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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公关部的主要任务就是把新任总裁仔细包装,再对外公布这一消息。
这篇洋洋洒洒的3000字介绍,可是花了我几天几夜的心血呢。
胡红蕾道:“太长了,写的也太详细了,还有,你把钟总的童年写的太悲惨了,又把他的青少年时间光写的太天才了。这个用100元挣了30倍的利润,这则消息有没有事实依据?”
我说:“如果没有事实依据我也不会乱写啦。虽然这里头是有些夸张的成份,但对于白手企业家来说,我个人觉得,是有必要的。”看看那些大人物的发家史,大都是“贫穷不可怕,只要努力上进,总有一天会发光的”之类的故事概括,更甚者,为了灌输大家创业的艰辛,通常更是写得一把血一把泪,成功的背后,是汗水与挫折的结晶,这事上,从来没有一帆风顺。而真正能挑起大梁的人物,都是从挫折中站起来的,这就叫逆境而生。
胡红蕾又拿给经理看了下,经理发表意见,“写的很好,很感人,把钟总发奋图强遇上逆境仍能顽强拼搏的精神刻画的很是深入,可是,你这样写,岂不让外界人觉得咱们在王婆卖瓜,自我吹嘘?”
我直了眼,这个我还真的没有想到呢。
“这个,经理,要不这样吧,咱们把钟总的发家史再重新整理出来,给杂志社,让他们以杂志社的名义采访,然后再拿出去发表刊登,你觉得呢?”
经理想了一会,“这个方式不错。可是,身为公关部的新闻代言人,我们还得向媒体公布钟总个人的成就和简介。字数不要太多,就控制在三百字内好了,漫浓,人把握写好吗?”
我摇头,苦着脸,“我恐怕不能完成任务呀……”我又没读过新闻系。那些格式与新闻用辞我是真的学不来的。
“没关系的,你先打个草稿,如果可行,我们再润润稿。”
我真的不想接这类的活儿的,真的太费脑细胞了,实在是这类工作,真心不是我的专长,可是,人在屋檐下,哪有不低头的,尽管不情愿,仍得接下任务,绞脑汁去矣。
谁叫先前那位专事这一工作的同事回家生孩子去了呢?
用了三天的时间,总算把握这三百字凑够了字数,又给雷瀛浩看,他下达结语,“差强人意。”
我双眼一亮,“那,你猜通过的可能性为多少?”
他叹口气,把稿子折成四折,“等下我让柯秘书通知公关部,以后这类活儿由其他人接手好了。”
“为什么呀?”他这是在分明瞧不起我哦?
他揉了揉我的头发:“你不适合做文秘类的工作。”
我不满地道:“这几个月的工作月结都是出自我写呢。”
“那只是意外,你更适合与业务有关的工作。”
我皱眉,“难不成你要我去业务部?”
“不,公关部也很适合你。你只需做好锣丝钉就成了。”
这家伙,居然看不起人呢,不过,我自己有几斤几两重还是满清楚的,确实不擅做文字工作的,我的特长就是与客户聊天哈啦拍马屁之类的工作。
钟子昂升任为风华总裁不久后,我那篇有关钟子昂的详细个人报告也由某间知名商业杂志录用发表,得了860元稿酬不说,还被其他刊物转载,又分别得了好几回几十块钱的转载费,我的个人好处就是在未来半年内陆续得到一千多块钱的稿酬,而因为公司CEO的正面光辉形像,使得公司业务量陡增,紧接着,又传出钟子昂要结婚的喜迅,新娘子居然是一间杂志社上班的女记者。
钟子昂要结婚的消息一传出,公司里立马有了无数哀嚎声,未婚的女性同胞起码有一半以上伤心不已,不甘心之余,又四处打听新娘子的身份,得知是上回采访钟子昂时,与钟子昂一见钟情再见倾心,短短一个多月就闪婚,实在是跌破众人眼镜。
不过,同事们大都对这桩婚姻不抱希望,毕竟如今闪婚现像很是普遍,但闪离状况也是很多,我也讷闷钟子昂那种商场战将居然也势衷于闪婚,有些不可思议,问雷瀛浩是否认识新娘子,他说:“刚开始我也很吃惊,不过,见到朱小姐后,我便知道,他们会幸福的。”
“啊,为什么呢?你也认识她?”
