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3K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重生]柴米油盐诗酒花-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孟樱忍着笑,竭力忽视霍小呆还没有车门高的事实,等上了车,霍小呆自己爬了上去,在儿童座椅上坐好,对站在外面的霍云松扬了扬下巴:“关门。”
  霍云松弹了弹他的脑门,这才把车门关上,自己坐到了副驾驶的位置上。
  “你有自己的车,干嘛坐我们这里?”霍小呆要不是被儿童座椅局限,恨不得把副驾驶的椅背拍得啪啪响,“下车!”
  “小呆,不准这么和爸爸说话。”孟樱揉了揉他的脸颊,“我们是一家人,知不知道什么是一家人?”
  “我不要和他一家人。”霍小呆委屈得想冒泡泡了,上辈子,他失去母亲的时候,他没有安慰过他,没有给过他父爱,甚至还恨他,讨厌他,他无数次地想过,如果是这样,为什么要把他生下来?
  他也不想因为自己出生就害死了妈妈,他也不想的。
  那么多年,他都活在自己的悔恨里。
  想着想着,他就吧嗒吧嗒掉了眼泪,这回是真哭,伤心得哭了,和平时干嚎的不一样。
  孟樱赶紧把他抱到怀里哄着:“乖,小呆不哭了。”她不觉得霍云松做错了什么,自然也就说不出“都是爸爸的错”这样的话来,只能努力安慰他,“爸爸也是爱你的。”
  霍云松叹了口气,喊了司机停车,他换到了后排坐,把霍小呆接了过来:“给我抱吧,他重。”
  霍小呆哭得太猛,一时缓不过劲就打起嗝,霍云松抱着他,轻轻拍着他的后背给他顺气。
  两辈子,这算是霍云松第一次真真正正抱他,这个怀抱温暖宽厚,和他想象中一模一样。
  小时候,他是多么想他把自己抱起来啊,他肯定不哭不闹,乖乖的,可是,面对他充满希冀的眼神,霍云松总是一次又一次无视了。
  可是今天,他抱他了,他感觉到来自父亲的关爱,虽然只有那么一丢丢,但霍小呆还是呆住了。
  孟樱觉得他现在呆呆的样子特别有趣,像是一只笨笨的小鸭子:“怎么了,是不是爸爸抱得不舒服。”
  “还、还行。”他别扭又心虚地把头扭过去,顺便把眼泪都擦在了霍云松的衣服上。
  便宜你了。他想,既然是这样,那我就大发慈悲再给你一次机会吧。
  
  第79章 番外4:前世
  
  生命只剩下了最后三个月,却偏偏遇见了喜欢的人。
  对于孟樱来说,这不可谓不残忍。
  她去苦海寺,原本是想着了此残生的,已经离婚,失去了丈夫和未曾出生的孩子,不能返家,香铺早已被拆迁,身上只留下了一笔不是很多但还够用的钱。
  离婚时,左晨旭给了她一笔钱,父亲那里,又让继母送来了一点花销,尤琦秀也算是对她说了一番推心置腹的话:“家里你还是别回去了,你爷爷嫌你丢了孟家的人,你还年轻,干脆趁着这个机会走得远远的吧,重新开始,幸好没孩子,也没拖累。”
  她当然知道尤琦秀也不想她回家,回家了,父亲的财产是否还有她一份?继母这样精明的人,怎么会允许她去染指弟弟的东西。
  所以她轻轻应了声:“好。”
  她没有告诉他们自己快要死了,走到这一步,她宁愿做无根的浮萍,也好过再受人磋磨。
  离开了青萍,她觉得自己终于自由了。
  这个生了她,养了她的地方,她知道自己不会再回来,但那有什么关系呢,她在这里没有什么美好的回忆。
  永别吧。
  她给自己选的埋骨地,是苦海寺,大学时,她曾和朋友去过一次,暑假里,接天连叶的荷花震撼了她,梵音传唱,檀香袅袅,她没有见过比这更好的归宿了。
  苦海寺接纳了她,她在这里拥有了一间小小的厢房,朝西,下午时分,会有阳光照进来,一整个房间都被红霞照得灿烂无比,犹如极乐世界。
  她重新拾起了画笔。
