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青词,你还好吗。。。。。。”
月牙儿咬了咬嘴唇,想要遏制住掉下来的眼泪。
“我不叫林青词,我叫项月,你认错人了!”
“那你怎么知道青词姓林!”华生道,他抬起手为月牙儿擦掉眼泪“是我对不起你。”
月牙儿不说话,此时她心里也是波澜不平,她心里,也有好多话想说,她抬起头,贪恋的看着华生,也想从华生的脸上,看到昔日两人分离后的光景。
后来,两人从旁人的只言片语中打听到,对方过的并不好。
一千年的时间,早已经磨去了棱角,二人的容貌也在这一千年中发生了改变,渐渐的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你变了。”华生贪恋的握着月牙儿小巧的脸庞,捧在手上,就像是什么稀世珍宝。
“我等了你好久。。。。。。”月牙儿哽咽道。
相顾无言,只有泪千行。
“你真的要走吗?”
阳关古道上,风沙无情,呼啸呜咽,发出愁断肠的哀叹。
“非去不可!”陈生道。
“功名利禄对你来说就这么重要吗?”林青词问。
“你误会了。”陈生摇摇头“我去争那功名利禄,是为了能与你有个门当户对的名声。你也知道的,你父亲不同意我俩成亲,不过是因为我家道中落,家境贫寒。此番进京赶考,若是高中,我便立刻快温加鞭,回来迎你成亲!”
许是陈生意志坚定,林青词从他的眼中看到了星辉闪耀,也知道这个男人志向远大,即便没有父亲阻拦,他也迟早有一天会进京赶考,奔赴朝堂。
这个男人,她留不住,可她喜欢的,不就是他志向宏远的模样么。
“你一路珍重。”林青词道。
陈生重重的一点头,随后从腰间将一块玉佩取下“这是我的传家之物,你留着吧,当是我们的信物,也权当作个念想,我不在,就让它陪着你。”
林青词摇摇头,将陈生递来的玉佩推回去。
“此去进京赶考,路途遥远,也不知会发生什么事,你不如将其留着,若哪天有难,当作了盘缠,也好解燃眉之急。”
“无妨,若有难,我自有办法!”陈生道。
“那好,此去珍重。”林青词接过玉佩,转身就走,生怕再多停留一会儿,她所有的隐忍都会功亏一篑。
她又何尝不想陈生留下来,只是,她留不住。
她也曾话在嘴边,她想说,不如我们就此私奔吧。
可高傲如陈生,又怎会眼睁睁看着她受尽奔波的苦难,他所做的决定,又何尝不是为了一个安逸的生活。
不过是分别,终有一日依然还会再见,等就是了。
陈生走后,林青词终日坐在那楼阁上弹筝,许久也不下来,可是愁坏了林老爷。
想他林老爷,老来得一宝贝女儿,家中就这一掌上明珠,打小儿就捧在手心里,可如今竟为了那穷酸秀才茶不思,饭不想的,愁的不知道生了多少白头发。
这日,下人说南方的商贾过来谈生意,带了一筐橘子过来,那橘子各个儿金黄如灯笼,酸甜可口,生津止渴,也是开胃的好东西。
林老爷一听,这是个开胃的东西,立刻让人去拿两个来。
正在大厅里等着橘子,就听见有一个下人,慌里慌张的跑过来,嘴里念叨着“老爷,老爷,喜事儿,大喜事儿啊!”
“放肆!慌里慌张的,像什么样子!”林老爷呵斥道。
下人上气不接下气,大口大口的喘:
“老爷,不是小的放肆,是真的有喜事儿啊,那城西温家温公子,此时正带了聘礼摆在咱家门口,那聘礼啊,摆的跟山一样高,他说了,若是老爷同意,下月初十八就来迎娶咱家小姐!”
