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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亲戚之间的走动少了,大家发觉来来往往只是徒增麻烦,一年见一回,根本就达不到联络感情的目的,商量之下,就半是玩笑半是真挚地取消了拜年活动。这省了不少事,不过本来就来往得不够频繁的亲戚们,就像是一阵风吹过似的,直接散了。
大过年的,不用去上班,林清的店也没开,俞锦绣从早到晚就是在家吃了睡,睡了吃。闲来无事的时候她也会画画图,那些水彩颜料是她特地去买的,只为了在白纸上研究妆容的色彩搭配而已。
后世的美妆博主们喜欢买好多的眼影高光和口红回家试色,在雪白的肌肤上涂上各种色号来供人种草拔草,俞锦绣也想这么干。只可惜,她没这么多化妆品,因此,她就只能用水彩颜料多调一些相似的颜色,一一比对效果,之后再去市面上寻找类似的色号。这样做太费时费力了,效果也不太好,毕竟人的肤色和纸的颜色是截然不同的,不过,现在的条件仅限于此,她也只能学着适应了。
现在的条件,虽然不好,但俞锦绣相信,她已经赢在了起跑线上。
后世有很大的市场,可市场竞争也是不容小觑的。然而如今却不一样,在遍地是都是机会的年代,只要抓住机会,敢想敢拼,勤奋的双手必然能创造出好的生活。
时间一天一天过去,俞承光愈发心急,在邮局恢复上班之后,他立马抽空跑了一趟,“请问有没有我的信件?”
邮局窗口的是一个小姑娘,查了他报上的大名,说道,“没有。”
俞承光皱眉,“那有没有我家人的信件?”
小姑娘查了俞锦绣的名字,又查了陈婉妹的名字,明确地表示并没有他们家的信件积压在这里,并说道,“只要是你们家的地址是对的,信件一般都已经派发了,虽然刚过了个年,但我们的同事都是加班加点的,不会出现错漏。”
俞承光还是不死心,“真没有吗?”
小姑娘见他长得干干净净,神情却很急切,猜想他不是来捣乱的,就指了指角落里,“那里是无人认领的信件,你要是不放心,自己再去找找吧。”
角落里有一堆信件,有的上面都浮了灰,俞承光蹲在边上一封一封找着,到了最后,他失望而归。
没有,的确没有。
翁晨卿在离开的时候曾经表示,只要是她有空,那就一定会给他和他的家人们写信的。这段时间,她陆陆续续寄来了三封信,但每一次寄信出来的城市都不一样,翁晨卿的意思是,不需要回信,只要他们确定她能过得很好就可以了。可是现在,她没有再给他们写信了。
究竟是因为她遇到了困难,还是因为,她过得太好,已经忘记他了?
这样的滋味并不好受,翁晨卿似乎凭空在他的世界里消失了,他再也找不到她,再也找不到。
他也想努力的,可却没有任何的办法。
俞承光没精打采地回到家,俞锦绣正在穿衣打扮,在家里待了这么多天,终于要出一趟门了。现在的休假并不是按法定节假日走的,一些单位已经陆陆续续开始上班,而税务局多给了员工两天的假。
在大年初八的这一天,程济森邀请程廷带着俞锦绣回家吃饭。
看见弟弟靠在沙发上,一声不吭,俞锦绣拍了拍他的肩膀,“没事的,也许她很忙。”
之前的信件中,翁晨卿说她基本上都是跟着剧组在各个山区跑。山区的条件不好,很少能看见电话,就算是村长家有电话,翁晨卿也不好意思向人家接电话打回来。但是,写信还是方便的,她先写好信,随身携带,等剧组有人要去寄信的时候,她就把自己的信一起交给人家,俞家人收到她的信,也就放心了。
可现在,连俞锦绣也有些担心。
翁晨卿那边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什么直接失联了?
