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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梓玉认真看了好半天,才扭头问夏君然:“爹爹,父亲怎么不在?”
夏君然笑道:“你父亲两日没合眼了,我赶他去休息一会儿,怎么?”
夏梓玉摇摇头,脸蛋有些红:“今个是总管爷爷接我回来的,我怕父亲也病了。”
夏君然听了,顿时有些好笑,这个儿子哪里都好,就是心眼有点多。看上去是个害羞的小小少年,实际上他心里什么都明白着呢。
见杨中元和程维哲面上有些不解,他便笑着开口解释:“平时都是我跟阿泽换着去接他下学的,除非实在没得空闲,才让总管去接他。”
他话就说到这里,聪明如杨中元是肯定能听懂的,果然,杨中元跟程维哲听了立马笑着看了看夏梓玉,把他闹了个大红脸。
程维哲见他瘪了瘪嘴,忙换了个话题:“夏兄,不知小侄子起了名字没有?”
“还没,梓玉的名字是我父亲起的,这次我们家二公子的名字可好多人要抢,估摸着满月都叫不上大名。”
夏梓玉的名字是人人都说好听的,所以小娃娃听了挺了挺胸,满脸得意。
杨中元跟程维哲见了他机灵的样子,又看了看小床里婴儿睡得香甜的脸,不由满心期待起来。
也就还有一月,他们两个便要成婚,从此白头偕老,永不分离。
衢州人的婚俗,跟丹洛是略微有些区别的。丹洛人多半是相公去夫君家里接了人,然后一起打马游街。而在衢州这里,则是两个新郎官一起从家里出来,反着绕城而行,一路看尽城中风华美景,最后在一处不经意之地巧遇碰面,正和了“过尽千帆,唯君挚爱”之意。
这样一说,杨中元跟程维哲倒也觉得不错,因此便定了这样成婚的形制。
大梁人成婚,自然十分讲究。
从早起游街,到上午拜礼,中午则是宴请宾客,等到了下午,还要一同跪拜祖先牌位,晚上阖家还要吃一顿团圆饭,这一趟下来,着实累人。
但人逢喜事精神爽,就算再累,新郎们也都觉得值得。
为了能安安稳稳成亲,所以杨中元跟程维哲两个人几个月都没闲着,先是把铺子的所有事情都安顿好了,家中也都好好弄得整齐,这才松了口气,开始着手招人。
他们两个闲着成婚以后再开张,借着喜事,还能把开张的宣传弄得更张扬一些。毕竟,做生意,不张扬谁知道你家好不好呢?
这个主意是程维哲想出来的,那日正好两个人试好了喜服,正是高兴:“小元,不如我们铺子开张,也做个流水席吧?”
杨中元正帮他摘下头冠,闻言一顿,问:“你是说结婚之时摆个流水席?”
程维哲点点头,等杨中元帮他取下头冠,便起身按着杨中元坐下:“许多大户人家不都是这样,成亲便做流水席,让百姓们随便吃上一天都成。反正我们手里还有些余钱,开铺子第一日也要免费做个招牌来,不若就成婚以后直接开个流水席,不用样样都上最好的,一两道你拿手的大菜配上喜宴常有的那些,我相信经过你的调味,就算是流水席也定然好吃的。”
叫他这么一说,杨中元心里也颇有些心动:“但成本的方面,就不好控制了。”
确实是,流水席不像他们之前街边卖面条,一人一碗不过几个铜板的事,一桌席面到底不便宜,何况是喜宴。
但他们总归是初来乍到,不先舍一些,哪里会有赚头呢?
“有舍才有得嘛,我们第一个食楼,也不正好定了普通百姓也吃得起的精致路子吗?流水席上多选一些家常菜,不贵味道好,等衢州的老百姓吃过了,就算以后过来看到有更贵一些的菜,他们心里有了底,自然不会觉得不值得花钱,你说是不是?”
确实是这个道理,很多东西没有见过尝试过,自然会觉得贵。但尝过其中的一些,觉得物有所值,再看到更贵的菜色,大部分人会想要去试试,因为贵的总是好的。
杨中元听了,点头道:“好,就按你说得来。”
等到一切事情都安顿好之后,杨中元这才拉着程维哲跑去找厨子。
既然要开食楼,他一个人肯定也忙不过来,不仅要有两三个手艺过硬的厨子,还要有麻利的学徒与小二,这些都很难一步到位。
这一次,杨中元倒没跟夏君然客气,不仅在自己家的铺子门口贴了招人的告示,也托了夏家帮忙找人。食楼的掌勺师傅不比小二,人机灵就行。他们还得有经验,也要够实在,否则把杨中元的手艺都学到了,他们自己走人开酒楼,那就得不偿失了。
在五月初的那一段时间里,杨中元跟程维哲便一直为了掌勺师傅的事情忙碌。小二和学徒工早就招好了人,甚至自家也找了两个小厮,洗洗衣服打扫院子,让一家人都轻松不少。
为了这个,杨中元同程维哲感叹:“怪不得人人都想出人头地,原来有人伺候着总比自己做活要强。”
程维哲握着他的手,给他蓄满茶水:“人之一生努力拼搏,不过是为了让自己跟家人的生活越发好过。我们有了钱便能住大房子,能有小厮仆役伺候生活,自然是人人都很向往的。但我们另一方面却要把自己的事业往好里做,否则一旦有一日银钱跟不上了,所有的一切便竹篮打水。有得有失,其实便是这个道理。”
“家里的事情不用辛苦,铺子里却要时时操心,也确实如此。”
