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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一个月,不仅歌声像模像样,各类舞步亦娴熟。
陈兆轩专门找到一套格外素雅的白色旗袍,加上崭新的乳白高跟鞋,将金萱打扮得如梨花堆雪。
祝雪枝在旁赞道:“金姑娘这身新衣裳穿出去,谁见了不说是个时髦的俏佳人。只是还没有烫发,稍显美中不足。”
“烫发倒不十分必要。在大世界的登台造型,不一定非得烫发。”陈兆轩又回头对金萱道,“几天后你就要去大世界见余经理……想在大世界登台,都得过余经理那关。不过我相信对于你不是问题。在这之前,你最好先学会用枪。”
陈兆轩拿出一乌黑锃亮的小手 枪递给金萱,金萱拿过,只觉得枪身虽小巧,但握在手中倒也沉重。
“是德国制的小手 枪,我用化名从黑市上买来的,就算手 枪失落,也查不到你我头上。这把手 枪你拿着防身。首先得学会用枪。”
陈兆轩举手示范,模拟拿枪的动作。
金萱于是举起手 枪,对准远处一棵树身上的红心靶。
“枪中有子弹,对准中间那个红心,按动板机。”陈兆轩开口。
话音刚落,砰一声大响,金萱不由得倒退一步,只觉得虎口震得生疼,耳中还嗡嗡直响。
再看靶心,丝毫未损。倒是靶上二三寸距离,树身上一个崭新的弹孔。
她的脸色变得苍白,很快又归复如昔。
“很好,第一次用枪,你表现得还算镇定。没打中也正常,短期内不可能训练你到百发百中。你现在要做到的,就是用枪的时候,不要惊惶失措乱了方寸,还有切忌不当的时候枪走火,即可。”陈兆轩点头道。
金萱举着手 枪,枪口突然对准了陈兆轩。
祝雪枝立刻跑上前,又不敢凑得太近,在旁唉一声道:“金姑娘,你这是又做什么?”
“我爹娘……如今葬在何处?”金萱举枪质问陈兆轩。
陈兆轩盯着她。
“刚才的问题,倘若你不回答,我想我会真的开枪!”金萱威胁道。
话音未落,黑影一晃,陈兆轩转眼欺至她面前,金萱只觉得手腕一痛,手中枪竟已被对方夺下!
“同样的错误,你已经犯了一次,如今竟然犯了第二次。下次,你想拿枪威胁别人的话,首先要做的,是利用近距离的优势开枪将对方打伤倒地,没有了反抗或者夺枪的余地,然后再退后几步,在合适的距离范围内再来拿枪威胁人,记住了吗?”
陈兆轩握着手中的枪,近距离面对金萱教导。
金萱咬紧嘴唇一言不发。
“刚才的话,记住了吗?”陈兆轩继续道。
金萱低头,咬牙道:“记住了!”
“记住就好!”陈兆轩点头赞许,又摇头道,“我刚才的话,只限于你面对一般的庸才。倘若是够强劲的对手,先开枪打伤别人再威胁别人的做法,决不可取。倘若你是面对我想先开枪……只怕你还没开枪,我手中枪的子弹已经射穿你拿枪的手腕……甚至有可能干脆一枪击中你的头部。怎么,你不信吗?”
金萱不言语。
陈兆轩左手拿着德国小手 枪,右手手腕一抖,转眼又握紧大一号的手 枪,然后抬右臂对准树身靶子,砰砰砰接连五声枪响,枪枪击中靶心。
“金姑娘,你现在可以去看一下靶子——见识一下陈某人的枪法。”陈兆轩客气道。
“陈少爷自然用枪如神,金萱不必见识也知道。”金萱冷冷道。
“你最好还是去看一下。”陈兆轩坚持。
金萱看他一眼,终于还是走过去,走到靶前,以为会看到五个弹孔,然而——
却分明只到一个弹孔,在靶子最中心位置。
她明明看到陈兆轩接连五枪,都射中靶心。
金萱不由得瞪大眼睛,仔细看着唯一的弹孔。
“五粒子弹,都射在一个弹孔里。如何?以陈某人的枪法,想在你开枪前先行击中你拿枪的手腕,应该不是什么难事。”陈兆轩在身后道。
金萱回头看着他,脸色发白。
“以你的现在的身手,想拿枪威胁别人,哪怕是比我差得多的,也是远远不够呢。小心威胁不了别人,就先栽了自己。给你手 枪,是给你防身用的,不是给你用来威胁别人的。否则小心在大仇得报之前,就已经非死即伤。”陈兆轩继续道,“现在,继续老老实实的练枪。不指望练成什么枪法,只是让你练到用枪自如,而已!”
