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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被开除了-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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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根本不懂诉讼的意义所在。”季临冷笑了一声,“诉讼的意义是原则,是底线。难道因为麻烦、性价比低,就要平衡开人的代价和性价比,轻松放过那些恶意的员工吗?”
  “你以为企业就喜欢解雇人吗?解雇任何人,就算解雇蠢货,也意味着给自己的生意带来混乱和破坏,执行解雇员工的决定也很艰难,怀恨在心的被解雇员工可能报复企业,而这个员工仍在职的朋友,也可能同样会对企业产生不认同感。”
  “解雇员工也意味着你的企业里出现人员职位空缺,那企业必须重新走流程招聘、录用、磨合新的员工,这要花费大量的精力,并且完全没法保证新招来的员工就一定好用,所以很多企业被逼无奈,为了你所追究的性价比,最终只能凑合着用那些并不怎样的员工,也懒得去开除。但这是对的吗?”
  季临看向白端端:“你从事劳动法领域,但令我惊讶的是,你根本不懂企业运营,根本不懂商业模式,也不知道企业主心里在想什么。”
  白端端下意识辩解道:“我不喜欢代理企业,我从来只代理员工,因为员工更为弱势,我只想帮更弱势的群体争取法律权益!”
  “就算代理员工,你也至少需要设身处地地认识到你当事人的对手。商业很复杂,运营一个企业,依赖于所有人员的齐心协作,哪个环节出了错,企业都会遭影响,你觉得经营一个企业很简单是吗?你觉得企业主因为更有钱,就一定是强势的?员工就一定弱势?但你完全不去考虑,企业主为了经营好一个企业要怎样殚精竭虑,他们承担多少压力,他们为了工作牺牲了多少,他们要参加多少酒局有多少身不由己?就因为有钱,他就应该承担更多?”
  “企业主是比员工富有、社会地位更高,拥有更多资源,但他们的这一切,也都是合法努力经营得到的,在这个案子里,错的人是徐志新,凭什么企业主要去买单?要去和解?要为他做考虑?谁穷谁有理?谁弱谁有理?”
  季临的眉心微微皱着:“我最讨厌就是你这样口口声声号称员工更为弱势需要维权保护的人了。但事实是,很多时候,都是徐志新这样的员工,不断地在毁掉一个企业。”
  白端端抿了抿唇:“我知道你想说,如果徐志新这样的员工不受到惩罚,就会有越来越多的人仿效,一旦金光电子和徐志新和解,那就会成为越来越多员工这样钻漏洞的模板,但我觉得这是不现实的,因为其实大部分员工都想好好工作,没有那么多人天性就坏,更没有那么多人会遭遇徐志新这样的不幸,徐志新是有错,但是你对他的指责未免太严重了,他这样的员工怎么可能就毁掉一个企业?”
  “‘好的规则可以让想犯错的人不敢犯错,规则上的缺陷也可以让一个好人沦为坏人’,如果金光电子容忍了徐志新的行为,进行了软弱的和解,是,确实,可能仿效的人并不会那么多,但其余正常辛勤劳动遵守公司病假管理规定的员工,是不是感情受到了伤害?是不是会觉得不公平?以后一切解雇行为,是否都会变得不顺利?徐志新那么过分,都能和解拿到补偿金,那我为什么不能?这样的群体意识一旦开始,就很难控制了。”
  季临冷冷地扫了一眼白端端:“你根本没有一点公司管理的思维意识,竟然能做劳资纠纷律师?”
  一席话,把白端端完全说的哑口无言无力反击,因为自己经历的缘故,白端端总是倾向站在员工的一边,也更容易同情员工,此前从没有像季临这样站在企业主的角度考虑过,如今被季临劈头盖脸嘲讽了这么一通,虽然感情上无法接受,然而内心深处却有些触动。
  她觉得非常难堪,不仅因为季临的直接,还因为她突然意识到,虽然自己一直以来告诫自己做律师没有立场,只有中立和客观,但不知不觉中,思维还是倾向走进了基于自己经历的定势里。
  虽然态度恶劣,但季临说的,是对的。
  白端端成为律师以来,就从没有接过代理企业主的案子过,林晖不止几次和自己明示暗示过,还需要多做些企业客户的案件,林晖当然是从创收的角度考虑的,企业主总是比劳动者个人大方,也更好沟通,且一旦合作愉快,还存在很多未来潜在案源,以前的白端端总是嗤之以鼻,然而如今,被季临当面这么羞辱了一通,白端端却有生以来第一次认真考虑了起来。
  只接某一类人群的特定案件,视野总会受限,是不是真的应该摒弃自己的偏见,代理企业试试看?
  季临说完那番话以后,显然再也不想开口了,他站在电梯的另一角,看着电梯不断上跳的数字。
  他可真的是一个非常直接的人,如今脸上那“太好了!终于快到楼层了!我不想再和这个女人一起待下去了!”的表情,真是丝毫不加遮掩……
  当然,白端端也并不想和季临这个男人多待哪怕一分钟,只是就在楼层快要到达之时,突然哐当一声,电梯陡然停了,在这么关键的时刻,这电梯竟然出故障了!!!
  作者有话要说:本章15字以上留言都送红包哒~(截至到下章发出明晚8点)
  端端和季par因为经历的不同,所以其实立场和倾向是很不同的,端端是亲员工派的,季par是亲企业派的,立场问题。
  至于端端认为的,诉讼应该为客户考虑性价比,以及季par认为的诉讼就是不顾一切,为了原则底线而战,其实这也是两个挺大的流派了~现实里这两种都有,但是其实大部分律师是像端端这样,会从性价比的角度来建议客户的~这也是大部分客户的选择~(不是不是所有律师都有季par这么骚的操作~)
  【最后高亮】上章的赔衣服操作大家把季par骂惨了,其实不是啦,忘了说明,季par其实并不准备要端端赔的,后面有梗~饶我们季par一条狗命~
  读者金刀大菜牙的【小剧场】
  季临:端端,我喜欢你
  端端:对不起,你喜欢我什么,我改还不行吗
  季临:我喜欢你颜值能打专业能打
  端端:哼,狗男人,我身手也很能打呢,吃我一拳!


