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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突如其来的一遭倒是让两个人再没法一前一后往回去,秦知年垂眸见她眼睛大睁着,许久也没眨过一次眼,他心里略有异样,也没再计较,陪了她慢慢往回走。
这样子平平淡淡并肩同路的场景倒是许多年未曾有过了。如今暂时休战,省略唇枪舌战和剑拔弩张,一时竟然无话。
一直到路过自动贩卖机,秦知年才忽然开口:“我去买饮料,你喝点什么?还是喝橙汁?”
唐莎莎愣了愣,扯出一个笑容:“啤酒。”
秦知年有些诧异,瞧了她几眼,也没多说什么,走过去买了两瓶罐装啤酒。
唐莎莎动作很熟练,接过了就啪的一声打开,仰头把酒灌进肚子里面,总算是觉得舒服了一点。
旁边许久都没有动静,她回过头便看见秦知年微微皱眉看着她,这次没有鄙夷和不屑,却带上了一点唐莎莎从来没见过的神情。
也不是没见过。
是她确定从来没对她露出过的神情。
像是夏日星河一瞬间黯然失色,突兀又让人不解。
唐莎莎看向他:“怎么了?”
秦知年摇摇头,笑起来:“想不到你居然又开始喝酒了。”
旁边路灯灯光昏黄,斜斜罩下来,唐莎莎不由得感谢起秦知年身材高大,能把她完全挡在阴影里面。如果能看清楚她的脸的话,一定也能看见她赤红的耳朵。
那是尚且还在暗恋的时候。
唐莎莎当时的朋友圈已经渐渐收拢变小,能说得上话的朋友实在是不多,又以女性朋友为主。秦知年正好相反,狐朋狗友一大堆,偏偏身边还环绕着不少让人心动的女孩子。
少年时候她做事挺极端,喜欢秦知年,就恨不得除了学习以外的时间都把人给霸占着,不过秦知年却总不大愿意把全部时间都分享给她。
唐莎莎实在是没辙,只好每次在秦知年身边出现什么风吹草动的时候,都用青梅竹马的便利,打着家长里短的旗号把人给骗回来。
秦知年大抵是知道她心思的,却也什么都没说过,至始至终一副平淡的样子,并没有因此多看她一分。
后来唐莎莎忘了当时是因为什么和他争吵起来。
兴许是因为秦知年总是一副不在乎的样子。
也兴许是因为秦知年嘲笑她的在乎。
所以她下定决心,花了一天功夫没有理会他。
对于唐莎莎来说,那是人生中最为漫长的一天。只要稍微闲下来,就立刻捧起手机,没有任何留言也没有任何短信,即使如此,她还是控制不住地想要给秦知年发短信打电话。
最后还是自尊心打败了欲望,她用一整天的学习来麻痹了自己。
事实证明,这样做是有效果的。
当时她曾在某本杂志上看到过一个故事,是说某公司有一位优秀的电工,常年辛勤劳动却没有任何回报,于是就有人给他出主意说,看起来毫不起眼的路灯,只有在某一次坏掉熄灭之后,才会让人意识到它的重要性。
兴许唐莎莎这盏灯也同样如此。
每天唐莎莎主动的问好,缠着秦知年不放已经成为了秦知年的日常,突然有一天,唐莎莎对他不闻不问起来,她的重要性也只有这时候能够表现出来了。
果然到了第二天,秦知年若无其事地给她问了好,若无其事地帮她买了早餐。
恰好秦知年的狐朋狗友经过,搂着秦知年脖子,和唐莎莎打招呼,末了,笑嘻嘻地说起来:“莎莎,你是没看见,昨晚这小子喝多了有多蠢。一直在那里说‘再不找我我会被抢走的’什么的,你是女人嘛?!”
