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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黎明II-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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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墙前面竖着两个大书柜,它们拼起来,一个满满的摆放着英语原文书,而另外一个则是中文书。书桌上放着笔架,吊着几根狼毫,旁边是砚台,还有一块用了一半的墨。这块是徽墨,里面加入的是鹿茸胶,另外还有冰片,麝香等等十几种珍惜药材,据说研磨出来的墨汁颜色比写馆阁体的浓墨要淡一些,但是异香扑鼻。还有,这边卷着毡子,放了一令宣纸,靠近木椅的地方摆放着一本翻开的书,是钱钟书先生的《管锥编》。”
    我走到书柜旁边,拿下来一个水晶相框,里面有一张照片。
    我把照片给徐樱桃他们看,“这个穿着赛艇运动装的是勋暮生。他身上披着绣着三一学院校徽的旗子,而他身边是一个长的很清秀可爱的女孩子应该就是苏离。这个姑娘也是个牛人,看她手中扯着一个横条样子的旗子,上面是著名的那句—— ‘东风吹,战鼓擂,这个世上谁怕谁!’
    我翻过相框,后面有字。
    6th ;may; 2004,校际赛艇会再下面,是一行现代诗,‘但我不能放歌,悄悄是别离的笙箫;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27th july 2009,勋暮生于伦敦。
    徐樱桃挑眉。
    乔深却若有所思。
    我把相框放回去,对他们说,“我为什么知道这么多?因为我曾经来过一次。当时廖安的朋友请我们吃饭,就是在这里。徐樱桃,我只来过一次就对这里记忆很深刻,你说自己想要保护这里,却对这里了解的还不如我多。你怎么能说服我相信你对我说过的话?”
    呱,呱,呱!
    徐樱桃双手鼓掌三次。
    “alice,士别三日,刮目相见。”徐樱桃稍微眯起来眼睛,又转头看了看周围,“其实,你也知道,我说自己对这种地方异常崇尚也是一种说辞。但是,我真的不想让你们毁了这里。我和乔深的好朋友萧商在这里存了一些书画,为了兄弟,我也不想把这里铲平。我说这些,你信不过我,还信不过乔深吗?”
    我看着乔深,而乔深似乎没有听到我们说话。
    他向前走过去。
    越过我。
    到达我背后那面顶天地里的书柜前面。
    他的眼睛在这里快速的浏览着,然后,在第七排书柜面前,停下脚步,伸出手,……
    徐樱桃叫了一声,“乔深,这里的东西不允许碰触!”
    乔深置若罔闻!
    他固执从书架上取下一本书,小心翼翼的捧着,然后放在书桌上。这里一定有人坚持定期打扫,桌面上纤尘不染,甚至连翻开的书页上都保留在原本的位子,只除了这么多年来,雕花窗外面的阳光把墨迹照的有些浅浅的褪色。
    乔深翻开一页,又是一页,再一页,他抬头,看着我,眼神极其复杂。
    甚至,……
    可以说有些动荡。
    徐樱桃走过来,“怎么了?发现藏宝图了吗?”
    乔深合上书,“没有,只是忽然看到这一本关于魏晋南北朝的书籍,里面居然有史学大家钱文澜先生的亲自做的批注,简直是可遇不可求的珍品。”
    徐樱桃对不是藏宝图的资料不那么感兴趣,他意兴阑珊,“这里遍地是古董,你们看,人家连插花的瓶子用的都是雍正官窑,不知道喝水的杯子是不是成窑了?”
    不是成窑,是钧瓷。——我在心中说。
    徐樱桃转身看那两苏离与勋暮生的照片。
    乔深把他手中的书递给我,“你拿着,万荷千峰园的主人应该不会反对。”
    我接过来的时候,书页不小心被翻开,在谢大师用狼毫写的蝇头小楷下面,是一坨很清秀的笔记,用铅笔写的,却似乎比钢笔圆珠笔保存的更加长久:——如果以这段历史为背景,可是写出一个生于深宫长于妇人之手的萧直,台词可以这样说:面对此情此景,难道还不足以将军得偿宿愿?这里有诗、有美人、有酒,可渔可猎,可花前月下,亦可谈笑定乾坤!
