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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沪市和越城这一带顶尖的纨绔,程嘉溯自然有着这家马场的顶级VIP身份,再加上京城杨家的二小姐,跟在表哥表姐后面来玩的郑与泽,追随他们或是想要接近他们的富二代……每一次聚会的人数都不可能少。
我如今不怵这样的场合,随着程嘉溯一再公开对我的支持,这群富家公子小姐对我的态度也客气了起来,从“随便玩一玩”的女人,变成了“程总的长期情人”。
他们都清楚枕头风的力量是巨大的,不管我以后能不能入主程家,现在程嘉溯身边只有我一个女人,我就是特别的,他们没有必要与我为敌。
但一个阶层总是不大喜欢自己的习惯被打破,他们的不习惯不能发泄在我身上,就只好把隐隐约约的鄙夷送给郑与泽带来的那个姑娘——她看上去可没有我这种不可侵犯的气势,看郑大少的模样,也没有对她很认真的意思。
当着许多人的面,程嘉溯没有立刻就质问郑与泽,转而给了我一个眼神:待会儿去问问方萌萌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也没料到郑与泽竟然会带着方萌萌出现在马场,方萌萌当初对我说得斩钉截铁,不会再和郑与泽产生任何联系;郑与泽也对郑明辉先生一再保证不会再犯错,才被放出来。
现在看方萌萌依旧是一脸的不情愿,郑与泽则是把她带到马场以后就不管人了,自顾自地和认识的人打起了招呼,完全忘了自己还带了一个人。
在场的人方萌萌几乎全都不认识,但她知道这些人的身份,他们身上随便哪一件饰品的价格,都远远超过她一个月的工资。这群人是天之骄子,而她是误闯进鹤群的鹌鹑,格格不入。
众目睽睽,许多人惊诧地看着她,那些目光有的隐晦,有的则不加掩饰,彰显着目光主人的不悦。
方萌萌一方面有点不服气,挺胸抬头地怒视回去,另一方面又感到深深的自卑,手足无措。
在场所有人里,她最熟悉的恐怕就是我和程嘉溯。事关郑与泽,程嘉溯不会置身事外,在他的示意下,我把方萌萌带出众人关注的焦点,找了个比较偏僻的地方,问她:“你怎么来这里了?”
“你能来,我就不能来吗?”方萌萌冲口而出,语气十分不讨喜。
我一皱眉:“方小姐,我是在好好问你有没有需要帮忙的地方——我不相信你会主动缠上阿泽,要他带你来这里。如果你想离开,就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我又不是她妈妈,能在被她抢白了无数次之后还和颜悦色地同她说话,我对她的那点子同情,被她恶劣的态度消耗得差不多。
方萌萌愣了一下,道:“我没有缠着他!我是去还钱的!”
我愕然:“你现在有钱了?”
当初通过我,郑家补偿了方萌萌一百万,那不是一个小数目,她能这么快就还上?
