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3K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嫁你无所畏惧-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当年对那个沈冰,他不论在她说什么之后,都会毫不犹豫地点头,“好,听你的。”
“好,就这么办。”
……
因为纵容失去了她。
所以这一次,他不想再对这个让他真正动了心的女人太多放纵——他要用他的霸道方式将她留在身边。
可偏偏,再次用错了方式。
呵呵,讽刺吧?
可是沈冰,你凭什么说我没向你敞开心扉?我对你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千真万确!凭什么夺去我孩子的生命,那不光是你的孩子,那也是我的……我方宇翔第一个孩子。
好!既然你想要的是方氏,我成全你!
……
一个月后,秦宅。
看着秦正南一口一口给肖暖把饭喂完,沈冰替他把纸巾拿过来递给他,秦正南接过来客气地道了一声谢,将肖暖嘴角边沾上的番茄酱擦去。
沈冰笑着对秦正南说,“再过一个月,又到肖暖的预产期了,你可真幸福,转眼间就又三个宝宝了。不过,你也挺残忍的,明明知道妻子生病着,还让他给你生孩子,真是够可以的!”
秦正南将肖暖扶着在沙发上坐下来,轻笑着对沈冰说,“所以,我赌赢了。”
“赌赢了?赌什么?”沈冰不解地问。
“赌暖暖的二胎,可以让她的记忆和智力慢慢恢复。”秦正南瞧着拿著书在认真看的肖暖,满眼都是温柔和宠溺。
随着肚子越来越大,肖暖在秦正南的悉心照顾下和指导锻炼下,孕期35周的时候,智力已经达到了十二三岁小朋友的智力水平了。
如今的肖暖,已经知道自己肚子里有两个小宝宝,也知道马上就要将宝宝生出来了。她自己如今看的书,全都是关于孕育的。虽然很多还看不懂,但有秦正南给她耐心解释,她回很认真地听。
越长大,肖暖越文静了起来,每天依偎在秦正南身边,像个小猫咪一样,乖巧听话。
秦正南时常看着她的时候,嘴角会溢出幸福的笑来:没想到,他真的有机会从三岁的肖暖,看着她一天天长大……医生说,如果按照这个进度的话,再有一年多的时间,她就可以完全恢复。
其实,他已经不在乎她能不能完全恢复到以前那个状态了。因为现在的肖暖,记住了他,记住了家里的每一个人,也记住了儿子阳阳,记住了肚子里还有两个女儿……而以前那些所有不愉快的事,全都忘掉了。
如果可以,他宁愿她永远不要想起曾经一些不开心的事,让她永远保持这种简单的快乐。
沈冰瞧着秦正南看着肖暖时,那眼睛里的纵容和宠爱,故作嫉妒地咂咂嘴,“喂,我肚子里的宝宝也两三个月了,倒时候生出来,你可是干舅舅哦!”
秦正南不由地诧异地挑了眉,“你,怀孕了?”
沈冰点点头,“不是怀孕了,是之前那个,根本没有做掉。”
“那你这又是何苦?把方宇翔玩得团团转,他把整个方氏都给你了,你还要骗他你做掉了他的孩子,现在,他一气之下,离开了,你却留下了孩子……沈冰,你这性子,该改改了。”秦正南摇了摇头。
表面上是在批评她,其实,多少,是有点无奈和心疼的。
自从沈冰把方氏收入囊中之下,方宇翔就失踪了,没有任何人知道他去了哪里,至今都没有找到。
可是沈冰呢?自己却仍然大摇大摆地住在方家,还坐在了方宇翔的位置上,把方氏经营得比以前似乎更好。
这些,秦正南并不意外。方宇翔的心思一直不在事业上,若不是方老爷子后继无人,他是不会接下那个他并不喜欢的事业的。所以这些年,也只是硬着头皮把方氏做下去。但是偏偏他又是个商业奇才,随便应付一下,方氏就被他经营得风生水起。
如今,有了沈冰这个霸道女总裁,方氏在江城的位置,已经跟他的华美平起平坐了。
只是沈冰,赶走了别人,又为别人怀孩子,又是为别人打理公司……什么意思?
