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是……”
“拿去。”裁缝李挥挥手。
好像,曾经有一个胖乎乎的女孩,穿着大红的毛衣,在一个大红灯笼高高挂,到处放鞭炮的日子里,来过这里。离烟捂着头,蹲在地上,是谁呢?那个女孩是谁?
这条街上的人对她来说都是陌生人,可她却一点都不觉得害怕,她走到街头,又从街头走到街尾,这条街上每个行当只有一家店,互相不抢生意,这里的人都跟家人一样和睦相处,这里面什么都有,最香的,还是南叔的中餐馆。离烟走进去,发现她哥哥正在啃鸡腿,一张好帅好帅的脸不羁地咬着一根鸡骨头,斜着眼看她。
南叔端着一碗炸酱面放在她面前,还有好多金黄的煎饺和糖醋肉,南叔说:“烟烟啊,多吃一点,你还是胖胖的可爱。”
离烟已经不去辩解了,从小到大她很少照相,她甚至没有属于自己的一本相册,她不知道自己以前是不是真的很胖。她乖乖拿起筷子,卷了一口面条,当吃进嘴里时,她想起了一个画面。那天,一个小胖妞,带着毛哥来到这里,他们吃米饭,吃肉肉,吃中国人喜欢吃的东西。小胖妞好会吃,回家的路上还拎着一袋老帅哥给的炸丸子。
画面往前推,是在家里,在她从没去过的一个家里,那里……好像是她以前住的地方,可是手术醒来后,她住的是妈妈给她买的带泳池的小楼,而不是那种很像学生宿舍的地方。
毛哥带着一顶黑帽,一脸不愉快的跟小胖妞说他要吃米饭,披萨汉堡都见鬼去吧。
那天的饭菜,是这个味道。
离烟看着南叔,呢喃:“老帅哥?”
南叔摸摸离烟的脑袋:“想起来了?”
“没有……”
南叔说:“没关系,慢慢来。”
盛爷吐掉鸡骨头说:“等等坐飞机回去。”
离烟顿时就没胃口了,放下筷子她看着哥哥:“我不想回家。”
盛爷没有回头,揶揄道:“原来你不想回三千港啊?”
离烟呆呆的,企鹅般走到哥哥面前:“啊?”
盛爷用指节敲了敲这个高学历妹妹:“你认为我是那种会为了你妈跟兄弟翻脸的人?”
“是我们的妈妈。”离烟不去揉额头,希望哥哥再敲一敲。
“闹翻了。”盛爷无所谓地说。
“为什么啊?”离烟不理解,好不容易和好的,为什么又闹翻了?
“为了你们。”盛爷站起来,不再多说。离烟心里咚咚咚的跳,走过去,小小力的抓住了哥哥的袖子,哥哥永远穿手工西服,哥哥永远都这么遥不可及。抓,抓住了……
盛爷低头看看那只小手,手背上的青肿还没褪,他就这么让她拉着,装作没看到。
***
正在此时,唐人街外停下一辆从来没见过的车,巷子口的酒楼老板探头出来看了看,害怕是傻昆的余党来闹事,可毛爷爷做事干净利落,白家,他完好的留下来了,准备交给白易。
一个美丽有气质的妇人直直穿过唐人街,站在了中餐馆门口。离烟正窃喜哥哥没推开她,一转头就看见了外面的曼文。
离烟忙躲到盛爷身后,盛爷眯着眼看去,嗤笑了一下。
以为追到这里我就会放人吗?这一回,你想用什么手段?
曼文走上台阶,跨进店里,南叔不知道来的是谁,默默退到一旁。
“阿赞。”曼文叫他。
盛爷哦了声:“干嘛?抢人啊?你试试?”
曼文却摇摇头,她看了眼离烟,她的女儿,在害怕她?
“妈妈来看你了。”曼文朝离烟伸出手,“你还好么?害怕么?”
离烟一下就撑不住了,吸着鼻子站在哥哥身后:“我很好,但我有点害怕,那里好黑。”
曼文闭了闭眼,感到无比后悔,如果不是她,女儿就不会出事,她究竟做了什么,让她这么怕她?