他哥们儿说着,要给他胸口一拳,却被秦知年轻飘飘挡了下来。秦知年面色平静,抓着那小伙子的衣领就走,过去嘀嘀咕咕一阵,对方大概明白了一点,偷笑着走了,秦知年却回到她身边,颇为严肃:“他人不正经,就会胡说八道。”
唐莎莎点了点头,看着他滚红的耳朵,偷偷抿嘴一笑。
那之后她发现酒是个好东西。
喝醉的人会口无遮拦地说出平时不敢说的东西,没喝醉的人也能假装喝醉大大方方表白心意。
唐莎莎就是装醉的那种人。
这后来但凡有什么想要告诉秦知年,又实在是不好意思开口的事情,她基本都选择装醉说出口。包括那句“我喜欢你”。
想到这里,唐莎莎弯了弯嘴角,随后又轻轻叹了口气。
按照童话来讲,故事到这里就可以结束了。但是现实并不会结束,后来交往久了,少了最初的悸动,秦知年就总喜欢拿这件事来讽刺嘲笑她。
他们的交往是由她表白的。
这成了秦知年可以高高在上的资本之一。而唐莎莎死活把那次醉酒说成是意外,虽然实际上她无比清醒,但后面千万次自我催眠,也就真以为那一次醉酒是真醉了。
这是她的人生污点。
没有这个污点的话,兴许她就能多一点和秦知年战斗的资本。
所以这之后的唐莎莎滴酒不沾,说是不想再做让她后悔的事情。
唐莎莎走神一会儿,想到刚才秦知年问的话,略微笑了笑,说道:“有时候喝点酒能让人轻松愉快起来,古时候不也有人说借酒浇愁么?”
秦知年会抓重点,睨她:“轻松?难道和我走在一起你很紧张?”
她淡淡一笑:“怎么可能。”确切点说,不是紧张,是因为相对无言让她觉得有些无所适从,再确切一点表达,觉得尴尬不自在。
秦知年嘴唇动了动,大概还想说点什么,他手机却响了起来。
唐莎莎总算是松了一口气。
她现在心情不好,没什么心思和他打仗,光是这几句话就已经让她觉得很累了。
说话的时候,大脑就是高速运转的机器,必须要考虑这句话该不该说、能不能说,怎么表达才能把自己摆在合适的位置,让对方踩不了自己。
这个电话来得恰到好处。
看到上面名字的备注,他有些不耐地皱了皱眉,虽然只是余光,唐莎莎却瞥到两个字,李什么月,是个女人的名字。
秦知年离她远了不少,轻声接起电话来。
眼看着公寓越来越近,他俩步伐都有些急促起来,好像现在各藏心思,都需要一点个人空间好好整理一下,然后调整出最好的状态再次开战似的。
唐莎莎听到他声音冰冷,刻意压低了很多:“我不是让你不要打给我了么?”又说,“你管我在哪儿,我和谁在一起,拎清楚你自己的位置……你当你是谁?公主殿下?……能不能别三句话不到就哭,你哭什么,我说你什么了你就哭成这样?”临尾,又嗤对面一声,“容我提醒一句,你只是我前女友,不巧的是,我这人不太喜欢吃回头草。”
因着最后这话,唐莎莎心里突然一跳。
她恍恍惚惚想着,自己可不也算是他的前女友么。
没想到秦知年似乎也顿了一下,抬眼稍稍往她这边一扫,咳了一声,声音更低了:“别再联系我了,我不会再接你电话了。”说罢,便撂了电话。
他仿佛觉得很是厌烦,走回来的时候脸色不太好,步子也跨得有点大。
唐莎莎声音淡淡的,没和他装,问了声:“女朋友?”
“前女友。”他纠正。
她没和他多讨论这个问题,笑容里面带了点怪异:“你其实挺狠的。追求的时候仿佛全世界只她一个,分手的时候多聊一句都嫌多。”
秦知年心平气和地说道:“你说错了一点,我从没追求过任何人。”
“是么?”唐莎莎挑了挑眉,略一点头,缓缓问道,“对沈怡也是?”
