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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他回到广播站,一个黑影蜷缩在旁边的长椅上,沈皓走近一看,是那个小孩。他还在!
小孩睡得正熟,但火车站并不暖和,甚至还有寒风灌进来,小孩穿的也不多,沈皓看了眼,就只有一件单薄得算不上是棉袄的棉袄。
他双手抱着胳膊,小小的身体一直在颤抖,整个人显得有些不安。
沈皓想了想,就立刻把身上的棉袄脱了下来,盖在了小孩子的身上,棉袄上带着的体温让小孩下意识地钻进了里面一些。
沈皓从来不会亏待自己,这次去临省卖人参,出发前特意多给自己买了些装备,因为自己空间里的那些羽绒服和这个时代不符合,并不能拿出来,所以他和一个人用不少粮票和钱换来了一件具有时代感的棉袄。
棉袄特别厚实,里面的棉花别说在这里过冬了,就是到最北方的城市里都能够抗得了冻,更何况他还特意在里面穿了一件空间里的毛衣,毛衣特别暖和,这一身装备有时候让他还热的不行。
沈皓年轻力壮,没有了棉袄虽然有些冷,但还问题不大,能撑得住。
不过沈皓也是是真的有些困了,本来是想在长椅上眯一会的,没想到迷迷糊糊地竟然真的靠在椅子上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沈皓并没有那种被冷风吹的凉凉的感觉,反而觉得很暖和,就像是回到了以前有地暖的家里。然而脖子后因为睡姿不好而产生的疼痛感告诉他,他还在陌生的世界。
缓缓地睁开眼,沈皓看着有些荒凉的火车站,面露了然,自己果然躺在长椅上,刚才的事情果然是在做梦。
他挣扎着想要起身,却发现有东西从身上滑落,一看,是他的那件棉袄,原来自己感觉到的温暖是因为身上的那件衣服又回来了,而且重新盖在了他的身上。
那那个睡着的小孩呢?!
沈皓赶紧偏头看了眼旁边,那个位置现在空空如也,没有人在那里。扫了一眼周围,也没有看见相像的人。
所以说那个小孩,走了?
第73章 致富第七十三章
是走了吗?
沈皓叹了口气; 可心又从胸腔里提了上来; 一个五六岁的小孩子能去什么地方?!会不会出什么事?
沈皓不是圣母,但也不是一个冷血之人,不然他也不会回火车站。其实要是换成其他不认识的小孩子,他说不定就会毫不犹豫的离开这里,但那个小孩太乖巧了,他反而不忍心起来。
他来找过了; 本来是把他带去省公安局一趟,如果那里不行再说。现在看来他不用纠结这些了。
不过; 沈皓还是坐在长椅上等了几分钟才穿上了衣服,现在他准备去找乔依依或者干脆去招待所睡一觉; 这些烦心事就不想了。
这个省火车站并是很大; 比起他那个世界的省级城市来说小的不是一点半点; 可是饶是如此,火车站里的还是跟个复杂; 不是那种几步就能走到出口的。
沈皓刚走过拐弯处,就看到了一个神似那小孩子的孩子在那里和一个大人拉拉扯扯,不知道在干嘛。
该不会是人贩子吧!
沈皓突地想到了这个可能性,快步跑了过去; 发现那里的小孩子果然是他要找的人。
“海子; 你怎么一个人跑到这里来了!都不和哥说一声,爸妈还在那里等着我们呢。”沈皓收敛了一下神色; 露出着急地表情; 一把搂住了身边小孩子; 然后仿佛才看到对面的人,犹豫地问道:“这位先生,我弟弟和你是……?”
