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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那个饭桶-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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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转身想走回去打个招呼,恰好看到宋子诚正站在马厩门口看着他们,神色淡淡的。
    蓝衫有些心虚,招呼宋子诚,“老板,我们和他一起玩吧?人多热闹。”
    宋子诚点了一下头,并未拒绝,只是“你们先去,我还有些别的事。”
    蓝衫赶紧带着乔风走了。
    这个马场建在京郊一片地势平坦的草原上,除了一般的马术训练场地,也有更自由一些的跑马场。蓝衫对马术没什么研究,于是和乔风一起去了跑马场。
    在这里,她看到了并骑归来的吴文和小油菜。小油菜坐在吴文前面,脸纠结成了包子褶,一看就是苦不堪言。尽管被男神搂着腰,她也实在高兴不起来。
    看到蓝衫,小油菜可算找到救星了,“蓝衫!”
    吴文倒是有些意外。根据乔风的表述,蓝衫不喜欢他,可是现在乔风竟然这么快就把姑娘带过来了,看样子情况没他说得那样坏。
    吴文恍然大悟:他为什么要相信乔风说的话?那是个白痴!
    蓝衫看到可怜兮兮的小油菜,也有点心疼,她对吴文说道,“吴总,要不您让她歇会儿?”
    “嗯,”吴文应了一声,答,“我们去河边歇着,你们先玩儿。”说着调转马头,走的时候看了乔风一眼,送去一个心照不宣的眼神。
    蓝衫利落地翻身上马,身形矫健,像一只敏捷的鹞子,乔风眼中闪过一丝惊艳。
    不过轮到他时,他有点紧张。他以前骑马的次数很有限,上马的次数自然同样有限,加上现在这匹马个头比一般的马高,他的动作就有些生涩。蓝衫伸手拉他,他抓着她的手磨磨蹭蹭,大姑娘一样。
    蓝衫一着急,使劲往上拽他,乔风仗着自己腿长,踩着马镫就势一翻,总算上去了。
    蓝衫哭笑不得,“笨成这样,你好意思骑这么好的马?”
    乔风不答,不等她嘱咐就主动环住了她的腰肢,特别特别自觉。
    蓝衫的心砰砰乱跳,她镇定心神,问他,“干嘛呀?”
    “我怕。”
    “……”千言万语,最后只化作一阵感慨:我到底是怎么喜欢上这货的!
    蓝 衫策马奔驰在绿野之上,仿佛又到了那茫茫无际的大草原,顿时就觉得心胸开阔、意气风发。由于担心乔风“害怕”,她也不敢跑太快,不过这个速度似乎已经是他 生命不能承受之重了。他扣着她的腰,紧紧地贴过来,恨不得长在她身上。他的下巴垫在她肩头,若不是两人都戴着头盔,他只怕要把脸也贴在她的脸上。
    蓝衫的心脏忽忽悠悠的,像是在玩儿蹦极,她也没心思骑马了,于是放慢速度,两人慢悠悠地行走在草地上。大黑马很听话,一点也不像乔风说得那样脾气暴躁。
    速度慢下来之后,乔风的动作并没有改。他依然紧贴着她,夏天的马术服比较薄,蓝衫几乎能感受到后背源源不断传来的热量。这热量把她的血液烘得热起来,她的额上冒了一层细汗,风一吹,又很快蒸发了。
    虽然心还在扑通扑通乱跳,像是陡然离水的鱼儿。不过神奇的是,蓝衫的脑子被草原上的小凉风一吹,突然清明了一些。她低头看着自己腰间扣着的白皙双手,莞尔轻笑。
    “喜欢”这种东西其实挺难界定的,只怕乔风自己也没明白他到底是不是喜欢她,她又怎么会弄清楚呢?
    但至少,他是不讨厌她的。
    蓝衫发觉自己犯了一个战略性的错误。从小到大,她一直在被人追逐,她像个骄傲的孔雀一样,在众多追逐者之间挑挑拣拣。她总是以一种审视和等待的态度去迎接自己的感情,在把自己交付出去之前,必定要先确定对方的诚意。
    问题是,她是如此,乔风又何尝不是呢?这小子的条件甩她好几条街,到哪里都是群芳环绕,个顶个儿的诚意十足,他自己又呆头呆脑的,指望着他开窍、去喜欢谁、去主动追求?
