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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有可能的!”
“重创?间歇性…失忆?你的意思是。秦秀就是朱青秀!她现在的情况是因为对过去丧失了记忆,又被灌输了秦秀的记忆,所以现在才会不自觉带着青秀的习惯,却过着秦秀的人生?”
“是的!跟我们最初猜想的差不多…也就是为什么两个陌生人会有这么多的共同点的原因!”
“好的,我知道了…”
房间里,云鹰虽然刻意压低了嗓音,小心注意,门外,却还是被秦秀听了半大半。
没想到事情进展的这么顺利,原本珠心告诉她这一切,就是想让她能更像朱青秀…没想到,连老天都帮她,奶奶醒的正是时候,几句话,就更像是真的了!以后,她就再也不是无依无靠的孤儿了!
被这个半傻的奶奶捡去,原本,她就是因为有个伴、这个老人又对她好得不得了,让她有了家的感觉,她也孤苦无依,才住下的!没想到,不到两年,老人家就病倒了,她却真得有感情,才一直照顾着,也快累得有些撑不住了!幸亏当初没丢下她,要不现在拿来地这般好运?
只觉得自己离目标越来越近,蹑手蹑脚的跑回包房,她状似忙碌地又干了起来,看着自己皮糙肉厚的手掌,满脑子里却幻想以后穿金戴银、吃香喝辣的生活:
‘她是秦秀,殷以霆都对她这么照顾,要是她变成跟他深爱过的初恋——朱青秀,那她还怕以后成不了人人仰慕的殷少奶奶?只要把那个女人赶走…但愿珠心有好办法,真能做到!她一定会好好配合她的!至于以后…哼哼!’
***
这一次,虽然有了更确定的证据,可云鹰却没敢直愣愣地跟殷以霆说,毕竟少次出了纰漏,他家主子没少埋怨他,很长一段时间,看他的眼神都带着‘刺儿’,不用罗青按着,他也没敢贸然,想着能多拿到点实证、或者让秦秀多想起些什么,再开口比较好!
一度,日子也还算平静。
另一边,千悦跟殷以霆的生活像是步入了正轨,无人打扰的日子,两人也是越来越习惯彼此的生活方式,和谐之余,越发如胶似漆,只是两人都没料到,一场黑暗的暴风雨正在悄然走近。
这天,早早结束了公务,殷以霆便想跟千悦出去吃晚饭。从郊外往回赶的路上,他便给千悦打了电话过去。
“出去吃饭?好啊!”
办公室里,握着手机,千悦都兴奋到不行,正好这两天,她正闲着慌,那头还没开口,她先一一数落了起来:
“我想吃虾饺、小笼包…还有上次那个瘦肉粥,也好喝!”
一听她的菜谱,殷以霆淡笑出声:“呵呵,我家宝贝儿这是怎么了?馋肉馋成这样了?看来当真是饿得不轻啊!晚上回去,一定加倍努力好好慰劳你!”
平时看她吃个肉挑挑拣拣的,看到点白的,不是剔出来,就是塞进他嘴里,今天居然数了一通荤菜?
直觉被调戏了,千悦娇嗔地呿了他一声:“切,没正经!我想吃——”
“好!那晚上就还去丽雅大酒店!我现在在外面,估计回去还要一个多小时…不顺路,不去接你了,估计要六点多…这样,你可以晚点走,六点半,酒店门口见吧!”
“好!”
又聊了片刻,叮嘱他‘路上注意安全’后,千悦才恋恋不忘地挂了电话。
想到晚上要一起吃饭,她便又匆匆起身去洗手间左顾右盼地照了许久的镜子,觉得还过得去,才出来又忙活了片刻,收拾了下东西,估算着时间,早早出了门。
千悦刚在酒店门前下了车,就接到了殷以霆的电话。
路上堵车,他想让她晚点走。没说自己已经到了,挂了电话,千悦便往一边繁华的商业街走去,想着逛逛也可以消磨下时间。
随便转了转,买了点小零食,眼见大半个小时过去了,千悦便开始往回走。
刚拐出店铺,突然两道身影横咧咧地就甩了过来,条件反射地,她跟四周的人全都缩退到了四周,只见男人甩手,极其不耐地吼道:
“你烦不烦,有完没完?”