“我们回家好么?”曼文放下手,语气从未有过的温柔。
“不要。”离烟探出头来,很认真勇敢地告诉妈妈,“我不要跟你回家,我不要嫁给许文博。”
曼文上前一步,离烟吓得后退一步,她只好站在原地,慢慢说道:“以前你出事时我没来看你,我现在很后悔,这次也是他救了你,我很感谢。烟烟,希望你不要怪妈妈。”
离烟听不懂,问说:“上次我做手术你和爸爸都来了,我记得的。”
话太长,曼文不知道该从哪里说起。
“不管怎样,我都不要回去。”离烟觉得哥哥会帮她的,所以格外有底气。
谁知曼文完全不需要盛爷出马就同意了,她说:“妈妈不是来阻拦你的,你想跟谁在一起都可以,我只是来看看你。”
不只是离烟,就连盛爷都吃惊了。这画风不对吧?
“是真的。”曼文失笑。
管你真不真,管你这次是用什么战术,盛爷搂住妹妹:“走了,飞机不等人。”
离烟的心又咚咚跳,她的肩膀上是哥哥的手呢!
曼文让开道,说:“路上小心。”
等盛爷带着离烟上了车,唐人街又恢复正常的喧闹,曼文在中餐馆停留了片刻,和南叔聊了聊。
南叔说:“毛毛对烟烟那是真的好,我用这条命担保!如果只剩下一碗面条了,毛毛绝对会让烟烟吃饱了,自己再喝汤底。”
曼文坐下来,听南叔说四年前的故事,说唐人街有一个叫毛毛的厨子,有一个叫烟烟的小胖妞。曼文从不知道离烟在这里会这么快乐,她红了眼眶,对南叔说:“谢谢你这样照顾小女。”
南叔摆摆手:“说不上谢,我们这条街的人都喜欢烟烟。”
唐人街是,三千巷也是,大家都喜欢烟烟。
***
盛爷这次是坐私人飞机来的美国,走的时候当然也是拎着妹子上了自己的飞机,起飞前,他接到毛毛的电话,毛毛说:“我现在正在赶来机场,阿赞你等等我,我们一起回过,我好像知道白易在哪了!”
就在盛爷的手边,趴着一只小喵喵,她一双大大的眼睛期待地看着哥哥,盛爷低语:“是阿毛,他等等就过来。”
同时,电话里毛毛在说:“你别告诉烟烟,我坐在后面,别让她发现我。”
盛爷:“……”
你就不能一次性说完?
离烟捧着脸,很高兴的样子。
盛爷:“咳,我听错了,他是说他没那么快回来。”
女人的天说变就变,离烟哦了声,乖乖坐回位置上。盛爷扶额,好累,他们俩的事我忙什么啊!
飞机上,盛爷让空姐抱出一大堆零食,把离烟整个人都埋住了,盛爷发话:“都拆开来吃几口,吃不完就睡觉。”
离烟觉得,自己还是睡觉吧。
她睡着了,有人爬上飞机,盛爷一看那人破布般的造型就靠了声。毛毛嘘嘘嘘地拉着盛爷跑去飞机尾巴:“你小声点!不能被烟烟看见!”
盛爷问:“新造型?你真是越来越奇葩了。”
毛毛也没办法啊,这几天忙着找人,天知道美国那么大,傻昆会把白易藏在哪里,他没空管自己,于是就变成了这副模样,身上还有些伤口裂开了都没空管。
“白易在哪里?”盛爷递给毛毛一根烟。
毛毛摆摆手:“要起飞了。”
他说:“我想,她应该在三千港。”
他和白易是在三千港认识的。
☆、第77章 重出湖
盛爷的私人机载着毛毛和离烟离开了美国,这个是非之地,毛毛不想再踏入半步。飞机上,离烟醒了,小猫一样叫了一声:“哥哥?”
盛爷忙被他家二毛从后面赶出来了。他再回头看看,伤成那样的人,居然有本事缩成那么小一团,就怕被这姑娘发现。
被发现会怎么样?