上一世,翁晨卿的事业如何发展,俞锦绣也不清楚。只知道她年纪轻轻就出道,刚出名的时候,人家都说她的性格太清高,一副眼高于顶的样子,可亏了她的业务能力够好,因此只要不出什么大的丑闻,大众也都没话说。后来,很多年过去了,晨卿的性格变得柔和了一些,可说到底,也不像俞家人心中的样子。
俏皮可爱的小姑娘消失得悄无声息,后来大众视野中的她非常清冷,就像是变了一个人……
俞锦绣不敢去想象在她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变故,只是想着,年纪大了,经历的事情多了,总不可能一直天真如故。
“先不要想这么多了,现在我们也没有办法。等之后她的电影上映,到时候总能通过剧组联系到她的。”
俞承光叹了一口气,“姐,你说她真能演电影吗?演电影哪是这么容易的事情啊。”
俞锦绣沉默了一阵,“能的。”
俞承光想了想,到底还是听俞锦绣的话,将心底的各种忧虑先放下来了。也对,现在想再多也是于事无补,倒不如先踏踏实实地生活着,他得先把“老陈快餐”给发展好了,将来翁晨卿的电影上映的时候,他才有底气站在她的面前!
俞承光的坏心情来得快,去得也快,站起来伸了个懒腰后,他看着俞锦绣,笑了起来,“你要去见未来公婆了吗?”
俞锦绣扫他一眼,忍不住笑了,“你别多管闲事,我走了!”
程廷说要来接她的,但俞锦绣拒绝了。这次上程家吃饭,她总觉得自己的身份应该是变了。即便之前程济森和于美红总认为她是他的对象,但说到底,她知道自己就是帮个忙,走个过场而已。
当时并不打算好好表现,所以一切礼节都省了,现在已经决定要好好和程廷在一起,那她得提前准备一些礼物。
好歹这也算是去人家家里拜年呢。
第二百九十二章视如己出
其实程济森早就想要请俞锦绣回家吃饭了,毕竟她和程廷的关系已经确定,大过年的,保持亲密的联系也是没错的。
但同时,他也非常懂得体贴孩子们。年轻人好不容易放了假,肯定有自己的事情要做,先不说家里总是在走亲戚,就算前期忙完了,那也得和朋友聚聚。因此,程济森选在大年初八的这一天,让程廷带俞锦绣回家。
于美红和玉兰阿姨一起张罗,程济森时不时去厨房监督一下,于美红见他这般,忍不住笑了,“看来这回老程是真紧张啊!”
玉兰阿姨剥了个大蒜,在边上准备辅料,也笑道,“人家说丑媳妇见公婆,头一回,紧张的应该是媳妇,你们紧张什么呀!”
“锦绣紧张?她才不会呢。”于美红的拿了个洋葱,叹了一口气。
玉兰阿姨在程家的时间长了,于美红又好说话,两个人处得像朋友似的,这会儿见她叹气,心底也猜出七八分,“其实锦绣挺好的,聪明通透,看起来也像个孝顺孩子。”
正说着,外头传来了脚步声,听见程廷在客厅里走动,于美红使了个眼色,两个人就换了个话题。
其实,她哪能不知道俞锦绣是个好孩子呢?只是这孩子好归好,也的确太聪慧了一些,于倩好几回想要膈应她,最后吃不着羊肉反而惹得自己一身的骚。于美红劝说女儿好几次,让她不要总是想着和俞锦绣对着干,可是,就算她们母女俩不刻意和俞锦绣对着干,这孩子难道会真心孝敬自己吗?
都说婆媳问题是最难处的,更何况,她并不是俞锦绣的亲婆婆啊!