方萌萌脸上闪现一丝不屑,我猛然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错误:她并不需要自己赚到一百万。
因为她并没有花钱的地方,我告诉她用来应急的一百万,她可能只花了几千块,最多上万。所有她现在一找到工作,就可以把钱还给郑家。
至于为什么是郑与泽……她讨厌我,不会高兴再次见到我;郑家的其他人她也接触不到,唯独郑与泽是与她有过肌肤之亲的,两个人的熟悉虽然是通过超级来达成,但那也是一种亲密关系,是旁人所比不上的。
所以方萌萌选择找郑与泽还钱,但郑与泽见到她以后非常惊讶,随后就硬是把人拉到了马场,就是我们先前所见那一幕了。
我心里咯噔一下:郑与泽这种做法,不像是对方萌萌没兴趣,也不像是讨厌她,如果一定要找一个形容,大概是更像小学那些人憎狗嫌的小男生,通过揪女生小辫子来引起对方的注意。一旦女孩子将注意力投注在他身上,他就窘迫得不知道该怎么做了。
这种拙劣的手段十分常见,但因为使用者是郑与泽,所有人一开始都没有想到这一点,还以为是他大少爷脾气上来了。
他现在为了掩饰自己的窘迫,把人带来以后,完全不理方萌萌,这并不是什么好兆头——越是不敢搭理,就越是上心。
他敢把人带到程嘉溯面前,本身就是一种隐晦的宣告——就像程嘉溯将我带回自己家中一样,无声地宣告着女孩子在他心目中的地位。
而郑与泽比程嘉溯更糟糕的一点,在于他不一定明白自己的想法,他只是凭借本能做了这些,不像他有着明确目标的表哥,清楚自己未来的道路。
郑与泽稀里糊涂的,会把同样稀里糊涂的方萌萌一起拉进沼泽里,两个人万劫不复。
我怀着满腹心事,忧心忡忡地向程嘉溯走去,汇报我的这一发现。
正文 178 同乘
听完我的叙述,程嘉溯英挺的眉也皱起来,在眉心形成一道深深的褶皱。
我对郑与泽产生了怨气——程嘉溯这个做表哥的,给表弟收拾烂摊子是甘之如饴,但我看着自己的男人要为他不成熟行为来带的恶果买单,一次又一次地烦心这些事情,就非常气愤。
如果郑与泽能稍微成熟一点,不说是担起郑家的大梁来,与程嘉溯守望相助,共同对抗狼子野心的外敌;就是他能够为自己的感情负责,程嘉溯也不会像现在这么累。
我环顾四周,郑与泽正和几个朋友说着什么,放声大笑。但他惬意地四处看着,唯独一个眼风都没给方萌萌,一旦眼神接近方萌萌所在的方位,他就会僵硬地挪开。
这种表现落在我和程嘉溯眼中,就是欲盖弥彰。如果他真的丝毫不在乎方萌萌,那么在他眼中,方萌萌和马场的工作人员、路边的风景不会有什么区别,他根本就不会刻意避开,甚至,按照他的性格,他很有可能会上前调戏那个姑娘,给自己的风流名声又记上一笔。
程嘉溯从背后抱住我,“先不管他,我带你去骑马。”
我点点头,暂时将郑与泽的糟心事放到一边,专注享受我们两个人约会的时光。
工作人员为程嘉溯牵来一匹黑色的马,四肢修长,皮毛油亮,长长的鬃毛有一部分扎成整齐的辫子,其余部分潇洒地披散,漫步走开,优雅仿佛马中的王者。
工作人员介绍道:“它的名字叫做King,是纯种的阿哈尔捷金马,性子也比较高傲。”
这种在古代被称为“汗血宝马”的马匹是世界上最好的马,头细颈高,轻捷矫健,耐力十足,各国名马都以拥有它的血统为荣。
这匹马皮毛入缎子一般,在阳光下闪烁着金色的光晕,神态矜持高傲。我被它迷住了,惊叹着走上前,想要摸摸它。
King十分有灵性,略一偏头,就避开了我的手,警告性地喷了一口气。程嘉溯眼疾手快地拉开我:“别急,慢慢来。”
虽然它性子高傲,但毕竟是驯养过的马,不会轻易伤人,工作人员松开缰绳,“程总是常来的,King记得您呢。”
程嘉溯伸手,King打量了他一会儿,果然慢慢走上前来,低头嗅嗅他的手掌。程嘉溯抱住马头摸了摸,看我眼巴巴地站在一旁,不由笑起来:“这么眼馋啊……”