一听竟是那城西温公子来娶亲,林老爷脸上顿时笑开了花。
那温公子乃半年前从山东搬过来的大户人家,只是不知为何,前些日子被那山贼掳了去,前些时日才从山上下来,却毫发无损,还骑下了山贼的一匹高头大温,煞是威风。
有人说,那是温公子在山上与山贼拜了把子,日后温家货物走山路,得山贼庇佑,家产定兴旺发达!
“好好好,你去告诉那温公子,这门亲事,我答应了,让他下个月,就来娶咱家小姐!”
“是!”
心里想着宝贝女儿即将下嫁给温公子,林老爷心里也是一阵窃喜,想来女儿嫁人了,也就会忘了那进京赶考,早就不知生死的穷书生吧!
拿了橘子,一路小跑。
林老爷年岁已高,光是从大厅跑到那偏僻的小楼上,就喘的要命,在楼下小憩片刻,正了正颜色,林老爷踏上了楼梯。
只见他那女儿正恬静安然的坐在筝前,手中摸索着一块玉佩,筝前点了一支盘香,香烟袅袅。
“女儿,正练筝啊。”林老爷咳嗽了声,说道。
林青词吓了一跳,赶忙将玉佩收进了袖中。
“爹爹。”
“近日你弹筝也辛苦了,爹给你拿了两个橘子,说是生津止渴,开胃的。你这几日茶不思饭不想的,爹心里看着也怪难受的。”
“爹,女儿知错了。”
“哎,你要是真知错,也就不会弄成现在这样。”林老爷道“爹给你谈了门亲事,是那城西的温家温公子,你不如就嫁了,断了与那书生的念想,从此相夫教子,与温公子相敬如宾,不也善哉。”
“爹,女儿不愿,女儿非陈生不嫁,女儿已经在月下起誓,今生若是不嫁陈生,当自尽而死!”
“放肆!”林老爷怒目圆睁,竟当着林青词的面,夺过了她手里摸索数日的玉佩,随后狠狠摔在了地上,登时摔成了两截。
“我看你是被那猪油蒙了心,温公子一表人才,家境富裕,你嫁过去哪里不比嫁给那穷书生的好,我看你还是收收心,准备嫁了吧!”
说着,林老爷从地上捡走了一半玉佩,看了眼,叹了口气。
“我从没给你写过什么诀别信,那玉佩也不是我碎的,当日我爹来告诉我,已将我许配给温公子,随后就叫人将我看管起来,再也不许自由出入,直到嫁人那天。”
“我收到你那封信时,正高中科举,加官进爵,本打算快温加鞭赶回去找你爹提亲,却遭这晴天霹雳,后来我终身未娶,无妻无子。”
“我嫁给温公子以后,没过多久他便进山剿匪,明明已杀了那红衣小霸王,却不知道为什么再也没下过山,反而占山为王,盘踞一方。”
“他。。。。。。对你不好吗?”
“他倒是以礼相待,只是夜夜看着那土匪山上,若有所思。”
“那他占山为王后,你。。。。。。”
“日子过的并不如意,也只算作堪堪过活吧,他占山为王后,一纸休书从山上送了下来,说是夫妻缘分已尽,让我再寻良人。”
“那你为什么不派人来找我。。。。。。”
“我早已为人妇,又有何颜面见你。”
华生:。。。。。。
月牙儿:。。。。。。
“都过去了。”
“是啊。”
二人沉默良久。
突然,华生开口道“月牙儿。”
“嗯?”
“一千年过去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们会突然想起往事,可既然想起来了,那为何不再续前缘。”
“华生。”
“嗯。”
“好。”
第3章 她可是个好姑娘(一)
她可是个好姑娘。
镇上的人都这么说。
样貌好,武功高,使得一把□□。
第一次谈恋爱吧,遇着一个跟她一样使枪的,小伙子人长着挺帅的,就是有些骚包,爱打扮,姑娘用的胭脂水粉全往自己脸上抹,耳朵上还打着一个闪闪发亮的耳钉,背着光走二里地都能看见他耳朵上挂着的小太阳。
这样的男人本来是不好在一起的,但耐不住她第一次谈恋爱,招架不住人家的甜言蜜语,沦陷了。
也是,哪个姑娘拒绝得了小伙子天天鲜花礼物,唱歌写诗的。
算了,骚包就骚包一点吧,她忍了!
