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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离城记-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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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墨,我现在处于特殊时期,这个郑航志我不能轻易放过,我需要给天鼎一个教训。”他冷漠的开口。

    “算我求你。”他终于换来我主动承认错误。

    “对不起,夜墨,这次我不能答应你。这个郑航志我必须要给他教训。”他露出胜利者的姿态,无视我放下自尊的求饶。

    “我知道,就因为他对闻阡陌的关心。”闻阡陌对他是何其重要。他也一定看到郑航志对闻阡陌的态度。这个狠毒的男人。

    郑航志的末日果然要来了,哪怕此刻跪地求饶也不可能帮到他。

    一双手突然抬起我的下巴,让我对上分外明亮的双眸。里面透过来如同钻石般夺目的紫色光泽。脸上比三月阳光更盛的笑容,越发衬托的他勾魂摄魄。

    他薄唇微启:“你在吃醋?”

    呵,吃醋?我听错了吧,真是荒谬!我怎么可能吃醋,天大的笑话!

    他在我受到震惊的时候。早已经吻上我的嘴唇,攻城略地,如同暴风雨般凶猛霸道。

    不过,或许是他的心情大好,当天晚上,我就听到他给愿锦打电话。要求放了郑航志。

    几天后,郑航志来找我。看到我从二楼走下来,他拿出一个礼盒递到我面前。

    我以为又是他买给我的礼物。刚想推脱,他就说:“这是你嫂子给你做的南瓜饼,她说上次见到你在功成的周岁宴上最喜欢这道菜了。”

    我打开礼盒,果然看到里面南瓜饼,又不禁想起金新秋淳朴干净的笑容。

    “你为什么会去换资料?”我忍不住替她质问。“你不知道这样做的后果吗?他是什么人。怎么可能轻易放过你。你就没有想过嫂子和宝宝吗?”

    “那你为什么会和他在一起?”他也在我头顶质问道。“你既然了解他是什么人,也知道他和闻阡陌要结婚了。现在不应该出现在这里。”

    我当然知道他说的是谁。只是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回答。

    “我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有一个很重要的人拜托我这么做的。”他开口回答。

    “闻阡陌对你那么重要,你还为什么要答应董瑜?”

    “我很尊敬姨妈。”董瑜因为和他母亲关系很好,就以姐妹互称,郑航志就叫她姨妈。

    “你为什么就不为嫂子和宝宝考虑一下。”

    “有些事情必须要有了结,墨墨。做这件事,算是我结束对阡陌的情感,她有自己的生活,我也有自己的。金新秋是个好女人,我不能再辜负她了。”

    听到他说这样的话,我才抬起头看他,觉得他的脸也不再那么纠结。

    “那个时候我都以为我没命了,我唯一的念头是新秋和功成,我想如果命运给我一次机会的话,我一定好好补偿他们。人就是贱,总在临死前才能体会到什么东西是一生中最重要的。”他在责骂自己。

    “我以为是阡陌救的我,愿总监放我的时候,说是你的功劳。我刚开始以为自己听错了,后来想起上次在周岁宴上他对你说的那些话,还有把你拖出去的举动,也就不得不相信了。”他的目光深远地看向我。“我实在想不通,你们怎么可能对在一块,什么时候?在宫宸司去美国的那几个月?”

    宫宸司养伤的那段时间,都在对外宣称他去了美国。

    看到我没有回答,他继续猜测:“是阡陌去年生病的时候?还是就在郑功成生日那天?!”

    闻阡陌生病的时候,应该说的就是我把她推入海中之后吧。

    “郑功成一岁生日那天,他不是中途哭了,我本来打算要进去看一下,就听到宫宸司对你说那些话。我怀疑他是看你带孩子的样子贤惠才那样说的……”

    “知道我为什么会和毕清分手吗?”看他冥思苦想的乱猜测,我赶紧说。

    “不会是……”他诧异的说。

    “那个时候我已经和宫宸司在一起了。如果说要开始,是我高考结束以后吧。”真是孽缘啊。

    从容如他,也完全像是雷劈了的表情。他稳住颤颤抖抖的身子,说:“你是说,你们已经在一起了四年?”看到我点头,他愣神片刻,才感慨:“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啊。”

    “我们见到你经常和愿锦出席一些场合,却从来都没对你和愿锦产生怀疑过。谁能想象你竟然是在和一个更不可能的人在一起。闻墨,你真行。”

    我听不懂他最后一句话是什么心情说出来的。

    “无论你以后的人生选择怎么样,我都无权评价你。但是,闻墨,我相信自己的眼光,你不是坏孩子。以前我都是站在阡陌的角度看你,后来我试着从你的角度看过,才发现你这一路都走得很孤独。所以,当年对你做过的事情我也在竭力补偿,希望你能感受到我的内疚。”

    “如果你真喜欢宫宸司,那你就抓紧他吧。我看出他很在乎你,不然我也不会站在这里的。”在离开前,他最后说了一句。

    ……

 109番外之金新秋

    PS:  (之前由于宿舍搬迁原因上不去网,现在总算解决了,有点不敢看自己的成绩。刚才狠下心打开看了一眼,还行还行~~谢谢好友们滴支持,丫丫很感动,呜呜呜……)

    109番外之金新秋

    春季午后阳光正盛,立在门口,我却感到彻骨的寒冷。看着怀中的宝宝,好友季简问我:“一路走来,你付出那么多,真的舍得吗?”

    她的提问让我开始回忆自己的旅程。

    我从小在农村长大,是同乡的季简妈妈把我带到郑家的。那年我补习一年高考仍失败,见到郑航志的时候他正在偷家里的玉砚台。

    发觉我意外撞见,他立马冲上前捂住我的嘴说:“嘘,你别叫出声来。不然……不然我现在就杀了你!”