第12章 
  虽然按了电梯里的工程维修电话,然而竟然没有人接,白端端想用手机拨110,发现这破电梯邪门的很,不仅屏蔽了信号,连紧急呼叫号码竟然也没打通,季临显然也是一样,只是相比白端端的焦躁,他却淡然极了。
  他轻飘飘地瞟了白端端一眼,虽然什么也没说,但颇有一种“要和你多待在这电梯里,我都没说什么,你急什么”的姿态。
  白端端又试了几次电话,都没成功,她忍不住瞪了一眼气定神闲的季临:“你不过来帮忙吗?你怎么一点不急?”
  季临显然仍旧不想屈尊哪怕动一根手指:“我为什么要急?重要的人物失联后,总是很快就会被发现的。”他看了眼腕表,“还有二十分钟,我的客户之前预约了这段时间给我打电话咨询,联系不上会找我助理的。”季临波澜不惊道,“助理会来找我的。”
  二十分钟?!
  白端端的心态彻底崩了。
  她小时候经历过一次电梯事故,长大后虽然正常坐电梯都没问题,但是一旦在密闭的环境里待得时间长了,就会开始惶恐焦虑,严重起来会呼吸困难,甚至昏迷。
  如今竟然要在这个电梯里待二十分钟,还是和季临这种人,白端端只觉得自己真的可以直播当场去世了。
  然而还是要自救,这种时候唯一有用的办法就是不断转移自己的注意力了。
  “季临,大家都是邻居,还是同行,我们聊聊天吧。”
  “没钱,免谈。”
  行!不就是钱吗!我买!我买还不行吗!
  白端端咬了咬牙:“一个小时8000是吗?好,那我花2667,买你二十分钟!”白端端说完,拿出了手机,“等我通过你手机号找下你微信,待会就申请加你好友,只要你通过了,我立刻给你转!我有的是钱!”
  “……”季临看白痴地看了白端端一眼,“这里屏蔽信号了,你怎么加好友?”
  也不知道是极度的走运还是极度的不幸,命运开玩笑似的,刚才还没信号的手机,在白端端搜好友的时候,竟然恢复了十分微弱的信号。白端端没顾上加好友,赶紧拨了110,110接了警,告知会通知相关部门,尽快解决问题。没多久110给白端端回了个电话,说大概还要二十分钟工程部的师傅会赶来。
  结果打不打电话都一样,还是都要和季临在这儿干等二十分钟。
  白端端看着紧闭的电梯门,心里已经开始有些开始害怕和烦躁了,她索性还是点了好友申请,然后抢过季临的手机,赶紧帮他通过了好友申请,然后手起刀落赶紧转账,并且帮季临收了款。
  白端端恶声恶气道:“行了,你收了我的钱,就要干活了。来,我们聊聊天。”
  只是聊什么呢?自己和季临能聊什么呢?好像真的没什么可聊的啊……
  “要不,我给你出题,你来答吧。”
  白端端灵机一动,开始准备给季临挖坑,她到底还是心疼自己的两千多块钱,还贼心不死想着把钱从季临身上捞回来。
  “就我给你出的题,全部在我们从业领域的《劳动法》范围内,都是实操性的,你必须在一分钟内给出答案,做出简单分析,要是你答错了,那你每题就要给我返还300块。”
  白端端不等季临拒绝,就补充道:“你想,我花费两千多买你二十分钟,是因为相信你的专业性才接受了这个高价,你要是连这几个题都答不对,你这个就是货不对板,以次充好,别说赔钱,我就是要你退款都合理对不对?何况我出了钱,我想怎么支配你的二十分钟我当然应该有话语权。”
  季临冷笑了一声:“我拒绝。”
  “别!我还没说完。”白端端清了清嗓子,抛出了自己的诱饵,“如果你答对了,每对一道题,我就多给你300块!”
  季临镇定冷淡地看了白端端一眼:“那你要给破产。等着哭吧。”
  叫我哭?白端端想,到时候哭得像个两百斤的狗子的,恐怕是你。
  白端端已经算好了,二十分钟,足够她问十个问题了,自己可攒了一大堆实操里角度刁钻的案例,别说自己的两千多块钱,恐怕还能从季临身上倒抠出一笔钱来。
  “员工在上班时间请假回员工宿舍休息,在宿舍死亡,是否算工伤?”
  这个题目提炼自一个最高院的劳动法库案例,经历了一审二审,争论也相当大,光是律师就分成了不同的派别……
  “(2018)最高法行申10600号。”
  “啊?”
  “你说的这个案子原型的判决号。”季临笑了下,“属于工伤,因为员工宿舍应当认定为工作岗位的合理延伸,死亡员工在上班期间因突发疾病向公司请假回宿舍休息,并且死亡时间在48小时内,完全符合工伤认定标准。”
  “……”
  竟然连案号都能背出来,这他妈的是魔教中人吧……
  “一家用人规模达到100人以上的单位,其中一位员工因为赌博被行政拘留,单位规章制度中明确列明因自身原因遭行政拘留是严重违纪,属于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单位向劳动者书面发出解除通知后……”
  “属于违法解除。”
  ???
  “我还没问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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