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3K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不正经深情-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你冷吗?”
  “……”
  “把外套给你穿。“
  “……不用。”
  “今天饭桌上……呃,”尴尬摸头:“凶了你,不是故意的。”
  “……”
  “我喝多了,脑袋有点不清楚。”
  “……”你脑袋什么时候清楚过。
  “不过一码归一码,你们这我肯定要拆的,懂吗?”
  “哦。”
  “嗯……”一本正经:“你看你那蛋糕店的大众点评了吗?”
  “没有。”
  “啧,”着急,办事效率怎么都这么差,要急死老子:“回去记得看一下,有人评得很中肯。”
  “哦。”
  到了门口,于知乐停步,回头说:“我进去找,你在这等着。”
  “嗯。”景胜连连颔首。
  景胜长舒一口气,目送她往里走,一边暗自握拳。
  耶!
  耶——!
  他的临场发挥简直了得,本来只想在门边偷窥两眼的,没想到还能跟她说上这么多句。
  扬着唇,笑吟吟看于知乐。
  但走了没几步,女人突然停下身,似乎从衣兜里取出了什么东西。
  她低下头,没再走动。
  不过分秒光景,一阵欢快的铃音响彻空巷。
  景胜:“……”
  好耳熟哦,他的手机铃声。
  从他西服内兜的口袋里,
  发出来的。
  日了。
  真日了。
  景胜有点僵硬,想捶墙,想踹地,想隐形。
  尴尬癌晚期将死,谁能给他一个担架,把他抬了就跑行吧。
  于知乐拿手机的手顿了顿,按掉通话,直接掉头走回门边。
  平静地,注视着景胜。
  “原来在我身上么,”男人抓抓后脑勺,胡乱给自己找台阶,他微微叹气:“哎,人也奇怪,镜框就架在鼻子上,还到处找眼镜,手机就在口袋里,还到处找手机。”
  “嗯,”于知乐抱臂倚墙,送客:“找到了,可以走了?”
  “好。”他睫毛微垂,应了应,转身想走。
  “景胜。”于知乐忽然叫住他。
  景胜旋即回头,动作神速。
  为什么每次这女人叫他全名,他都这副样子?
  为什么这种淡出鸟的口气,都能给他一种耳膜过电的惊触感?
  为什么啊。
  于知乐的眼眸与夜色一般,深而黑:“别跟我套近乎了。”
  景胜纳闷:“我没啊。”
  心里在讥嘲呐喊,套近乎?老子这么有钱跟你这种穷逼套几把近乎?
  “这个镇子,没你想的那么容易消失。”她音色放低,隐隐透着威胁与警告。
  面前的女人一定是搞错了什么,景胜轻笑一声:“哈,你以为我跟你套近乎是为了方便动陈坊?徐镇长怎么不跳出来控告你僭越大不敬。”
  “没有,”她极快地否认:“我知道你是见色起意。”
  “……”很好,精准概括。
  景胜双手插回兜里,昂了昂下巴,坦白承认,不见羞色:“对啊,追你嘛——这是我的事,你有意见吗?”
  “是你的事,”于知乐回:“但这种没意义没结果的事,你可以停止了。”
  “怎么没意义,没结果?”景胜偏开眼,不太明白自己为什么要钉在这里,被迫承受她的疑似第二次拒绝。
  他重新望向她,并不畏惧地看进她眼里:“如果我偏要个结果呢。”
  于知乐眼神安宁,回道:“是吗,你要跟我结婚么。”
  她语气稀松寻常,仿佛在探讨与自己完全不相干的事情。
  “……”
  ……
  ……
  景胜完全懵了。
  靠,这女人在说什么啊?
  结婚?
  跟她结婚??
  她想到哪去了??
  突然这么吓人干嘛??
