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气的浑身发颤,厉声道,“姑奶奶就是!女人怎么了,你歧视啊?”
我本是反击回去,却没想到这厮还真点了点头,认真地道,“我歧视啊。”我气不打一处来,恨不得现在就把他那张漂亮的脸揍烂。
然而这毕竟是在大街上,他把我约到这里,估计就是想让我不好下手。但我许笙何等聪明,脑子一转,便立刻拉住了他,惨凄凄地放声大哭,“你怎么能找那个女人?我、我都怀了你的孩子了!”
说完我挺了挺略为平坦的肚子,又抹了抹泪,大声嚎哭,直到吸引了一大群人前来围观。我见事情已成,奸笑了几声,又上前狠狠地揍了他的下巴几下,哽咽着说,“你这样对我,是要遭报应的!”
说实在的,看起来还真像是那么一回事儿。
紧接着一溜烟的跑了,只留下目瞪口呆的他。
活该,谁让你歧视女人的!我在心里暗暗地呸了他一口,真是瞎了那副好相貌!
这当是我最快活的一天。
·
“大姐,那人又来找你了!”在我悠闲地啃着苹果的时候,小弟慌张来报。
我拿着签字剔剔牙,白了他一眼,很是不满地别人打扰我吃东西,“慌什么,临危不乱懂不懂?”觉得小弟这样子有点煞威风,我就低下头去专心地啃苹果,再也不理会旁人。也不知过了多久,一双熟悉的黑色跑鞋出现在我的眼睛里。
第一反应,挠挠头,想想。
第二反应,想不到算了,继续吃。
第三反应——老子被揍了!
我暴跳如雷,瞪着眼前的人:“我是谁你知道吗?”
他眯了眯眸,“你是谁小爷为何要知道?”
我不回答,直接拿着苹果砸了过去,正中他额头。只听得“碰”的一声,那苹果便四分五裂了。
“因为老子要揍你!”我呲牙咧嘴,补充了句,“第二次!”
·
我这个人吧,什么都行,就是脑子不大好使。
就像现在我很不明白,这个被我揍了两次的男人为什么还要来找我。鉴于之前的经历,我很果断地再给了他几拳。之后的每天,这混蛋都死皮赖脸地过来挨揍。
小弟说这是受虐症,很无聊。其实接受每天揍他的那个人,对,就是我,更无聊。
生活中突然出现了这么一个人还真是蛮惊奇的。他明明有张好面孔,却不惜挨我揍,我逐渐觉得不忍,于是我改踹他屁股。他总是笑眯眯的,像是很快乐的样子,就这么陪了我一个学期。
沈欢听说了这种状况,担忧地说,“快赶他走,否则……后果难料啊!”
我笑她妇人之见,严肃地说,有个人每天让我练拳,这不是提高我霸南之虎的威力吗?她一言不发,紧紧地盯着我。
我说,你又没见到他,怎么知道他危险啊?这时候的沈欢还年轻,负气,也不肯再管我了。
我无人监管,逐渐落入了他的手中。
……
明白自己喜欢上他,是十七岁的事情。
十七岁,本就是青春恋爱的时期。这么一个人呆在身旁,他任由你揍,但他却比你会打人,这样的温柔让人无法拒绝。
我毫无顾虑地喜欢上了他,而这个混蛋的回应是:“既然你喜欢了我这么久,虽然很凶,还很丑,那我就勉为其难的收下吧。”
勉为其难……
我一个忍不住揍了他,看着他委屈地看着我的样子,终于忍不住哈哈大笑。
·
恋爱该做的事是什么?无非是吃饭,逛街,看电影,和
男友撒撒娇之类的事情。
然而我并非常人,直接拉了他去练武。说是练武,还不如是打架。看着一群又一群的人在我面前趴下,我感到畅快淋漓。
我是霸南之虎,可是个威风凛凛的大姐大!
