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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连她自己也不相信,但她的心脏已经在这么说了,景胜是她生平所见过的最可爱的男人。
哦不,人。最可爱的人。
她认为他可爱,可能是已经摸懂了他,又可能还没搞清楚。但昨晚,她已经再三确认过了,她需要爱情,需要关怀,需要这样一个可爱的人。她也知道他的身份,她与他之间有难以形容的天差地别,但没关系,无所谓,她根本没想过要什么结果,景胜说要和她结婚,在她听来就像个虚假的童话,动人的笑话。
她也知道,有一辆破旧的公交车必然要重新载上她,接着走剩余的路,风吹雨打,坑坑洼洼。
那么,就在这个站台,雨后的日光刚好照射在长凳上,就让她安静地坐一会。这时候,一个人也走了过来,他坐到了她旁边,他握住她的手,和她说话,告诉她,他爱她。
这个人,就是正在她眼前,熟睡着的可爱男人。
——
景胜醒来的时候,拱了拱被子。
和瞌睡虫战斗的过程中,右眼不经意开了一道缝,瞄到枕畔已经空无一人,景胜秒醒,飞快地从被子里坐起来。
他环视房间一圈,眉头紧蹙,有些绝望。
他发誓他第一次住这么破烂不堪的酒店。他还发现,在这里,有关于知乐的东西已经消失殆尽,只有她的烟盒子还留在矮柜上。
心里慌得不行,景胜一边手忙脚乱地套毛衣长裤,一边拿出手机,飞快找到了于知乐电话,拨出去。
一次,
两次,
三次,
您所拨打的电话暂时无人接听。
日了,景胜暴跳如雷,想摔手机,都没睡上一觉就把他甩了?还把他一个人扔酒店?有必要这么丧心病狂?
景胜瘫回转椅,烦躁地颠着腿。他拼命劝自己耐下性子,想想昨晚他到底哪里表现不好,才导致今早这样的结果。
妈的,就接了个吻,摸了个胸,其他明明什么都没做啊,这是最气的。
就在此刻,过道尽头,忽然传来了叩门声。
她回来了?
景胜心口一动,低头想趿拖鞋,但这种垃圾酒店的一次性拖鞋,最几把难穿,他放弃了,一只脚赤着,直接奔去了房门口。
把门打开。
于知乐就站在外面,绷了半天的心完全放下,上身也一下子软散。
“你去哪了啊?”景胜暴躁问。
于知乐疑惑地看着他,掂了掂手里的纸袋:“买早饭,找了很远。”
“我打你电话怎么不接?”
“已经到楼下,懒得接了。”于知乐面色清淡,不懂他为什么一脸弥久不散褪的恨意。
下一秒,景胜如同失散几十年,才重逢复得一般,忽然托住她一边手肘,把她拉进了自己怀里。
他紧紧拥着她,闷着声,说出他的全部想法,唯独不敢说怕失去她:“你去哪先告诉我一声行吗?”
“别乱跑啊。”
“老子醒过来看不到你要急死了。”
……
任由他抱着,于知乐也不由抬高了那只,没有拿东西的手,迟疑少许,还是覆了他背上。
她的两瓣唇,小幅度动了动,终究发出了心里的声音:
“景胜,我们在一起试试吧?”
……
……
四周死寂,圈着她的男人,他的四肢,他全身上下,都在顷刻间僵得不像话。
但十几秒后,他给出了最真挚的回应。
“我醒了吗?”耳边还是景胜困惑怀疑的声音。
“难道还没睡醒?还在做梦?”他放开她,换为架着她肩膀,双眼灼灼地正视她:“于知乐,你是活的吧?”
