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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一般的人,梦一般的境遇。
刚刚那位衣冠楚楚的英俊青年,完美得就像个梦。来去也像一个梦。
匆匆而来,匆匆而去,救了自己一命,却只有寥寥几句言语,再留一双美丽的鞋,却……不曾留下他的名字……关于他身份来历的任何信息。
路边几个行人都感叹“姑娘好命遇到好人”,但寥寥几人竟也说不出他的来历。
几名乱扔爆竹的顽童被家里大人抓着责骂责打嚎啕大哭,拉大车的马儿被寻来的主人牵着垂头丧气往马路另一边走。
孤零零站在马路边上的孙娇茜,一个人哭了很久,然后脱下脚上一双新鞋,抱在怀里,赤足跳上电车,也就此离去。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是顾维崧和孙娇茜初遇的场景,下章就是顾维崧和白蝶菲初遇的场景。
顾维崧和这对闺蜜,各种剪不断理还乱。
呃,总之这文的剧情会越来越狗血的!
关于文名——
原本文名是《蝴蝶千金》,自己又想了诸如《金粉夜蝶》、《千金复仇记》……诸如此类,被各路筒子们集体反对,都说文名不适合网络连载。
自己实在想不出什么像样的文名。倒是碧水自荐贴中,有位不知真身的披马甲筒子好心建议《上海滩名媛上位记》,只是晋江后宫建议文名最好不要超过七个,于是个人就在那位马甲筒子好心建议上,删掉三个字,只截取后面五个字,改文名为:
《名媛上位记》
应该更适合网文连载风格。
初次混网文的菜鸟小真空,多谢大家的提醒。
多谢碧水上那位不知名的筒子的文名建议。
第16章 大世界歌女
乘坐电车的顾维崧,因为衣饰的华贵与仪表出众,引得车内多人频频回头。他在车窗外看到影院的招牌,很快跳下车,步入电影院。
方才,马蹄之下救姑娘,不过是偶然遇到的偶然义举。
这样的事,他看到了,很难去袖手旁观,而已。
一次偶然的经历,顾维崧并没有真正放在心上,甚至姑娘的秀美容颜……在看完一场电影后,都在记忆中变得模糊。
至黄昏时候,独自走出电影院,白天的经历已然丢到脑后。顾维崧随意走进一家西式餐厅,叫了牛排和沙拉,自斟自酌,喝下了几乎一整瓶威士忌。
窗外,夜色已黑。
顾维崧独自坐在一个隐蔽角落,灯光昏暗,半天功夫,倒也无人打扰。
酒到醺时,一名女郎,突然坐到自己对面。
顾维崧抬起一双因醉酒而发红的眼睛,看到一张十分艳丽的异国面孔——
高鼻深目,雪肤红唇。是个妆容艳丽的白俄女郎,皮大衣下,是缀有很多亮片的吊带低胸长裙,露出一大片颇为丰满的雪白胸部。
上海有很多这样的白俄女郎。她们的父亲,其实有很多都是沙皇时代的公爵伯爵高级军官……一场革命,中止了沙皇时代,也令大批原本高高在上的俄国贵族以难民的身份流落上海。很多沙皇贵族的女儿,都只能在上海沦落风尘,卖笑为生。
此时此刻,这个有可能是俄国公爵或伯爵的女儿的白俄女郎,翘着二郎腿挟一支香烟,坐在顾维崧对面,一双碧沉沉的大眼睛,从顾维崧袖中半隐半现的白金手表,移到口袋中的金笔上。然后又是眼神诱惑地盯着英俊阔少的脸,以极具撩媚的姿态抽一口香烟,冲着这位明显是大鱼的中国醉酒阔少,吐出一口烟圈。
烟雾缭绕……顾维崧闭上眼睛。
醉酒顾维崧脚步踉跄,由白俄女郎搀扶着,离开餐厅。
路灯昏暗,街边。他醉得是这样厉害,几乎摔倒。高大丰满的女郎一把把他抱起。女郎伸手,按着他的头,将醉得厉害的少爷头部,摁向自己胸部。
顾维崧的脸,埋在一大片雪白丰盈的肌肤间。鼻中嗅到的,除了刺鼻的香水味和脂粉味,就是香水和脂粉也掩盖不住的白种女人特有的体味。
白种女人的异味,令他瞬间酒醒几分。顾维崧突然一把推开白俄女郎,力度是如此之大,竟然将其推倒在地,然后转身,面对墙壁,开始大口大口地呕吐。
吐了一地混有酒精的食物残渣。刺鼻的酒臭气味中,酒醒了一大半,他直起腰,掏出一块灰色格纹绸帕,抹去嘴角食物的残渣,将绸帕扔在地上。转身,见那个白俄女郎,已经不见了踪影。
顾维崧很快发现西服口袋上的那支金笔,已然消失得无影无踪。再一摸口袋里的钱夹,也不见了踪影。
他摇头,想自己刚才乘着酒醉,差点成了一个向白俄□□□□的混蛋!
