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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过去追男神-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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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熹微突然就笑了起来,又是礼服又是宾利车,这家伙的确计划了很久呢!
  她又问他:“你知道结婚是什么事么?”
  顾晨光抓着她的手,说:“林熹微,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老是用一种看小孩子的眼神看我,但,我其实比你大一个月呢,而且远没你想象得那么幼稚。我知道结婚意味着什么,我知道我们年级还很小,但是,我会去承担起这份责任的。”
  林熹微回想了下,虽然初见的时候感觉这家伙就是个被惯坏了的小孩,但真正相处,你就会发现他其实挺成熟的,那些坏毛病也慢慢收了起来,他甚至开始照顾她了。
  而且,林熹微一直觉得,当你的阅读量积攒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你就会了解这个世界,那些大道理你也都会懂。
  顾晨光或许是个学渣,但也是个看过无数经典电影的学渣。
  该懂的,他都懂的。
  但她就是忍不住问:“为什么呀?”
  顾晨光不解:“什么为什么?”
  林熹微自然不是问“为什么是我”,对于这个问题,她很确定,是的,她很确定他们互相喜欢,不,应该说互相爱着对方。
  就是:“为什么这么早,你不觉得恋爱期也挺好的么?”
  唔,她真的不排斥和这家伙结婚,事实上,十年后的他们已经开始商量结婚的事情。
  她无语的是,她十年前,就有可能和这家伙……结婚了。
  顾晨光回答道:“没觉得早啊,我们都不小了。”
  林熹微吐血中,十八岁还不够小么,这个年级谈个恋爱都会被骂早恋,这家伙居然打算……早婚,这都和国家晚婚晚育的政府不符了好嘛。
  顾晨光知道她要的不是这样的答案,他思考了一下,认认真真地捏紧了她的手,道:“我想……和你有一个家,真真正正的家。可能你觉得我们现在这样也一样,但,我会有不安的感觉,我想结婚了,大概就踏实了。”
  顿了顿,又说:“你放心,我会是一个很好的老公的。”
  想有一个家什么的这家伙做节目的时候也说过。
  不曾想,他居然渴望到了这种地步,十八岁就会想结婚。
  不过,林熹微想了一下,她在这里这么久了,却从来没有见过他的父母,他一直就一个人住着,她还记得刚到他家的时候,看着室内乱糟糟的,还各种头大。
  好吧,她已经懂了。
  她认真思考了一下,点头:“好吧!”
  这下轮到顾晨光怔愣和惊喜了,他笑了开来,语调因为喜悦而上扬:“我就知道你会答应的。”
  林熹微心底想的其实是:就算现在结婚也没什么,反正就他俩知道,也没证件,更没亲朋好友见证。
  就算已婚,也没人知道,就算以后不认账,当做一切都没发生,也是可以的。
  既然如此,她担心个屁。
  总之,先开心了再说呗!