意气风发的时候,我会转过头看身边男人的脸。
他是与我并肩的人,那张脸上毫无惊慌。我以为那是包容,实际上不是。
也许在那一刻,他就开始厌倦了我,所以自此之后,了无音讯。
我寻他,哭哑了嗓子,他怎么会抛弃我呢?他是与我并肩作战的人啊!
然而他一闪身,入了茫茫人海,便寻不到一丝踪迹。
小弟说,他之前知道我是女的,来找我,不过是尝尝鲜,换个口味。
刹那我的心尖儿很疼。
也许是今晚的辣子鸡太够味儿了。
·
知道他真正的身份,是在报纸上。
他和一美艳女郎的亲密照被刊登在上面,标题写的是“赵家公子夜间私会”,我看不下去,揉碎了报纸,脸色不大好看。
现在我二十,寻了他三年。这三年本该是我青春正好的时期,我却为他伤心了三年。
而且还敢给老娘戴绿帽子!不想活了!
内心的愤怒几乎将我吞噬,然而转身看见沈欢那担忧的神色,我咽下了这口气。我不再那么年轻了,意气用事只会害了自己,我想,算了吧,就当自己瞎了眼,别再见他了。
前二十年我未曾求过谁,但我现在对天祈祷:希望我能与他再不相见,守护好身边的人。
日久见人心,身旁的沈欢,才是我最好的朋友。
·
所谓事发突然。
我和他相处一年,只唤他十二。这是个很有江湖味道的名字,我欣然接受,他再怎么挣扎也不能逃脱这个名字。
我以为他会在我手心里,就像孙悟空斗不过如来佛。
然而这算什么?
我找了整整三年的人,正悠然地坐在雕花木椅上,眉目不偏不倚,恰好是我心间最爱的模样。
他是来和沈欢相亲的……
我闷声一口灌下了沈和熙倒的酒,眼角干涩,笑着对沈欢说,“来,干了!”
事实证明,我霸南之虎一向倒霉的很,连借酒消愁都会误中chunyao……
他将我抱在怀中,那怀抱有着该死的温暖。我哭叫着,理不清自己在说什么,隐隐约约听到自己低声喃喃,我爱你啊,十二。
爱的发狂,够卑贱。
他抱着我,一路奔走,有泪水滴落在我的脸庞上。许是半路上有什么问题,他耽搁了会儿,将我放在一旁。
就是这么致命的一会儿,我被一群流氓拖进角落,受了天大的侮辱。
听着这些男人的调笑声,还有在自己身上游走的手,我不止一次的想到去死。
于是我在二江大桥上,纵身一跃,满心轻松。
风吹过啊,云儿飘。
死对我来说也许是另一种重生,至少在那一刻,所有该放下的都放下了。
欢欢……好好活着吧,我挂念着的除了你和许幼,也就应该没其他了。
只是,临死的时候——
为什么还会记起十二的脸呢……这是为什么?
我微笑着将手放置在左心上,再也没了其他的言语。因为什么都抵不过这几个字——
我爱你。
哦,这个对象的名字叫做赵默。赵家的赵,沉默的默。
赵默。
如果下一世还能遇见你……哪怕靠近你荆棘丛生,我也想,大胆而放肆地拥抱你。
你愿意吗?
可惜……我听不到了。
………题外话………我爱的那个人,是埋葬在二江大桥下永不熄灭的灵魂。
☆、65。65结婚当天被遗弃的沈小姐(3000+)
沈欢搞不懂顾淮。
他总是对她死缠烂打,耍小性子。可若只是为了娶沈欢挑衅顾安的话,明明可以一早就威胁她,为什么到最后才说?
