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挂了电话,那男人走到悬崖边朝下看了一眼,他回到阿傻身边,对她说:“这下面是河流,二首领多半还活着。”
“申请支援,沿着河流下游搜索。”
“是!”
…
风宓阳在坠入滚滚河水之前,满脑子想的都是:也不知道这次干死了几个倒霉鬼。
他这么想着,身体终于扑通一声,砸进了翻滚的河水里。
从几十米的高度坠落,水灌进风宓阳的耳朵口腔和肺部。有那么几秒钟,风宓阳完全被水压冲击得失去了意识。几秒种后,水下的他忽然睁开眼睛,眼里闪过不甘心。
风宓阳被河水卷走,不停地往下流走。
他扑腾出水面,一双腿和肚子在河水里疼到几乎没有知觉。
看了眼无边的河流下游,风宓阳打定主意,必须尽快上岸,否则一旦被带进瀑布或是旋涡深潭,他必死无疑。身上的武装包重达几十斤,里面全都是子弹和枪支和武器。
在生命面前,风宓阳素来是个果断的。
他当即扔了包,扑腾双手,与翻滚的河水作斗争,一点点地朝岸边扑腾过去。
他身上流血太多,他人在哪里,那附近的水便会被染红。
终于,他被河水卷到了一处水势稍缓的水域,风宓阳一鼓作气,终于游到了岸边。
抓住水草,风宓阳像条挣着爬上岸的鳄鱼,整个人贴在地面,凭借着双手的力量爬到了岸边。翻身靠在岸上,风宓阳仰头看着蓝天白云,喘了几口气,这才费力地坐起来。
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到底在河水里泡了多久,唯一能知道的就是,自己的伤情很糟糕。
他不止受了枪伤,落水后,在河水将他往下游冲刷的时候,身体好几次都砸在大石上,此刻,风宓阳能感觉到腹腔上方的骨头都裂开了。
很疼。
掀起上衣,风宓阳看到自己腹部的枪伤已经被河水泡涨,看样子,迟早会发炎病变。他又划破裤子,看见左大腿的伤口同样被水泡的泛白,右小腿的枪伤还要恶劣些,已经开始发炎了。
风宓阳叹了口气,拖着受伤严重的身体走进了丛林里。
他在丛林里找了许久,这才找到了一些消炎止血的药草。
夜晚,他在一片丘陵高处坐下,好在打火机还没被水泡成废品。他点燃了火,将衣服脱了放在一旁烘烤,又将军刀烤到发红,做了个简单的消毒处理。从树上折了根树枝,用牙齿压住树枝,风宓阳没有做太多心理准备,直接一刀划破自己的右小腿,将子弹取了出来。
额头疼得狂冒大汗,风宓阳抖了抖手,惨白着脸将草药包在伤口上。又用军刀将裤子撕成一条条的布,用布条绑住草药。如法炮制,将右大腿上的枪伤也处理了,这个时候,风宓阳已经快要疼晕过去了。
肚子上的伤口,必须得处理。
他腹部肌肉很硬,子弹倒没有打穿肠子,伤口不深。他用军刀刀尖将子弹挖了出来,顿时,鲜血沿着他的腹肌流到肚子上。风宓阳终于撑不住,疼得倒吸了几口凉气,他大口喘气,过了一会儿,才将伤口包扎起来。
处理完伤口,风宓阳已经彻底没有了力气。
他很饿,很疼,也很累,最终,他决定先睡一觉补充精力。
夜里很冷,他生了火,爬到树上,靠着树干补觉。醒来的时候,火已经熄灭了,上衣倒是烤干了。风宓阳打量了下自己的伤口,幸运的是,伤口没有发炎更严重的迹象。
穿上衣服,风宓阳也没有更多的力气去找吃的。他也不能继续呆在这里,只能往丛林更深处走,在外围生存,是很容易被发现的。拄着两根棍子,风宓阳步步禹行,偶尔遇到一条小蛇什么的,他也能两眼放光。
将蛇剥了皮,没有锅,风宓阳直接烤蛇吃。他吃着味道奇怪的烤蛇肉,心里却在想,跟这玩意儿一比,剧组里的饭简直都是美味。
因身体缘故,风宓阳走到丛林深处,已经过去五天时光。他觉得已经够深入了,便不再继续行走了。一路走来,他有看到过人类生活的痕迹,所以这片森林里肯定是有猎人的,有猎人,就一定有猎人临时居住的屋子。
又在丛林里流浪了几天,风宓阳终于找到了一间小房子。
麻雀虽小,却五脏俱全。
风宓阳在灰尘漫天的小屋子里睡了一个饱觉,醒来后,天蒙蒙亮。风宓阳脱了衣服,坐在小床上,试着按了按自己的胸腔,顿时,一阵闷疼传遍全身,风宓阳的脸色都变得惨白。
“啧!”