一直以来,于美红都希望程廷能找一个乖顺懂事的斯文姑娘,这样一来,或许他们俩会和她亲一些。但是,俞锦绣太有主见了。就像上一回,于美红只是为于倩说了一句话而已,可看着俞锦绣通达的眼神,她就明白,俞锦绣心里头是明明白白的。这样一来,倒显得她作为家里的女主人,不够识大体了。
说到底,于美红是担心俞锦绣对自己不服气。
丈夫的儿子太有能力也不好,一不小心,还娶了个厉害的媳妇,到时候家里分分钟没有她的地位啊!
于美红心里头有点焦虑,表面功夫却做足了,“真好,程廷一下子就长大了,当初我来的时候,他不过十多岁而已。那个时候生怕这孩子不接受我,其实他什么都好,我也算是有福气了。”
老俩口一起坐在沙发上,程济森一只手搭了搭于美红的肩膀,“这些年你也委屈了。十几年了,程廷就是不愿意改口,其实他早就已经习惯你和倩倩是家里的一份子了,只是这孩子不懂得表达而已。”
于美红自己有一副小算盘要打,但对程济森,对这个家,是真心的。此时听着程济森的感慨,她难免有些鼻酸,眼眶都红了,“现在是程廷要娶媳妇,你重视得不得了。将来如果是倩倩处对象呢?你可得一视同仁!”
程济森笑了,“我对倩倩视如己出,你还不了解我?”
这么多年,程济森的确对于倩视如己出。
该严厉的时候,他无比严厉,于倩能考上大学,多亏了他的严格要求。然而,不该严厉的时候,他对孩子是宠爱的,有时候说起自己的一双儿女,程济森满眼的骄傲,于美红相信这是没法伪装的。
说到底,人生没有完全顺遂的时候,总会有这样那样的关卡要闯,于美红庆幸的是,离开了前夫之后,她几乎不曾遇到过不了的难关。在某种程度上,于美红认为女人嫁对了人就等于重新投了一次胎这句话并没有错。
两口子正说着话,突然有人敲门,“一定是程廷和锦绣来了!”于美红兴冲冲去开门。
在门外,俞锦绣很无奈,“都说了我自己来就好,你非要来楼下等,冻得耳朵都红了。”
她的抱怨完全是为他着想,程廷笑眯眯的,“我不是担心你走丢了吗?”
真是够了,不过是这么一点距离而已,就当不算上她之前风风火火走过的那多出的几年人生路,就是只算上这一世的前十九年,她也已经过来了,一个人还不是活得很好?怎么和程廷在一起了之后,在他的眼中,她就成了个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小傻子?俞锦绣嘴巴上是这样吐槽的,心里头却不知道有多美,她笑得甜滋滋的,于美红一开门,就被这俩人恩恩爱爱的样子给融化了。
刚才程济森还说这两个孩子还小,要说结婚都不知道是多少年之后的事情了,可照于美红看来,他们俩都已经认定彼此,成个家还不是迟早的事?
于美红热情地欢迎俞锦绣进门,视线往下一滑,看见她手上提着的两个礼品袋,“锦绣,来家里吃顿饭,就不用带礼物了。”
俞锦绣笑着走进来,亲热地对于美红说道,“阿姨,我猜你应该什么都不缺的,所以就给你买了一些面膜。”
于美红眼睛都瞪圆了,“面膜是什么东西?”
“就是这个,阿姨肯定会喜欢。”俞锦绣拿出一个小罐子,向于美红介绍起来。
这年代,还没有无纺布的贴片面膜,但泥膏面膜和水洗膜已经开始逐渐流入市场,刚才俞锦绣去商场逛了一圈,营业员拿出的罐装珍珠膜可太诱人了,俞锦绣一次性就买了三罐。
“这两罐给你和于倩的。”说着,俞锦绣指了指自己的包,“我自己也留了一罐呢。”
拿着这面膜左看右看,于美红拉着俞锦绣问了好半天使用过程,听着俞锦绣把效果说得天上有地下无的,恨不能马上洗把脸去做个美容护肤。看着于美红乐不思蜀的模样,程廷笑了,从袋子里拿出一罐茶叶,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