两个人说着,不由对视一笑。
对于他们两个而言,事业上的忙碌似乎更合心意,就算再忙,也觉得值得。
一直等到成婚的前一日,铺子里的厨子都没有找好,杨中元对自家铺子的掌勺十分挑剔,不仅要手艺好,还要人品好,就算他给的工钱不低,一时半会儿也很难找到合适的人选。程维哲没办法,只能临时请了夏家自己掌勺师父帮忙一日,先把婚礼那日的喜宴做完再说。
就在这样忙忙碌碌之中,五月十八日如约而至。
这一日,便是杨中元跟程维哲的成亲礼。
☆、108成亲上
五月十八;诸事皆宜。
更鼓响过五声,便是黑夜渐明之时,杨中元猛地睁开眼睛;却发觉床幔之外仍旧昏暗一片。
此时应为卯时了吧,杨中元安静躺在床上,一时之间竟想不起自己为何这般早便醒过来。
直到一把略微有些陌生的嗓音响起,杨中元这才回过神来。
“公子;该醒一醒了,两位老太爷已经起了;泉老太爷正待过来。”
那是自家刚签下的仆役,名唤长青,他跟他相公一起签了十年契,两个人一内一外;帮着杨中元和程维哲打点家里上下。
“是长青吗?备水吧。”
杨中元翻身下床,正要习惯性地拿起放在床榻旁边的衣服穿上,伸出手去,却发觉那衣服红得扎眼。
哦……今日,是他们的大喜之日。
杨中元有些恍惚,靠在床边坐了一会儿,直到爹爹周泉旭端了水盆进来,仍旧没有回过神来。
“你这孩子,还不赶紧穿好吉服,辰时怎么也得出去游街了。”周泉旭把温水放到架上,走过来拿起最上边洁白的内衫,动手帮儿子换起衣裳。
这一身吉服十分昂贵,从里到外都用了最好的布料,这件内衫十分考究,虽然是纯白的样式,却在领口与袖缘处都缀了浅色吉祥云纹,看起来十分喜庆。
杨中元仍旧有些呆呆的,他愣愣看着自己的爹爹,呢喃问他:“我今日,便要成亲了吗?”
周泉旭听他这一声低吟,心下也不知是欢喜还是酸涩。他知道儿子虽然性格跟年幼时大为不同,人也不再那般开朗直接。这些年来他过得不易,如今好不容易熬出头来,却从未对未来有过过多的幻想。
眼下到底跟自幼一同长大的竹马牵手一生,这样美满的事情,换成是他也会觉得做梦一般。
“是啊儿子,今天可是你的大喜之日,快精神一些,洗了脸,咱们好穿吉服。”周泉旭压下心中的所有想法,笑着同杨中元道。
杨中元点点头,昨日他还跟程维哲高高兴兴定整个婚礼的流程,今日他却觉得仿若一切都不现实,他出宫以来的所有事情似乎都成了空中楼阁,美丽却虚幻。
可他心里却也知道,这一切都是真的,他跟程维哲两个一起离开丹洛,相互表明心意,如今在衢州买下自己的宅院,有了属于自己的家。
今日,他们两个便要打马游街,拜过高堂,跪过祖先,一并宴请宾客,然后红烛罗帐,成就美好的良缘。
他们两个会是良缘吗?杨中元突然有些心理没底。
他恍惚之间跟着周泉旭漱口净面,然后一件一件套上吉服,最后整个人干净利索地坐在铜镜之前,任由爹爹给他束起发冠。
他如今已有二十五了,这个年纪,在大梁已经属于晚成婚之人。他跟程维哲前半生都在为别人打拼,身不由己,碌碌无为,而后他们在热闹的丹洛街头偶遇,却只一眼便认出了彼此。
世上那么多人,他们心中一直铭记的,便也只有彼此。
杨中元看着铜镜里的自己,面容英俊干净,鼻梁直挺,嘴唇饱满,他依稀记得年幼时有人说他是个福薄之人,那时候他是不信的。
后来他几经生死,突然了悟了当年那人的话。
但如今再看自己面相,他已然找不出半分幼时光彩来,剩下的只有坚定与锐利。他不知道爹爹与程维哲到底是怎么一眼便认出自己的,就连他自己,都要认不出自己了。
杨中元想到这里,不由轻笑问周泉旭:“爹爹,我十几年未曾归来,不知你为何一眼便认出了我?”
周泉旭正在帮他梳头,杨中元的头发很黑,又长又软,其实理应是个心软之人。
“傻孩子,你是我儿子,你不在家的时候,我日夜都想着你。有时候怀念那你小时候的顽皮,有时候又念你长大会是什么样子,那么多日夜下来,爹爹当然一眼便能认出你了。”周泉旭说着,表情很是温和。
“好了,说这个做什么?今日你大喜,我们应当说些吉利话来听,你坐好了,爹这就帮你束冠。”
虽说人二十弱冠,但在老辈人心里,一个人只有成了家,才算是顶天立地的男儿。
因此给程维哲跟杨中元成亲用的发冠,是周泉旭跟韩世谦两个人一起认真选出来的。
发冠用的凌云冠的形制,配了红纱与东珠,看起来分外喜庆漂亮。最后再簪一长柄乌木簪,却又显得稳重。
“小元,今日你成亲,爹没什么好说的,不求日子多大富大贵,只求你跟维哲日后平安喜乐,幸福美满就成,记得了吗?”
杨中元坚定地点点头,没有说话。
等到所有的吉服都穿好,周泉旭又从台上取了一个盒子来:“这是维哲之前特地交代我的,让我务必要给你戴在身上。”
杨中元看着那盒子,心里一动。
之前两人交换压亲礼的时候程维哲就同他讲过,这是他爹爹早年从林家带来的,也算是林家的祖传之物。林少峰当年同家里断绝关系,那是他爷爷偷偷交给他的,让他留给自己的孩子,一代代传下去,就算是做个念想也好。
这枚玉环,后来林少峰弥留之际,又留给了程维哲。