都伤成这样了,竟然还没有死。
风宓阳环顾了一圈小屋,墙上有几把生了锈的刀,还有一把猎弓跟三支箭。屋内竟然还有锅炉,很简陋,但还可以用。他拄着拐杖走到锅炉旁,打开锅子,竟然在生了灰的锅子里找到了一小块烟熏腊肉。
风宓阳盯着那腊肉,裂开了嘴。
天无绝人之路么?
直接用军刀将腊肉切成片,风宓阳点燃火,将肉烤熟了,三两下吃了肉。拳头大的一块肉,被他分成了三份。他现在的身体基本废了,没力气再去找吃的,他只能省着点儿,先撑几天,等双腿稍好些了,再去找吃的。
风宓阳的手机早就掉进了河里,他将身上摸了个遍,也没摸出个鸟来。拄着拐杖走到门口的阶梯上坐下,风宓阳晒着太阳,脸在太阳光下白的像是一个死人。
就这样熬过了三天,到了第四天早上,风宓阳只能去找食物了。
他背上猎弓,带上那几把锈了的刀,拄着拐杖去找吃的。他走几步就要歇十分钟,一直到中午才找到一条小河。蹲在河边,风宓阳洗了把脸,盯着水中那个胡子拉碴的人,愣了愣。
这样可不好看。
风宓阳用匕首刮了胡子,找了块光滑的石板,将生锈的刀磨锋利。河里有鱼,风宓阳手拿利箭,在河边折腾了大半天,才弄到两条巴掌大的鱼儿。风宓阳提着鱼回到小屋子,晚上,又动手做起了鱼竿。
夜深人静,一个人躺在无人的森林里,他能听到屋外的任何一丝风吹草动。
偶尔,还伴随着野兽的吼叫响起。
风宓阳躺在床上吸冷气,出去折腾了一天,伤口又冒了血,他重新包扎了,也不知几时才会结疤。头枕着双臂,风宓阳仰头望着灰扑扑的屋顶,忽然很想苏絮。
联系不到自己,她一定很害怕吧。
想到苏絮,风宓阳觉得伤口就更痛了。
他迷迷糊糊睡了一两个钟头,又被伤口给痛醒了。他醒来,发现右腿的枪伤周围在发烧,看样子是发炎了。风宓阳皱了皱眉,这个时候伤口发炎可不是个好迹象。
伤口太疼,后半夜他就没有闭过眼,根本睡不着。
好不容易熬到天亮,风宓阳拖着疼痛的双腿将屋子翻了个遍,终于在床底下一个木桶里找到了大半瓶没喝完的伏特加。看来住在这里的猎人还是个酒鬼。
风宓阳从来没有这么喜欢过一个酒鬼。
冰凉的酒水淋在发炎的伤口上,风宓阳疼得眉头深深皱起,却没有大喊大叫。
他最后疼得晕了过去,再次醒来的时候,估计已经是下午了。
…
又是一个半月过去。
距离风宓阳出事,已经过去了一个月又二十五天。
他靠在门边,手边拐杖不离手。他脸色红润了不少,伤口恢复的不错,只有右腿上的枪伤几度发炎,直到现在还在化脓。他必须尽快接受治疗,若不治疗,这条腿迟早会废。
不过,左小腿的枪伤倒是结了疤,腹部的伤口基本也好了,胸腔被撞烈的骨头还是没有好,有时候咳嗽都会发疼。另外还有一个好消息,阿傻他们的人没有找来。
不知道是被其他事耽搁了,还是放弃了寻找他。
风宓阳被逼躲进深山老林,自然不知道,风乔这个时候已经发现了苏絮,并且将注意打到了苏絮头上。
快两个月了,苏絮一直没有联系到风宓阳,她整个人都瘦了很多,气色也不算好。这两个月,她结束了《初代妖精》的宣传工作,就宣告了休息。她现在的精神,实在是不适合工作。
