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今天是跟着诚哥来取经的,要学泡妞之道。本来正常的剧本里,诚哥在见到蓝大美女之后还有很多可以发挥的地方,哪知人家摆了诚哥一道,派了个小白脸出来挡着。
再怎么说诚哥也是她老板,这女人此举太不把人放眼里了,长得漂亮了不起啊……
更可恶的是那小白脸看起来不要太嚣张,见到诚哥之后就拽拽地发出警告:“你不要追蓝衫,你追不上她。”
诚哥没憋住,似笑非笑地问为什么。
结果人家说:“蓝衫是识货的人。”
这不是在间接地骂诚哥不是好货吗……
宋子诚又骂了一句,把坛子从回忆拉到现实。他安慰宋子诚道,“诚哥,也许蓝衫不是故意的?”
“我不怕她是故意的,就怕她不是故意的。”
“什么意思?”
“如果是故意的,说明她在利用乔风和我划清界限。”
坛子很不明白,“这个……不是好事吧?”
宋子诚解释道,“想和我划清界限说明她觉得我对他有意思。之前公司调查那件事,我已经把自己摘清楚了。从那之后我没有主动接触他,如果到现在她依然觉得我看上她了——坛子,你觉得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一个女人会总觉得某个男人对她有意思,还为此辛苦营造假象?”
“她是个自恋狂?”
“她的性格并不自恋。”
“她……对你也有意思?”
“至少往心里放了,说明有突破口。”宋子诚说到这里,脸色更难看了。
坛子见状,难得聪明了一回,问道,“诚哥,你觉得她不是故意的?”
“对。蓝衫其实挺聪明,我是她老板,避免尴尬或拒绝追求的方式有很多种,没必要弄这种人憎鬼嫌的,太小家子气。”宋子诚说着,突然想到那句“卖车不卖身”,他笑了一下,心想,这才是蓝衫。
坛子在他的引导下慢慢地开窍了,“如果蓝衫不是故意的,说明她和那个小白脸关系不一般?至少亲密到了可以弄混手机的地步?”
宋子诚无奈地点了一下头。
“没准只是偶然呢?”
宋子诚也希望是这样,不过为了长自己士气,他没有认真分析这个情况,只是说道,“我看上的人,没人能抢走。”
“那我们现在怎么办?”
宋子诚突然冷笑,“我等着她给我赔礼道歉。”
☆、第27章 非礼
蓝衫拿到自己的手机之后;给宋子诚发了个短信表示感谢,顺便也解释了一下自己没有亲自出门迎接领导的原因。
宋子诚没有回她。
乔风买回来的坛子鸡很好吃;蓝衫和薛定谔都表示满意;不过一人一猫就“最后一块鸡腿肉该由谁来吃”这个问题产生了分歧。乔风怕薛定谔吃撑;就把鸡腿肉判给了蓝衫,不过好像蓝衫吃得也很多……算了;一会儿给她找点健胃消食片吧。
吃完饭,乔风提出想去散散步。他之前饭后总是要出门溜达一会儿的;不过自从蓝衫入侵了他的生活;这一习惯就被打乱;现在他想恢复这个优良传统。
蓝衫也要一起去。
乔风觉得;某种程度上来说蓝衫和薛定谔有相似之处,都有点黏人。薛定谔黏他是因为依赖他;蓝衫黏他……大概是因为对他色心不死?
外面日头已经沉下去,天光微敛,路灯尚未苏醒,整个世界呈现出一种日夜交替间的晦暗。
蓝衫走在乔风身边,她背着手,因为心情好,总忍不住一蹦一跳的,幅度不大,却相当的刷存在感。
乔风忍无可忍,用力一按她的肩膀,“你想得胃下垂吗?!”