  以她的身体,已经见不到荷花开的时候了,所以,她开始画荷花,只凭想象。
  从小到大,她虽然喜欢画画,可画出来的作品固然精致细腻,但总缺乏灵气,从不是上佳之作。
  那几幅荷花图除外,或许人快死的时候,的确会有所悟,她觉得这样很好。
  直到那一天,她遇见了霍云松。
  他站在不远处,看她画画,没有上前来打扰,他以为她一直在埋头画画,并不知道她眼眶酸涩,几度落下泪来。
  有时候,喜欢一个人,看一眼就够了。
  过了两天,他们说上了话,不咸不淡聊了几句,她能看出他有心事,几度欲言又止,仿佛有什么要告诉她。
  她并不在意。
  后来,他像是决定不说了,只是陪着她说话,他告诉她,他的名字是霍云松。
  “我叫孟樱。”她说,“你叫我阿樱好了。”
  这个时候,她连“孟”的这个姓氏,都不要了。
  一开始的时候,她还能走得动,两个人时常在傍晚结伴去散步,她走得很慢,他一直陪着她,只是不敢来扶,他的眉宇间有太多思虑与考量。
  孟樱对他有过好奇心,她想知道他是谁,这很不好,对一个人有了兴趣,就不能心甘情愿赴死了。
  所以她没有问。
  苦海寺的水池里,养着很多锦鲤,偶尔会有野猫蹲在池边捞鱼,孟樱总是很有兴趣得在那里看,偶尔拿鱼食喂锦鲤,看着一条条肥硕的五彩锦鲤围绕在她身边。
  站得太久,偶尔会使不上力来,有一回,她踉跄一下,差点跌进水池里。
  是霍云松扶住了她。
  他的手心很温暖,愈发衬得她肌肤的冰凉,好像血管里的血都已经凝结成冰,可胸腔里的心脏跳得那么快,不必他人多言,她也知道这是一段姗姗来迟的感情。
  他也许也是。
  可实在太不是时候了,孟樱想着,开始对他说起自己的故事,一个小县城里的姑娘乏味而无聊的故事。
  “或许很多年后,人家听我的故事,就好像是在听贾迎春一样,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她笑了笑,“我走到这一步,不恨任何人,这是我自己走的,能怪谁呢?”
  “这不是你的错。”他说,“你只是运气不好。”
  在孟樱这一生里,她没有伤害过任何人,只是,她运气不够好,她身边太多的人算计她,利用她,但凡是有一个能帮她的人,她可能都不会落到那个地步。
  如果他能早一点醒过来,或许她的命运就截然不同了。
  是他来迟了。
  “运气这种东西是很虚无缥缈的,我也不算运气太坏。”她想,至少我在死之前,还遇见了你。
  但这句话不能说出口,她只能说,“有时候早一点死,真的不是坏事,至少一切都结束了,虽然没有好的事,但也不会有坏事了。”
  霍云松那时忍不住想,如果一个人觉得死都不算是一件坏事,那活着该有多痛苦。
  或许她的一生在别人听来只不过是自作自受的无聊故事,但当事人在其中沉浮挣扎的痛苦,他们不会知道。
  人们总是擅长高高在上去点评别人,但落到自己头上,未必能好半分。
  再后来,她走不动路,只能躺在床上看书,连画笔都拿不稳。
  “原本,我还想送你这幅荷花图的。”她轻轻笑了起来,“谁知道,实在画不动了。”
  荷花图上,至少有一半的荷花还没有上色,只勾了线而已。
  “没关系,我很喜欢。”
  “那就留个纪念吧,我也没给别人留下过什么有意义的东西。”
  “我会记得的,阿樱,”他握着她的手,“我会一直一直记得你。”
  她看着他的眼睛,有情人眼里,爱是藏不住的,只要对视那一秒,就足以知道对方是不是也为你怦然心动。
  可有什么用呢,太迟了。
  她抽出手,微微笑:“记得我做什么,忘了我吧。”
  七月里,她病得更重了,一天里很少有时间是清醒的,霍云松说:“我可以请到很好的医生。”
  “不要了。”她把手放在他的手心里,“我很疼,真的很疼,这样的日子,早一天结束都是好的,你不要把我留下,让我走吧。”
  他情难自己,不禁问:“如果是我请求你留下来呢?”
