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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日常-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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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苏叫人将东西拿出来,都是一人一个栆木的大箱子。

    洪笙道:“都是我媳妇给你们准备的,回头安顿好了,到家里来吃饭,我就不多留你们了。”

    几个大兵也没有不好意思,皆眉开眼笑的齐声道:“谢谢大嫂!”然后各人抬着各人的,便是冷秀才力气小,也有杨小山帮着。

    他们是真高兴,虽然知道洪老大肯定不能叫他们空手回去,但谁也没想到嫂子给准备了这么个大箱子啊。而且经过这一路相处,他们都知道嫂子不是那种驴粪球子外面光,额,不对。(冷秀才、冷秀才,语言支援!)

    嗯,不是“那种金玉其表,败絮其中”,嘴上说的好听的,那是真办实事的,所以这么个大箱子,就算只装了一半,那也够本了啊!

    只有几个心眼不大的则暗搓搓想着,自己得了什么,别人又得了什么?大家是不是一样?

    若是不一样,谁多谁少?若是一样,他都成了千户(百户)了,和别人一样是不是有点跌份?

    冷啸是洪笙的亲卫之一,只不过他是脑力劳动者。大家都相处这么长时间了,谁什么样还能不知道。

    冷啸对杨小山使了个眼神,杨小山便笑眯眯的道:“好家伙,这么个大箱子,还挺有分量,不知道小嫂子都准备了什么?”

    冷啸则眼光一扫就把众人的神情尽收眼底,心中叹了一口气,洪老大什么都好,就是江湖气太重,怜贫惜弱的侠义心肠,好是好,只不太适合用军功、拳头说话的军队。

    大家一样的军功,凭什么就叫某某某先挑战利品?就因为他穷,他家庭困难?可是穷和困难并不是大家造成的,凭什么次次迁就?这就导致队伍里出现了裂缝。只如今这道缝还小的很,还能修补上。

    好在洪老大娶了个好媳妇,也算替他补上了这块短板。

    冷秀才漫不经心的道:“你忘了魏嬷嬷说的话啦,大嫂那是伯府老夫人教养出来的,在许多贵人跟前都有脸面,为人处世自然也是一等一的,老大心粗想不到的,她还能想不到?大户人家最重规矩,我刚才看了一眼,连礼单都有。”说着将自己得了什么念了一遍,只那四个戒指不在礼单上,他还没看见。

    杨小山也是识一些字的,如今升了百户,他一听冷啸说的,跟自己的礼单对了对,笑道:“哎,我比你多了手靶镜和劳什子香皂,还说是内造的,那岂不是皇帝用的?”

    他们这话都没避着人,或者说就是给大家伙听得,其他人私底下对了对,千户职位的比杨小山这个百户,虽然没有他说的手靶镜和内造香皂,但一盒子香料就算在西北也不便宜呢。再说了,百合香,听着就雅致!

    这回,大家是都满意了,心里也不得不对苏苏赞了一声,到底是大家出来的,就算是丫鬟出身,那见识也不是小门小户能比的。

    冷啸又看了看大家表情,知道这事总算圆过去了。

    突然,他想起什么事,问道:“你们有谁知道,岳姑娘是在蒲类还是在哈密?”

    张三也是洪笙的亲卫,一听这话,心里一惊,道:“先前,老大叫人收拾哈密的宅子时,好像是她毛推自荐的吧!”

    李四这会儿也顾不上和张三抬杠了,一脸无奈道:“所以说,她在哈密大宅?呵呵,你们说,洪老大和小嫂子说了这位‘干妹妹’了吗?”

    其他几人面面相觑,觉得“洪老大,药丸!”

