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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八零小美好-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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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显然,对于母亲的说法,翁晨卿不敢苟同,否则这会儿她也不可能从家里跑出来了。只是,一时冲动无法避免,但一时冲动之后,这路该怎么走下去,她也不能确定了。
    程廷的思考比较理性,那儿到底是翁晨卿的家,即便她不愿意,还是得回去,这大半夜还在外面晃荡,别的不说,她的母亲会怎么想?照程廷的说法,这个时候她应该回家,她可以去反抗,去想其他办法,甚至能带着母亲离开那个家,但无论如何,这个时候,不应该逃避。
    程廷心平气和地说出这话,翁晨卿的漆黑的瞳孔一收缩,猛地摇头,“不可以,我不回去!他们对我做了这样的事情,我是绝对不会回去的!我可以辍学,可以去上班,总之我是不愿意回去了!”
    眼看着她又要落泪,俞锦绣脑仁子疼。
    她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对翁晨卿说道,“你今天先去我家里住一夜吧,明天的事情明天再说。”
    俞锦绣带着翁晨卿回到家,简单地对陈婉妹解释了一番她的遭遇,陈婉妹看这小姑娘可怜,没有问长问短,只是为她煮了一碗面,招呼着她快坐下填饱肚子。
    翁晨卿还真没吃晚饭,走了好几个小时的路,已经浑身无力,这会儿对着这一碗香喷喷的鸡蛋面,都忘了客气,直接就拿着筷子吃了起来。
    她吃完了一整碗面,甚至还把汤给喝完了,陈婉妹感慨地看着她,“晚上你就先和锦绣凑合着睡一晚吧,什么都不要想。”
    填饱了肚子,又洗了个热水澡,翁晨卿缩到温暖的被窝里时,长吁一口气。
    俞锦绣并不习惯和陌生人同睡,正犹豫着,翁晨卿又突然起来了,“姐姐,你有没有多余的杯子?”
    俞锦绣翻开衣柜找了找,还真找到一床毯子,翁晨卿乐呵呵地抱着毯子,“我睡床尾,就只占你小小的位置,你就当没我这个人好了。”说着,她歪了歪脑袋,可怜巴巴道,“如果是夏天,我就打地铺了,但现在好冷,姐姐,我不想睡地板啊。”
    翁晨卿叫得这么亲热,俞锦绣也没好意思真让她打地铺,干笑了两声,“就这样睡吧。”
    俞锦绣的床并不算小,可即便这床不小,两个人一起躺着还是略显拥挤。翁晨卿睁着眼睛望着窗外,俞锦绣也睡不着。
    两个人谁都没有翻身,生怕一不小心吵着边上的人,终于,过了许久,翁晨卿憋不住了,压低了声音小声说,“姐姐,你睡着了吗?”
    房间很暗,却不是漆黑一片,窗缝透进来的月光让这屋子显得不这么静谧。俞锦绣应了一声,翻了翻被子,“还没有。”
    翁晨卿“哦”了一声,一直沉默着,直到俞锦绣以为她不会再开口了,她突然又小声说,“姐姐,我不想回去了,两个哥哥和继父对我动手动脚,还偷看我洗澡,我妈不管事。”
    

第一百九十九章顶起一片天
    俞锦绣一怔,猛地转过身,“你没事吧?”
    翁晨卿笑了笑,“没事,我没这么好欺负的。只是有点伤心。姐姐,我不想回家了,让我在你这儿住几天,等我找到包吃包住的工作,就搬走,好不好?”
    初见面时,俞锦绣觉得这个小姑娘看起来很纯粹,即便梨花带雨,可也没有任何矫揉造作之感。带她回家,并不是同情心泛滥,只觉得这是举手之劳,带走就带走吧,也碍不着什么事。而现在,翁晨卿小心翼翼地提出请求,语气中带着几分忐忑,俞锦绣实在不忍心拒绝她。
    “你这么小,不念书了吗?”