“改不了!我永远不可能像肖暖这样恬静这样乖巧的,我是个不安分的人,但是又偏偏有强迫症,凡事都必须清清楚楚,尤其是感情的事。”沈冰自嘲地叹口气,“方宇翔,他要骗我在先,我气不过……”
沈冰还没说完,秦正南就打断她的话,“别逞强了,如果自己心里有别人,何须在乎他对你怎么样。你,就是太作了,自己慢慢等吧!”
“你怎么知道我在等他?”沈冰不服气。
“因为你提到方宇翔的时候,你的眼睛告诉了所有人,你在等他。”秦正南淡淡地说。
沈冰摊摊手,“那个人真是个小气鬼,走了居然就不回来了,难道真的以为我稀罕他的方氏吗?”
午饭后的肖暖很快有了困意,在沙发上慢慢躺下来,枕在秦正南的腿上。
秦正南拿了一条毯子给她盖上,小声对沈冰说,“去找吧!只有你,能找到他!”
“不找!”沈冰赌气地说着,站了起来,“不打扰你们了,走了!”
说完,转身哼着歌走了出去。
可是,刚到院子里,口里哼的歌就停了下来,沈冰的脸上已经满脸落寞。
方宇翔啊方宇翔,我认输不行吗?你快回来不行吗?你难道真的想让我把方氏给断送掉?
沈冰没有离开离开秦宅,而是在路过花园的时候,在亭子里坐了下来。
远处,几位长辈在那边下棋,还有赏菊的……整个秦家院子里,可真是和谐,热闹。
她何尝不羡慕?
仰起头,感受着这个季节的秋高气爽,沈冰脑海里闪过一些画面。
方宇翔一声不吭离开之后,她进了方宇翔海边别墅的三楼,进了那个被管家佣人们称为是禁地的地方。
里面空空的房间里,墙上贴满了照片……却,不是方宇翔和其他人的,竟然都是她的。
桌上,有一本日记本,日记本扉页,写着三个大字:协议书。
翻开来看,写着:
男方义务:
1、男方以后不得对女方施暴;
2、男方以后不仅要亲自给女方设计所有礼服,直至她满意为止;
3、男方要学会按摩,以后女方脚受伤或走路走累的时候,要帮她按摩;
4、男方以后不能再将女方当成别人,不能再给她吃她不喜欢吃的东西;
5、男方还欠女方一个正式的求婚,要尽快把求婚的钻戒设计出来;
……
一条一条看过去,竟然都是男方应该为女方做的事,她翻到第二页,依然如此,再往后翻,直到第四页的中间,写到了第89条。
88、男方要努力让女方尽快怀上宝宝;
89、戒指按照设计图做得很好,虽然时间用得长了点,但是每一个细节都达到了我最初设计这款戒指时的要求,堪称完美!计划好了会找一个出游的机会,在她最放松的时候,给她一个意想不到的求婚,还她一个早就应该拥有的婚礼。
眼泪,悄无声息的滚落,忍也不忍住,她的心里就像被人用钝钝的刀割一样,疼得她每一口呼吸都痛彻心扉……
日记里,记载了方宇翔的一些简单的心情。
原来一开始,他确实把她当成了曾经爱过的那个女人,可是慢慢的,他爱上了她,所以强迫自己把已经去世的那个人忘掉,拿去了所以关于她的一切记忆,包括把满墙的照片全都换成了现在的沈冰的。
日记本旁边,一个红色锦面小盒映入沈冰被泪水打得朦胧的视线里,她轻轻放下本子,颤抖着双手打开小盒,一枚惊艳的钻戒闪着璀璨的光芒,刺得她眼睛条件反射地闭了起来,眼泪却更加汹涌了!
慢慢睁开眼,仔细地端详着这枚他亲自设计的戒指,三条铂金并排构成,由细到宽,中间是镶成的英文“love”,而中间的字母“o”则是一颗心形的钻石嵌入,其他三个字母上镶嵌着细细密密的粉钻。
难怪这么闪亮,设计如此独特的钻戒,是她从未见过的!只可惜,钻戒在,谁才能给她戴上手指呢?