  十年前,自己还幼小着呢,不想给自己太多压力。
  当然咯,内心深处,林熹微其实还是……特别想嫁给这家伙的。
  不过不是现在,而是十年后,按照程序来的那种嫁。
  十八岁的自己,当然无法和他举办那样隆重的婚礼,但有一个小型的也不错。
  而且,找个教堂私自结婚什么的,仔细想想,还挺浪漫的,也的确是顾晨光的作风。
  顾晨光见他家小不点答应了下来,便用手肘碰了碰她,示意她挽着他的手走红毯。
  林熹微既然答应了结婚,自然就特上道地挽着他的手,然后开始走红毯。
  婚礼非常安静且私密,教堂里没有任何宾客,只有一个牧师,还是个外国人。
  林熹微挽着顾晨光走完红毯,那个牧师就开始给他们证婚,用的居然还是英语,是很地道的伦敦腔,估计这牧师还是顾晨光特意从英国请来的。
  英语她用起来跟母语一样娴熟,她当然没问题,笑着说了“yes。”
  然后,顾晨光就拿出一对戒指来,两人交换了戒指,又按照程序kiss了一下,婚礼就结束了。
  牧师给他们证婚完,便道别离开。
  林熹微站在古老又静谧的教堂里,还有一刹那的恍惚。
  妈的。
  老娘居然就这么……变成了已婚妇女。
  突然觉得宋芸女士完全不需要催婚,因为她闺女十八岁就……完婚了。
  唯一差的就是那张证书。
  可结婚证这玩意儿,比较形式,也比较法律层面吧,林熹微倒也比较随意。
  顾晨光似乎是知道她在想什么,搂着她的腰,凑过头在他唇边吻了一下,说:“等以后把结婚证补给你。”
  林熹微“嗯”了一声。
  顾晨光则淡笑着道:“以后,你就是我的妻子了。”
  他用了“妻子”,这么正式的词。
  年仅十八岁的少妇,都不知道该怎么吐槽才是。
  对比林熹微的怅然若失,顾晨光是真的相当开心,他捏起她的下巴,特冷艳地道:“乖,叫人!”
  林熹微下意识地喊了一声:“晨哥……”
  她一般不叫他的,叫起来都是“晨哥”。
  顾晨光摇头:“不是这个。”
  “那是哪个?”
  林熹微有点懵,但看到对方纯白的西装,突然想到今天真的是她的婚礼啊,而且已经举办完毕了。
  嗷。
  原来他想她喊他那个啊!
  果然是又幼稚又浪漫又可爱。
  但,既然已婚了,林熹微就认了,稍微怅然片刻,林熹微就已经回归了往日的没节操。
  她瞟了他一眼,笑着喊:“老公……”
  叫一个十八岁的小鬼“老公”啥的,莫名有点小羞耻啊。
  但是,她节操早已经掉光了,对比“老公”,“晨哥”更羞耻好嘛,真要算,她现在可比他大十岁呢!
  顾晨光对于某人的上道可是相当满意的,这或许也是他敢带她来结婚的原因,因为他知道她不会拒绝。
  很多的事情,或许有些惊世骇俗,但是她问清楚之后,就是会纵容,会答应他。
  这样的小不点很好……
  温暖又包容、善良又宽厚……
  他俯下头,吻她的唇,然后低低呢喃一句:“老婆~~~”
  那声音,带着点抖,莫名有种骚浪之感。
  林熹微还愣了一下,顾晨光已经加深了这个吻,瞬间,刚才的纯情不复,两人之间那种不要脸的氛围一下子就出来了。
  顾晨光直接一把把她抱到教堂的长桌上,一面吻着她,一面沿着那白色蕾丝曳地晚礼服的裙摆下滑了进去。
  她陡然意识到他要做什么。
  可这里是教堂啊握草!
  上帝正看着呢!
  她喘息着拒绝:“不行啊,这里是……”
  顾晨光一面弄着,一面道:“放心,没有人,教堂今天不准参观,而且关门了啊!”
  这不是关不关门的问题好嘛!
  林熹微大怒,可很快她就怒不动了,她只能拼命颤抖,拼命喘息。
  上一次的感觉非常美好,哪怕相当累,但那种灵肉合一的爽感还是叫林熹微有些迷恋。
  可那之后他们并没有试过第二回 ,平日里也只是亲个小嘴什么的。
  如今她很想要,顾晨光又是有备而来,便导致,此时此刻,她哪怕想反抗,也颤得不行。
  非正规的室内,婚礼过后的教堂,相差十岁的隐晦禁忌……
  一切疯狂且迷乱。
  林熹微最后只能坐在他身上,任由男人动作了。
  彼时,她的礼服全部堆叠在她的腰腹处,而那个大男孩坐在信徒用来聆听圣训的长椅上……
  阳光透过教堂特有的马赛克玻璃打下,室内古老厚重又晦暗,可林熹微却隐约见到天堂一般绚丽的白光。
  结束的时候,林熹微靠在他怀里,突然想到了什么:“你不是信教的么?”