这小区的绿化做得很不错,面积大,维护及时,草坪整齐,花木茂盛。小区入口处有个广场,广场中央有个喷泉,晚上喷泉底部的彩灯会亮起来,照耀着不断变换形状的喷泉水花,五光十色,晶莹璀璨,美不胜收。
俩人在广场溜达,看小孩子们打闹,看大妈们集在一起跳广场舞,夜风悠来,吹散喧嚣,只余满心的平静。
蓝衫闭了闭眼,感觉精神放松,内心宁静,像是不留一隙,又像是装满了整个世界。
突然,她感觉自己膝盖上痒痒的,还隐隐有些微凉的湿意。她诧异,睁眼一看,登时吓得毛发几乎倒竖。
一只大狗,正在嗅她的膝盖,还一个劲儿摇尾巴。
狗!!!
“嗷嗷嗷!”蓝衫惨叫,几乎是本能地,伸手一勾身边人的肩膀,紧接着搂住他的脖子纵身一跳,双腿借势攀到他的腰上,勾住。不能掉下来!
乔风:“……”
这个女人突然窜到他身上,像是一只树袋熊一样紧紧搂着她,这……几个意思?
她 此刻侧搂着他,两手交叉扣着他的肩头,双腿不依不饶地缠在他腰上,还有越来越收紧的趋势。因为贴得太近,她的胸膛紧紧挤压着他的上臂。夏天到了,大家穿得 都不厚,所以那鼓囊柔软又有弹力的触感很清晰地透过衣料传到他的肌肉上,被他皮肤上的神经末梢编码成电流,飞快地传送到他的大脑皮层。
乔风只觉那小小的神经电流似乎成了势不可挡的洪流,一下一下猛烈地拍击他的头脑。他被刺激得太阳穴直跳,大脑似是在嗡嗡作响,他一动不敢动,身体僵直如一尊雕塑。
偏偏蓝衫还不罢休,双腿绞着他的腰不断发力,借此支撑着躯干往上挪,似乎是要爬到他肩头上去。当然,她不可能成功,此举造成的唯一效果就是她不停地在他手臂上蹭啊蹭……
真是够了……
乔风的脸渐渐烧起来,现在他的大脑已经被刺激得当机了,整个人呆若木鸡,没有足够的脑细胞去思考蓝衫为什么这样做。
与他相反,蓝衫则是精神亢奋得很。她的下巴搁在乔风肩头,又尖叫一声,道,“乔风!狗!”
你才是小狗呢……啊,狗?
乔风慢慢地回过神来,低头看了一眼那只半大的金毛,它竟然还没走。这小狗看起来挺喜欢蓝衫的,看到蓝衫挂在乔风身上,它仰头望着她,似乎在等她下来。
原来只是怕狗。乔风身体一松,但与此同时,自己刚才紧张得如临大敌,其实全没必要,白瞎了他的神经递质和肾上腺素,这让他些微的有些不满和失落。
他扶了一下她的腰。还好刚才他本能地挪了一下小臂,否则被她的大腿卡住,那就太尴尬了。
蓝衫低头看那眼巴巴望着她的金毛,欲哭无泪,“你怎么还不走呀?”
乔风侧头看她,温声说道,“别怕。”
怎么可能不怕!不过有乔风给她撑腰,蓝衫也稍微有那么点底气,她大声抱怨道,“这是谁家的狗?怎么不拴一下啊!”
狗狗的主人姗姗来迟,训斥了小金毛几句,带着它离开了。离开之前,他们安慰蓝衫,“不用怕,它不咬人的。”
蓝衫目送着他们离开,她特别想告诉他们,对于天生怕狗的人来说,“怕不怕”和“咬不咬”真的没什么必然联系……
“你打算什么时候从我身上下来?”乔风突然说。
“啊?哦哦,不好意思。”蓝衫说着,松开他,跳下来。她拍了拍手,又整理了一下衣服,“那个……谢谢你啊。”
乔风微不可察地哼了一声,没说话。
蓝衫有点不好意思。她刚才情急之下的举动怎么看怎么像是在非礼这小受受,人家被女人非礼了当然不会开心。
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蓝衫又觉得非礼他比非礼一般的男人更安全,毕竟大家的性取向一致嘛……
其实她最近和乔风的相处,一直流露出一种类似于闺蜜之间的那种亲昵。乔风不反抗,她就觉得这是一种默许和纵容。这类男人好像也挺享受和女人之间的友情?
