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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不知道,我在爱着你-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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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貌的吧。
    
    她被允许暂时回到家中,洗了个澡,只准洗半个小时,姐姐上好了闹钟。
    她木然地看着别人为她办理需要的各项手续,准备出国。
    
    16
    故事又告一段落。
    “我不在的时候,居然发生了这么多事情。”怡风唏嘘。
    她们窝在沙发上,一边一个。怡风又说:“你们哪,发生这么多事,还不爱。不爱,多可惜。”
    故事一路讲着,天却悄悄地亮了。日出让她从记忆中挣扎了出来,游回了现实当中,她觉得自己有必要停在这里。回忆某些特定的事情,会让她好不容易才干燥的心,再度潮湿起来。汤毅凡成立她的“Vivien前男友俱乐部”,而他自己也继续游戏花间。这么多年来,他一个一个地换女友,她也一个一个地换男友。他都是在甩别人,可她却都是被人甩。
    有些事,不必记一辈子。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她最讨厌。因为这不但让她想起了自己忘不掉的事,而且也想起了因他而忘不掉的某件事,心在隐隐作痛。
    怡风道:“可毅凡很快就原谅你了,不是吗?”
    微婉被这句话惊到:“不是很快……是半年。那半年,他就像消失了似的,我没有见过他,也没有他的音讯。”
    初到巴黎,最寂寞的前六个月中,她几乎抑郁到死。她不是会摆架子的女人,不会难过到死还嘴硬。在落地的第一天,她就发短信给他报平安,她打电话给他,发邮件给他,一厢情愿地走到哪里都让他知道。可他从不接电话,从不回邮件。六个月的时间,六个月,他完全不理她,当她不存在。
    “想想看,比起这几年的时间,六个月不过是漫长时间中的一个点,微不足道。”
    可如果在她最需要他的时候他不在,那以后他也都不用在了。
    她渐渐走了出来,说服自己不再作茧自缚。
    怡风在落地窗放进的万顷阳光中,眨着圆圆的大眼睛,像极了那些可爱的晴天娃娃。阳光照进黑夜,她想自己永远不会忘,珍贵的东西破碎后,他们小心翼翼去重建的步伐。嗯,至少她是小心翼翼了,而他只不过是在某一天做了决定,然后,若无其事地来找她,就像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你能相信吗?在那样难堪的场面之后,在一句Entry authority revoked之后,这个人,可以就这样地若无其事地出现了。好像他一闭眼,再一睁眼,乱七八糟的事就全都被抹掉了一样。他得是多孩子气的男人,才能把自己当成了时光之主,坐在他的湾流上,从从容容地跨越日界线,回复到那之前的样子。
    
    六个月后,巴黎黄昏中学校底楼的大厅外,夕阳肆无忌惮地搔首弄姿。
    汤毅凡,站在那里。
    
    如果用古人的话来说,他大抵可以称得上是貌比潘安什么的。但她可不敢被美色迷惑而贸然地走过去。如果他是来寻仇的,她要留出可以跑路的距离。
    他见她冻在原地,挠挠头:“刚在你们图书馆里看见一个中国女孩,特用功,那眼睛整整仨小时没离开过书本。你啊,也不跟人家学学。”
    