  顾晨光“嗯”了一声,道:“所以才要让上帝见识一下我是怎么爱你的!”
  气得林熹微兽性大发在某人胸口狠狠咬了一口。
  等林熹微缓过那阵子,顾晨光就开始收拾了,先是整理衣服确认干净,再抹平衣服上的褶皱,然后纸巾各种擦,还用香水到处喷……
  林熹微懒懒站着,看着某人有条不紊地抹掉两人存在的痕迹,唇角一抽一抽的。
  他的确是精心准备。
  包括这次爱爱也是精心准备的。
  不然,教堂里怎么会放纸巾和香水。
  严重怀疑他昨天大半夜来踩点了!!!
  婚礼和洞房花烛都结束了,顾晨光便把林熹微带回了酒店。
  可刚结婚,又是在酒店,自然少不了欢爱。
  地板、床、沙发、阳台、盥洗室……
  到处都是他们疯狂的痕迹。
  一整天,两人除了睡觉就是欢爱。
  林熹微完全记不清做了几次,反正最后结束的时候,她躺在床上,心想,难怪他订这么贵的酒店,也难怪安排了整整三天却用一天刷完了全部行程,难怪……
  总之,有一种被套路进去的感觉。
  而且这套路还是……婚姻。
  顾晨光则抱着她,低低地道:“记住了,以后你就是我老婆了。”
  这是他第几遍说这话了。
  可重复大约还是有用的,因为重复的次数多了,本来对这种儿戏似的婚姻不怎么看在眼里的她,也真的有了为人…妻的自觉。
  嫁给他,倒也挺好的。
  如若不是会分开十年的话。
  但就算分开,她却并不担心,她觉得分开是为了更好的重逢,十年后的他们,也很棒。
  “不准背叛我,知道嘛!”
  他咬着她的耳朵,低低警告道。
  林熹微很累,便含混地“嗯”了一声,睡觉去了。
  “也不准离开我,知道嘛!”
  这一次,林熹微没有回答,累到极致的她,直接睡死了过去。
  床边的顾晨光,死死盯着她,好半晌,见她真的睡死了,便什么也没说。
  只摸了烟,点上,躺在床上就抽了起来。
  说真的,一整天的纵欲,不累是假的,到后来他都开始疼,可就是控制不住的疯狂,似乎只有这样,才能彻底占有她,才能死死占有她。
  顾晨光深谙自己其实是个悲观主义者,他相信爱情,也相信神圣美好的事务。
  但他不相信时间。
  他们实在是太年轻了,未来漫长到可怕。
  顾晨光其实觉得这么早遇到一生挚爱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因为他会害怕他们之间的爱熬不过岁月蹉跎。
  但有些事情,是你无法选择的。
  既然爱了,那就只能更深地去爱,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在这漫长岁月里相守一生。
  一根烟的时间,顾晨光才把那些担忧按捺了下去。
  他本来想睡觉的,却倏然想到了什么,找出相机,拍了一张他的……照片。
  他有镜头恐惧症,且非常严重,从小到大,他除了必要的证件照从不拍任何照片。
  当摄像头对着他,他得死死忍住,才不至于发抖。
  可这是他答应她的,自然要做到。
  所以,他死死忍耐着恐惧和不安,拍下了自己的床照。
  说是床照,但其实也不过是个赤裸的上半身,还不至于打马赛克的那种。
  但是刚欢爱完,眼角眉梢的情欲自然是挡不住,神情之间,更是满满的慵懒迷醉之感。
  甚至是,他的身上还有因为床事激烈而被人挠出来的爱痕,左胸口,还有人一气之下咬出来的牙印。
  但他身材不错,脸也上相,加上拍照技术过硬,所以照片相当好看。
  他嫌照片太色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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