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她很想答应他,可是她知道自己不能。
此生共城池。
也许,这一生,他们只能守着各自的城池遥遥相对了。
“阿暮,对不起……”
“你爱他吗?”迟暮问道。
桑榆微微愣了一下,眸中一闪而逝的诧异,她从来都没有想过自己是不是爱莫少廷,只知道外公和外婆很喜欢他,外婆常说莫少廷是一个值得托付终生的男子,若是跟他在一起,他一定会对她好,还说,女人这一生若是不能嫁给自己爱的男人,那就嫁给一个爱自己的男人。
于是,她听了外婆的话,因为她知道,这一生不可能再遇见另外一个迟暮。
“这跟你有关系吗?”她扬起下颌,一双清亮的眸子一瞬不瞬地盯着他,心底深处莫名地涌出一丝不悦,仿佛,他洞悉了她心里所想的一切。
迟暮缓缓地勾起唇角,修长的手指轻轻地掠过她的脸颊,将『露』在她额前的一枚落花拂去。他说:“傻丫头,你若是不爱的话,这辈子都不会过得开心,那样的话,我也会心疼,你说,跟我是不是也有关系的?”
“迟暮!”她微怒,眉心紧紧地蹙起,也许她真的不应该回来的。
“在!”他似笑非笑地望着她,似乎,他们回到了很久之前,她每一次叫他的名字,就代表她生气了,然后他会使出浑身解数让她开心,可是只要他应一个“在”,她就扑哧一声笑了起来。
桑榆紧紧地抿着唇角,她怎么会忘记,这个时候,她应该笑起来,可是鼻子一酸,她却想哭,她知道自己已经不再年轻了,十年,人生又有几个十年可以肆意挥霍?早上起来的时候,她会突然发现在自己的眼角竟然生出了鱼尾纹。
有人说,一个女人若是三十岁都还没有结婚的话,不是没有人要,而是挑花了眼,不知道嫁给什么样的男人才好。
“傻丫头,只要你过得幸福就好,但是我不允许你忘记我,至少,在每个深夜的时候偶尔想起我。”其实,他也是自私的,自私到不允许她忘记他。
他们之间唯一不同的是,他用的是语言,而她用的是行动。
桑榆使劲地点点头,她想忘,也忘不掉。
“困了吗?要是不想回去的话,去车里躺一会儿。”迟暮看着靠在自己怀里的桑榆,轻声问道,还有一个小时天就亮了,他们在争取每一分每一秒的时间。
桑榆笑着摇摇头,抬眸,静静地凝着近在咫尺的容颜,说道:“我一点都不困。迟美人,我们约定好,天亮之后就各奔东西,再也不要联系对方了,好不好?”
“好!都听你的。”迟暮笑着应了下来。
“你不会忘记我,对吗?一辈子都不会?”她问他,生怕,他会选择忘记,如果不能在一起,至少他们的记忆里都有彼此。
正文 下部:相思赋予谁(6)
看着他对她一脸宠溺的笑容,秦桑榆突然觉得自己很自私,自私想要他一辈子记得她,忽又自嘲地笑了一声,“算了,还是把我忘了吧!天亮之后各奔东西的时候,忘得越快越好。”
迟暮无奈地扯了扯嘴角,笑意极浅,温热的掌心轻轻地捧着她的脸颊,好一会儿,才缓缓地说道:“傻丫头,我怎么可能忘了你。”
桑榆微笑,一双『迷』离的眸子晕染了丝丝的『潮』湿,她什么都没有说,只是静静地站在原地,那一张精致的小脸迎着清晨微凉的山风,短发落在额前,遮去了她眼前的视线。着看时东己。
黎明,拂晓。
天边一抹鱼肚白缓缓地跃出了海平线,不多一会儿,清晨金『色』的阳光洒满了整个城市,远处一片繁华热闹,而这一处依旧安静得没有没有一丝声响。
“天亮了,我该回去了。”桑榆微扬起下颌,淡淡地笑着说道。
迟暮紧紧地握着她的素手,十指相扣,明知不可为,却偏偏还想挣扎一番。良久,他淡然一笑,说道:“我送你。”
桑榆敛眸,浅笑,不着痕迹地将自己的手从他的掌心抽出来,然后点头应了一声:“好!”