不等于知乐回答,景胜又一把将她抱回去,说什么也不肯撒手了。
他还在说话,已如昨夜花火一般,炸开了难以自抑的笑意:“不管了,做梦我也认了。”
☆、第三十三杯
因为手上还拎着热腾腾的早点; 不宜久抱。
于知乐隔开男人在自己发间蹭动的脸; 也扯掉了背上的手; 退出一点间距; 对他说:“我们吃早饭吧; 过会冷了。”
“好。”景胜现在高兴得能升天。
于知乐把袋子搁到桌上; 将里面一只只纸盒取出来; 扯下橡皮筋; 开了盖; 有香脆的春卷,有酥口的烧饼,还有玲珑剔透的蟹黄汤包。
另外她又取出了两杯热乎乎的饮品。
掰开一双竹筷; 她递去给身边的景胜:“你坐着。”
景胜乖乖坐回了椅子上,只是还扬着头,眼睛发亮地看她; 像只等待投喂的哈士奇。
于知乐坐到床位; 抬高了其中一杯饮品; 专注寻找上面的记号:“不知道你喝不喝豆浆,但你好像喜欢喝牛奶; 就买了热牛奶。”
景胜还是目不转睛望着说话的女人; 唇角的弧度就没坠下去过。
他从没想过,她竟然记着他的爱好。
瞧见了杯身上面店员所写的milk字样,于知乐才把手里的饮品递出去:“就这个。”
景胜笑着接过去,问:“好喝吗?”
掌心温温的,鼻端有奶香。
于知乐揭开自己那杯豆浆的盖子,掀眼:“不知道,我只喝过他家豆浆。”
闻言,景胜把手里杯子放桌边,推回去,很是一本正经:“不好喝怎么办,我这人吧,对牛奶的口味要求很高。”
买给你就不错了,还蹬鼻子上脸,于知乐瞥他:“那你别喝。”
景胜两眼弯弯:“你先帮我试喝一下。”
又不是投了毒,于知乐无可奈何瞄他一眼,端起他那杯,抿了一口,还聚精会神地在唇舌间感受了一下——
不过,最后得出的结论还是:“牛奶我喝的少,喝不出差别。”
“哦,没事,”景胜突然眉开眼笑,一把夺回她手里属于自己的那一杯,看似随意道:“我女朋友开过光了,现在是全世界最好喝的牛奶了。”
于知乐一愣,随即明白过来,缓缓地笑了。
见所未见的露齿笑,是东海深处最美的珠,终有一天,会为了什么,重见天日。
“真的很好喝啊,我差点一口气干掉了。”他一股脑仰头灌下去大半杯。再看回她时,一脸笃定地肯首,唇上还残留着少许奶渍。
于知乐偏开脸,眼角已不受控地挤出了几撇快乐的痕迹。她找到袋子里的纸巾,手悬空伸过去。
景胜:“干嘛?”
于知乐:“嘴。”
“哦,哦哦。”景胜恍然大悟,倾身上前。
这下轮到于知乐问:“你干嘛?”
景胜眨眼:“你不是要给我擦嘴?”
于知乐颇为嫌弃:“你小孩儿啊,自己擦。”
男人坐正,杯子放回去,而后把于知乐拿着纸巾的手直接强拽过来,靠自己嘴上,左抹一下,右抹一下,认认真真,干干净净。
于知乐抽手,佯怒训斥:“我让你自己擦。”
景胜还握着她那只手,牢牢抓着,不松开,在装傻:“我是在自己擦啊。”
说完他还挑了挑眼,含笑的视线一刻也不想离开她,两道浓眉是分外迷人的形状。
……
“我操,这个春卷太好吃了吧。”
“……”
“我女朋友好会买啊。”
“……”
“于知乐,我们比赛吃饼,就这两个烧饼,我们一人一个,吃完之后,谁掉盒子里的屑子多,谁就给对方微信发52块钱红包。”
“你无聊?”
“不无聊啊,新年活动。”
“这么蠢的新年活动我第一次见。”
“怎么蠢了?很有意义好吧,告诉我们要珍惜粮食……顺便还能促进情侣之间的感情。”
“好好吃!”