苏絮一个人住在风宓阳的别墅里,之前她一直很羡慕风宓阳住豪宅奢侈,可现在,她一个人住在房子里,才觉得孤单。
房子越大,心就越孤单。
圈里一个老友几次三番约她去打牌,都被苏絮拒绝了,这一天,老友又打电话喊她出去逛逛街。知道朋友是担心自己的心理状况,苏絮想了想,便应了。
约她的友人不是演员,也不是歌手,而是一个编剧。苏絮获奖的第一部国际电影,就是这位友人写的。老友名叫齐越,名字挺男性化,却是个御姐范的女性。
已是夏天,苏絮穿了一条红色的碎花连衣裙,踩着一双白色高跟鞋,戴着墨镜出现在商场。齐越靠在商场抓娃娃机的旁边等她,见到她的样子,忍不住蹙起眉头。“你最近是不是生病了?瘦了好多。”
苏絮摇摇头,“心情不太好。”
“出什么事了?”齐越问。
苏絮继续摇头。
“我听说你前段时间谈了个圈外的男朋友。”齐越搂住苏絮的肩膀,问她:“人呢?”
苏絮的脸色更黯淡了。
齐越挑了挑眉,“分了?”
苏絮勉强笑了笑,“没分,他出国了。”
齐越知道苏絮不想谈这话题,便也打住了。
“走,买东西去,今天夏天我还没有购物过。”齐越拉着苏絮一家家地逛,苏絮以前也是个爱购物的人,可现在,看着橱柜里光鲜亮丽的名牌裙装,她却提不起丝毫兴趣。
在齐越的怂恿下,她随便买了两条裙子,之后,便没心情再欣赏那些衣服了。
齐越倒是买了一大堆名牌。
出商场的时候,两个人路过一楼,苏絮无意间瞥了眼一个卖烟的专柜,然后,她脚步顿了顿。齐越好奇看过去,劝说:“你烟瘾不大,能不抽烟就不抽吧。”
苏絮没说话,她走进店内,盯着柜台里一排蓝色铁盒装的香烟,看得出神。
齐越又说:“Senator香烟?”
“你什么时候对这烟感兴趣了,这烟太香了,抽了腻味。”齐越话刚说完,就听见苏絮对售货员说:“给我一包Senator香烟。”
“好的。”
齐越跟苏絮找了一家小资情调的餐厅用午餐,她们坐在露台上,等待上菜的时候,苏絮打开铁盒,抽了一支烟。她盯着那烟看了半晌,眼前,忽然闪过风宓阳右手中指与无名指捏着烟抽的样子。
他是真的很好看,即使是抽烟也很赏心悦目。
齐越见苏絮拿着烟不抽,以为她是没有打火机,她拿出自己的打火机,给苏絮点上。
苏絮眸光动了动,将烟送进嘴里,狠狠的吸了口气。
果然够香。
原来香腻也会让人心痛。
苏絮眼前越来越朦胧,她安静的一口一口将烟吸进肺中,仿佛这样,就能闻到风宓阳身上的气息。
“阿絮,你怎么哭了?”齐越傻眼了。
苏絮缓缓扭头看向齐越,这才发现自己视线朦胧,看不清人。她眨了眨眼睛,眼泪暂时止住,齐越刚要松口气,却又看见更多的眼泪从苏絮眼眶夺出,砸在身下的木桌上。
她捏着烟的右手和身躯突然轻轻地颤抖起来,苏絮嘴角一牵,笑得很丑。“我想他…”
这话一脱出口,苏絮就跟魔怔了似的,眼泪止不住的往下滚。
齐越彻底傻了。
她呆呆的看着崩溃的苏絮,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