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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日常-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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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下手给巴特拉吉最后一刀的则是洪笙的亲卫屈奇,这厮家传的职业仵作,可惜他受不了整天和那些千奇百怪的尸体打交道,最后从了军。然后……
  娘的,掉坑里了!
  因为家学渊源,他给巴特拉吉的那一刀自然与自杀的一模一样,就算是很有经验的仵作,也分辨不出是他杀还是自杀。
  这会儿傻子也能看出,洪笙从一开始就没打算带活的巴特拉吉回去,只不过人都杀了,再问“为什么”就有点儿多余了,反正洪老大肯定有理由就是了。
  洪笙看了一眼巴特拉吉的尸体,叫人将他放在一匹马上,然后调转马头,向上京方向行去。
  他如此行事,自然不是自作主张,是他的主子恪王不想叫巴特拉吉活着回到京城。
  当初巴特拉吉为了迷惑克恪王,两方的生意自然是真的,三年的时间,恪王已经从巴特拉吉那儿弄到了两三万匹的战马,这可不是小数目。
  要知道当初巴特拉吉为了让大楚发兵帮助他继承韩味,可是承诺会每年进贡五千匹马匹的,当时朝廷就已经认为这很多了。
  那些战马,除了西北卫所外,其他边疆卫所和各地军区皆挣得和乌眼鸡似的,就可看出这五千战马的珍贵了。
  若是叫巴特拉吉将这些事情在皇帝面前抖了出来,那被圈禁的皇子估计要再加上一个恪王了。
  更何况涉及了前朝地宫,连洪笙都敢肯定,巴特拉吉一定会利用这些事相威胁,更别说未雨绸缪的恪王了!
  洪笙先前就得到了恪王叫人送来的密信,巴特拉吉不能留了。自然等待他的只有一个结局!
  当然,洪笙也有一点自己的小心思,巴特拉吉可是给自己的大舅子带过绿帽子的,还是死了的好,这样,秦妙就是寡妇了。
  主要是这大概多多少少能在媳妇面前抵消一些丢了大舅子的罪过吧!
  “上马,回去复命!”
  洪笙一声令下,就带着一队亲信下了山。这些大兵也骑着马,嘴里还呼啸着“喝酒吃肉,玩、额玩自己!”
  他们倒不是不想找个女人,但听说鞑靼缺水,一年都不一定洗一回澡呢,女人身上一股子羊膻味。
  当然,这不是主要原因,主要是他们老大是个妻管严就算了,特么的,他守身如玉的时候还叫他们陪着他同甘共苦,呵呵……
  这样“有良心”的老大真的是不多见了!
  大楚军攻占了鞑靼王宫,罪魁祸首巴特拉吉被诛,开春过后大楚军就会返程的消息首先传到哈密,然后是整个西北,最后传遍了整个大楚。
  不说西北的百姓欣喜若狂,就是其他地方的老百姓也是拍手称快,可谓是举国欢庆。
  这个消息传到哈密时,正好是元宵节,哈密县的各种灯整整亮了一夜。
  苏苏抱着馒头坐在哈密卫最高的城楼上俯瞰整个哈密县,然后一同放飞了一只孔明灯。
  “娘亲,你说爹爹会看到吗?”
  “会的!”苏苏有点心虚,不过还是不忍打击儿子的积极性,自然非常肯定的道。
  而同一时刻,洪笙抬头看着天上明月,忍不住道:“遥寄相思与明月,惟愿有情成眷属!”
  正在这时,“老大,你手上的猪蹄不吃给我吃呗,我手受伤了,得补补!”
  洪笙:……
  一个猪蹄膀甩了过去,“杨小山,你个逗比,给我麻利的消失!”