 第一章 姐姐有礼(一更)

    进了哈密县城,洪笙在前面骑马引路,苏苏坐在马车里,也不拦着粉黛几个掀起车帘张望着,因为她早就发现,关外比之关内,对女子的束缚更少。

    在沿途的城镇,苏苏还看到跟着父兄跑商的女孩呢,更别说沿街叫卖的大姑娘小媳妇了。便是大家小姐,没有长辈带着,也能只带着丫鬟婆子悠闲的逛着街。

    苏苏在此前已经了解到,哈密县有一条非常繁华的商业街,位于县城中心,将整个哈密县分成东城和西城。东城是汉族聚居地,西城则是少数民族聚居地。

    这还是一百年前,当时的镇国公,年轻时在哈密领军时划分的。

    当时是各族混居,虽说都是大楚子民,但民族不同,信仰不同,风俗不同,甚至连吃食都不同,自然存在诸多矛盾。

    常常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引发民族纠纷。所以当时的镇国公就下令重新划分聚居地,尊重各民族风俗。

    又因为哈密是丝绸之路上的重要一环,所以大兴土木修建商业街。

    两城之间的商业街成了各族交流的纽带,倒比先前住在一起更加融洽。

    如今经过一百年,这个政令依旧被当权者坚定执行。

    苏苏他们进城,正好从商业街上过。

    此时不过早上**点,早饭摊子和小商小贩形成的早市已经结束,但各大商铺却是正好营业,来往的商人赶着马车或者组建了骆驼队。

    粉黛几个到底年纪小,看着红头发、黄头发,绿眼睛、蓝眼睛的外国人惊呼不断。

    京城自然也有各国商旅来往不断,但她们平日里根本不出门是一方面,京城里,坊市划分严格又是一方面,哪里有如此热闹的场景。

    四个小丫头叽叽喳喳的小嘴说个不听,见苏苏不管她们,还还得寸进尺的拉着苏苏,要她讲解一下两旁的建筑,给她们长长见识。

    东城的便罢了,西城那边儿的建筑真是风格各异。

    有那种镶嵌大块彩绘玻璃的尖塔型建筑,有阿以旺式住宅,还有和汉族差不多的回族房屋,有欧洲传过来的巴洛克式建筑等等,简直就是一个万国缩影。

    直到马车拐进东城区,四个小丫鬟还意犹未尽,苏苏无奈的道:“这边又不是京城,逛个街还要走上大半天,顾虑也太多。往后你们想出来玩耍,只出了门几步就到了,到时候只怕看都看够了。”

    苏苏定的规矩,下人们一个月中能有三天的休息时间,或者连休或者分着休,只要把差事安排好就行。若是赶上宅中事多忙乱,不能休息,那还另有赏钱。

    四个小丫鬟一听,也是这么回事,这才收了心神,服侍苏苏重新打理了一下发髻、首饰、衣服,给她带上了面纱。

    不一会儿,马车停下,洪笙在外朗声道:“娘子,咱们到家了!”

    四个小丫鬟先下了车,打起车帘,洪笙上前,亲自扶苏苏下来。

    苏苏抬头望去,红漆大门中门大开,两旁站着十几个下人穿着的男男女女,只年纪似乎都不小了。

    苏苏还在其中看到了几个明显有残疾的男仆,加上气势与普通下人不同,她心里一转,就明白,这大概是战场上下来的残兵。

    只站在人前的那个姑娘是怎么回事?

    只见那姑娘约莫二九年华,一张鹅蛋脸,俊眼修眉,长挑身材,长得很是不俗,只气质上有些不足。

    她梳着一个繁复的百花髻,插着四五只赤金簪,耳朵上一副黄豆大小的红宝耳坠子,妆容有些浓艳,叫苏苏看了,倒感觉糟蹋了那张脸。

    上身穿着一件石榴红绣彩蝶双飞戏百花的对襟衫,衫子掐腰收肩,显出高耸的胸脯和杨柳般的细腰,下身搭配一条石榴裙。

    苏苏的穿着和她一比,倒叫人分不清哪个是刚成亲的新妇了。

    看穿着,不像个丫鬟。可要说是亲戚,洪笙并不曾和她提过,难道是……

    想到什么,苏苏心里一顿,似乎有一股子轻微的痛,却又很快消失不见,连苏苏自己都没来不及体会。

    她是理智的阮苏苏,面对现实才是她该做的。所以苏苏冷静下来,心里道:这一身红衣,哪里有这么嚣张的侍妾通房?

