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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日常-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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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百优气急,不能再这么被动了,她们要主动出击了!

 第三十三章 尔之所向(三更)

    因如今无战事,将领们才能喝上几杯,当然,也要有自觉,不能喝得太多就是了。

    临近八点,前厅的宴席就散了,洪笙在外院书房的隔间里洗了澡去了酒气,又喝了一碗解酒汤,这才来了内院。

    苏苏正在东屋里整理书房,如今书房被一架屏风隔出前后。

    前面,书桌搬到靠窗的位置,桌上摆着上好的文房四宝,另有一架小自鸣钟。

    其中两个八宝印色匣,一方一圆,两只银墨匣,墨床上一锭陈松烟墨,这是苏苏嫁妆里的东西,她也忘了是什么时候得的了!

    书柜还在靠墙的位置,已经摆上了几十种书籍,因为洪笙少时没读过什么书,如今还在基础阶段,所以里面放的都是些浅显易懂的基本书籍。

    苏苏来西北时,光书就拉了两车,简单的有《三字经》、《千字文》、《说文解字》等,更加高深的四书五经,各种版本,有十几套之多。

    而屏风里面则布置成了一个小香室,除了一张核桃木雕高山流水遇知音的贵妃榻,便是一张大大的楠木长桌,上面放着各种材质的香器和盛放香料的盒子。

    苏苏原先说要教导杨芳姐二礼仪规矩。可来了营里,她叫人去杨家陪了个不是,这事儿只能等她回去再说。

    洪笙早就说过,大营里枯燥无聊,苏苏又怕自己闲着东想西想的,就将自己的香器带了一部分过来。

    还有两个多月月就是八月十五了,她从大营里回去就要准备送到京城的节礼,自己亲手制的香品自是必不可少的。

    洪笙回来时,苏苏正在亲手清洗一套青白玉的香器。

    用的器皿是一个脸盆大小的玻璃荷花深口盘,水是天山上纯洁的雪水。

    她的手上还带了一双用猪肠衣做的透明手套,就怕香器上沾染了人的体味儿。

    这双手套儿可是她在扬州时,老夫人花重金叫人替她制作的,戴在手上非常灵活,对触觉感温也没有什么影响。

    苏苏用的时候十分小心,就怕被什么勾坏了。

    琳琅在香实外头听差,口里还背诵着苏苏教教她的几句千字文,“天地玄黄,宇宙洪荒……”

    洪笙在外听了几句,进了屋,笑道:“难不成媳妇儿还要把身边的丫鬟全都调教成才女?”

    说着打发了琳琅出去,绕过屏风,便见苏苏只用一支碧玉长钗松松绾了个纂儿,上身穿着一件蜜黄色印翠绿竹叶儿的宁绸对襟长夹衫,下面只穿着一条白灰色底只在裤脚绣几多青莲的杭绸散腿裤,脚上一双月白缎面的软底拖鞋。

    鞋面上各绣着一片莲叶,莲叶上有一只绿衣白肚的小青蛙,而青蛙的眼睛是用两颗米粒大小的黑曜石珠子钉成的。

    洪笙发现,苏苏无论在什么时候,都能把生活过得非常精致,就像这双鞋一样。

    不过是一双室内穿的拖鞋,也能叫人一眼就看出主人的品位。

    不知怎的,洪笙就想起当年他与苏苏的第二次见面。

    当时他先见到的就是裙摆下的一双绣花鞋。他还记得那是粉色绣小雏菊的鞋面儿,用小米珠攒的花蕊。

    当时他还想宋家的富贵名不虚传,这一双鞋怕就是十两银子。而那个时候,他全部的身家也就是买上这么几双鞋罢了。

    谁能承想,不过短短两年,他成了四品的武官,那双绣花鞋的主人也嫁给了他。

    苏苏收拾完香器,就见洪笙盯着她的脚,一言不发,似乎是在发呆。

    “在想什么?”