  ☆、第三十二章闲话家常(二更)

  不同于上次回家时一点音信都没有,这次洪笙早早就送来了书信。
  而除了这封军中统一发放的家书外,苏苏还收到了一封密信。
  正月十五刚过,天气还冷的很,今个上午掉起了雪珠子,大家都在家里猫冬。
  下午没什么事,苏苏主仆几个就坐在暖阁里闲话家常。
  苏苏坐在炕上,腿上放着个黑漆描金山水楼阁图的手炉,一手拿着书,一手放在手炉上暖着。
  几个丫鬟围坐在中间地上的紫铜鎏金的熏笼旁,也没有闲着。
  七巧正在做一件小皮帽,旁边还有一件已经做好的皮袍,看款式大小,一看就知道是给府里的小少爷峰哥儿做的,只用的皮子却是紫貂皮。
  紫貂皮制成的裘装,得风则暖,指面如焰,著水不濡,点雪即消,自然十分珍贵,成为进贡的上品。
  但苏苏跟着宋家和秦姨做的皮毛生意越做越大,还真不缺几张紫貂皮子。
  不过七巧用的却是年后随着洪笙书信送来的皮子,是鞑靼王宫里的好东西,比今年贡进大楚皇宫里的还要好。
  正巧峰哥儿(洪峰自觉自己长大了,认为馒头这坑儿子的小名可以退休了!)今年新做的一件大毛衣裳前些日子被碳火溅了一个指甲盖大小的洞。
  虽说他不缺这一件衣裳穿,但苏苏想着这是洪笙送回来的,也算他送给儿子的新年礼物,便借机叫七巧拿了紫貂皮给他缝件袍子。
  免的生性里竟有几分苏苏财迷土地主性子喜欢囤积东西的儿子舍不得。
  七巧旁边坐着水墨,正在拿着账本和算盘噼里啪啦的算着什么,粉黛则用一根铁签子来回拨了熏笼架子上烤着的红薯、花生和小土豆。
  一阵食物的香味传来,水墨把算盘放到桌上,假装气呼呼道:“奶奶,您快管管粉黛吧,如今属她最清闲,还没事老拿吃的逗我们!”
  七巧用小剪刀剪断了线头,听了这个也点点头,“怪不得奴婢娘说奶奶太惯着我们了!用西凉国进贡的瑞炭考红薯,估计也没谁了!”
  粉黛先是看了看苏苏,见她嘴角含笑,心中便有了底气,“有本事一会熟了你们别吃。再说了,熏笼在这放着,不用白不用,我这叫一举两得。”
  红豆、刘妞妞和赵武家的也都在,听了这话,又见她那有依仗的小模样,皆是会心一笑。
  只有真正服侍奶奶,才知道她是个多么好伺候的主子,只要规规矩矩、忠心耿耿,自然有你的好处。
  她们这些后来的都跟着主子得了不知道多少好处,更别说是主子自小看到大的粉黛她们几个了。
  只不说别的,冬日的新鲜蔬菜有多珍贵都是知道的,有钱都难买。
  好在主子怀孕时建了个玻璃暖房,产出不多,连她自己都舍不得多多吃,只有小少爷每顿能有一道新鲜菜蔬。
  可就是这么稀罕的东西,奶奶用时,粉黛几个也能跟着分上几口。
  只不说这体面,就是奶奶对她们这份心,便是她们这些当姐姐做嫂子的也多有不及。
  红豆看着娇俏可人的妹妹,一晃眼,都这么大了。
  想起前几日和妹妹说的悄悄话,红豆心里一动,看向苏苏道:“听奴婢当家的说,外面都传遍了,这回又是咱们大爷捉到了那个叫什么垃圾的。
  虽说他自杀了,没有抓到活的,不过这也是天大的功劳了,想来皇帝还会像上次那样宣大爷进京面圣的。若是这事定准了,奶奶是个什么章程?”
  苏苏心里也想过这事,在当今皇帝没死前,京城她是不会去的,而且也不知道洪笙的职位是怎么调动。
  或许有一半的可能在恪王的运作下留在京城,但也有一半的可能只加赏不升官,毕竟洪笙实在是太年轻了。
  别人跳得了一辈子都没有得到的正三品,他不到三十就已经是了。
  若是皇帝以后还想用他,就该压压他,免得他得意忘形,也省的以后再有战事不至于封无可封。
  但谁也不清楚大楚这位不按牌理出牌的皇帝到底是怎么想的了,又会做出什么决定。
  当然,若是洪笙真的留任京城,便是为了儿子,苏苏也不会现在去京城的。
  若是去了京城,她倒是好办,总归一个装病不出门当个死宅就是了。
  但峰哥儿正是活泼好动要进学的年纪,便是不去书院,在家请个先生,但是总不能限制他出门吧。
  苏苏是宁愿委屈自己都不愿委屈儿子的,哪里舍得他这么小就因为长辈的过错压抑了玩闹的天性?