不敢去看顾淮那含笑的眼,这种暧昧的感觉让沈欢心慌。她丢了一句“所有事情你来办”,连包都顾不上拿就落荒而逃。
他低低笑道,“再折腾也跑不出本少的掌心。”
雠·
老街市。
沈欢敲了门,小家伙穿着睡衣站在门口,一双水汪汪的眼睛无声的诉控着紧。
许幼长的眉清目秀,戴着猫耳帽子,看起来很萌。沈欢心中的焦躁这才纾解了些,顾不得什么,端起水“咕噜咕噜”喝到见底。
“渴死鬼投胎?”小家伙疑惑。
沈欢深吸一口气,“许幼,我跟你说件事。”
小家伙心里有种不好的预感,这是沈欢第一次叫他的全名,“你说。”
她艰难地咽了口唾沫,“你将会有一个姐夫。”
许幼颤着手指,还未发话,她又开口,“他姓顾……”
小家伙怒了,那个禽兽!
·
C市,这是一个不眠之夜。
各路媒体争先恐后地报道一个消息——顾淮和沈欢的婚事!
沈欢是谁?
当年飞上枝头变凤凰的女人,后来被顾安嫌弃,在结婚纪念日遭到离婚的可怜弃妇。大名鼎鼎的C市笑话!
顾淮是谁?
不受关注的顾家私生子,近年来却凭借着铁腕手段步步高升,一跃端居权力顶端。他心狠手辣,慵懒肆意,却无人敢得罪他!
落难的麻雀再次走到那个万人瞩目的位置,她,卷土重来!
顾二少发话,这次婚礼,不发请帖,想来的就来。这样豪气的话语,也只有他说的出来。
他这是——要请全市的人吃上一顿酒席?
比起之前顾安的镶金请帖,顾淮很好的诠释了什么叫做有钱。也借此机会,顾淮强而有力地狠狠扇了顾安一个巴掌。
你不要的东西,我花百倍的金买回来!
所以沈欢不是你丢弃的人,而是你——要不起!
顾淮靠着这样的方式,将沈欢牢牢护在怀里。至此,无人敢再说一句沈欢的坏话,所有人艳羡着她的好运。
这是属于顾二少的荣光。
·
沈氏。
望着手下的黑衣人,沈和熙颤抖着声音问,“你们说……那时候救走沈欢的真是二少?”看着那铺天盖地的新闻,他蓦地想起那夜,那人放下的狠话——
“告诉沈和熙,这笔账,我顾二少迟早会讨回来!”
怪不得今日沈氏被逼的走进绝路,背水一战,对方却毫发无伤……
他惹上了,不能惹的人!
黑衣人惊惧地叫,“好像、好像是……”
沈和熙脑袋上流下了大滴大滴的冷汗,他闭上眼,深呼吸,“给我接顾安的电话。”
半晌后,电话拨通了。
那边的人明显带着醉意,大着舌头说,“谁、谁啊?”
沈和熙小心翼翼地问,“大少,那个,二少……”
顾安暴怒起来,大吼道,“别跟我提他!还有那个贱女人——我迟早会夺回来!”
C市,风起云涌。
——
沉默了半晌,沈和熙冷哼一声,“给我接大小姐的电话。”
若是之前顾安说出这番话,他一定深信不疑。但现在C市是谁的天下?顾安敢这样说,简直是不想活了。现在唯一的希望就是沈欢。
沈和熙像是找到了救命稻草一样,哽咽着说,“欢欢……”
沈欢毫不犹豫地吐出一个字,“滚!”
果然跟沈和熙身边的秘书一样,捧高踩低,拿着别人的感情耀武扬威!她还信他就是傻子!
沈欢有些恍惚。
刚才顾淮跟她说,婚礼,定在三日后……她不用去选购婚纱,他已经看好了。
顾淮说,“你只需要安安心心的,做我的新娘。”
一切,都有他。
沈欢茫然:她这是闪婚?结婚的对象是个万能老婆子?
·
三日后。
万人礼宴,全市出动。
流水般的长桌,自那高大阔气的别墅一直排向城郊。桌上的水果无一不是精品,引的市人驻足。
这手笔,真大!顾二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