姑娘会伤心呗,这个道理,盛爷懂。
小猫喵喵叫,看哥哥过来了,乖乖坐好,等哥哥没什么感情地问她:“干嘛?”
她稍稍靠近了些,小小声说话:“我,好像想起了些事情。唐人街,我去过的。”
盛爷坐回她身边,告诉她:“毛毛没告诉过我他在美国的事情。”
“他也去过美国吗!”离烟吃了一惊。
盛爷看着身边这只圆圆眼睛的小动物,说:“慢慢想,不要着急。”
然后,盛爷就闭上眼,睡了。
同一架飞机上,前面坐着离烟,后面坐着毛毛,两人都没睡,都在想着对方。飞机降落在玉城机场后,盛爷带着妹子先走,毛毛等他们上高速后才出来。机场外面照样等着一堆人和几辆车,不用说,都是盛爷留给毛毛用的。毛毛被几个空姐护着出来,那架势,跟老佛爷有的一拼。毛毛不禁想到很久以前,那时他还是三千港的毛爷爷,那时所有妹儿都喜欢他,他的一张嘴能让所有的妹儿都趴在他的花短裤下膜拜。
一晃而过啊,现在呢,他最想要做的是赶快结束这些破事,然后养好伤,回家抱烟烟。
“毛哥!”
毛毛眯眼看去,都是当年跟着阿赞做事的熟悉面孔。
“走吧。”毛毛坐进车里。
小弟们事先得了吩咐,不用毛毛张口就知道要往三千港去,毛毛已经很久没睡觉了,一张脸憔悴得比鬼还吓人,他闭着眼说:“海边,所有的地下车库、出租房、酒吧仓库、只要是能藏人的地方,都不要放过。”
跟毛毛同车的小弟们顿时怔了怔,这感觉……好熟悉!
毛毛睁开眼,看着后视镜,问:“没听懂?要我再说一遍?”
所有人都给自己紧了紧皮,大声道:“明白!”
毛毛淡淡点了点头,在车上睡了。
车子驶离玉城,前往三千港,毛毛想起了他和白易相遇的那天,尽管到最后离开白易都没对他说过,但他知道,一切的开始,就在那里。三千港不是傻昆的地盘,他一个异乡人,能把人藏去哪里?毛毛现在最担心的不是找不到白易,而是找不到活着的白易。
***
就在毛毛到达三千港的同时,另外一辆车也来到了这里,但车子的方向不是海边,而是三千港的墓地。
几个小时前出现在美国的曼文,此刻回到了这里,她说:“站远一点,不要跟着我。”
她的手里拎着一瓶很便宜的干白,是盛老爹生前的最爱。曼文穿了一条黑色的包臀裙子,蹲下来时如少女般的腰身一览无余,她将干白倒在杯中,双手捧杯,在墓前撒下酒水,
“你为什么走得那么早?”曼文对着酒瓶也喝了一口。
墓地上荒凉极了,没人陪她说话,没人陪她喝酒,没人为她抹去眼泪。她哭了,不可一世的曼文,在盛老爹的墓地前哭得不成样子。
“阿盛,对不起!”她的手指拂过老爹的墓碑,在那个盛字上久久停留,这是她迟到很久的道歉。
一阵风刮过,细小的沙粒轻盈地飞起,全都落在曼文的头发上,她看起来不再精致,而是略显狼狈,她脱了鞋,盘腿坐在了地上。
“阿盛,你原谅我吧,我知道错了。”曼文低低哭泣,她不断想起毛妈的话,如果不是她,他是不是能够多活几年?
她好悔,好难过,可她一向要强,一直将这份亏欠藏在心里。如今,也没什么好坚持了……都要结束了。
一片树叶随着风飘旋在空中,最后慢慢落在盛老爹的墓碑上面,曼文满脸是泪,这世上,最爱她的人,躺在这里。
跟着曼文的保镖全都目不斜视,他们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只是默默走得更远了一些。
曼文在盛老爹的墓地前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