  婚姻这个词汇对他而言,太遥远,太陌生,太具冲击力。
  以至于这个毛头小子马上涨红了脸,半天都憋不出一个字。
  “行了,”于知乐总结陈词,摆出真正告别的姿态:“早点回去吧,别再这样了。”
  —
  回去车上,景胜缩在后座,神色凝重。
  前面的宋助,把着方向盘,大气也不敢出,毕竟他刚刚蹲墙角听完了自己上司丢脸的全过程。
  快到市中心时,宋助才弱弱开口:“景总……”
  “别说话!”果然马上被冲回来。
  宋助有一点心疼,他想,他必须要给出建议:“景总啊,要不咱们换个吧,你以前也不这样啊,没女人千千万,于小姐完全配不上你啊。”
  “怎么配不上了?”
  “……”
  “各方面条件吧,都远不及你,”宋助忧愁不已:“于小姐她肯定也是清楚这一点,所以会拒……让你不要再追她了啊。”
  景胜一整个人倒下去,躺在长座椅上,一身脱力。
  “我不。”双手叠在脑后,他像个小男孩一般,不快嘟囔。
  “那你说下理由,为什么这么在意于小姐呢,我实在不懂啊。”身为心腹臣子,宋助也跟着心累。
  后座顿时没了动静。
  几秒后,一声怒吼几要震破天窗:
  “我他妈犯贱行不行!!”

  ☆、第十三杯

  不知是那晚景胜在饭桌上的话给了她什么影响,还是弟弟单独在家担心他犯嫌的关系。
  这几日,于知乐都会回到陈坊的老屋过夜。
  她和于知安几乎不讲话,也鲜有碰得上面的机会。
  这小子总是不知道去哪鬼混,通常半夜才回家。
  四天了,于知乐没见他打开过一次书包,瞥过课本的一个边角。
  她当然也不想管他,每天晚归早起,照旧去蛋糕店,开始新一天的工作。
  今天,于知乐到的比张思甜早,索性先在店里收拾了一番。
  捡起藤椅上的书,把橱窗玻璃擦了一遍,朝阳已经送来了一束微光,当作晨礼。
  木梯子咯噶响,张思甜打着哈欠从阁楼下来了。
  于知乐望过去:“昨天没回家么。”
  身上的珊瑚绒睡裙还未换下,张思甜用手指当梳子抓头发:“是啊,小朋友生日,订了一整套甜品台,熬夜弄完了。”
  “几点睡的?”
  “三点半吧。”
  于知乐抬了抬下巴,带点命令的口吻:“再上去睡会。”
  张思甜摇手:“不了,生物钟就这样,睡不着啦。”
  她绕回吧台后边,弯腰觑了一会,找寻无果,遂抬眼问:“我搁这的书呢。”
  “被我放台子上了。”于知乐回,走回烘焙间,搓洗抹布。
  张思甜拔高上身,锁定目标:“喔,这。”
  她靠到烘焙房门边,把那本赭色封壳的书亮出来,对于知乐晃了晃:“这里面东西你看到了嘛?”
  “什么?”于知乐回头,一半脸恰好跑进日光,那里的皮肤白得几乎通透:“没在意。”
  张思甜随意摊开书,抽出两张票状的东西:“这个,邀请卡。”
  “嗯?”
  “你猜谁昨天过来了?”张思甜的语气突然像掉下来的水花,随时能轻快地溅开来。
  她刻意卖关子的举动,于知乐并不买账,只敷衍回了一个字:“谁?”
  “严安!”张思甜叫出声,又停了停:“严安啊!你信吗?他回来了,居然还来了我们店里!”
  好友的这份惊喜,并没有淋到于知乐头上,相反,落水成冰,还是尖利的冰锥子。
  洗手池前的女人突然没了动静,也没了声音。
  像是怕一动,就会扎到什么东西。
  张思甜哪里注意,仍旧自己惋惜:“他问了你,你那会不在。”
  于知乐低了低头,像要借着下巴把什么情绪压回去,她走回张思甜面前,问:“什么邀请卡?”
