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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在码字,好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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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齐。
☆、第12章
做更好的自己第一件事,就是拒绝爷爷让她进公司的提议。
她明白爷爷的苦心,但还是婉言谢绝。一来她本身对这些就不感兴趣;二来她确实不是这块料。
永远不要在自己不感兴趣的领域花过多的心思。她好像在哪本成功学秘籍上看到过这句话。她觉得自己任性了那么些年,得听一次成功学大师的,所以果断拒绝了爷爷的提议。
但是捏着整个盛世集团20%的股份,每月的股东大会还是应该到场的。关于这一点,盛情还是答应的。
盛况知道她拒绝进公司这件事后,淡淡地跟裴少斐说:“老爷子果然是一碗水端平,连进公司的日子都和我安排在同一天。真是公平的很。”说完又接了句:“只可惜,烂泥扶不上墙。”
裴少斐看着一旁有些明媚忧伤的好友,不知该说什么。
盛情自从18岁成年继承了父母手上的财产,再结合自己本身作为盛家人爷爷给的股份,在整个盛世所占的股份就高达20%。是除了盛天华以外最大的股东。
也就是说,娶了盛情,相当于娶了半个盛世。
当年她跟商略酬16岁就订婚,也算名花有主。那时尚且有各种男狐狸精来招惹,如今她回国已然是自由身,狂蜂浪蝶更是不知凡几,一个个飞蛾扑火,做着少奋斗20年的美梦。不,娶了盛情,对于大部分人来说,估计是少奋斗一辈子。
自从上次在商家偶遇萧天晴之后,盛情去商家的次数明显减少了,而且去的时间分布的极没有规律。有时会陪着夏菀清待一个下午,有时只是清晨坐坐就走。
夏菀清接待她就是标准的接待晚辈的姿态,盛情有时候真羡慕她这份淡定,不止是老年人特有的从容,她本身就是一个极具智慧的人。性格跟温碧城有些像。
想到温碧城,便想到他前天还约她这个周末一起去露营。她思考片刻,还是答应了。
于是两人今天约好一起去买露营要用到的装备和食物。其实主要是帮盛情买,温碧城作为野外活动爱好者,基本设备都不缺。
除了必须的帐篷睡袋等等,包括防潮垫、地图、手电、水壶、打火机、相机、护肤品、电池、感冒药、手机甚至清凉油温碧城都考虑到了。他实在是细心的人。盛情挑女性用品的时候,他非常善解人意的回避,以免她尴尬。
温碧城对帐篷和睡袋之类的牌子也很有研究心得,给了盛情不少有价值的参考意见。到后来盛情也不征求他的意见,而是直接让他一手包办了。自己反而像个闲散人士,游荡到食品区买了不少零食。
看着一桶桶码的异常整齐的薯片,盛情不禁想到上次陆昊还在B城的时候自己陪他来买生活用品和各种食物,就被他教育了一通。
“薯片营养价值低,含大量脂肪,吃了容易导致肥胖,对人的皮肤也不好,而且里面含有致癌物质丙烯酰胺。所以为了你的健康,我帮你把它放回去了,不用太感谢我。”陆昊的笑容很正直,说的话也很业界良心,但自己还是崩不住打他的心情。
而当时的陆昊见她想咬人的架势,还不怕死地摸着鼻子特无辜地说道:“哎,别闹。我可是医生,这些我比你专业多了。”
实在是讨打的很,却也格外让人怀念。所以她又给陆昊发了条信息:我又买薯片了。忽然想到你,哎,小陆子你虽然走了,但是音容宛在啊!对了,这个周末我要和温碧城一起去露营。
一分钟后,短信回复过来:音容宛在你个头!!我还含笑九泉呢!PS:要加油。
温碧城在薯片专区找到她的时候她正对着一排薯片精神恍惚,疑似神游状态。
“需要帮忙吗?”温碧城的声音在身后响起,才把盛情从自己的精神世界里唤回来。
“额……那个,番茄味的,我够不着。”为了掩饰尴尬盛情直接把手指向了最上面一排的“乐事”。
手长脚长一身休闲的男人帮旁边的女孩拿下最上排的薯片,旁边有经过的路人笑着看向他俩,只把他们当做普通的一对一起逛超市的情侣。
杂七杂八的东西装了满满一车,结账的时候温碧城直接掏出卡递给收银员,输完密码就走到一旁等待。
收银员把东西拉拉杂杂装了四大袋,盛情提着相对较轻的两袋尚且有些狼狈,温碧城提着两大袋偏重的却还姿态优雅,行动潇洒。
上天果然是不公平的。怎么有人提超市的塑料袋都能提得那么优雅自然,卓尔不群。盛情一边感慨,一边坐进车里,系好保险带。
虽然盛情这一颗心是栓死在商略酬的身上了,但是也不妨碍她欣赏别的男人。更何况是温碧城这样美好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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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盛情和温碧城一同去野外露营的消息怎么走漏了,真到了约好那天,参加的人已经不仅仅是他们两人了,变成了团队活动一堆人组团刷野外副本。
盛情随便一扫,泰半都是熟面孔,里面居然还有只有一面之缘的梅菡怿梅小姐。只是故人遍地,她却连一个都懒得寒暄。反正盛大小姐向来高傲,放在眼里的人不过寥寥数人,不理众人的情况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只好一遍一遍仔细检查自己的装备,实在无聊了玩了几局打飞机。