    洪笙从回忆中清醒过来,笑道:“想起你我的几次见面:第一次见面,你还是一个瘦瘦弱弱的黄毛丫头;第二次见面就成了倾国倾城的俏姑娘;第三次见面你就要嫁给我了。不过是短短两年,我却感觉像是已经过了二十年那么久。”

    苏苏好笑的看着洪笙,:“难不成你是身不老心老了。”

    洪笙一把抱起苏苏就往西屋卧室走去,“试试不就知道你相公我哪里老了。”

    苏苏没有准备的被红笙一下子抱起,自然是惊呼一声,双手下意识的勾住他的脖子。

    听了这话,脸上就泛起了红晕,啐了他一口,“便是老了,也是老不正经的!”

    “和自己媳妇儿就得不正经!”

    一阵翻云覆雨,洪笙心疼苏苏今个下厨做了那么些个人的饭,并没有狠要,只便一回便罢了。

    待云销雨霁,洪笙叫人打了水来,并不用小丫环们进入服侍,给两人擦洗干净,换了床单。苏苏还是头一回在妖精打架后操持清醒,洪笙便抱着苏苏说话。

    “你今儿个可是见到了表兄?”

    媳妇儿今儿个太帅了,把洪笙感动的不行不行的。便想着虽说表兄的身份有些麻烦,但想来媳妇是想和亲人相认的,他总得想些法子。

    苏苏在洪笙的怀里点点头,心里倒不是那么伤心难过了。

    毕竟她到底来了西北,来了哈密,也见到了哥哥,知道他至少生命无虑,不像先前那样,她整天提心吊胆牵肠挂肚的。

    光明正大的相认一事,无论是上面的那个人活着还是死了,那都是再也不用想的。

    便是以表兄妹的身份相认,也有太多的危险,所以苏苏如今只盼着能叫哥哥生活的好一点,至少不再是缺衣少食。

    哥哥和洪笙一般的年纪,却苍老成那个样子。还有其他四个人,不是消瘦的一点肉没有,就是风吹就要倒的病秧子。

    九郎都十岁了,还瘦弱的像个七八岁的孩子,她都不敢想象,他们这几年到底是如何过来的。

    当初她光想着把大头的银子都留给哥哥,却忘了他们是充军的罪民,年纪又都不大,便是侥幸没有经过搜身,流放途中又哪里敢拿出大把的银子来花销?

    “我一见那人就知道他是表兄,原来真的和我有相像的地方呢。只我听阮姐姐说,表兄与你是一样的年纪,只今个一见,却比你老了十岁不止,想来也定是受尽了苦难的。”

    苏苏从洪笙胸前抬起头来看着他,“先前没见时,虽然也有担心,但到底是陌生人。只如今见了,却真真的感觉到了,那是与我血脉相连的亲人。”

    洪笙一听这话,就知道苏苏是真的认定了这个表兄了,便也在心里筹谋道:“既然没办法明着相认,那就暗中认下。先前表兄被分到先锋营里,那真是福祸难料的,只如今我接了这个差事,总能想法子帮衬一把的。”

    而且他听说,保阮家人性命的可是秦都司,秦都司可是西北的土皇帝,就算真是皇帝下令折腾他们,在西北,皇帝的命令真不一定好使。要不然,刘指挥使哪里敢收他们的银子?

    加上洪笙经过暗中观察,发现阮家这几个儿郎都不是一般人,便是为了结个善缘,他也能帮一把是一把,更别说,如今是媳妇的愿望了。

    尔之所向,吾之所愿!

 第三十四章 好白菜已经叫猪拱啦…

    苏苏和洪笙商量着怎么找个合适的理由帮称一下阮家几个人。

    半晌苏苏道:“我倒是想了个法子,也不知道行不行得通,若是能行,至少能在生活上给表兄一点儿帮助。”

    洪笙想了想,也道:“媳妇有什么法子?咱们如今只能拿出点钱财偷偷帮一把了。”

    “今儿个我不是去了伙房吗?那五个伙头兵中竟有两个姓阮,想来与表兄是亲人。其中一个叫阮九,今年不过十岁,长得只有七八岁的样子,着实有些可怜。”

    洪笙也记得那两个半大的孩子,不知道哪个丧心病狂的把这么大点的孩子塞到先锋营里,当时见了,真是气死他了!