  张思甜递过去一张:“他开了间酒吧,明晚开业,晚上有他个唱,请我们俩去看,贵宾邀请卡哦。”
  票被她夹在指间,左右来回,很调皮地摇:“哎唷嗬,重点当然是你啦。”
  于知乐直接抽过去,敛目,瞄到酒吧名字,她微微一愣。
  归处。
  他曾唱给她听的歌,是他刚写完的一首,那会她也刚成为他学生不久。
  —
  第二天晚上,八点多,第一个代驾单的往返路上,恰好能经过御场古街。
  严安的酒吧地址就在边上。
  开业第一天,外加老板是国内都小有名气的民谣歌手,所以也注定了此刻的人来人往,惹眼的盛况。
  民谣再小众,那一垛子拥趸者的力量的还是不容小觑的。
  走过人行道,于知乐清晰望见了它的名字,有着和邀请函上一模一样的古朴字体。
  在这样一条灯红酒绿、斑驳陆离的街上,归乡显得过于平和无争了。灯光柔软清淡,静静地从窗子里充溢出来。
  有的地方,你会想要冲进去千杯解愁,在谁都认不出谁的舞池里,泪流满面,摇臂嘶吼。
  但有的地方,你却只愿一个人坐着,不出声的小盏独酌,独自消化岁月的喜乐与哀苦。
  归处就是第二种地方。
  于知乐在门口站了一会,似在踌躇。
  一个穿白色布衫的男孩子见状,走过去问:“小姐,外面很冷,不如进去坐坐,不想喝酒还有茶。”
  于知乐打量他两眼,一直揣在口袋里的右手伸了出来,那张被她叠了一道已经被布料磨蹭出痕迹的邀请卡,也一并暴露到空气里。
  “哦!”见到她手里的贵宾卡,男孩惊呼,且愈发热忱:“是老板的客人啊,您这边请。”
  于知乐跟着他上了店里较高的地段,这儿只安置了几张桌子,却拥有更加开阔的空间与视野。
  男孩说随便坐,她便找了个角落的位置。
  舞台出人意料的简单,立式麦后面,已经有个男人抱着吉他在哼唱,就他一个人。
  于知乐当然认得他,也许是胡茬的关系,他看上去老了点,声线也比以往沧桑。他过去的嗓音是一条河,奔流清朗,有粼粼碎光,如今像是掺了沙,这沙很细,一点也不硌耳朵,反倒很舒适,缓缓地淌过去,再慢吞吞,沉淀在人心底。
  于知乐听得出神。
  直到服务生端来了一杯柠檬水,她才收回视线,道了声谢。
  酒吧里有人在闲谈,但更多的,都安静地听他弹唱。
  他又唱了一首《在瞬间》,他的成名曲,早两年他去了外地酒吧驻场,有网友拍下他唱歌的样子,放在微博上。
  不过两天,不到六分钟的视频,拥有了高达千万的播放量。
  男人怀抱吉他,五官迷人,湮没在晦暗,低吟之后的倏然爆发,让许多人为之一震。
  从此,在许多关乎民谣的歌单里,严安这个名字,包括他写的歌,都成了不可缺少的其一。
  他在台上唱,许多慕名而来的粉丝,全在台下合。
  一时间,大厅里飘荡的,都是熟悉的旋律,整齐而缠绵,有年轻的小姑娘已经热泪盈眶。
  “也就你把我当宝。”
  于知乐清晰记起,他从地上爬起来,一手提着吉他,一手搓了下她脑袋,轻声叹气,说着这样一句话。
  她那会还理直气壮回嘴:“你本来就唱的很好听啊,总有一天,肯定不止我,不止我一个人喜欢你的歌,会有一群人,很多人,黑压压的一大片人,都在台下跟你合唱。”
  想到这,于知乐轻轻一笑。
  好像可以了,她今天来这的目的,大抵就是为了这一幕,这一刻,为了看一眼圆梦的他,是什么样。
  圆满了。
  一曲结束,于知乐起身,准备走了。
  也是这一刻,整间酒吧的暖灯,忽然间暗了下去,仿佛有灰幔遮住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