    这是司马烈的台词。
    也是我来燕城之前给《旧时王谢》剧组传过去的最后一段剧本。
    只除了萧直的名字变换成了司马烈!
    徐樱桃,“我们到别处看看。”
    他先走出屋子。
    我跟了出去,最后是乔深。
    我们又在回廊下兜兜转转,夜幕降临,整个燕城开始下雨。
    在开饭前,徐樱桃忽然特别认真的对我说,“alice,开个价,把万荷千峰园卖给我,我不还价。”
    我,“这里不属于我。这是勋先生前妻的产业,目前与我没有一丝半点的关系。”
    徐樱桃,“所以才让你开价。我们一起促成这事。”
    他单手搭在我的肩膀上,“到那个时候,你就会变得富有,真正的富有。你不用凭借手中那些似乎永远无法出手的康斯坦丁股票来评判身价,你手中握着的全部是实实在在的财富。并且,再也不用向任何人谄媚,这样不好吗?”
    徐大公子笑了,像极了伊甸园那条狡猾的蛇。
    
    第106章
    
    温好的米酒放在白瓷碗中。
    万荷千峰园作为顶级私人会所,提供的菜肴全部是根据苏家留下的私房菜菜单做出,很崇尚食材的原味,所以不管是肉菜还是椰汁燕窝这样的甜品;味道都比较柔和。
    席间很安静。
    只有徐樱桃在说话。
    他说了很多,我有心事,所以听的不是很真切,最后;我记得他问我,“如果我提的offer不是你想要的;那么,你说,你想要什么;我就算是赴汤蹈火也会帮你实现。”
    我却问了他一个问题,“樱桃;你说;我想要什么?
    当你自己弄明白之后;再来和我聊这件事。不过;在这之前,这个园子我会帮你保住他,至少不会变成一片荒芜的废墟。”
    吃完饭,乔深没有和一起回来。
    他似乎与徐樱桃有一些争执,但是,我没有仔细听完,就走了。
    回到我住的勋家园林的院子,院门虚掩着,里面有灯光。
    进屋。
    我发现勋世奉坐在沙发上,正在看书。
    “我回来了。”
    我把紫貂外套脱了,放在木椅靠背上,自己倒了一杯清水,灌下,然后感觉酒气好像消除了不少,这才往他身边凑了两步。
    “嗯。”
    勋世奉合上书,这次拿在他手中的是我们那部只缺少结尾的《旧时王谢》的剧本。
    “晚饭和徐先生吃的还愉快吗?”
    听着,我自己又倒了第二杯水。
    灌下。
    我看了一眼树立在书桌旁边的古董座钟,夜晚11点。
    自从我两个都到燕城之后,一直是分开屋子睡觉,虽然他一直住在隔壁,根据老辈人的说法,这是新婚夫妇需要遵守的规矩。但是,我们又和普遍意义上的新婚夫妇不一样。
    勋世奉与我早已经是夫妻。
    这次回燕城只是回来举行家族传统婚礼,大宴宾客,当然,请客的意味似乎更甚于确定成为合法夫妻的含义。
    再说,我们两个自正是交往开始就开始同居。
    夫妻该做的我们都做了。
    所以,这段时间分开睡,与其说是遵守古礼,不如说是我们前段时间关系有些尴尬。
    我,“饭菜还好,不过,……我晚上一般吃的很少。徐樱桃口才很好,他一直在说话,而我,……”
    他走过来,在我身边,似乎稍微用力呼吸了一下。
    “你一直在喝酒。”
    “……”
    我把杯子放下,“是米酒,甜的,我感觉没什么酒劲。”
    勋世奉低头。
    一场极深极深的亲吻,……舌尖发麻……
    我的手掌捧着他的脸颊,却看不到他的眼睛。
    忽然!