接过工作人员手里的糖,程嘉溯喂了King一块,这匹马就纡尊降贵地蹭了他一下。一人一马都是一副高傲面孔,竟是神似,我不禁笑起来。
程嘉溯教我也拿了一块方糖放在掌心里,伸手到King面前。骏马鼻孔里喷出的热气打在我手上,潮乎乎的,我有点害怕,往后缩了缩,程嘉溯托住我的手掌,:“别怕,它不咬人。万一咬人,我替你挡着。”
在他身边的时候,我总是格外安心,胆子也格外大。手被他握着,就更不怕了,平平地伸到King嘴边。
骏马伸舌一卷,灵巧地将方糖攫走。我惊讶地叫:“呀!它都没有碰到我。”
工作人员笑了笑,正要说什么,看到程嘉溯同我的相处,又退开了。
程嘉溯白得了一个炫耀知识的机会,淡淡笑道:“是专门训练过,来骑马的人,多少有点洁癖。”
这是自然的,要不然每一次有人喂它,都舔人一手唾沫,那多脏啊。能来这里骑马的人非富即贵,再次也是小富阶层,中产以下根本不会考虑到这么奢侈的娱乐活动。这群人往往有着各种各样的讲究,洁癖算是最常见的一种了。
吃了我的糖,King的态度稍稍温和了一些,程嘉溯牵着它的缰绳,示意我上前摸摸它。
指尖触到光滑的皮毛,皮毛之下是肌肉虬结的躯体,温热的血液奔涌,强健的骨骼挺立……这是被诗人们传颂了千百年的名马啊。
马背上早就上好了鞍鞯,程嘉溯含笑看着我摸够了,忽然手一撑,翻身上马。
我先是吓了一跳,随即被他的英姿迷倒,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他。他在马上笑我:“傻样,没见过吗?”
我摇头:“从来没有见过你这么帅!”
他别的时候也很帅,越是运筹帷幄、挥斥方遒的时候,就越是迷人。但那都是智慧方面,而马术最能体现男人优雅的力量,这是我第一次看到。
程嘉溯微笑:“在这里等我?”
“好。”话音未落,就见他轻夹马腹,King像一支离弦的利箭一般轻捷地冲了出去,一骑绝尘。
骑士与骏马矫健的英姿在马场里引起一阵交好,好几个原本正在围着郑与泽献殷勤的人也动了心,让人牵来马,想要一试身手。
郑与泽也兴冲冲地叫人把他的爱马牵过来,那是一匹白色的阿哈尔捷金马,浑身没有一根杂色的毛,毛尖泛着光晕。
据说那匹马的名字叫做Prince。我禁不住笑:“阿泽一下子给自己降了个辈分啊。”
他们一群人正吵吵嚷嚷地要出发,King小跑着回来了,程嘉溯自马上向我伸手:“上来!”
这是一个相当危险的动作,但因为对程嘉溯的能力有着绝对的信任,我想都没想就搭上他的手用力一跃,他一扯一带,已将我抱在怀里。
坐在马背上,视野与之前完全不同,只有身下的马鞍和身后的男人可以作为支撑。我反手抱住他劲瘦的腰,程嘉溯在我头顶上轻笑一声,King接到命令,骤然奔出。
“啊!”我尖叫,后脑勺在惯性作用下狠狠撞上程嘉溯的胸膛,双手紧紧绞住,唯恐一个放松就被颠下去。
程嘉溯从腋下环住我,双手拎着缰绳,笑道:“放松点靠着我,不要怕。”
我向后靠去,感受到他健壮的肌肉,才缓缓呼出一口气来。
初夏的空气十分清新,马场上遍植碧绿草皮,柔细如丝,柔软而坚韧,目光所能看到的地方,不是自然的青草绿树,就是远处一泓清水,再远处便是蓝天白云。
随着马匹的跑动,清风徐来,吹拂着我的面孔。一缕头发松下来,在眼前拂动。我才要抬手,就被程嘉溯按住:“潼潼,你来拉着缰绳。”
我犹豫:“可以么?”
他笑:“有我在呢。”不由分说地把马缰塞进我手中,让他自己的手空了出来。
我精神高度紧张,拉着缰绳不敢放松,也不敢太重,整个人都僵住了。
程嘉溯温热的手指划过我的脸颊,勾着那缕松脱的头发,夹到耳后,然后暧昧地抚摸着我的耳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