    他说的那个中国女孩,是不是虞雪呢?
    后来她多少次回想,都觉得这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17
    他们的重逢,回忆起来好像在昨天。
    她无数次想象重逢时的场景,都是各种尴尬、惨烈或者涕泪交流,要么他冷冷地嘲讽她,用冷脸来逼迫她先道歉;要么赶上他的“猫一日”,他会安慰她,表示自己已经原谅了她,这么多年的感情他还是念的,还是拿她当自己最好的朋友。这都是她清醒时想到过的景象,而在她的梦里,还有些别的东西,那些东西让她醒来就为自己感到害臊。
    总而言之,无论是清醒时还是在梦中,都不是像现在这样。和过去二十年中的任何一次碰面一样,不像吵架冷战六个月的和好,而像是他只是去转角的小天使给她买了一个双球冰激凌,还是覆盆子和芒果味的。就好像,他只从她的生命中走开了半个小时,而不是半年的时间。他拿着冰激凌回来找她,塞给她纸巾,鄙视地说,别又滴在衣服上,送给您的好东西都被您给糟蹋尽了。
    她是该觉得这是好事吗?她只知道,现在喉咙干燥,说不出话,还真很想吃个冰激凌。
    “走走走,那边拐弯就一小天使。我请你。”
    比谁看得开是吧,她就不信还能输给他。
    “什么时候到的?现在住哪儿?”
    “今天早晨,阿泰内广场。”
    “那咱俩是邻居。”
    “废话,必须的啊。”
    “哟,这我得问问。”她用小勺一下一下地挖着那倒霉的冰激凌,“您说给我听听,什么叫必须的啊?”
    这次,她很想把话说下去。
    他听这一句狠问,眼神缩回去几寸,不再触及有她的区域。海潮退下,你就看得清沙滩上面的沟壑纵生,还有穿进去的尖物与贝壳。她马上就后悔了,悔得要掉下了眼泪。他是那么脆弱的一个人,她何必欺负他呢?冰激凌被小勺挖到底,摩擦发出刺耳的声响。她手忙脚乱地将洞填平,希望自己从未挖过。
    最后,他缓过来了,语气故意很轻松:“住哪儿不是住。”
    
    你看,他依然是不会说下去的。她继续问吗,可她怎么敢。
    
    然后,她就在他看得见的地方,真把冰激凌滴裙子上了,绝对是不小心。
    “你怎么进我学校里面的?接待的大妈让您进来的?”
    “那哪能啊,这儿可没人认识我是谁。”汤毅凡眯眼扫描着她身上的衣服,确定不是他的资产,才没追究,只递过去几张面巾纸,“我说我探亲。”
    “哟,这我又得问问,谁是您的‘亲’啊?”
    她等着那个会让她很受用的答案。
    “我就指了一下图书馆里的那个姑娘,然后我给了她一个求助的眼神,人家就出来了,特配合,没拆穿我。”
    得,她等岔了,这混蛋。
    给我打个电话会死吗?用得着“亲”到别人头上去?她这次是真不爽了,没胃口再吃,拉长脸直接站起来就往外走。
    他这才急了,赶快跟上来,拉住她的胳膊:“怎么了?大冷天在外面站了三个小时,眼看要天黑了还不许我进去吗?”
    “那您三个小时一直盯着人家姑娘看,是吧?您还觉得人家学习特用功哪,嘿!”
    他捶胸顿足,对天发誓,绝对没有。她继续往死里瞪他,不说话。这时天黑了,两人在车水马龙的街头散步,她停了下来,抬头看他。旁边的白胡子流浪艺人抱着萨克斯风,吹的正是那首Sealed with a kiss,以吻封缄。那一秒,她特别希望他低头吻她。如果真的不能说下去,那吻她就可以了。为了配合他,她甚至可以把眼睛闭上。
    嗯,就这么办。
    结果她刚把眼睛闭上零点零一毫米,就感觉到胳膊被他一拽,将她拽离了原处。
    那会儿她头脑一空,还以为他终于想起来了六个月前的仇,终于下手把她推到马路中间去喂汽车。那样的话,她会主动地死得很彻底,绝不留恋人间,然后在升天后先去找他母亲大人,磕头认错。可她还好好地活着,这厮只是把她推到内侧去了。
    一辆车将将蹭着他的衣袖,飞驰而过。
    睁眼,他神态特淡定,好像根本没看见她死皮赖脸的暗示。
    “您过马路能不能看看车?”
    