代价是一支金笔和一个装满钞票的钱夹。这个白俄女郎,价格还真不便宜!
他小心翼翼地做了许多年的君子,今晚,却差一点做一回比晨枫还混蛋的混蛋。
他这个“正人君子”能和林晨枫这个到处拈花惹草的“情场混蛋”成为至交好友,说到底,是因为晨枫身上的那种洒脱不羁,是他所没有的。
其实人生在世,很多时候,做“混蛋”,比做“君子”,更畅快!
酒醒一大半,只是脚步仍然稍许踉跄。身无分文的顾维崧已经无钱装黄包车或者电车,只是不辩方向独自向前走着,鼻间似乎仍然残留着白俄女郎的廉价香水气味胭脂味和体味……
独自走在街边的顾维崧,几次三番,又差点当街呕吐!
走了很长很长一段路。他终于停步,在灯火阑珊处。
是大世界。金碧辉煌的大门前,竖着一块大木牌,牌上几乎真人高的广告画,是一个白衣女郎。
“白蝶菲小姐,天籁英曲,首次登台献声。”
广告画下的一行字。
画上的白衣女郎很美丽,不过……大世界这般所在,向来不缺美丽姑娘。
顾维崧驻足在广告牌前。令他驻足的,是这位白衣女郎的端丽与秀净。她看上去还真不像是大世界的姑娘!
至少,在这么个端丽秀净的姑娘画像前,能令顾维崧些许忘却今晚“异国异味”式的肮脏。
他就这么久久地站在广告牌前。远远的,余经理一眼发现,想今天可是稀奇了,顾大少爷竟然独自来逛大世界……而且还一直站在新歌女的广告牌前……真是前所未有之事!
余经理惊诧过后,很快跑来,跑到广告牌前,弯腰叉手,满脸堆笑:“是顾大少爷啊……真是贵客贵客!哦,这位是白蝶菲小姐,今晚头一次登台演唱,唱的还是英文歌呢,英文还很地道呢。对了,白蝶菲小姐还是大学生呢。顾大少爷,您可是要捧捧场!”
面对贵客,分外油滑的余经理,有意把歌女的学历提高一层,从教会女中毕业提高到大学生。
顾维崧笑道:“英文地道的大学生,何至于来大世界?”
“唉,这也是家道中落,父债女偿呗。”余经理感慨后,又笑道,“从来不曾见顾大少爷正眼看过哪位大世界的姑娘。这不,是头一遭。这叫眼缘……眼缘!白蝶菲小姐的初次登台献唱,您可一定要来捧捧场!”