    想来也不是这样的身份,但女人的直觉告诉苏苏,来者不善。

    洪笙顺着苏苏的视线望过去,心里便叫了一声糟糕,忘记和媳妇说了,可千万别误会。

    刚要说话,便见那位打扮的跟个红辣椒似的姑娘走了过来,一脸担心的看着他,左打量,右打量,直把洪笙看得发毛。

    然后便听到“洪大哥可是回来了,我算着时间,前几天就该到了,只一直没洪大哥的信儿,都快担心的睡不着觉了。”

    不等洪笙说话,这姑娘又自来熟的上前拉住苏苏的手道:“这就是苏姐姐吧,百优拜见姐姐。”

    洪笙便是在蠢也知道今儿个岳姑娘有点儿反常,听她叫苏苏姐姐而不是大嫂,心里就有点膈应。

    而苏苏早就错开了身,避开了那姑娘这一礼,粉黛水墨等四个小丫鬟也赶忙挡到苏苏身前。

    苏苏看了一眼洪笙,见她脸上表情不太好,知道这出戏并不是安排好的就行了。

    一路相处过来,苏苏到底是相信洪笙的,他既然没和自己说过这位姑娘,想来并不是什么太重要的人物。

    而这人居然在自己家门口,给她这个女主人来了个下马威,真是不知所谓。

    苏苏漫不经心的掏出帕子,擦了擦被那位姑娘握过的手。她的手上满是汗迹,想来心里也并不像面上表现的这么淡定。

    加上苏苏还看到身后那些仆妇眼中闪过的不屑和讥讽,这些情绪想来不是给自己的,那就只能是对这位姑娘了。

    “虽说我并不曾听夫君说过姑娘,但你既然叫他一声大哥,按理来说,应该叫我一声大嫂。”

    那姑娘被苏苏的丫鬟拦住,脸上的笑容已经挂不住了,在一听苏苏这话,更是一脸无措和委屈。

    “第二,我是家中独女,父母早亡,除了义结金兰的三位姐姐,并不曾有什么妹妹。”

    苏苏不等那姑娘开口将言,接着又道:“第三,看姑娘年纪应该也有十七八岁了,我虽成了亲,却不过只有十五岁,当不起姑娘一声姐姐。”

    这话说的简直可以称之为掷地有声,“啪啪”打脸,红衣姑娘已经一副泫然欲泣的模样看着洪笙,只洪笙这会儿哪里顾得上她。

    照这段时间的了解,他感觉媳妇应该是生气了,他现在就该赶紧解释,只媳妇儿那小模样,怎么看怎么喜欢!

    洪笙这幅样子只叫红衣姑娘差点没厥过去,喂喂喂,这就扎心了,老铁!

 第二章 糟心事(二更)

    消息有误,导致一见面就被人打脸的岳百优看着面前蒙着脸的苏苏,恶毒的想着:见不得光的贱人,不过是个丫鬟出身,你狂什么?

    心里则恨死了向她传消息的那个傻大兵,屁事做不好,还敢肖想她,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那德行。

    却原来,当日一同上京的军士回到哈密后就有人过来找岳百优献殷勤。只那人也不过是听随着洪笙下聘的同袍说可一些,比如洪笙的聘礼置办的如何如何,原来他媳妇是伯府丫鬟如何如何。

    这一耳朵两耳朵的加上脑补,就是岳百优知道的消息。她只道洪笙可能是为了攀附伯府,这才不得不娶一个丫鬟进门。

    而既然是出了府的丫鬟,想来年纪也不小了,这才有一声不怀好意的“姐姐”之称。

    洪笙这时也给苏苏介绍道:“这位是岳姑娘,她大哥是我刚来西北时的同袍。”说到这,洪笙停下,而那位岳姑娘则眼眶变红,眼泪说掉就掉了下来。

    苏苏一边感叹这位姑娘的演技太浮夸,一边想,想必洪笙那位同袍应该是战死沙场了。

    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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