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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系统让我当网红-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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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上手里一只小鸡仔扯着嗓子嗷嗷待哺,她只觉得一个头两个大。
  mmp。
  为什么小动物都爱叫。
  狗蛋就很听话。
  一闪而过的失落,季澜还是憋了个笑容。
  都过去了。
  很快,就到了陈宇的工作室。
  陈宇咧着张嘴不知道在笑什么,季澜嫌弃地把小鸡仔扔到了他的桌上。
  陈宇没有说话,没有站起,没有任何表情。
  只是伸出直接分明的手,一下一下地点着小鸡仔的脑袋。
  不轻不重。
  接着,语不惊人死不休:
  ——“我觉得我们的关系,就像这两只小鸡一样。”
  喵喵喵?
  季澜迷茫地走近,听不明白。
  下一刻,粗糙的大手就拎起两只小鸡仔,凑到一起,扶正立稳。
  接着,他说:
  ——“天生一对。”
  季澜:。。。 。。。
  鸡:放手!你的良心不会痛吗?
  方夏进门的时候,只觉得气氛凝固。
  就像。。。尬聊现场。
  她小心翼翼地探头看,只看到陈宇坐着,季澜站着,桌面还有两个毛绒团子唧唧地吵。
  场面一度十分尴尬。
  所以她毫不犹豫地又退了出来。
  人精如她,才不会把自己扯到乱七八糟的浑水里。
  和吴楠甜甜蜜蜜地谈场恋爱,岂不美哉?
  她和吴楠的感情,始于炒作。
  吴楠一直在等一个机会。
  一个东山再起的机会。
  刚巧,王志安就给了他这个机会。
  他的角色是无能的帝王,抛开人设,吴楠却偏偏是一个比较硬汉的形象。戏里戏外的反差,加上前段时间发疯的传言,就这么第一时间攫取了所有人的眼球。
  风头甚至一度盖过了主演。
  ——当然,不乏炒作的功劳。
  而她,模特出身,第一次以一个演员的身份出现在大众的视野里,更加吸引眼球。
  戏中的cp延伸到戏外。
  粉丝看得更加美滋滋。
  大家都是成年人,所以她也不介意和吴楠假戏真做。
  毕竟这么大的年纪了,起初醉心事业,连场恋爱都没谈过,实在是憋屈。
  于是就这么误打误撞地开始了。
  可是越相处,越发现他俩合得来。
  今天方夏想吃川菜,吴楠绝不嗜辣;明天方夏想买衣服,吴楠恰巧掏出了张商城的卡。
  心有灵犀一般。
  越想越开心,方夏索性决定发个微博撒份狗粮。
  没想到刚开微博,先被塞了一嘴的狗粮。
  主页。
  “陈宇v:我和你,最天生一对。'图片'”
  点开图片,是紧紧握住的两只手。
  一男一女,一目了然。
  呵呵。
  方夏面无表情地点进季澜的主页。
  同样的内容。
  没有艾特任何人。
  但他俩的粉丝有一部分重叠,就这么明显地昭告了天下。
  天啦噜!
  明星竟然能看上网红!
  方夏觉得震惊,季澜也很震惊。
  陈宇竟然就是那个太监!
  下午在工作室里,陈宇突如其来的尬聊冷了整个场面。
  接着就是语气淡然的。。。表白。
  最后笃定的下了个两人合适在一起的结论。
  顺便爆了把自己就是太监的料,并且确认她还是单身。
  扪心自问,季澜是个活得很压抑的人。
  害怕被放弃,害怕被高看,还害怕主动索取。
  是一种深入骨髓的自卑。
  因此,即使上辈子有一张不错的脸,但她对于恋爱这件事,还是秉持着不可说不敢说的态度。
  只不过陈宇笃定的语气,又给了她莫名的信心。
  不如。
  试试吧。
  是的。
  试试。
  你未娶我未嫁,恰巧你看上了我我也没有拒绝的意思。天生一对,不如试试。
  季澜的嘴角无意识地扬起一抹笑。
  正想着,手机屏幕突然一闪,诡异地切到了微博的私信界面。
  顶头一条,没有用户名。
  “你知道重生吗。”
  季澜有印象。
  这条私信,暑假她就见过。
  只不过当时忙着孙玲的事,就这么先略过了。
  再想着回去找的时候,什么都没了。
  她点开之后,迅速地回。
  “知道。”
  “你是?”
  接着手机突然卡了,一串串的字符一闪而过。
  她看到的是。
  “还有很多人也信。”
  “所以我要走啦。”
  “再见了,宿主季澜。”
  所以。
  再见了,狗蛋。
  大梦一场。
  梦该醒了。
  作者有话要说:  正文完。
  人生的第一本书到这里就完结啦。
  后面还会有一点番外和日常段子,大概第一人称第三人称都有,慎买慎买慎买。
  下面是一些碎碎念,很长很无聊,看不看都随意。
  。
  断更了接近一个礼拜,修修改改。
  其实这个结尾真的不长,但是拖了很久,实在没有勇气放出来。
  一是因为字数。作为一本网络小说,加上后面番外二十万字左右的篇幅实在是太短了。
  二是因为剧情。中间有很长的一段,我写得很难受,小可爱们可能看得也纠结。后台订阅也可以看出,那段时间的订阅大跳水。最后好不容易稍微轻松了一点,却马上又要完结,有点不忍心。
  所以这一个礼拜里,加了又加,想让它变长一点、变甜一点、变搞笑一点。
  可是最后,还是全部删了。
  给故事里每一个角色还不错的另一个开始,就是我设想的结局。那些甜甜蜜蜜的可能发生的未来,应该是另一个故事的开始,而不是这个故事的结局。
  它们并不符合我的初衷,所以不加也罢。
  。
  最开始想写的只是一个改变过去的故事。
  我始终认为,人骨子里的一些性格,不管「重生」多少次都是不会改变的。
  所以就有了季澜。
  她带着领先时代三年的记忆回到了过去,还有系统给她的起始资金。怎么看,都是一个完美的开始对不对。
  可是后来,不如人愿。也就是小可爱们说的打脸不够干脆,莫名其妙地和过去纠缠在一起。
  只因为我觉得,未卜先知并不算什么特长,性格才能决定一个人的未来。
  初回过去,她站在了上辈子网红的高度审视一切,虽然性格变了一点,但是很多东西并没有变。她面上说着会放过上辈子的一些人,但实际上骨子里还是一股想要纠缠到不死不休的蛮劲。
  拥有和能力不相符的野心,是一件痛苦的事。所以慢慢的,她终究还是放下了。
  亲戚的死是她过去心态的终结。所以她选择放过谈欢和孙玲,也放过自己。
  点到为止。
  虽然看起来大概是一手好牌打得稀巴烂,但我觉得这才是现实。
  。
  整个故事写了将近两个月,写的时候其实状态也是起起伏伏。
  最开始的时候是初碰小说的激动,心里有个故事,所以想把它写出来,给大家看。
  写到中间的部分因为数据还不错就入了v,上了夹子,也第一次有小可爱指出我逻辑上的漏洞和别的不足之处。那段时间可能是整篇文风格最起伏不定的时候。我抛弃了原本的大纲,按着小可爱们给出的意见去修改:加感情戏、拉快节奏、完善逻辑。
  所以这可能也是v后风格有一点点变异的原因。
  那段时间沉迷凌晨码字,整晚整晚地失眠,一边想前面该怎么改,一边思考接下来的剧情。
  也是那段时间开始,不敢再看评论。
  可是最后,还是成了个四不象。
  有点遗憾,没有坚持自己最初的想法。
  并没有责怪或是推卸的意思,只是第一次完结一本书,就很想说一说自己的想法。没准以后再看,会有不一样的感觉。
  以及。
  大概也许是第一本的原因,笔力确实不够。很多想法没有直观地展现出来。
  检讨。
  。
  总之,故事就到这里结束啦。
  大概可能也许还会放一点番外。比如狗蛋的自白,还有一点点的日常。
  【雷第一人称的慎买】
  【雷流水账的慎买】
  【雷短段子的慎买】
  。
  这本如果没有让小可爱们满意,我很抱歉。
  但还是会一直写下去的。
  有缘晋江再见啦。啾啾啾啾=3=
  感谢一路陪我到这里见证故事结束的小可爱们。
  最后评论随机发几个小红包。
  。
  最后的最后,安利时间。
  新文已开,戳作者专栏可见↓
  《小白花种植指南》 桑迟
  (网红这本写的脑壳疼,所以下一本只想写一个甜甜甜苏苏苏你喜欢我恰好我也喜欢你的故事。)
  