对面的男人长得很是儒雅,一身整齐的中山装衬得他很是得体,一看就知道是一个读书人,还是个读过不少书的,只见他淡淡的说:“你弟弟刚才不小心打坏了我的东西,非要拉着我和我道歉。”
沈皓这才注意到,他握着箱子的手上还拿着一副金丝边眼镜,外形很漂亮,那材质一看就值不少钱。
可惜,现在它上面的镜片有了裂痕,镜架的一只脚也折了。
沈皓看了好一会儿,其实冷静下来之后他就发现这个人还真不可能是人贩子,不仅仅是因为他那副好相貌,毕竟这年头外貌也是会骗人的。但在这年代,大家都吃不饱,谁会闲得无聊去拐卖小孩,还是个瘦不拉几的小孩,都未必卖的出去。
“对不起,这眼镜要多少钱?我可以代我弟弟赔偿给你。”确认了对面的人不是人贩子或者找茬的之后,沈皓的态度很诚恳。
对面的人轻皱眉头,说:“不用你赔,这东西不值多少钱,如果没事的话我就先走一步。”
男人说着完,轻点了下头,就离开了。
“唉……”沈皓才不相信这东西不值钱的话,他眼又不瞎。但现在这个人走的那么急,就像是有人在后面追他一样,沈皓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离开。
望着男人离开的背影,有些出神,直到他的衣袖被人拉住。
小男孩脸上的表情很复杂,似是要哭,又似是要笑,嘴巴张张合合就是不说话。
“刚才你怎么自己一个人就离开了?”沈皓心中叹了口气,先开口道。
小男孩低着头不说话,手指一直不安地握在一起。
沈皓注意到小孩的头发有些偏黄,明显是因为营养不良导致的,能看出来他在原家庭的生活很不好。
“海子,你愿意现在跟着哥哥走吗?哥哥带你去找家人。”
海子是这个小孩在警卫室报的名字,听着应该是个小名。
对面的人听到他的话身体一颤,慢慢地抬起头,眼里满是不可置信,“真的吗?”
沈皓微笑:“真的,所以你愿意吗?”
“嗯嗯。”男孩重重的点了下头。
沈皓终于确定了一件大事,心里的郁闷散去,就连身体的不适感也消退了。
他先是带着小孩子饭店里吃了一顿好的,国营饭店的店员还是一副不耐烦地样子,一开始认出沈皓第一反应就是让他走开,不过在沈皓给了足够多的粮票和钱之后,瞪了他们一眼,然后让厨师去做饭菜了。
红烧狮子头,清炒白菜,两人足足吃了好几碗米饭,直到再也吃不下为止。
吃完后,沈皓带着小孩来到了省招待所。
这年代招待所都是需要介绍信才能够入住的,不然你有钱都没人肯搭理你。而黑户口的沈皓之所以会有介绍信,还是因为找人托关系买了一张。
不然说不定穿越的这些天里,他连住宿的地方都没有。
“进来吧。”沈皓打开灯,对着门外有些局促不安的小孩子说道。
小孩子看着干干净净的地面,然后再看了一眼自己脏兮兮还有些破的鞋,面露犹豫。
沈皓这才明白小孩为什么不进来了,心里自责了一番,让小孩在门口等一下,然后看似是跑进了屋子里,其实是从空间里拿出来一双小一点的棉拖鞋。
沈皓蹲下身子,把鞋放在他身前:“脱掉鞋子,穿上这个。”
小孩慢吞吞地脱掉鞋子后却飞快地穿上了地上的鞋子,饶是如此沈皓余光还是看到了他脚上的破洞袜子,不过他装作没看见,笑道:“进来吧。”心里想着明天出去的时候,一定要去百货大楼给孩子买双鞋和袜子。
省招待所的条件比县招待所要好,这里还供应热水洗澡,不过只有晚上的几个小时,而且还要额外收一毛钱。
他们回来的时间正好,招待所的热水刚开始供应,没有多少人。可是虽然省招待所的条件好,但现在的提供热水洗澡,可不是有浴室然后还有个淋浴那样子的,而是直接给你个盆,你自己接些热水洗。
所以,以前过惯了好日子的沈皓,在这个世界里第一个让他为难的事情就是洗澡。
沈皓速战速决先出了澡堂,回到了房间,在翻包里的东西的时候,从打发时间的书本里掉出来一块布。
“尚阳村,林大路……”沈皓只看了一眼就赶紧把布料丢到了一旁,因为这上面的字好像是用血写的。
“什么东西?!!!什么时候冒出来的?!”