旁边一瞬间沉默下来。
过了不知道多久,秦知年才捏着额角,眼睛里面填上了阴霾,皱着眉和她说:“唐莎莎,我不想提到沈怡的事情,你应该知道。”
第20章
沈怡绝对是秦知年心里一个解不开的疙瘩,可是时隔这么多年,唐莎莎回想起那个时候的事情,还是觉得自己并没有做错。就算是时光倒流,给她重新一次选择的机会,她也会选择那么做。
如果不这样,最后心里一直堵着,变成解不开的心结的人就会变成她唐莎莎了。
两人在门口分开,也没说再见,好像又回到了互不搭理的状态下,唐莎莎开门走了进去。
方缘坐在客厅里面,面前摆着一个硕大的行李箱。
唐莎莎坐在玄关的小台阶上把鞋子踢开,恨不得能够手脚并用爬回客厅,一碰到地毯,整个人都瘫软不动了。
方缘看看她:“你怎么了?”
唐莎莎也看着她,没回答:“你要回家?”
“对。”方缘继续收拾东西,“学校放小长假,我本来不打算回家的,但是我爸打电话来说让我回去一趟。”
唐莎莎看她表情不太好看,关心了一句:“是家里出了什么事情吗?”
“不是什么大事。”方缘笑笑,耸了下肩,有点无可奈何,“是关于我那个让人不省心的哥的事情。”
方缘老家在离临海市挺远的F城,唐莎莎从来没有拜访过,关于方缘父母哥哥的事情都只是从她嘴里听到过一二罢了。
不过这个哥哥出场的机会很少。
方缘每次提起他都会说一个形容词:不省心的。
据说哥哥也不过24岁,人同样在临海市,只是两兄妹平时并不往来。这位哥哥大学毕业后就丢了家业不管,嚷嚷着要自己折腾开个酒吧,赔了不少钱进去。可是哥哥玩心不减,成天还是游手好闲度日。
唐莎莎和方缘之间没那么多顾忌,翻个身趴在地毯上,两脚翘起来晃啊晃的:“你哥怎么了?”
“我爸说他换女朋友了。”
唐莎莎眼珠转动一下,思索一番:“……好像和你没什么关系。”
“我也是这么想的。”方缘和她一样认同,“不过据说这次的女朋友……该怎么说呢,反正爸妈觉得不满意,偏偏我哥又好像是动了真心了,居然还说了要结婚一类的话。”她掰着手指头和她嫌弃道,“你说他一个大男人,一旦离开家族就是个没车没房没钱不学无术的三无男,他有什么脸提结婚?”
唐莎莎见她神色刻薄,不免觉得好笑,又踢了踢腿,问她:“你哥就没什么优点吗?”
“优点啊……”方缘放下手,仔细思索一下,撇着嘴说,“如果脸好看也算优点的话……对了,他特能哄女人,不知道为什么,从小就这样,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小时候哄得买菜大妈都喜欢多给他塞菜少算钱,大了就把小姑娘们哄得团团转,恨不得为他抛头颅洒热血。”
唐莎莎笑道:“你不是想快点结婚么?那你还得学学你哥这个技能。”
方缘“切”了一声,严肃道:“我才不会学他。他之前那个女朋友,跟了他好多年了,说分手就分手,他也太不负责任了。”
方缘第二日一大早就去了机场,唐莎莎好好睡了一觉,连她是什么时候出门的都不知道,她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日上三竿的时辰了。
没有工作安排的日子就好像没有目的地的小船,晃晃悠悠地漂浮在大海上,随波逐流。
第一天就在她的漫画和小说里面飞快结束了。
到了第二天,唐莎莎依然穿着居家服,悠闲地宅在家里,一直到了晚上楼下传来炒菜的声音,她才觉得饥肠辘辘起来。
有必要弄点吃的。
她在心里催了自己一百遍,可算是慢腾腾地把身体挺立起来,懒洋洋走到厨房。
不过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