    翁晨卿摇摇头,她也想念书啊,只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能平安得活着都是难事,还怎么念书呢?继父和他的两个儿子凶神恶煞地威胁她,他们说养了她这么多年,并不是要让她念多少书,而后展翅高飞。他们是要她留下来,永远留在这个家里,往后做牛做马得伺候他们父子三人,这才是不枉这些年继父的付出。
    她的亲生父亲走得早,十二岁的时候,母亲就带着她改嫁了。一开始继父看着还人模人样,没想到随着她越来越大,他就变得不是个东西了,翁晨卿哭过也闹过,甚至试着拉着妈妈一起离开这个家,只可惜到了最后,她的妈妈只是劝她息事宁人。
    既然如此,那就只能离开了,一个人离开。
    翁晨卿很勇敢,虽然她看起来这么弱小,可却从来没有想过向那些人低头。俞锦绣对她很有好感,于是答应下来,“你先安心在这里住着,找到工作再搬走。”顿了顿,又补充道,“找工作是必须要认真对待的,要踏踏实实的,急不来。”
    俞振发搬走,已经有几天了。
    俞承国新婚,工作繁忙,并不经常回这个家,俞承光是钻进自己的小店去了,每天不忙到最后一刻根本不愿意回来,而她也一样,总是待在林清的店里,如此一来,家里总是空落落的。
    家里空着也是空着,本着助人为乐的原则,俞锦绣就没拒绝翁晨卿。
    “真的吗?我真的可以住下来吗?”翁晨卿的眼睛一亮,抓着俞锦绣的手,笑容绚烂,“那我一定会乖乖的,报答姐姐和阿姨对我的好!”
    翁晨卿这是出门遇贵人了,她自己也没想到。只不过,她这人的脾气就是这样,从来不会为还没有发生的事情操心,路是一步一步走的,桥也是一步一步过的,好日子总是会到来的,很小的时候爸爸是这样教她的!
    翁晨卿是带着笑意入睡的,看着她的睡颜,俞锦绣也笑了笑。
    她也不是多管闲事,只是不知道为什么,看着翁晨卿的模样,她总觉得感慨。
    翁晨卿的天真与无畏,和当初不谙世事的自己实在是太像了,她也想看看,如果没有经历多年后的种种磋磨,自己会过成什么样子。
    翁晨卿在俞家睡了一宿,刚开始还在床的角落里缩成一团,醒来的时候,双臂摊开,别提有多自在。昨天睡前俞锦绣说过,一大早得去上班,让她睡到自然醒再起来,翁晨卿伸了个懒腰,满足着呢。
    她从屋里出来,厨房和客厅都没人,自从俞振发搬走之后,陈婉妹没这么忙了,她听俞锦绣的话,一大早就起床去公园锻炼去。公园里的老头老太太多着呢,在这些人里头,她倒是成了年轻的。每天做好锻炼,她就带着菜回家,有时候闲来无事,她也去店里看看,店里的员工们都感慨她是越活越滋润了。
    是啊,不为别人而活的感觉这么好,可不是越来越滋润吗?
    陈婉妹去店里转了一圈,尝了尝今天餐盒里的菜品,走的时候还带走两盒。昨天锦绣带来的那个小姑娘还得在家里住几天,让小姑娘尝尝鲜,提提意见也好。
    陈婉妹一走,店里的员工就开始压低了声音说着细细碎碎的闲话。
    “你听说了吗?我们老板一家人是跟袁嫂住一个院子里的,听袁嫂说,老板的爸妈闹离婚呢。之前还以为老板的妈妈要一蹶不振了,没想到她过得很好啊!”
    “听袁嫂说,过去婉妹姐可不是现在这样的。过去她看起来畏畏缩缩的,胆子小得很,除了照顾子女和丈夫,就没什么别的事情可做了。没想到现在她过得这么好!”
    “这才对啊,谁说女同志一定要依附着男同志生存啊?有本事的女人就算家里没个男人,也能顶起自己的一片天!”
    这些话都是在陈婉妹离开之后从员工们的嘴里一句一句冒出来的,她没听见。若是被她听见了,恐怕她也得笑掉大牙,毕竟,若是将时间往后推移个一年半载,人家要是说她是个有本事的女同志,恐怕她根本就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本事?这两个字和过去的她根本就搭不上半毛钱关系啊!