    亲吻结束,他一把抱起来我。
    我这才看到他的双眼。
    ……燃烧着,蓝钻一般……
    似乎两步就到了床上。
    后背是软软的丝绸床单。
    深绿色的蕾丝裙子被撩起,……高高的,推到腰间……
    我的手环住他的腰身。
    天花板上的水晶灯开着,灯光明亮却柔和,然后就是床垫颠簸的动作,还有有规律的声音,……,好像惊涛骇浪中木船,……在摇荡,漂泊……
    “ Arthur,……you are crushing me,……”
    ……
    
    第107章
    
    《色戒》里面曾经说过,张佳芝很喜欢和易先生在一起。
    每次度夜,她的全身就好像冲了一个烫烫的热水澡;似乎可以把沦陷时代的上海那种压抑在人们身上的阴霾还有她心底那些细碎的伤痕全部冲刷掉一般。
    我也是。
    可能是我们太久没有在一起过,这个夜晚渡过的异常热烈。
    这是一种由内而外的热烈。
    一层一层,把心里到皮肤上的冰冷和细碎的伤痕全部冲洗一遍,即使我知道,当我们停止之后,这些也许会重新附着,但是;至少在我的剧烈的频临死亡体验的喘息当中;它们已经远离。
    清晨。
    毕竟是冬天;阳光清冽;却失去了温度。
    我拉开半掩着的窗帘,让那些阳光多照进来一些。
    手指中捏着锋利无比的刀锋;在勋世奉线条无可挑剔的下巴上轻轻的刮着。
    青色的胡茬一点一点被去掉。
    我想;也许是最近工作太忙,很少见阳光;他的皮肤恢复了原本的颜色——比中国纯血的肤色要白,却不是那种轻柔的白皙,而是仿佛油画似的浓墨重彩的凝重。
    他仰着头,微微睁开眼睛,我看见那双褪去了情欲的双眼竟然如同碧水一般清澈。
    刀锋顺着他的下巴,在咽喉的地方缓缓滑动着。
    鼓起来的喉结。
    那是生命的特征,些微的颤动。
    呼吸。
    我感觉自己心间在颤动。
    我,“别动,我是生手,别伤着你。”
    “嗯。”
    最后两下,完满的完成了任务。我把刮刀在毛巾上擦干净,弯折上,放在旁边的红木茶几上,又递给他一块毛巾,擦了擦面孔。
    我忽然想起来,昨晚我们什么措施也没有做。
    他没有使用安全套,我的避孕药也已经停了很久,那这样,我们会不会,再拥有一个孩子?
    有人说过,生活就好像是珍珠项链,拽断,那些美丽而珍贵的珠子就会滚落,在地板上奔奔跳跳,消失在我们的视线中。如果没有及时把它们找到,也许就会永远失去它们。
    这样的情况下,有一个孩子,会不会可以让我们整个生活完全向前推进!
    再也不用看身后?
    勋世奉拉住我的手,靠近,然后,轻轻坐在他的腿上,我单手揽住他的肩膀。
    “冷不冷?”他问我。
    我摇头,我穿了一条长达脚面的丝质睡裙,不过批着一条羊绒大围巾,显得暖暖的。
    他刚洗完澡,头发没有完全干,手指插进他浓密并且极其桀骜不驯的头发,手感异常饱满,可是我却在晨光中看到他鬓角边上有一根改变颜色的发丝,显得有些灰败。
    “这有一根白发,要揪掉吗?”
    “不用。”
    北美上层人士不染发,头发只要打理精致就好,至于颜色,本来是什么颜色就应该是什么样子,完全不用为了所谓的美观和恢复年轻什么的目的去改变颜色。据说,曾经是好莱坞演员的里根出任美国总统之后,把自己打扮的好像一个华而不实的纨绔,他喜欢染发的爱好曾经遭到东岸的上流社会的群嘲。
    我的手指继续揉他的头发。
    总感觉,他好像一只拥有很坚硬头发的大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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