两人刚才的动作(确切地说只有蓝衫一个人的)遭遇了不少人围观,他们俩决定火速撤离案发现场。
他们穿行在草坪之间的小路上。天完全黑下来了,草坪上的太阳能路灯亮了,不过光线微弱,仅能起到伸手能见五指、走路不会撞人的效果。
乔风一直低着头不发一言,走在蓝衫身后,她没有发现他通红如晚霞的面庞。
等到乔风的脸色恢复得差不多了,他们走上了大路。蓝衫看到有一家一楼住户的阳台上种了好多牡丹花,在明亮的路灯和他们自家阳台灯的照耀下,姹紫嫣红,鲜艳多姿。
好漂亮啊!蓝衫流着哈喇子跑过去,扶着人家的防盗窗看牡丹花。有些花枝不甘寂寞,半遮半掩地向防盗窗外探头探脑,还有一朵大红色的牡丹,干脆完全开在防盗窗外。
蓝衫扶着那朵盛开的牡丹,嗅一嗅,亲一亲,然后她的脸贴近,让乔风给她拍照。
她自己没带出手机来,只好先用乔风的手机拍,拍完之后传给她。
乔风拍了几张,虽然他技术一般,不过她的POSE摆得那么到位,所以马马虎虎还不错啦。蓝衫翻着照片,越看越喜欢,最后仰天长叹,“好想偷一盆回家呀!”
当然了,也就是想想而已。
丰富多彩的散步活动结束,俩人各回各家。蓝衫回家后翻看手机,发现宋子诚给她回了条短信。
BOSS:你用不着这样,没劲。
咦咦咦,这是什么意思?她哪样了?
蓝衫很有些摸不着头脑,不过不管她怎么样了,反正这个BOSS看起来不高兴是真的。这其中应该有什么误会吧?
误会的产生都是因为双方不足够了解真相,那么宋子诚不了解什么真相?
她和乔风交换手机的原因?
啊,对,就是这样。蓝衫想明白了。如果宋子诚以为她是故意和乔风交换手机,怠慢他,那肯定不高兴呗。
艾玛这可不行,必须解释!蓝衫当机立断拨通了宋子诚的手机。
“喂?”宋子诚清冷的声音传过来。
蓝衫谄笑道,“老板,谢谢您今天帮我带资料。”
“嗯。”他只淡淡地应了一声。
“唉,我本来还蹲在手机旁边苦苦等着您的召见,后来发现手机竟然拿错了,真是不应该……没耽误您什么事儿吧?”
“如果我说耽误了,你怎么办?”
“啊?对不起对不起!”蓝衫十分愧疚,“那个……能弥补吗?”
“没什么,你不用担心了。不过你以后可别这样马虎了,今天拿错的是男朋友的手机,明天要是拿错客户的呢?”
“咳咳,”她有点囧,“谢谢老板的教诲,不过他不是我男朋友啦,嘿嘿。”
“这样?”宋子诚轻笑一声,调侃道,“我以为你在追他呢。”
“老板啊,您是从哪里得出这么神奇的推论的?”
“没什么,只是觉得他看起来不错,应该是受你们这些女孩子欢迎的类型。”
蓝衫觉得不对劲,“老板,您不会是看上他了吧?”
宋子诚万万没想到蓝衫会突然来这么一句,他都不知道该怎么接了,只好咬牙说道,“蓝衫,不要乱想。”
蓝衫也不想乱想好不好,不过她觉得还是有必要打一下预防针,于是说道,“老板,他可是名草有主的人。”
要的就是这句话,宋子诚顿感心满意足。
***
乔风回到家之后先去上网,在论文库里检索关键词“兽兽”,搜到的论文都是生物学和兽医的。看了几篇,他觉得自己变笨了,蓝衫怎么可能用到论文呢,他应该用搜索引擎查找才对。
于是他在搜索引擎里键入关键词,回车。
……搜出一堆“不雅视频”来。
世风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