    不过即便是现在,陈婉妹也不觉得自己有本事。丈夫离开了,子女长大了,她只是将过去放在他们身上的心血和时间挪到别的方面去了。现在,她尝到了甜头,更觉得自己的生活变得多姿多彩。就像俞锦绣所说,人生本来就有无限的可能,总不能把自己给局限起来吧?
    陈婉妹提着两盒便当回家,健步如飞,突然想到,刚才在店里怎么没见着俞承光?
    想到这里,她的步伐更快了,一到家,推开院子的大门,就听见了儿子熟悉的声音。
    “你谁啊?为什么在我家?偷东西的是吧?小姑娘家家的,看起来还是个正经人,怎么就不学好呢?”
    “什么你家我家的?我是在锦绣姐家,是在陈阿姨家!你这人真有意思,一大早骂骂咧咧的,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谁欠了你五百块钱似的!哪来这么大的火气啊!”
    “俞锦绣是我姐,陈阿姨是我妈。”
    翁晨卿愣住了,吞了吞口水,把自己的理直气壮给咽了下去,而后,她露出标准的笑容,认真地看着俞承光,“哥哥,我叫翁晨卿,是锦绣姐姐的朋友,在你们家暂住一个星期左右,谢谢你的关照。”
    哥哥?刚才还牙尖嘴利的,这就变成她哥了?俞承光皱了皱眉,没好气地瞪她一眼,余光瞄到了陈婉妹,“妈,你们俩怎么回事啊?什么人都往家里招呼!”
    

第二百章哑巴亏
    不过是在这儿住了一宿而已,翁晨卿也没打听这家里住着几口人。刚才在厨房找东西吃的时候,俞承光突然冒了出来,吓了她一大跳,这会儿知道他是这家里的主人之一,翁晨卿怪不好意思的。
    不过,寄人篱下了这么多年,她见风使舵的本领一向高,此时她冲着俞承光笑眯眯的,“哥哥,我就是在你们家暂住几天而已。放心吧,这些天我会帮阿姨一起做家务的,不会给你们添什么麻烦。”
    俞承光没好气地扫她一眼,“你住在这里就已经是个最大的麻烦了!”
    陈婉妹哪想得到这两个人就这样杠上了,连忙拉着翁晨卿进屋,边对俞承光说道,“你怎么没去店里?”
    “昨天回来太晚了,今天想要好好睡一觉。谁想得到一醒来,家里居然还有个人?”
    俞承光说着说着又把战火引到了翁晨卿身上,她装作什么都没听见的样子,指着陈婉妹手上的两个盒子,“陈阿姨,你这是什么呀?”
    陈婉妹带着两个餐盒回来,一来是要解决自己和翁晨卿的中饭问题,二来也是想要让这孩子给他们快餐菜品的口味提一些意见。
    她把快餐盒往桌子上一放,翁晨卿的肚子咕噜咕噜叫了起来,陈婉妹忍不住一笑,俞承光的气也消了一半。
    自从认真开始做他的个体户以来,店里的一切都让他牵肠挂肚,这会儿陈婉妹说要听听这小姑娘的意见,俞承光嘴上说这小丫头懂什么,实际上却已经坐了下来,看着翁晨卿拿起筷子。
    今天的菜是红烧排骨和清炒莴笋,陈婉妹给餐盒改良了一下,让塑料厂在餐合里专门为他们定做了两个凹陷的小碟子,一个装凉拌豆干,一个装咸蛋,下饭又实惠。
    饭盒虽小,色香味俱全,翁晨卿胃口大开,提起筷子就开吃。她的吃相很好,虽然饿得发慌,可一口筷子一口菜,细嚼慢咽的,让人很有食欲。
    就这样盯着她看了一会儿,俞承光突然觉得自己也饿了。
    平时在店里来不及吃饭,总是拿一盒快餐对付,店里的饭菜对俞承光来说只不过是填饱肚子的食物而已,哪算得上什么美味?可就是这么一盒平常的快餐,翁晨卿慢条斯理地吃完,竟像是享用了一顿丰盛的美食似的。
    也不知道是本着珍惜粮食的美德,还是“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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