几名分外伶俐的侍者,早已奔出。
余经理热情邀约。仍然尚未完全酒醒的顾维崧,以手扶额,只觉得头昏昏沉沉,酒精的作用下,全身疲乏,走在路上都差点睡倒在地上。心里想着哪怕是先找个地方坐坐也好。然后在众人的簇拥下,步入大世界。
余经理笑容满面,吩咐手下一定要好好招待贵客。
顾维崧被一群侍者簇拥到离舞台较近的一张桌前,然后是洋酒名茶细点,悉数上桌。
唇上贴了一片小黑胡子,还戴着一副眼镜,西装革履,戴巴拿马帽,手持文明棍,装扮得就像个教书先生。
乔装改扮的陈兆轩坐在偏僻角落里,像很多寻常看客那样喝茶吃瓜子。远远地瞅见明显有醉意的顾维崧被引荐到台下最好的位置之一,心中暗想:“巧了,今晚恰恰这位顾家大少爷也来了。”
不过这位顾大少爷向来君子风范,随父出入大世界多次,不曾有一次和哪位大世界的姑娘有所接近……从无例外。
所以,白蝶菲初次登台献唱,顾大少爷恰恰在台下“捧场”——大概也只能成个巧合,而已。
陈兆轩将杯中茶一饮而尽,坐在角落里,静观其变。
“看到了没,坐在台下,穿深灰色西装的青年,就是顾家大少爷。”
祝雪枝低声对白蝶菲道。
白蝶菲隐身幕布后,遥望台下衣着体面的美青年身影,不置可否。
“这位顾大少爷虽然仪表出众,人品甚佳。不过……你得掂量着,可不能对此人动心,就像上海许多姑娘那样。”
“怎么可能?雪枝姐真是多虑了,金……蝶菲还不至于分不清大是大非!”白蝶菲冷冷道。
“是我多虑了。不过这位顾大少爷啊,光一个上海滩,不知多少年轻姑娘都在为他害着单相思呢!”祝雪枝摇头道。
却说方才顾维崧被一群侍者簇拥到舞台下的一张桌前。捶捶额头,抬起头,就只见台上一排涂脂抹粉又衣着暴露的舞女,勾肩搭背,在欢快乐声的伴奏下,齐地踢腿。
一时间,十多条雪白的大腿在舞台上齐飞。
台下,离舞台最近的位置,一个油头粉面的纨绔子弟,在一群保镖的簇拥下,鼓掌叫好。
顾维崧从酒醉昏沉中又清醒了几分,当下皱起眉头,认出纨绔子弟是出了名的混帐阔少周克慎,是军阀老爹的独苗宝贝。前段时间还当街调戏了许家二小姐被“有眼不识泰山”的许家人打进了医院。
不仅如此,他初来上海时,一段时间还想追求自己的小妹,妍儿对此人当然没有好脸色。总算他也能知难而退。
二弟顾维楠倒是经常在他老爹开的赌场赌钱。
顾维崧和此人倒也算认识,只是素厌其为人,轻易不打交道的。
竟然又在大世界遇到这位混帐阔少。
乐声止。一排跳完大腿舞的姑娘排队步入后台。
周少爷大为不满,当场抱怨道:“这么好看的大腿舞,怎么说完就完?”
周少爷的混帐,和舞台上飘下的众女脂粉气味。令顾维崧扶着桌子一下子站起,转身就要离开。
然而,舒缓的乐声响起。
周家公子明显带着醉腔大笑道:“果真是个穿白衣裳的漂亮姑娘,真的会唱英文歌?真的是初次登台?是不是雏儿?倘若真是雏儿,本少爷花多少钱也包了!”
顾维崧回头,看到端丽秀净又长挑身材的白衣歌女,已然站在舞台上。素净的银白色旗袍,无其他任何装饰,唯有歌女乌发间,一只看上去翩翩欲飞的银蝴蝶。
鸭蛋脸面,妆容亦是素净。周身上下,素净得简直一尘不染。
舞台上的真人分明比门外的画像更夺目。她简直就像是穿中式旗袍的月亮仙子,如一束银色月光,静静地在舞台上。
她开口,唱起了经典英文民歌《夏日里最后的玫瑰》。
她有一副天生的好嗓子,只是缺少长期的专业训练。未经雕琢,却也清新质朴,歌声宛转。
不同于寻常歌女的“骚首弄姿”,她只是站在台上静静地唱着。端庄、典雅,仿佛一支银白色水莲花,只能供人远观,绝不容人凑近亵玩。
然而,明显喝醉的混帐阔少,还是爬向了舞台,伸手,一把扯住了歌女的旗袍一角。
“看看……是不是个雏儿……倘若是雏儿,本少爷花多少钱也要把你这个白白的雏儿包下!”
歌声顿止,歌女转身向幕后奔去。
周克慎大着舌头说着,死拉着旗袍一角——嗤啦一声响,一大片旗袍被扯下。
炫目灯光下,很多人都看到了歌女大腿上的吊袜带!
周克慎手握大片旗袍布,大笑道:“今晚,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