狭小的车厢里,空气似是凝固了一样,隐约透着一丝的尴尬,谁都没有说话。车辆疾驰在弯弯曲曲的盘山道上,桑榆侧过脸,静静地凝着他,心里没有丝毫的惧怕,若是就这样结束,也没什么不好的,这个念头从她脑海里跳出来的时候,她猛然吓了一大跳,连忙让自己沉下心来,什么都不去想。
“阿榆,其实,我见过他的,三年前,在你上班的地方。”迟暮突然说道。
桑榆微微一怔,眸中一闪而逝的诧异,却又很快低下头去,已经过去三年的事情,她应该怎么说?告诉他,那时候她跟莫少廷不过是朋友的关系,可是这又有什么用吗?既然从一开始就误会了,那么就让他继续误会下去,只要他觉得心里好受一些就行。
迟暮沉默了一会儿,继续说道:“他要是对你不好的话,记得告诉我,我替你教训他。”
“他对我很好,外公和外婆都很喜欢他。”桑榆一脸认真地说道。
“那你呢?”迟暮侧脸看了她一眼,涔薄的唇勾起一抹略带着嘲讽的笑意,桑榆,你若是真的爱他,那么我现在就放手,从今以后再也不会出现在你的生命里。
桑榆下意识地抬眸,眼底深处涌出一抹愕然之『色』,这个问题,她从来都没有想过,她只知道莫少廷是个好男人,不仅对她很好,更是将外公和外婆视为自己的亲人,外婆总说,莫少廷是一个值得托付终生的男人,他们想看到她披上婚纱嫁人的一幕。桑榆没有拒绝,在莫少廷跟她表白的时候,她一口应承了下来,外婆说,女人这一辈子总是离不开一个可靠有担当的男人,而且她都已经三十了,女人要是过了三十再想找个好男人嫁了……最后的一句话外婆没有说出口,可是她知道外婆想说什么,于是,她答应了莫少廷的求婚。
良久,桑榆才淡淡地说道:“不知道。”
“嘁——”地一声,只听到轮胎与地面剧烈摩擦发出来的声音,桑榆冷不丁地撞向前方的挡风玻璃,却被一只强有力的手臂揽在了怀里,她强压住心里的那一丝恐惧,趴在那一个熟悉的胸膛,闷声说道:“迟暮,你想干什么?”
迟暮就那样紧紧地抱着她,他的声音有些沙哑儿,透着一抹不可捉『摸』的忧伤,“秦桑榆,我不想放手,我不想看着你嫁给一个自己不爱的男人……”
“你!”桑榆紧紧地抿着唇角,一时之间所有的话语都梗在了喉咙里,只觉得眼神一热,有『液』体从眼眶里滚落下来,她连忙不着痕迹地擦掉脸颊的泪痕,却忽然感觉到脖颈一凉,像是有『液』体缓缓地滑落。
她听到迟暮说:“傻丫头,告诉我,为什么要回来?”