“……好,没问题,yes,sir,不对,yes,darling,嗯,对,my darling。”
男人说着话,他的脸,刚好迎着窗的方向。
恍惚间,于知乐以为自己看到了,日光拟人的模样。
……
——
十点多,于知乐提前下楼退房,景胜寸步不离跟在她边上。
昨晚的前台女孩还未离开,她意味深长地打量着面前看起来天造地设的一对,心猜这女人应该是和男友(丈夫?)吵了架,才只身一人在除夕夜跑出来的。
幸而在这个大年初一的明朗早上,他们又和好了。
重圆的爱情让人颇感温馨,等候查房的过程中,前台妹子揶揄问:“哄好了啊?”
“啊?”景胜不明其意。
妹子弯唇:“你女朋友啊。”
“哦——”景胜一下揽住于知乐肩膀,分秒便投入其中,和前台妹子开启了牛头不对马嘴的对手戏:“对啊,我女朋友,这我女朋友,是不是很美?”
妹子认同地颔首:“嗯,好看。”
景胜站直身体,煞有介事:“我俩般配吧。”
“嗯!”妹子这回头点得如小鸡啄米:“你们以后孩子颜值肯定很高。”
饶是听得笑眯眯,但他还是轻轻摆了两下手:“别啊——小孩烦死了,我只想和她过很多年,就两个人,我每天只想看到她。”
情话固然动听,但他异于常人的反应,让前台妹子有些讶然。
随之惊诧的,还有被身侧人使劲搭着肩,隐忍不发的于知乐。
她转头凝视景胜,他脸上并没有任何刻意为之,一派清白坦荡。
——
到了外面,于知乐想去取车,景胜没答应,让她开了自己的车,还理直气壮说不想离她超出一米远。
走到门外,于知乐双手插兜,习惯使然,也是自然而然的戒备姿态。
身边的景胜留意到了,他也双手揣兜,用胳膊肘撞了她一下。
于知乐疑惑看他。
景胜皱眉,轻轻咳了一声,探出一只手:“握个手吗?”
“握什么手?”
“仪式啊,今天起,我就是你男朋友了。”他语速超快地讲话,哈出白色的雾气。
于知乐瞄了眼他悬在半空,正儿八经的五指,探出一只手,同他交握。
景胜却就此再没有放手,他利落地换了个手势,小鱼般直接挤到了她指缝间,瞬间从商务性会晤,变为了情投意合的十指相扣。
“ok,”他把手垂回去,明明脸上已经发热,却还在幼稚得要死地绉那些乱七八糟的借口:“我手上提前涂满了502胶,劝你不要试图甩掉。”
于知乐轻呵一声,似乎对他的小聪明不屑一顾,又甘之若饴。
车在路上,彼此都接到几个来电。
于知乐这边,无非是家人,她关机一夜,妈妈很是关切担心。
于知乐简短地解释了两句,那头听见女儿声音如常,才放下心来,只道快快回家。
至于景胜,全是狐朋狗友的约饭、打牌邀请,一到过年,这群公子哥儿就喜欢聚在一起瞎嗨。
当中自然有林岳,他热忱地说最近圈子里有了新玩法,狼人杀,还说谁谁谁会带几个妞一起过来,生面孔,全都美艳不可方物。
景胜当即拒绝:“我是有家室的人了。”
林岳:“什么玩意,我还没说自己是有家室的人呢。”
“我真有家室了,”景胜紧盯着开车的女人,唇角噙笑,惬意满足:“我真谈朋友了。”
林岳:“……谁啊,我咋没嗅到一点苗头呢?”
“你知道的啊。”
“那女代驾?”
“哎,对。”
“真的?你来真的?”
“我景胜还能有假?”
“你把她一起带来啊,多一个也能玩。”
“不带。”
林岳:“我真不懂你了。”
景胜:“我金屋藏娇,不能给你们多看。”
林岳:“去你妈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