“子昂和朱小姐以前曾是校友,在学校里也曾是一对恋人,后来因一会误会而分手,如今,十年过去了,他们又在A城重逢。”
“哦哦,原来还是破镜重圆呀,真浪费呢,可是,一对分手了十年的恋人,为什么在第二次见面后就决定走进婚姻呢?”这也太冒险了吧。
“我问过子昂,他说他这些年来一直忘不了初恋情人。尤其他们意外重逢后,第二天就上了床,然后,他就向朱小姐求婚,而朱小姐也同意了。”
我乍舌,“就这样?”这也太快了。
“不然你以为还能怎样?再来个十年爱情长跑,子昂已经三十三岁了。”雷瀛浩倒不觉得有多稀奇,“子昂一向是速战速决的性子,在商场上尤其如此。一旦决定了某件事,就火速下足马力去争取,想不到在婚姻里也是如此。”他笑意加深,对这个表弟也有着由衷的钦佩,“我想,明年肯定连小孩子都会有了。”
我想了想,也跟着笑了起来,“改天介绍我们认识认识。”
“还需要改天么,今晚他们两口子就会来咱家做客了。”
……
钟子昂是雷瀛浩失终多年的表姨的儿子,也是雷瀛浩众多亲戚中唯一关系亲密的,平时候从他的言语中得知,他对这个表弟还是很看重的,是以,今晚我不敢马虎,把衣橱里挂了两个多月都没有拿出来穿过的真丝连衣裙穿了出来。并化了点淡妆,抹了点口红,脖子上还挂了串珍珠项链,还佩戴了耳环,在镜子里仔细看了又看,优雅又不失庄重,应该配得上雷太太的身份与表嫂的身份。
又向钟子昂的秘书打听了钟子昂的个人喜好与风格,及未来钟太太的喜好,做到万无一失后,我这才带着闲适的心情下了楼。
雷瀛浩说与钟子昂约的时间为七点,而在6点40分左右,他们便提前到来。
与雷瀛浩的高大比起来,钟子昂要瘦削不少,也矮了大半个头,五官比较普通,戴着副眼镜,看起来很是斯文,可谁又能知道,这人就是风华的经营者,和王意磊,夏少铭,徐智,马利辉,邱泉一道凭为A城杰出青年企业家荣誉称号。
雷瀛浩隆重向我介绍了钟子昂和她的未婚妻朱梦娟小姐,朱梦娟身形高挑,长相清丽,身材纤细,穿着紫色长裙,同样化了淡妆,整个人看起来优雅又清爽,与钟子昂站到一起,还真是登对。
双方相互介绍后,钟子昂和朱梦娟一道叫了我一声“表嫂。”
我笑眯眯地说:“不要客气,菜已经做好了,我们先用餐吧,边吃边聊。”
在商界侵淫多年,再来发号施令惯了,钟子昂身上有着与斯文不符的强悍与冷酷,虽然他说话带着如沐春风的轻声细雨,但言语间却带着令人生畏的肃杀之气,比如说起肖景辉的母亲葛春红时,这人语气仍是带着斯文的气息,但说出来的话却让人不寒而栗,“已经把那段录相带给了纪委,还有,肖家的财产信息也差得差不多了。再等一段时间,便可以收网。”
朱梦娟轻轻蹙着眉头,“肖家?哪个肖家?”
雷瀛浩看了她一眼,淡道:“就是你那个表姨,市委书纪夫人,葛春红女士。”
朱梦娟睁大眼,“是她?”
我吃惊不已,“葛春红是梦娟的表姨?”