“我在家里整理设备的时候正好撞上裴少来玩……”温碧城未尽的话被他以一个夸张的耸肩替代了。这个动作一下子把一个习惯手握重权的男人变成了无奈又无辜的大男孩。
肢体语言用的好简直比话语威力强大一百倍。
“其实也好,我好久没出来跟大家一起玩了,上次推了天意的邀请,这次倒是赶上了。”
“桑桑今天也过来,还有商大少和萧小姐。”温碧城从来就把萧家的两个女儿分的很清楚,天意是天意,而萧天晴是萧小姐。
“盛况最近被你家老爷子放在公司里磨练,今天估计是来不了了。至于天意,萧小姐在,她就不来了。”
而盛情,在听到商略酬和萧天晴也要过来的消息,只是点点头表示知道了。这个圈子就这么大,他们要过来也是正常,但盛情还是有些不舒服。
并且她丝毫没有掩饰这点不快,坦然让温碧城看出了她心里的不舒服,连温公子这样光风霁月的人物,在盛大小姐坦荡的目光下都有些招架不住。
“我讨厌她,众所周知。”盛情说着把风散的鬓发扣在耳后,目光却停在温碧城的身后某一点。
温公子悠然转身,便见商略酬那辆宾利停在离他五十米之外的路旁。
“不过你放心,我今天不会找她茬的。毕竟,我今天可是跟你搭档,不会给你丢脸的。”盛情的目光从他身后收回,俏皮地跟长身玉立的男人眨了眨眼。
不过显然盛情这话说的有些早了。露营的终极目的地在一个小山谷里,车子开不进去,所以要走山路,两人一队,盛情他们这一队因为盛情而落在了最后面。
盛大小姐看着崎岖的山路,无语凝噎。温碧城一直在旁边鼓励她,她还是觉得路漫漫其修远兮,多么想半途而废啊。
“行百里者半九十。其实已经非常接近终点了,再过二十分钟就到滴翠谷了,再加把劲!”温碧城温和的鼓励就在耳边,盛情拄着登山杖,重新抬起了沉重的步伐。
自己已经拖累他了,比较重的装备也都是他在拿,再怎么样也要走到那什么滴翠谷。盛情一边默默鼓励自己一边以龟速向前走着。
“擦!”盛情一时没有注意脚下的路况,踩到一块石子,脚一扭人一歪,就扑街了。
温碧城一回头就看到身后的神情躺在地上起不来,他赶忙回头把她扶起来,却见盛情疼的五官都纠结在一起了。
他稍微动了一下她的脚腕,就听盛大小姐带着哭腔的叫声:“疼疼疼疼……”
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真是要了亲命。盛情还在为自己的霉运哀伤,就见温碧城蹲在自己前面说:“最后这一段我背你吧,反正也不是很远。”
盛情一直觉得温碧城有种渗入骨髓的优雅,无论做什么事都带着赏心悦目的美感。明明因为汗水和疲劳,他也有些狼狈了。但是从来没有哪一刻,他像现在这样帅!
她甚至连矜持都不矜持一下,就扑在了温碧城的背上,实在是脚太他妈疼了。
盛情饱满傲人的女性第二性征压着温碧城的后背,他能通过薄薄的衣衫感受到其柔软饱满,脸有些红,盛情却以为是背着自己,让他的负担徒然加重而累红了脸。
盛情小声在他耳边说:“其实,我最近瘦掉7斤了……”声音越说越小,直如蚊呐。
却在此时,温碧城的手机响了起来。温碧城背着盛情没法接,只能让盛情代接。
“我是盛情。”他听到背上的人接起电话自报家门,笑了笑。真是盛大小姐的风格。
盛情简单把两人的情况说清楚就收了手机。
“是裴少斐。”不待他问起,她自己就说了。“他们都到了,问咱两怎么回事。”
怎么回事。真是一语双关的问法。是关系怎么回事,还是只是问怎么走的那么慢……
山路另一边,裴少斐把玩着手上的手机,笑得很微妙。
“盛情脚扭了,温碧城正背着她赶来呢。”他向一脸疑问的桑悦琳解释,然后又兀自笑了:“真是个惹事精。”
天意今天不来,实在是错过了好戏,没想到开场就这么精彩。虽然手段老了点。
“天意不来真是亏了。”他又补充了一句。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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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计划是写一个头脑简单为人直接霸道的大小姐,然后让优秀的男主爱上这个有着自己最讨厌的性格的女孩。但是我写着写着就歪掉了……盛情在改变。我也不知道为啥会有这种微妙的变化。但是在我看来,如果盛情改变,那个这个故事一点意义也没有,为了心上人变成心上人喜欢的类型而牺牲掉自己的个性,我不喜欢这样的情节,所以我又把她扭过来了,让她变成更好的自己,前提是自己,然后才是更好。因为商略酬喜欢的本身就是盛情,是完整的她。如果她变成了其他人,那么这就是个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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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错别字,周四之前应该只有一章了,我要稍微休息下。
☆、第13章
盛情和温碧城到的时候,已经是半个小时之后了。盛情红着脸从他背上下来,裴少斐表达关心的方式实在是让人想抽他一巴掌。
“盛大小姐你还好吧?明明伤的是脚,你脸怎么这么红?别是发烧了。”裴少斐嘴贱,惹得盛情狠狠瞪了他一眼。只是她不知道,在羞愤状态下做这动作,实在是娇嗔大过恼怒,别有风情。
温碧城在一旁喝了水洗了脸休整一番走到她身边,见她脚腕有些肿起来,皱着眉头说:“肿成这样,估计明天要回去时也好不了。”
盛情瞬间就哭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