    当时他凶声恶煞的,声音也格外阴狠。我真有理由相信他会在下一秒结束我的生命。

    他不知道,我不会出声。他也不会想到,我会咬他手逃出去,与他纠缠的过程中,拼命敲打门制造声音,引起人注意。

    因为那时我刚来,季简的妈妈一再交代,这里每一件东西,都比我们的命更重要。我的命不要紧,但我不想连累到季简和她妈妈。

    郑航志看到人来了,恼羞成怒,一巴掌拍在我脸上。那一巴掌,拍的我耳朵呜隆,但当时,我还在庆幸自己守住了大家的性命。

    那是我们第一次见面,也是他第一次因为闻阡陌伤害我。

    那天晚上,我听到夫人在书房里用鞭子狠狠地抽他的声音。他不住地抽气,就是没有一句求饶声。捂着受伤的脸站在门外,听着里面的动静,当时我认为他是一个坚韧刚强的男人。

    自从上次的事情之后,我算是得罪了他。每当有什么不痛快的事情。他总会找我的麻烦。

    他会叫我:“傻姑”,和其他人一样嘲笑我的残缺。他会在我夫人受气面前不好发作时,拿我出气。他会故意弄乱房间,让我收拾好几遍,为此,我几乎连饭都顾不上吃。

    或许是因为看我低眉顺眼的样子让他很不解气,他有一天指着我的额头,凶巴巴地喊:“你,你是傻姑吗?怎么只会傻兮兮的笑?”

    我还是只能对他笑笑,因为我知道。即使自己会哭会生气会怨天尤人,那又对他们有什么影响。我以为这世上就我一个人有这种想法,直到有一天。我遇到闻墨的时候,就知道我们是一类人。

    我喜欢他,是自然的事情。我们这些女佣,没有一个不喜欢他的。他为人随和,有善心。包容,又不爱计较。

    有一次,夫人的耳钉在衣服上别着我没看到,结果在整理衣物的时候,耳钉掉进了下水道里。我当时急的直哭,他看到了。帮忙捞了半天没有捞出来。到最后,他提出说耳钉是他自己偷走了。

    “反正被我偷走的东西多了,也不差这一件。傻姑,这是你欠我的,可记着以后我偷东西的时候,给我把风啊。”

    看到我一再拒绝,他竟这样劝我。

    他会在夫人骂我的时候。冲进门来,拉着我的手往门外走。生气之下的夫人特别凶。他在她的呵斥声里,对我说:“傻姑,并不是所有的怒气你都应该承受。你也是个普通人,不比别人差,凭什么总受这些恶气。”

    我明明清楚,如果那天换做其他人,因为夫人公司的事情受到她的为难,他也应该会这样做的。可他拉住我的那一瞬,生命从此变得斑斓,我爱上他了。

    我爱上他,明明知道,他一生眼中只有闻阡陌这个女人。她实在太完美,女人都有比较心里,和她相比,让原本就自卑的我,更加自惭形秽。

    像我这样懦弱的女人,唯一勇敢的一次,就是爱上郑航志。只能站在他身后默默守候他,因为郑航志爱闻阡陌,是用生命来爱的。

    首先,最显眼的,就是他为了她而独立开的公司。他为了争一个项目,经常喝连家都找不到。有一天晚上,他给我打电话,说不知道自己在哪里。在那天中午,一个佣人拿热水杯不小心失手砸到我的脚上。我就一瘸一拐地,一条街一条街地找他的人。

    有一次,他喝醉后在大马路上睡觉,被人们围观,满身都是呕吐出的污秽。我在人群之中,一下下帮他擦掉污秽。神志不清的他,还在当场给我吐了一身,引来一阵戏谑声,我当做那些声音听不见,把他擦干净后将他带回家。

    每次我都害怕离开后他四处乱跑,要等到他清醒才放心离开。期间,最让我觉得难以忍受的,是他在酒醉的时候,不时的念叨她的名字。或深情或幽怨或愉悦或思念。他每念一声,我的心就像是被人用刀片割一下。

    但逐渐的,他可以对我敞开胸怀,没事的时候我们会偶尔坐在一起吃饭,很多的时候,他都会接个电话被人家叫走。

    有时候,我陪他去唱歌。听他唱那些情歌,我都不由地心痛。他们郑家人都有一副好嗓子。虽然我知道那些歌曲都不是为我而唱的。

    他甚至给我了一把他房子的备用钥匙,我认为这是我们之间没有屏障的体现。

    我知道,他一定是看出来我的心意,也一直装作不懂。这样的情形对我来说是种僵局,越陷越深,没有光明可见。

    可是,他竟然向我求婚。

    “新秋,你不是欠我一件事情吗?你就当做补偿我,和我结婚吧。你说我卑鄙也罢,我发誓,以后一定会对你好的。”

    求婚的时候,尽管他的动作看起来十分仓促,尽管他的眼睛分明都没有看向我,尽管钻戒看起来有些俗气。

    我答应了他的求婚。

    因为我相信,天道酬勤。

    婚后,他果然实现了对我的承诺,对我可谓十分体贴。他会经常送给我礼物,对我从来没有变过脸色。我开口的东西,他会毫不犹豫答应我。他甚至给我爸爸重新找了工作。

    只是,他对我的关怀,就像是个大哥哥一样,离爱人太远。

    而我拼上一生的努力。我在鼓励自己,爱一个人,会在我努力中一点一滴的抹去。

    我负责他所有的衣和食的打理,他有一次无意提起自己的领带颜色太鲜艳,为此,我专门买了各种时尚杂志钻研,还专门拜托闻墨帮我一起挑选。去看著名品牌的秀场的时候,还被郑佳佳嘲笑哑巴也想冒充时尚圈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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