沈皓紧皱眉头,想着各种可能性,他放东西的背包一直都是随身带着的,不可能有人能够把这东西放进来,空间里的就更加不可能了。
不对,这本书离开过他的视线一段时间!
是那个妇女!!!
沈皓记得他去接热水时,虽然把自己的包拿走了,但这本书确实是放在了桌子上,她就是那个时候,把东西放在他那里的!
除了她,沈皓想不到其他的可能性,可是她为什么要往他的书里夹上这东西呢?这六个字的意思又是什么?
在沈皓琢磨的时候,有人推开了门,一个小脑袋露了出来,然后慢慢地走了进来。沈皓赶紧把旁边的布又重新塞回了书里。
“洗完了?”沈皓虽然带他回来了,但没有想过要什么事都要帮他做,所以替他接了一盆热水之后就让他自己去洗澡了。
“嗯。”
洗完澡之后的小孩子虽然皮肤还是有些蜡黄,但要比之前还是要白净红润一些,看起来也要健康一些。
“早点休息,明天我带你去公安局备案。”沈皓指了指床说道。
小孩子很听话,他一说完就立刻爬到了床上,只不过时不时睁开一条缝的眼睛还是出卖了他,但最后他还是经受不住困意的来临,睡着了。
沈皓走到床前,确定人真的睡着了之后,才重新走到招待所里的简陋桌子旁,开始研究起那块布料上的字的意思。
前面的三个字应该是一个地名,后面的则是个人名,再加上在火车上那个妇女所说的话,这东西写的该不会是孩子爸爸的地址和名字吧?
她这是什么意思?!自己抛下孩子跑了,然后把孩子扔给了素不相识的陌生人,还打算让这个陌生人去带着孩子找爸爸?!!
想到这里,沈皓忍不住轻笑出声,那个妇女真是打的一手好算盘,看来她早有预谋,她根本就没有打算去找孩子的爸爸,或者说是不打算要这个孩子了,如果自己这个陌生人能好心且运气好地把孩子带到他爸爸身边最好,如果不能,那孩子也就只能看自己的命了。
“没想到真有那么狠心的。”狠心到抛弃自己的孩子。
沈皓觉得有些心凉,他能看出来妇女维持生活很困难,但这并不能成为她抛弃孩子的理由。
不过沈皓并没有资格责备那个妇女,即使他是被她坑骗的人,可是这件事能有资格评判的只有那个小孩,他才是那个被抛弃的人,比起他微不足道的被牵扯进这件事情来说,这个孩子才经历了世界上最痛苦最无助的事情。
沈皓返头看了一眼睡熟了的人,哪怕在睡梦中他的眉头都是紧锁的,一个那么小的小孩子却要经历这么大的变故。如果不是遇到他,他现在恐怕就要露宿街头,期待某个好心人能够给点吃的,然后晚上再找个角落蜷缩着。
一般人如果知道了自己被人骗了,说不定就会恼羞成怒,沈皓的脾气也不好,也不喜欢别人骗他,把他当做冤大头,他现在还能冷静的坐在这里,是因为这个小孩。
算了,再帮他一回,等找到了小孩的爸爸之后他再离开吧。
第74章 致富第七十四章
翌日。
沈皓习惯了晚睡晚起; 哪怕穿越了; 这个坏毛病还是改不了,所以当他起来的时候,小孩子已经收拾好自己安安静静地坐在凳子上。
“唔,你起来了啊。”沈皓看了眼枕头边的手表,“八点半,这么早啊。”
以往的这个时候; 他一定会躺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