可想而知,这段感情,没走到多久就结束了。
主要不是因为这小伙子渣,跟她在一起走在路上,也没见人家盯着其他小姑娘看的,有一次路上遇见林家老爷的千金,那可是镇上一等一的美人,她都看直了眼睛,一步三回头的,他倒好了,当走过去的是个绝了经的三百斤大妈,什么都没看见。
可万万没想到啊,就是因为当作没见着那林家老爷的千金,才出了大问题。
过了之后没多久,小伙子跑了,跟着一个更骚的小伙子跑了。
好歹人家也就是往脸上抹点胭脂水粉,打个耳钉,他倒好了,一天到晚袒胸露腹的,走路扭腰摆胯,迎着风都能骚出半里地来,跟醉仙楼的那些个小娘倌倌有的一拼。
真是让她气的牙痒痒啊,想拿着宝贝枪去跟人拼了,奈何人家一对“狗男男”浓情蜜意,你侬我侬,蜜语甜言的。
她看了眼红,但是也不忍心。
谁叫她是个好姑娘呢。
只是见着以前属于她的甜言蜜语,现在都变成另外一个人的,她心里还是有些空落落的,好久没缓过来。
不过听说这俩小伙子没过多久就散了,因为她那个前男友的妈是个彪悍人物,使得一手斩马大刀,听到儿子现在天天跟个男的厮混在一起,那还了得,当天夜里就倒提着长刀上去就要取人家狗命。
当时正是月圆之夜,月光皎洁,护城河畔,杨柳树下,二人相拥而坐,共赏水天一色。
随后只觉得身后一阵狂风大作,回头看去,他老娘目露凶光,倒提长刀,嘴中大喝:“好你个二狗子,背着你娘玩起男人来了,看老娘今天不斩了这奸夫的脑袋当夜壶!”
“小骚货儿”顿时吓得魂都没了,见着人家的妈来势汹汹,立马运了心法,化作蝴蝶,跑了,再也没见人影儿。
前男友倒是伤心了会儿,但过两天又好象满血复活了一般,又开始上街勾搭这个,勾搭那个,可镇上的姑娘都知道,这小子以前可是跟着男人厮混过的,谁跟了他,保不准哪天就能给自己头上种一片小青菜来。
后来因为名声越来越臭,到最后不知道是谁传的,他跟男人厮混着,还厮混出了花柳病,一碰着就得染上,最后这一家子在镇上过不下去了,索性就迁了家,走人了。
当时知道人家迁家的消息,还是她一个兄弟跟他说的,她兄弟是山上的土匪,个子小小的,终日一身红衣,上面还绣了大片大片的杜鹃花,问他干什么的,说是等人回来结婚!
她可真是挺羡慕的,羡慕兄弟还有个盼头,就是不知道结婚的那个人在哪儿。
哪像她,下个月生日一过就26了,在她镇上,26了都还没嫁人,那可算是高龄剩女了,说出去可是要被人戳脊梁骨的。
不过她倒无所谓,家里没爹没娘的,于是十几岁的时候开了个武馆,专门教小孩子怎么使枪,日子还算过得去,几年下来还赚了不少。
镇上的捕快是个闲职,因为生活安逸,百姓也都不吵不闹的,基本上每家每户出城都有两亩地,实在没钱的也能到山上红衣小霸王那儿找点活干。
虽说那小霸王是个土匪,但好歹人家也罩着这一方百姓,还算个好人,就是平时爱下山来收点散碎的保护费。
就是这样安逸的小镇,所以也没几个捕快。
没过多久,元宵节就要到了,按照镇子的习俗,那天是要在街上摆灯办灯会的,家家户户的买上几个灯笼,挂在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