手捧着这些无意间发现的宝贝,沈冰趴在床上,早已经泣不成声!
傻子,方宇翔啊,你这个全世界最傻最傻的大傻瓜!为什么,为什么你总是习惯把什么都埋在心里,这么深这么深的爱,你放在心里,是如何一天一天承受下来的?
更可恶的是,还让她一直以为他根本不爱她!方宇翔,你真是一个影帝!演技水平已经达到了让她这个常年女扮男装瞒天过海很多年的人,都自愧不如!
原以为爱情里被背叛了才是最深刻的痛,从未感受过被如此深爱的时候,亦有万箭穿心般的铭心刻骨!
不知道到了什么时候,哭累了,她抑制住剧烈的心痛,将戒指、本子、合同,收拾好,放进盒子里,锁进了衣橱内嵌的储物盒里。
想到这里,仰着头看着天空的沈冰慢慢收回目光,垂眸看着自己的肚子,抚摸着小腹,感受着肚子里的小生命,她嘴角漾起幸福的笑来,无论如何,要保护好自己和孩子,才有资格在家里等着他回来。
方宇翔,我不会走的!
我站在原地,看着你离开。
我也会站在原地,一直等着你。
我知道,你还会回来。
……
秦正南告诉她,只有她亲自去找,才能找到他。从秦宅回来的当天,沈冰就找到了赵显达,“方宇翔现在到底在哪,告诉我。”
“太太,您打算去找方总了?”赵显达有点不相信。
“废话少说,我知道你知道他在哪里。”沈冰语气不善。
“太太,我等您这句话等好久了,方总现在在洛杉矶。因为他知道,你当年在洛杉矶呆的时间最长,所以去那边了。”赵显达说。
“我在那边呆的时间长跟他有什么关系,我现在在江城,他跑那干什么去了?”沈冰诧异道。
“哎!”赵显达叹口气,“因为他说,那里有你留下的东西,他想走过你所走的每一条街,去走你走过的每一条路。”
闻言,沈冰愣住了……
方宇翔,这厮简直比她那个文青妈妈还有文艺范!
此时的方宇翔,正在洛杉矶唐人街附近散步,看着陌生的街道,陌生的住宅风格,听着陌生人的陌生口音,他缓缓地在狭窄、年久的街道上走着,脑海里却想象着当年沈冰背着画板经过这里的每一个街口,每一个商店时的样子。
沈冰说过,她在这里住的时间最长,因为她喜欢这里。他当时答应了她,会跟她再来这里。可是如今,只能自己一个人地来重温她当年走过的每一条街,经过的每一个十字路口。
路过一个露天咖啡店门口,热情的中国店员招呼他进去喝一杯咖啡,他浅浅一笑,她经过这里的时候,被这么热情的招呼,是不是会不好意思拒绝而走进来呢?
这样想着,他在咖啡厅藤椅上坐下,点了一杯espresso,随手翻起每张桌子上为客人准备的时尚杂志。
音乐声响起,一首熟悉的旋律从咖啡厅放置在门口的音响里缓缓流出,方宇翔不由地一愣,翻动杂志的手停了下来,抬起头,深邃的眸子里是越来越浓的痛色。
竟然播放的,是一首中文流行歌。
他是不怎么听中文歌曲的,却及其容易被偶尔灌进耳朵里的歌词所感染。
是陈奕迅的《好久不见》。
我来到你的城市,走过你来时的路,想像着没我的日子,你是怎样的孤独,拿着你给的照片,熟悉的那一条街,只是为了你的画面……
仅仅几句歌词,让他的嘴角扬起自嘲的淡笑,自己多么愚蠢啊,不想去一个有自己和她共同回忆的地方,却鬼使神差地来到了只有她来过的地方。难道还指望她真的会出现在街角的咖啡店?如果真的出现了,那自己又该如何面对?
这样想的时候,他心里不免一惊,慌忙回头望向身后的街角……拥挤的人群,喧闹的街市,或匆忙或悠闲的行人脸上俱是陌生的平静。
缓缓转过头来,他又是自嘲一哂,不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