金萱只有老实回到原处,接过陈兆轩递过来的小手 枪,重新对准靶子。
砰砰接连三声枪响,一枪在靶外,一枪在靶内,还有一枪在靶子边缘处。
陈兆轩出手端正她的手臂用枪姿势,在她耳边道:“你放心,你爹娘如今葬在稳妥的所在。待大仇得报,我自然会护送金姑娘去拜奠令尊令堂。”
金萱目不斜视,什么也不说,突然扣动板机。
砰一声枪响,这一次,子弹正中靶心——距五个子弹钻出的唯一弹孔,约一个铜板的距离。
作者有话要说:
从下一章开始,女主就改名“白蝶菲”了。
第14章 顾公馆
数日后,一个阳光灿烂的午后。
陈兆轩再次纵马来到小院,见金萱已然站在院中。
一身素白的乔其纱旗袍,踏着白色高跟鞋。乌黑的头发梳成两根麻花辫,发间只插着一朵白色小雏菊。
“今晚就要去见余经理,我劝金姑娘好好打扮一番,她偏偏不肯。还说这样反而别致。这一身白衣……虽说大世界是个摩登所在,可也不见得完全不讲究不忌讳。”祝雪枝为难道。
“我倒是觉得金姑娘有理。大世界的余经理,什么姹紫嫣红没见识过。这一身素白,倒也不落俗套,反而别致。说到讲究忌讳……如今大城市中上等人家,摩登一些的,嫁女儿,反倒是仿西洋穿白婚纱的居多。这个也成不了大问题。不过到大世界,金萱这个名字……以后不能再用了。金萱二字,十有八九被仇人所知。得尽早定个新名字才是。金姑娘可曾有新名?”陈兆轩客气问。
金萱一怔:“新名字……倒还真没想。”
说话间,陈兆轩已然盯着她的发间。
只见乌发间的那朵小雏菊,已然落了一只白蝴蝶。
其实也只是一只寻常的白蝴蝶而已,大小形态都没什么奇异之处。只是如今落在乌发间、鲜花处,倒也新奇有趣。
蝴蝶的翅膀,一颤又一颤。
金萱因陈兆轩的目光而随手一掠乌发,那只白蝴蝶立刻振翅飞起,转眼飞出小院,消失在远方。
“白蝶飞!”陈兆轩脱口而出,“白,白雪之白;蝶,蝴蝶之蝶;飞,飞翔之飞。不如以后你就叫白蝶飞。”
“白蝶飞……这个名字倒也好听,又不落俗套。只是我觉得这个飞字不太好。不如……”金萱略一思索,道,“不如菲,芳菲菲其弥章之菲!”
“白蝶菲……这个名字更美。白蝶菲也可以做你在大世界的名字。凭你的聪明和美丽,假以时日,白蝶菲三个字,会响彻上海滩!”陈兆轩道。
金萱低头不言语。
祝雪枝在旁代金萱道:“托陈兄弟金口了。我看以金姑娘……哦,不对,以后得叫白姑娘了。以白姑娘的资质,总有一天,会成为大世界最红的歌女。”
阳光灿烂,白色的蝴蝶在远处芬菲的花间,翩翩飞舞。
从此以后,上海少了一个“金萱”;
从此以后,上海多了一名从大世界走出来的“白蝶菲”。
只是此时此刻,小院中的三人,无论是陈兆轩和祝雪枝,还是白蝶菲本人,都没有料想到——歌女白蝶菲在大世界的初次登台,就轰动了整个上海滩!