    太不靠谱了……
    说来说去,两个人都是那种凭着自身不错的条件在感情上占尽先机的人,这样两个人碰到一起,总要有一个主动一些。
    蓝衫摸摸下巴,既然她比乔风先开这个窍,那就只好她先上了。
    其实嘛,发展一段感情未必一定要等到对方动心时你才出手。趁着这小子懵懂的时候,一鼓作气把他的身心占了,也未尝不可?
    再者说,就算追不上也没关系,反正在乔风眼中,她的“色狼”形象早已根深蒂固,她差一点扒了他的裤子,他都没排斥,还愿意继续跟她做朋友,可见此人心胸有多么宽广。所以他肯定不会小家子气的以后不理她了。
    越想越美妙,之前乱糟糟的情绪终于理明白了,蓝衫有一种拨开乌云见明月的舒畅感。
    她和乔风停在河边,两人下马,坐在草地上看风景。
    坐了一会儿,蓝衫仰身躺倒在草地上,双手枕着后脑,偶尔有马匹经过,那些得得蹄响她听得分外真切。
    两人都已经把头盔脱下来放到一旁,此刻蓝衫的头发散着,乌亮的头发铺在草地上,配上雪白的面庞,五官明艳,笑意岑岑,直看得乔风心弦乱颤,也傻笑着看她。
    “为什么?”他低声问她。
    蓝衫答,“高兴啊。”
    “为什么高兴?”
    蓝衫朝他勾了勾手指,“过来,我告诉你。”
    乔风便附耳凑过去。他一手拄在她发丝旁,身体向下倾,动作缓慢,像是一朵干净的云彩在缓缓迫近。
    蓝衫眼看着他听话地凑过耳朵。他今天穿着经典的骑士装,黑马夹,白衬衫,干干净净,纤尘不染。脖颈如玉,耳朵轮廓漂亮,耳垂饱满,让人特别想捏一捏。
    乔风等了一会儿,没听到蓝衫说话,他奇怪地扭脸看她。
    两人一时脸对着脸,贴得很近,近到他只要轻轻一低头,就能亲到她的程度。
    乔风抿了抿嘴,看进蓝衫的眼睛里。她却一直目光含笑,他看不清楚。他鼓了几下勇气,觉得自己贸然行动似乎不妥,于是微微叹一口气,仰头要直起身。
    蓝衫却突然扣住了他的肩膀。
    乔风的心几乎跳到了嗓子眼,他定定看着她,低声问道,“你要做什么?”
    蓝衫的视线缓缓向下滑,掠过他高挺的鼻梁,落在他的唇上。她刚要凑近,陡然听到一阵烈马嘶鸣之声。
    两人都惊了一下,蓝衫的视线移开,看到不远处一匹漂亮的白马已然停住。马上的男人冷峻逼人,此刻死死地盯着他们,眼中是无法压抑的愤怒与刻毒。
    蓝衫心里一颤,怎么把他给忘了。


☆、第63章 表白
    那天宋子诚自己离开了马场,他看起来是真生气了。
    蓝衫觉得;他生气应该不是因为吃醋什么的;否则太搞笑了。他气;多半是气她三心二意;两头都想讨好,不够尊重酷帅狂霸拽的他。天地良心啊;蓝衫才不想脚踏两只船,不过如果让宋子诚知道了她在拿他当幌子;估计他更气。
    所以还是老老实实地跟他道个歉吧。到时候什么都别说;任打任骂;估计宋子诚也不会太拿她当回事。
    打定了这个主意,蓝衫主动给宋子诚打了电话;希望能和他聊一聊。
    宋子诚答得爽快,“我现在正在XX会所,你过来吧。”
    “现、现在?”蓝衫有点懵,现在是下午四点多,她还没下班呢。
    “不来?”