    [男人这种动物,你可不知道他们可以有多迟钝。]
    
    尴尬,尴尬,她气得想拿手里的包包抽他,但当然她没有抽。不是她不忍心,而是那样就暴露了她的沮丧。但后来她一路冷脸,他还是看出来了。这下汤少又摸不着头脑了,他眨巴着眼睛盯着她看,想摸一摸她,她却躲开了。他“哟”了一声,这回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了。他小心翼翼地保持三十厘米的距离跟着她,憋了一会儿终于憋不住了,问:“又怎么了?我不是怕您让车给撞了嘛?”
    “起开,别烦我!”
    “……不是,你让我死个明白啊。”
    “自己想。”
    “……那我还是不想了。不管怎么回事,算我错了还不成吗?”
    如果有人编一本女孩子最讨厌听到的话的集锦,那么“算我错了还不成吗”这句话绝对在其中,不是第一就是第二。
    如果汤毅凡在那个时候,对他们之间的关系,有她一半的迷惑,她也觉得不枉自己那若隐若现的、貌似的、好像以前也曾朦胧有过的、如今又死灰复燃的,单恋。但他是真的迟钝,真的,没有一星半点儿的迷惑,真是迟钝。
    在那之后,他每个月都飞来陪她两次,通常是周末。当然,若他有时间的话。赶上月底公司最忙的时候,人家是连电话也没时间打的。那次,刚好是五一劳动节,他们在5区里游玩,碰上一个卖铃兰的摊子,摆摊的老人笑眯眯地想要揽生意,这在巴黎是相当少见的。汤毅凡停下脚步的时候,她心就开始怦怦跳,真希望这老爷爷说出她想听的话。
    “先生,给这位小姐买束花吧。”
    然后她脱口而出预备好的话,还装模作样的呢。
    “您看错了,我可不是他女朋友哦!”
    话一脱口,她就知道自己窘到家了,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汤毅凡爆发出一阵大笑,事实上是没心没肺地嘲笑了她一整路,直到她到公寓。
    老天作证,她曾像一个陌生人般,卑微而甜蜜地单恋他,而他还是拿她当老伙计,绑在一起都不会出问题。换句话说,他能原谅她犯的任何错,却没有喜欢她,更别说是深到爱的地步了。“不爱都可惜”这句话,好像就是专门用来笑话她这种人的。
    她是觉得不爱都可惜啊,可人家那里,拿她当什么呢?
    她想找到一个容器,将自己好好地装进去,结果到头来这容器是只杯具,而且这杯具还不知道她为什么而生气。
    “您最近不对劲儿。”
    终于有一天,汤毅凡迟钝的神经在她持续地撩拨下发出了“嘣”的一声钝响。那上面堆积的灰尘,差点没呛她打一个喷嚏。
    “什么不对劲儿?”
    “以前你偶尔跟我生气,我总知道为什么。可现在你总跟我生气,我是一次也不明白了。”
    “……”
    “本来我以为是赶上您大姨妈了,后来又想大姨妈不能每个星期来一次啊,所以,难道是更年期?”
    
    他在想不明白她为什么而生气的时候,就买吃的给她。
    那段时间,她几乎把巴黎都吃遍了。起初的时候,她觉得格外受用。她在这边吃,他在那边不错眼地盯着她看,直到确定她眉毛不皱了,嘴不噘了,脸不再拉长了,他才松了一口气。但随着次数越来越多,她也就渐渐地懂了,这不过是他次次想不明白之下,干脆放弃了努力的表现——如果喂她吃甜点就可以解决问题,那他干吗还要费脑子去思考答案呢?
    那天他们在卢浮宫旁边的那家Angeling吃Mont Blanc,褐色的栗子外皮中是柔软的奶油甜心。她很爱吃这个是没错的,但今天吃得格外不顺心,因为她得知,汤毅凡这厮背着她买了它送给了别人。当然她绝对不会透露自己的信息,来源于忠心耿耿的保姆安东尼,以及后者在她百般追问下仍没说出那个别人的名字。
    她想知道是谁,只有一个好方法,直接问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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