当晚,以祝雪枝远房亲戚的名义,在“雪枝姐”的引荐下,白蝶菲初次得见大世界的余经理。
“我这个远房表妹,也是可怜。本来也是体面人家的小姐,就是……当爹的做生意失败吞鸦片自杀,当娘的被债主们逼债惊吓到,一病不起身亡。刚刚送葬了父母,又被债主之一的堂兄弟逼嫁一个七十多岁的老财主做小的,就因为那个老财主出的财礼最多。可老财主之前连娶五房姨太太都跑的跑,死的死,都说是大太太善妒容不下人。这真嫁过去做第六房姨太太……哪里活得长久?这也是没了办法了,才跑到上海投奔俺这个没怎么见过面的远房表姐。我这个可怜的表妹啊,当年定的未婚夫还说在城里读完大学就来娶她,结果家里一出事,那个负心汉立刻说是和大学女同学好上了不承认这门亲事了。唉,表妹虽说身世可怜,却也很有志气。说爹欠下的债,理当归还。为了赚钱还债,情愿来当歌女。对了,我这个表妹啊,还说得一口英文呢,还是教会女中毕业呢。”
祝雪枝按照白蝶菲之前编织的“故事”,一板一眼地说与余经理,想到自己的凄苦身世,竟也不由得流下些许眼泪。
余经理对新来姑娘的凄苦身世,并不十分在意。只是打量着白蝶菲,见这个年轻姑娘虽说脂粉不施又一身素服,倒也是天生的美人胚子,打扮也别致——至少在大世界算别致。
“真的会唱英文歌?”余经理询问,“是否可请白小姐一展歌喉?”
“当然!”白蝶菲落落大方,当即唱起了一支事先练好的英文民歌——《夏日里最后的玫瑰》。
一曲歌毕,余经理鼓起了掌:“嗓音不错,英文更地道。这嗓子虽说能听出缺少长期专业训练,但也算是一块璞玉了。你现在就可以来大世界了。不过得先准备几套演出服。对了……看你的名字叫白蝶菲,这个名字既美且别致,是否可以做在大世界歌唱时的名字?”
“当然!多谢余经理夸奖。”白蝶菲笑道。
“如此甚好。我会安排人为白小姐量体裁衣。至于演出服嘛……大世界的姑娘们,穿红着绿的多了去了。我看白小姐这一身白衣就很好,若要俏、一身孝,白小姐的演出服,就以白色为主。”余经理点头道,“白小姐如无他事,还请耐心等候。一星期后,最多两星期,如无意外,就能定好白小姐初次登台的黄道吉日。”
十多日后,清晨,顾公馆。
镜前,乌黑的短发梳得一丝不乱,只一缕黑发微微下垂,堪堪地遮住了额头上那道车祸留下的浅浅伤疤。高大的身材,宽而厚实的肩膀,撑起一身深灰色条子花呢西服,条纹领带,白衬衫,黑皮鞋。西服口袋上,插着一只金笔,算是唯一一件惹眼的装饰。至于腕间瑞士白金手表,大部分时间,都隐藏在袖内。
镜前的顾维崧,丰神俊朗,仪表非凡。很多人都说,全上海滩,唯有顾家大少爷才能将一身英式西装穿得最出味。
对镜整理,确定自己仪容上没有半点问题。才“整整齐齐”地走出房间。
走廊里,习惯性地敲隔壁房间的门,手指刚刚叩在门上,又收回。
住在自己卧房隔壁的晨枫,昨晚刚搬离公馆。
顾维崧在好友卧房门前站了一小会儿,转身,独自走下楼。
餐厅里,衣冠楚楚的顾老爷和黄太太在吃早餐,不见晨枫,也不见妹妹。
顾维崧坐到桌前自己的位置上,笑道:“妍儿还在赌气不吃东西啊。”
顾维崧和顾唯妍的生母——黄薇澜,没好气道:“咱们大小姐在房间里闹绝食呢。哼,她以为她藏在房间里的点心和饼干别人都不知道呢。”
顾永昌从当日的报纸上抬起头,看妻子一眼,责备道:“光吃点心饼干怎么能行?妍儿一整天都没好好吃东西了,送过去的水果和粥全都扔了出来。你这个当娘的,不说心疼自家女儿,还说风凉话!”
“咱们女儿,就是被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