一抬眸,千悦明显愣了下:沈封?
再看被推出很远、形容枯槁的女人,不是杜鹃是谁?怎么几天没见,她整个人都瘦的皮包骨头了?她原本就不胖,这会儿,脸色蜡黄,整个人看着不止憔悴,甚至有些骇人。
“封,我们在一起这么多年,你一点旧情都不念吗?我后悔了…求求你,我们复婚吧!我不闹了,我离不开你!我还是想跟你在一起,以后,你想跟谁在一起,我不会再说什么的!我们一起生活不是很开心吗?这么多年,我们比任何人都熟悉啊,我们有那么多快乐的回忆,为了一个女人,你非要破坏我们的家庭,跟我离婚吗?我只是想有个家,安安稳稳的…你有没有想过,她那么好的条件,有那么多选择,为什么要偷偷摸摸跟你在一起?她要是真喜欢你,怎么不公开承认?你别傻了,她不会跟你在一起的…封,我们复婚吧,要不,我们重新开始…”
哭哭颠颠地,杜鹃一会儿烦躁地扯着头发,一会儿又伤心的泣不成声,忽高忽低,衣服逛荡着,头发也散乱,整个人也是一直弓着背,要求要跪的低姿态,像是疯了一般。
一时间,千悦心里真不是滋味。
虽然也很讨厌这个尖酸的女人,可见曾经风光高傲的她沦落至斯,她并不开心,特别是眼前这个满脸厌恶、不耐甚至冷酷地抬腿去踹她的男人,当真是陌生得让她心寒。
不管怎么说,不算恋爱,也一起生活了三年多,也是结发之妻,他怎么半点情分都不念?大街上对一个哭哭啼啼求他的女人,动脚?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她真不敢相信,他会这么粗鲁、不近人情的一面。
这么多年的夫妻恩爱,都是假的吗?一朝情变,居然如此冷漠?
周遭不知何时,已经聚集了一些围观的人,沈封甩着手,更是烦躁:
“谁要跟你重新开始?你脑子里装得是粪吗?我们已经离婚、离婚了!你不是一直抱怨在我家里就是个免费的女佣吗?你现在解脱了,还回来干什么?你别再缠着我!看看你现在的样子,跟个疯子一样,谁敢要你?!你还是好好去看看医生,别再去祸害男人了!等自己能下蛋了,再说吧…”
“哇…”
…
路中,两个人还丢脸地闹着,不想再看,从人群后,千悦转身拐向了另一侧的街道,却也禁不住幽幽叹了口气,不知道是替杜鹃惋惜,还是替自己幸运!
刚到一个岔口,背后突然传来一道惊呼:“千悦!”
扭头,千悦瞬间惊醒了过来:沈封?他怎么从这儿窜出来了?!
“真得是你啊!你怎么在这儿?刚刚看到一个背影…就觉得像你,没想到真是…”
“我跟老公出来吃饭!”
冷冷地回了一句,见灯绿了,千悦便大步往前走去。
见她手里拎着零食,又是一个人,沈封直觉她是想回避自己找的借口,转身,便追了过去:
“千悦…”
一路追,一路试图拉她的手臂:“我离婚了!”
止步,千悦眯着眸子看了他两秒:“关我什么事?”
“千悦!”
不自觉地,沈封又拽住了她的手臂,望着美艳出挑的她,还攥紧了几分:“我知道你是喜欢我的,过去,是我对不起你…”
殷以霆刚走到路口,就看到两人追撵着过马路,一下车过来,听到的就是两人这番对话,心里自然很是不痛快,几个大步就走了过去:
“千悦!”