    “啊,去,去。”蓝衫只好跟老王请了个假,在老王凄怨的目光中挥手离去。蓝衫考虑的是,再怎么说也是她理亏,所以现在顺着宋子诚,他说怎样就怎样吧。
    蓝衫本以为会在会所里看到宋子诚那些狐朋狗友,但她没想到的是,宽敞的包厢里只有宋子诚一个人。他坐在沙发上,双腿交叠,两手交叉放在腿上,面无表情,一副听员工汇报工作的架势。他面前的茶几上摆着个金光闪闪的烟灰缸,里头好些个烟蒂。
    蓝衫觉得怪怪的,她走过去坐在他旁边,也不敢离太近。
    “老板——”她张口欲说话。
    宋子诚却打断了她,“拿我当炮灰?”
    蓝衫的嘴巴张着,神态变得惊讶。原来他早就发现了?也难怪,当局者迷,总觉得别人都不知道,其实宋子诚作为一个欢场老手,很容易看出来吧?
    蓝衫心虚地低头,“对不起。”
    宋子诚讥嘲地牵起嘴角,笑得无声无息。他说道,“蓝衫,你是第一个。”
    “啊?”
    “你是第一个这样对待我的女人。把我当幌子,当炮灰,虚情假意,完了又一脚踢开去跟别的男人眉来眼去,”宋子诚一边解释着,语调越来越沉,说到最后,他竟然朝她一竖大拇指,“蓝衫,你牛逼!”
    蓝衫被他说得无地自容,只剩一遍遍道歉,“对不起……”
    宋子诚深吸一口气,“我不想听这三个字。”
    蓝衫闭了嘴,不知道说什么。
    宋子诚突然问道,“我哪里不如他?”
    蓝衫一时没听明白,“什么?”
    “我说,我哪里不如乔风。”
    蓝衫安慰他道,“老板你没有不如他,只是我眼光不够好,才喜欢上了他……”
    宋子诚冷笑,又问她,“你是不是觉得我一直是想玩儿你呀?”
    必须是啊……蓝衫强忍着点头的冲动,只是勉强地笑,“没有啦,就是我自己太差劲,太矫情。”
    宋子诚摸出一根烟点上,他突然转头,在一片烟雾缭绕中看她。他说道,“如果我说,我其实是认真的,你信吗?”
    蓝衫一怔,淡青色的烟气中她也看不清楚他的表情,就是觉得这话挺搞笑,她更不知道说什么好,“呵呵……”
    宋子诚接着扭过头不再看她,他不屑地哼一声,道,“反正我自己是不信。”
    “老板您放心,我也没信。”
    宋子诚夹着烟的手指微微抖了一下,待他意识到时,已经有些烟灰掉在了地毯上。他弯腰把烟掐灭,按铃点了一瓶红酒。
    蓝衫小心翼翼地观察他,看到他侧脸冷峻依然,也没什么大的表情变化,只是眉角微微耷拉着,现出一些疲态,像是昨晚没有休息好的样子。
    她坐在沙发上,掰着自己的手指,说道,“老板,该说的我都说了,总之这件事是我不好,我跟您赔礼道歉。嗯,我还有事要不我先走了?”
    “急什么。”宋子诚靠了靠沙发,这时,服务生把红酒端上来,起了瓶,要给他们倒,却被宋子诚拦下了。
    宋子诚亲自倒了满满一杯红酒,递到蓝衫面前,“蓝衫,这杯酒喝了,咱俩两清。”
    “好”蓝衫接过红酒,仰头喝了起来。红酒度数虽不算高,一口气喝这么一大杯也挺难受的,喝完之后她拍了拍胸口,把杯底朝宋子诚一亮,“老板,可还满意?”
    宋子诚点了点头。
    蓝衫又要走,宋子诚再次拦住她,“蓝衫,能不能听我唱首歌再走?”
    反正话都说这么多了,再听首歌也无所谓。蓝衫点点头,再次坐回到沙发上。
    宋子诚唱的这首歌是一首很老的粤语歌,叫《偏偏喜欢你》。他的声音清冷有质感,其实不适合唱这类柔肠满腹的歌。不过他的吐字很准确,调子也压得准。蓝衫听他唱得缠绵幽怨,莫名的,她心中涌起一股惆怅。
    一曲唱完,他像是来了兴头,又唱了一遍。
    蓝衫却觉出不对劲来——她突然头疼了。按说宋子诚唱歌也不算难听,怎么会把她唱得头疼呢?她最近没病没灾的,昨天也休息得很好,就刚刚喝了一杯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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