“是的。不过我们没怎么往来。”朱梦娟道,不无自嘲地道:“我爸妈只是普通的退休工人,两个人加起来才拿不到3000元的退休金。哪能与官大权大的表姨一家相比。”
听她话里的意思,似乎与肖家并没什么来往,也没什么感情可言,我稍稍放下了心来。
雷浩浩道:“这回你和子昂结婚,会邀请肖家吗?”
“我这边肯定是不会请的,虽然在同一座城市,但一直没怎么接触来往。”
我说:“子昂身份不同,想必肖家也必会出席的。”到时候,看到新娘子居然是自己的穷亲戚,不知作何感想。
朱梦娟也明白我的心思,与我心照不宣地笑了起来。
吃过饭后,男人们去书房谈务事去了,我和朱梦娟仍在客厅里聊着天,朱梦娟比我大一岁,枞牛津回来后,一直供职于本市比较有名气的《名流》杂志社,先前我拿着稿子联系了名流的编辑,把我的想法与对方沟通后,《名流》便派了名记者过来采访钟子昂,而那名记者便是朱梦娟,与她有两次的接触,然后她把我的稿子拿去做了下润色,发表后,确实起了较大反响,当期杂志卖的相当好,对风华,对《名流》也算是共赢。
“真想不到呢,你居然是子昂公司幕后董事长的妻子。”朱梦娟非常意外。
我也笑了笑,“我也是呀,想不到才见两回,你就要嫁给子昂了。咱们还成了亲戚了。”
“这个世界,总是充满了幻想和巧合。”
☆、第111章 婚礼上的插曲
十月国庆节,风华总裁钟子昂结婚的大喜日子。公司所有主管都要前去庆贺。而公关部则全体出席,当然,不是为了前去庆贺,而是帮忙招呼客人啦。我虽然是枚小小员工,但也是颗很有作用的锣丝钉,肯定也是必不可少……去帮忙,当个打杂的。
别丧气,公关部的作用除了对外发言,维护公司的形像,还有一项重大作用,那就是上司办喜事时,还得全权搞定,没得商量。
一大清早就被挖了起来,去了饭店,忙里忙外忙过不停,因为代表着公司的门面,所以公关部的员工一律清一色的高跟鞋配长裙,累得要死要活的,所幸,十来点钟时,客人陆续到来,也没有其他重要事务,只是偶尔观察,是否有突发状况,及维护现场秩序外,也没别的事可做了。我总算得了空,偷溜着跑到角落里歇了口气。
10点半时,人流越来越多,已有人山人海的架式,不由讷闷,“不是只宴请双方要好的亲朋好友吗?”
同事张静秋淡淡一笑:“钟总身份在那,就算想低调也是没办法了。”
“那,陡然来了这么多的客人,原先预订的桌数恐怕不够吧。”
“没关系,经理会处理的。咱们只负责等上级吩咐命令就好了。”
聊天的时候,我居然眼光地发现几个熟悉的人,雷瀛浩来了,我连忙走了过去,与他打招呼,“怎么现在才来。”
他说:“身为大人物,通常是压轴才出场的。”
我扑嗤一笑,“就你歪理多。我今天可累惨了。”
他看我一身浅米色碎花长裙及白色高跟鞋,道:“等会让子昂包个厚厚的红包给你。”
“哼,这还差不多。”
忽然看到一个熟悉的人,“喂,你的表姐居然也来了。”雷瀛浩的表姐,雷玉莲,是雷瀛浩母亲的妹妹的女儿,因为父亲早逝,所以就随了母性。是个精明的商人,但却很瞧不起我呢。
“怪了,她不是在B城吗?子昂结婚她居然也来了,证明与子昂关系还不算错。”
雷瀛浩瞟了过去,淡道:“她老公开的五金店与B市的公司有业务往来。”
这话是什么意思呢,我怎么听出了话外之音呢?
雷玉莲过来了,带着她的老公和孩子,“瀛浩,你总算来了。你也真是的,今天可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