未及动作,冷佞的嗓音先嘎然而起,一惊,千悦猛地挣脱了他,转身便朝着殷以霆跑了过去:
“老公,你来了!”
冲到他身前,千悦还亲昵地紧紧抱到了他的腰上。
见状,殷以霆只是看了沈封一眼,也没再说什么,便道:“走吧,我们去吃饭!”
***
因为这一段插曲,因为沈封的一席话,殷以霆的心情不太好,自然而然地,千悦也跟着受了影响,餐桌上,明显有些死气沉沉,殷以霆也不似以往的殷勤。
主动夹了一些菜给他,千悦歪头,讨好地看了看他:“老公,你生气了?”
抬眸,殷以霆觑了她一眼:“你说呢?”
这个男人,他的确是在意的!特别是刚刚听到他说‘离婚’了,还攥着她的胳膊,这种感觉…让他不安,心头甚至隐隐滋生出一股不太好的预感!
毕竟,她的感情也是单纯的,这一段,却是极致的刻骨铭心。
“我老公心胸宽大,怎么会跟他这种小人一般见识?我才不是傻子!”
一捧一踩,千悦的言下之意很明确,她不会去精取糟,说着,还狗腿地又替他夹了一些菜。果然,一句话,殷以霆的心气当真顺了,当即伸手,捏了捏她未及退回的小脸蛋:
“你啊!真会哄人开心!”她的确聪明,知道他在意什么,这张小嘴,厉害起来,更像是抹了蜜。
“其实,我也没想到会遇到他!刚刚,看他跟杜鹃…他前妻在路上厮打,心里真挺不是滋味的!曾经那么恩爱的一对眷侣,报纸还大肆吹捧,羡煞过多少恋人!没想到一朝反目,居然比仇人还眼红?难道此时不爱了,曾经的爱也都变成假的了吗?既然爱过,为什么要互相伤害,不能给彼此一条生路?真让人唏嘘!霆,不管发生任何事,我们永远不要这样,好吗?我宁可好聚好散,也不要互相伤害,连美好的回忆都一并抹杀!”
“傻瓜!”他们永远不会走到这一步!
殷以霆的话还没说完,突然一阵熟悉的手机铃声响起,一道急切的嗓音传了过来:
“霆,我不是跟你开玩笑!也没有认错人!我又证据!秦秀真得就是青秀,她出了意外,腿被划伤了,进了医院,现在,你来看看她吧!”
☆、154 你知道吗?他的挚爱还活着!
“你脑子被驴踢了吧!我看你更该好好看看医生了!以后,这种事,别再给我打电话!”
是不是一个人,他不清楚吗?初见,他真得也想过她是不是真得是青秀,发生了一些事才变成这样?可后来接触久了。虽然偶尔会有恍惚,他却越来越认定不是!两个人虽然长得很像,某些习惯也一样,可有些东西,是永远改变不了,比如感觉,比如学识。
吃一次亏,他不学乖,吃了这么多次了,他又不是傻子!她真有需要,也用不着他去看吧!
怒气腾腾地,殷以霆就想撂手机:这个云鹰,中邪了!怎么一根筋地就认死理了?
“霆,我说得是真的!她真的还活着——”
“这件事,我知道!怎么做,我心里有数!她活着。跟她在医院,有什么关系?别再混为一谈!是不是,我比你清楚!以后,别再为这种事给我打电话。我忙得很!还有,你也别给我乱发你的同情心!再这样,我把你踢回去了!”
说完,殷以霆甩手直接挂断了。他知道,云鹰是个很重情重义的人!虽然是个粗线条,头脑简单点,可行动上,绝对干净利落,也是个知恩图报的人。当年。他也就是无意间救了他母亲一命,这么多年,他却一直死心塌地跟在他身边,比起罗青,他的脑子就完全不够用了!可是两人搭配起来,一文一武,当真是他最得力的助手!而且,在暗道上,云鹰吃得很开!特别像是夜总会、地下场所。他管理起来当真是得心应手。也许是因为,他有过在这种地方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