  “你们大爷便是进京面生,也没准是个什么章程,加上府里诸事繁多,一时之间我哪里走的开?
  就叫他先去京城探探情况,是留是回,定了再说。
  我知道如今府里有些猜测和惶恐,你回去放个话,若家里真要搬去京城,家里想跟着我们的自然也会带了回去,不用担心。”
  红豆原不是这个意思,不过得了奶奶这个答案也算意外之喜,也省的自家当家的长吁短叹,唯恐奶奶将他们留下。
  说到进京,苏苏又想到洪笙写来的密信。在看到他着重说的一件事时,苏苏先是觉得伤心,然后郁闷,最后也只能祝福了。
  哥哥到底抛下他们选择了秦妙,虽说在得知秦妙“**”的消息后,她就想到有这种可能了,但真的发生,也挺伤心的,而且也挺为哥哥担心的。
  秦妙对人心的了解简直可以称之为透彻。她不愿意像个珍贵的装饰品一样再嫁给下一个鞑靼大汗,不愿意回大楚成为众人同情的“寡妇”,更不愿秦家因为她而蒙羞。
  所以死亡成了她唯一能够解脱的途径。
  但她并不想死,甚至还想和心爱的男人双宿双飞,所以存在可操作性的“自杀”就提上了计划。
  不得不说,秦妙策划的这一场大火“死”得轰轰烈烈,叫大楚、鞑靼和瓦剌三国的吃瓜群众都敬佩不已。
  也叫苏苏佩服她的果决和心机!但这些手段用在自家傻哥哥身上,苏苏心里就有点不得劲了。
  就她哥哥那一根筋的性子,加上先前觉得对秦秒多有亏欠,以后肯定被秦秒吃的死死的啊!
  苏苏自嘲一笑,这人心啊还真是偏的,到自己这就想着洪笙当个忠犬最好不过,到了哥哥那,却想着叫他当个霸道总裁!
  哎,罢了罢了,哥哥和秦妙总归是有个好结局就是了。
  苏苏还得谢谢秦妙主动出手了,要不然,以她哥哥的性子,还不知道好事多磨到什么时候呢!
  说到好事多磨,苏苏看了看身边三个如花似月的丫鬟,笑道:“不去京城也好,正好有时间把你们的事办了,也好叫我耳根子清静清静。”
  粉黛三个听了,脸上顿时飞起一片潮红,而红豆心里也松了一口气,她担心的就是这个!

  ☆、第三十三章仁主(一)(一更)

  说到身边几个丫鬟的亲事,自然不能将琳琅和玲珑撇开。
  苏苏也不看粉黛三个羞红着脸的模样,只吩咐旁边看热闹的丫鬟道:“去个人,去东厢请了你们琳琅和玲珑两位姐姐过来,记住,过去可不许说漏了嘴。”
  只见三个二等丫鬟中一个叫喜宝的丫鬟站起来笑道:“奶奶就让奴婢去吧,正好应了奴婢这名儿,,奴婢便是不说姐姐们也知道是喜到了!”
  因为这段时日府里府外事多又杂乱,苏苏对新选上来的丫鬟还没怎么观察过。
  重要的事情用不着她们,来了好些日子,也不过是在服侍苏苏更衣洗漱时给水墨几个打打下手,或是摆饭抹桌子。
  虽没出过什么差错,行事却也算不上顶伶俐乖巧,苏苏便也没放在心上。
  这会儿听到喜宝这话,难得仔细打量了她一眼。怪不得叫喜宝,只叫圆圆的苹果脸,水杏似的眸子,还是天生一双笑眼。
  不细看,倒有如今也升了老夫人房里大丫鬟身份的春风的三分模样,看着就讨喜。
  只见识、行事到底比不得自小在京里长大的春风,笑容看起来也有点儿谄媚,不大气。
  喜宝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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