    “这么大点儿的孩子,在先锋营里能干得了什么?我想着反正咱们家也收养长生和琳琅,不如你就收他在身边当个跑腿的亲卫。反正你对下属的照顾也是出了名的,这样我就有理由关照他了,毕竟我太贤惠了,为了夫君的名声着想,对你手底下的士兵也只有更好的!”

    洪笙听着苏苏这法子倒是还算妥当,之听到最后一句话,真是忍俊不禁,用手刮了一下媳妇挺翘得小鼻子,“可不是嘛,我媳妇真是太贤惠了!”

    苏苏可是一点不心虚,她自然是贤惠的,要不然那岳百优那么败坏她的名声,照她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性子,还能好茶好饭的供着,还不是为了洪笙。

    想到这,苏苏瞪了一眼洪笙道:“那位岳姑娘的规矩可是不太好,有朝一日惹出什么事端来,可别怪我没提前提醒你!外边说我是什么胭脂虎、妒妇、醋缸,正当我好欺负不成?”

    洪笙不知道媳妇儿怎么就想起了那位比军中刺头还叫他上火的岳姑娘,听了这话,只能连连向媳妇儿讨饶,“好媳妇,你再给我些时日,我指定把那姑娘安生生的送走。”

    说了这话,洪笙其实心里也没底。

    先前他对这姑娘并不是太在意,好吃好喝的供着,银子也给了,加上他又忙着军队里的事,其实就连岳百优到底长个什么样,他都没仔细看过。

    但如今想给这位岳姑娘说门亲事,洪笙不得不叫人查了查这个岳姑娘的喜好。

    真是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这姑娘的作风确实有些太大胆。

    招惹了好些个风流债不说,居然还有本事在几个人中游刃有余。

    要知道那些个人不是精英战兵就是小有官职,本身军功卓越,自然不会是傻子,不知道怎么就看上了这样一个姑娘,彼此之间争风吃醋,好不热闹。

    偏偏他们都是都是军中的中流砥柱,上面罚也罚过了,训也训过了,只这岳姑娘一抛媚眼儿,就又跟被人下了迷魂药似的。

    若这岳百优长得和苏苏似的也就罢了,偏偏不过就是个普通的美人儿,这叫洪笙百思不得其解。

    只这些污糟事着实不好和苏苏说,怕污了她的耳朵。

    苏苏也知道这事儿若是处理不好,对洪笙的名声有碍,所以也不过是想起来提一句罢了,并没有太放在心上。

    两人可是不知道因为他们两个今日一番作为,到底惹的多少人彻夜难眠,倒是他们两人一夜好眠。

    一早起来,洪笙去了校场,呵,分给先锋营的场地里,人头涌动,五百个先锋兵竟是一个不少的都到了。

    不知是被苏苏昨日说的话所感动,还是被她的话所威胁,反正没人敢无视“奸细”这两个字的。

    洪笙见此,走到比武台上,虎目往下一扫,朗声道:“韩信掌军,有十七条禁律五十四斩,其中:呼名不应,点时不到,违期不至,动改师律,此谓慢军,犯者斩之;多出怨言,怒其主将,不听约束,更教难制,此谓构军,犯者斩之;好舌利齿,妄为是非,调拨军士,令其不和,此谓谤军,犯者斩之;我洪笙不才,不敢比之韩信,却崇其言,只念你们其中有人是初犯,便改成犯者棍三,以后再犯者十,三犯者斩。”

    下面的士兵听到洪生此言皆是一静,然后议论纷纷,只昨天出操的一百多人安静的等待。有聪明的见此也不再出声,慢慢的,寂静肃杀的气氛渲染了整个较场,一时之间,鸦雀无声。

    洪笙这才道:“若是尊守这个这几条军规的,就往左一步;若是不想尊守的,就往右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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