桑榆的嘴角蠕动了一下,想说什么,却终究是没有说出口,她心里存着侥幸,如果在杭城的某个街巷遇见他,或许只说一声好久不见,又或者当作陌路人擦肩而过……却怎么都没有想到,埋藏在心里的思念在见到他的那一刻,就像是决了堤的洪水一样,丝毫不受她的控制。
良久,她哽咽着说道:“迟暮,对不起。”
“我不要听什么对不起,我只要你留下来,或者,你带我一起回去。”迟暮紧紧地抱着她,嗓音沙哑得厉害。
沉默,无止境地沉默。
这一刻,仿佛时间都停止了,画面定格住,有他,有她……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迟暮终于松开了她,深邃内敛的双眸似是流光溢彩般,映着她憔悴的容颜。桑榆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希望自己能够平静地面对近在咫尺的这个男人,她扯了扯嘴角,漾出一抹极浅的笑靥,刻意用一种轻快地语气说道:“迟美人,时间不早了,赶紧送我回去吧!他误会的话我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我替你解释。”迟暮毫不犹豫地说道。
桑榆无奈地撇撇嘴,笑得明媚如花:“外公和外婆希望在我满三十岁的时候把自己嫁掉,被你这么一搅合,我看着婚礼得无期限地推迟了。”
迟暮说道:“我娶你。”
桑榆抬眸,对他说的话一点都不惊讶,不管是他还是她,他们彼此变得再多,可是总有一种感觉会在某一刻被唤起。她笑,说道:“我知道。”
沉默了许久,桑榆又说道:“我十八岁那一年遇见你,到如今,已经十二年了,早已经失去了当年疯狂爱一个人的勇气。有人说,年纪大了的人总喜欢回想过去的事情。迟暮,十二年了,我不知道自己可以有几个十二年挥霍,再过十二年,我四十二岁了……”
“傻丫头,相信我,再也不会了。”迟暮紧紧地握着她的双手。
十二年,他们有一半的时间厮守在一起,一半的时间分隔两地,以为可以忘记,却不想那一种思念越来越强烈。
“好了,我们走吧!”桑榆抽出自己的手,明明心痛的厉害,却依旧不动声『色』地浅笑。
天『色』已经大亮了,整个城市都被笼罩在清晨明媚的阳光下,凉爽的晨风掠过城市的每一条街巷,一张张陌生的脸庞从她的眼前掠过。
迟暮并没有送桑榆回酒店,而是开着车去了c大,桑榆望着熟悉的街道,却什么都没有说,默许他做的每一件事情。最后,他们停在c大校门口的一家永和豆浆旁边。
“阿榆,吃完早餐我立刻送你回去。”迟暮这样说,下了车立刻给她开门。
“嗯。”桑榆微微颔首,却什么都没有说。
迟暮很自然地牵起她的手,十指紧紧地扣在一起。
这一家永和豆浆的早餐曾经是桑榆的最爱,但是因为价格不菲,对于曾经还是学生的他们来说是一种奢侈的行为,尽管这样,每个周末的早晨迟暮还是会把桑榆带来这里吃早餐,有她最喜欢的虾仁烧麦和皮蛋瘦肉粥。
“迟美人,你是故意的吧!”桑榆没好气地瞪他一眼。
她是故意让彼此之间的气氛变得轻松,那一种分离前的不舍就像是一块大石头重重地压在她的胸口,甚至有些喘不过起来,熟悉的早餐店,却早已经没有了之前那一种兴奋的心情。桑榆还记得那时候只要迟暮带她来这里吃早餐,即使想睡懒觉,她也会挣扎着爬起来。
迟暮微微一笑,像是一只狡猾的狐狸,“他家的味道还是跟以前一样,尤其是虾仁烧麦。”
看着他故作轻松的样子,桑榆的鼻子一酸,眼泪险些落了下来。
“那今天早上我要吃两份虾仁烧麦,还有一碗皮蛋瘦肉粥。”桑榆找了一个位子坐下来,看着迟暮去点餐,那一抹颀长的身影从十二年前就已经烙印在她的心里,可是如今的她早已经没有了曾经的勇气,那样的不顾一切,只想离她站得近一些,到头来,却咫尺天涯,这样的结局,她从来都没有想过的。
迟暮在柜台点了餐,然后回到座位上,那一张俊美无铸的脸庞依旧带着浅浅的笑意,他什么都不说,她却知道他想要表达什么意思。
“迟美人,你要了什么?我先声明,这一次你能跟我抢了。”桑榆微扬起下颌,笑米米地说道。
很久以前,他们在这里会要一份虾仁烧麦和一份皮蛋瘦肉粥,他却只是看着她吃,可是她不同意,硬是把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