  “不行。”她轻轻笑起来,“这辈子,我不会为任何人留下了,下辈子吧。”
  他微微垂下眼睑,忍住那一闪而逝的泪光。
  “说点开心的呀,云松。”她的手指触碰着他的手心,“我已经很难受了,你知道吗,我想起我小时候吃过的很多东西,但是我连一粒米都咽不下了,我都这样了,说点开心的事吧。”
  他拍了拍她的手背:“等我。”
  他取了一张琴来。
  琴声很美妙,她听完却笑:“很好听,可我不懂音律的,你弹的是什么?”
  “汉广。”南有乔木,不可休息。汉有游女,不可求思。
  孟樱怔了怔,欲言又止。
  他假作不知,云清风淡地借了别人的典故:“张约斋镃,性喜延山林湖海之士。”
  孟樱明白了,她弯唇一笑,没有想到他会那么说:“银丝供呀?”
  《山家清供》里有那么一个有趣的故事:
  张约斋镃,性喜延山林湖海之士。一日,午酌数杯后,命左右作银丝供,且戒之曰:“调和教好,又要有真味。”众客谓必脍也。良久,出琴一张,请琴师弹《离骚》一曲,众始知银丝乃琴弦也。调和教好,调弦也;要有真味,盖取渊明琴书中有真味之意也。张中兴勋家也,而能知此真味,贤以哉!
  这里的银丝供,自然不是菜,但却被记进了菜谱里,成为了一件风雅的趣谈。
  她说咽不下饭粒,他便弹琴一首,这琴声不能饱腹,却能悦心。
  临死前一天,她仿佛有了预感,问他:“荷花开了没有?”
  他往窗外看了一眼:“只有花苞呢。”
  “那看来我是看不见了。”她说,“我死后,把我的骨灰葬入荷塘吧。”
  他说:“好。”
  “不要为我报仇,不值得。”即便不问,她也隐隐感觉到他不是寻常人,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为她复仇轻而易举。
  可是,有什么仇呢?如果前半生不堪的遭遇,能够换来这三个月的平静相守,那也是值得的。
  她早就不恨不怨了。
  他不愿意欺骗她,所以只能微微笑了笑。
  之后,孟樱病逝,他如她所愿,将她的骨灰葬入荷塘。
  三个月后,他在苦海寺出家。
  后来,陶柏在每年荷花盛开的时候来这里悼念她,每一年,他都在荷塘边烧掉一首悼词。
  第二十年,他烧掉的是松尾芭蕉的俳句:
  塚も動けわが泣く声は秋の風。
  悼君我悲恸,
  化作秋风萧瑟声,
  坟冢也惊动。
  而他呢?晨钟暮鼓,欺骗的不过是世人的眼睛,人人都以为他看破红尘,实际上每天夜里,他都会梦见她,六根不净,出家只不过是为了蒙蔽有心人的眼睛。
  他的心,从来没有离开过尘世。
  曾见仙人海上来,遗我朱樱栽高台,
  少年慕恋不知起,欲效刘郎常徘徊。
  仙人辞去二十载,红叶三千沉碧海,
  晨钟暮鼓欺世人,夜夜梦魂访蓬莱。
  第二十一年,他睁开眼,发现自己回到了霍家,那一年,他二十五岁,孟樱二十岁。
  两年后,他到了青萍。
  今年已经是他们结婚后第五个年头了。
  那一天深夜,孟樱从梦里醒来,霍云松揽着她睡得正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