路线慢慢走,时不时有孩子跑来跑去,手里都拿着一把香。
孟樱说:“有很多习惯我都忘了,在省城念书的时候从没有看见大家过这个节,也许过不了多久,这里也会慢慢遗忘。”
“这也是难免的,之前立秋,也是悄无声息就过了。”霍云松喟叹,“从前八月秋社,要做社糕社酒,出嫁女须归外家,现在谁还记得呢?”
两人散了步回来,天色已经微黑,道路两边的香烛更加明亮,照出一条归家的路。
“有客人?”孟樱率先看见站在香铺前的人影,微微疑惑,“这是谁?”
霍云松随她的视线看去,一个不可能出现在这里的人就站在他们的家门口,正看着一群孩子插香。
他错愕万分,脱口而出:“你怎么在这里?”
“不请自来。”那人的声音温润动听,“不知道能不能请我进去喝杯茶。”
霍云松知道门口不是说话的地方,开了门让他进去:“你来这里干什么?”
“路过,讨杯茶喝。”
孟樱开了灯,这才看见这位访客的长相,清俊温和,眉眼间却有浓浓的疲倦,她不知他是谁,但能感觉到并不是不速之客。
“你的朋友?”她问霍云松。
霍云松顿了一顿才回答:“嗯。”
孟樱笑起来:“那你们好好说话,我去书房画画,不打扰你们。”
“好。”霍云松也并不希望她听到他们的谈话。
两人在静室落座,霍云松给他倒了杯水:“你不该过来。”
“你放心。”他轻轻说,“我偶然路过,并没有打扰你的意思。”
霍云松沉默片刻:“我不是责备你。”
他微微笑起来:“还没有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