  【app的小可爱点进作者专栏就可以看到】
  阎林母胎solo十九年,自认为抽烟打架样样在行,喝酒泡妞门门精通。
  直到那一天,班上来了个小女生,据说是初中部跳级上来的。
  齐刘海长头发,白裙子黑鞋子。
  落座后,出人意料。
  小女生软软糯糯地用湿漉漉的眸子盯着自己,接着喊了一声:
  ——“哥”
  从此,林哥的人生沦落成了:
  带孩子。
  带孩子。
  和故弄风骚地。。。撩她。
  好友文↓
  《拒绝悲剧'快穿'》饮料君
  
  简介:程菲:爸爸最讨厌悲剧了。
  七七:走啊,穿越啊,逆转悲剧啊。
  程菲:喵喵喵? 甜爽文,苏苏苏。
  好友文↓
  《全能女神'网红'》自捅千刀
  
  简介:盛浅予重生了,却发现自己成了手机仙。
  借助新能力,成就曾经梦想中的自己!
  微博在手,【网红】我有!
  千度在手,【学霸】我有!
  网文app在手,【文坛大神】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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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网友们喜滋滋地跪舔着自家大神,突然发现,好像彼此的男/女神,全是同一人?!!
  天辣,我家女神颜值高,实力炸!

☆、第61章 【慎买!】「狗蛋番外」第一人称

  作者有话要说:  写在前面。
  俗套的梗,幼稚的文笔,清奇的脑洞。
  但是写得很开心。。。
  看完莫打我。
  谢谢谢谢=3=
  ——
  以及,我们要弘扬社会主义正能量,坚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不动摇。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二十四字箴言,牢记心头。
  妖魔鬼怪?
  不存在的。
  【1】
  其实没有绑错宿主。
  也压根没有什么ZZ星。
  季澜如果心存一点点对鬼神的敬畏之心。
  就该记得,她玩过一个游戏。
  叫「笔 | 仙」。
  【2】
  我死的那年; 是乾隆四十六年。
  四六; 死咯。
  听起来就是一个合适死人的年数。
  那一年; 乾隆查冗反贪; 一时间上至封僵大吏下至州牧县令; 人人自危。
  朝堂之上,有一位才智过人的政治家,名钮祜禄善保。短短两个月; 他便将这桩事情连根带底地刨了个干净。
  挖出来一百多号人; 以巨贪王亶望为首。
  该押的押; 该斩的斩。
  那时的我; 只是个乌衣巷中的村野鲁夫罢了。
  日出而作; 日落而息,手起刀落; 送走一头又一头成年的猪。
  是的,我是个屠夫。
  街坊都叫我郑屠夫。
  其实直到现在; 我也不知道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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